消防设施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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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 No.
文件类型Type 管理规定版本
Rev.
A.4 页码
Page.
第1页;共7页
版本Rev. 修订日期
Date
修订内容
Contents
制/修订人
Prepared
A.0 2013/06/10 新版发行王盛
A.1 2014/11/21 修订:“添加
8.4附件四:S-MR-14-011-04/A 《二氧化碳灭火器点检记
录表》
8.5 附件五:S-MR-14-011-05/A 《消防水泵房日点检表》”
顾玉强
A.2 2016/04/12 修订:“4.2.1、6.7.2条款,8.4表单”顾玉强A.3 2018/01/03 修订:“修改8.1表单,删除原8.4表单”顾玉强
A.4 2019/1/14 修订:“修改6.5.2消防斧的放置、6.5.3 消防用空气呼吸器
的放置、6.8.1灭火器报废期限及6.8.2消防设施报废方式、
修改附件8.1《消防器材月度点检表》”
章飞磊
审批栏Authorizations
核准Approved 审核
Checked
制定
Prepa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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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页;共7页
1. 目的Purpose:
为规范公司的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消防系统正常运行,预防火灾和减少损害,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Scope:
本办法适用于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3. 名词定义Terms Definition:
3.1 【消防应急设施设备】公司专用于预防火灾事故的救火、逃生指示工具,建筑物等物品、固定物体。
3.2 【消防器材】是指灭火器、干沙箱、消防斧、消防用空气呼吸器等器材。
3.3 【消防设施】是指公司安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高位水塔、消防水池、消防
泵浦、警铃、火灾探测器、应急广播等固定设施。
3.4 【消防疏散设施】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灯具、应急广播及辅助救
生设施等。
3.5 【消防安全标志】指与消防有关的文字、图案,逃生指示标示等。
3.6 【疏散通道】是疏散时人员从房间内至房间门,或从房间门至疏散楼梯或外部出口等安全出口的室内走道。
3.7 【安全出口】是指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房间的门、楼梯或直通室外地平面的门。
4. 权责Accrual:
4.1 企管中心EHS:负责制订、修改、解释本规定。并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各部门执行。定期(每年)分
析、总结执行情况、定期更新程序内容。使之始终符合国家法规及公司的安全标准。
4.2 厂务中心:
4.2.1 厂务中心需对全厂的消防设备及消防监控系统的有效性、可用性、稳定性负责;接受并落实各事业部/
制造中心/职能中心提交的故障报修需求。
4.2.2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向公安消防
机构提供由具备检测资格的单位出具的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合格报告。
4.2.3 厂务中心负责消防设施操作的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
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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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各事业部/制造中心/职能中心:
4.3.1 负责各自区域内消防设施故障、损坏的及时报告工作。
4.3.2 确保各自区域内的消防设施不被占用、挪用和阻挡、堵塞。
5. 流程图Flow chart:
无
6. 作业内容Job content:
6.1 基本要求
6.1.1 公司消防工作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基本要求,并与公司的发展相适应。
6.1.2 公司全体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的义务。禁止随意触动消防报警设备,以免造成大规
模恐慌和生产中断。
6.1.3 公司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厂级安全培训计划中,使所有新入职员工了解防火要点、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6.1.4 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
置在手动状态。
6.1.5 不得占用安全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不得堵塞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保证消防通道、安
全出口畅通。使消防设施、设备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6.1.6 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设备。对于由于维修而必须停止消防系统的情形,必
须办理《消防中断许可证》。参见《消防中断管理规定》要求。
6.1.7 各事业部/制造中心/职能中心对本区域内的生产布局发生变化时,涉及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变动;
需遵守《变更管理规定》并通知厂务经理知悉。确保变更后的每一个生产区域或小的隔间内,都具有
至少一套目视可及的消防器材。
6.1.8 消防器材管理人员、维护保养人员、各事业部/制造中心/职能中心安全人员及设备机台长,工厂保卫人
员应接受消防知识的培训。
6.2 消防组织
6.2.1 公司的火灾预防由防灾委员会统一组织、协调落实;各事业部/制造中心/职能中心、企管中心EH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