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竞争优势的来源—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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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竞争优势的来源—诚信
作者:郝魁轩
来源:《科学与财富》2017年第35期
摘要:在经济交易中有三种类型的信用:弱式信用,半强式信用和强式信用。只有当竞争对手投资于不必要的和高代价的管理机制时,弱式信用才可能成为竞争优势的来源。当的竞争对手有不同的交易管理技巧和能力并且这些技能和能力是难以模仿时,半强式信用可以成为竞争优势的来源。在何种条件下强式信用都可以作为竞争优势的来源。本文对战略管理中理论和经验工作的分析的意义进行了讨论。
关键词:诚信;竞争优势;资源基础观
一、诚信的定义
许多关于信用和诚信的定义都在文献中被提出。根据讨论的目的,Sabel对信用(1993:1133)的定义已经被广泛采纳:信用是相互信用,在一项交易中没有一方会利用别人的弱点。
交易各方在不同的形式下很容易受到伤害。例如,当交易双方觉得准确地评估资源或资产很难的时候,其他人宣称他们将参与交易(bring to an exchange),这些经济行为者很容易遭受到逆向选择的伤害(Akerlof,1970)。当交易双方觉得准确地评估资源或资产代价很高的时候,其他人实际上已经在进行供应,这些经济行为者遭受到道德风险的危害(Holmstrom,1979)。此外,当交易双方进行大的、不对称的特定交易投资时,他们遭受套牢(hold-up)的危害(Klein, Crawford, and Alchian,1978)。据Sabel称,当交易双方彼此信用,他们互相信赖,那么别人就不会利用任何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套牢,或其他可能存在于一个特定的交换中的任何漏洞。
在许多方面,机会主义是反对信用的。在某种程度上,一个企业的行为是机会主义的,他们利用他人的交易漏洞。Williamson(1979)强调企业会利用交易伙伴的套牢漏洞,这种漏洞是由不对称的特定交易投资引起的。然而,对他人交易漏洞的利用(包括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漏洞),在本质上也具有机会主义性质。
二、诚信的类型
尽管信用是相互的,一个人的弱点不会在一种交易中被利用,但不同类型的信用可以在不同的经济交易中存在。这些不同类型的信用反映了交易中差异的原因,交易各方有信心自己的漏洞不会被利用。至少有三种类型的信用可以识别:弱式信用、半强式信用和强式信用。
1.弱势信用
交易伙伴可以相互之间有信心,相信别人不会利用他们的弱点的一个原因是:至少在某个特定的交易中,他们没有显著的弱点。如果没有漏洞(从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套牢,或其他来源),交易伙伴的可信度就会很高,而信用将成为交易中的常态。
这种信用可以被称为弱式信用,因为它的存在不依赖于契约关系的建立或其他形式的交易管理。它的存在,也不依赖于交易中的各方所制定的值得信用的行为准则的承诺。相反,信用在这种类型的交易中出现是因为投机的机会有限。在这种弱式形态下,即使没有实质性的管理或其他费用,交易各方会由于相信他们的交易伙伴而获得所有的利益。
当然,弱式信用很可能只在非常特定种类的交易中出现,即在有很少漏洞的交易的情况下出现。通常,每当所进行的交易中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可以以低成本进行评估时;并且每当交易伙伴不需要进行特定交易投资,以从交易中获得收益时,交易中的漏洞将被限制,弱式信用将是常见的。易于评估的质量将有效消除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漏洞;没有具体的交易投资能够有效地消除套牢风险。如果没有漏洞,机会主义行为不可能存在,并且弱式信用将会出现。
2.半强式信用
当存在显著交换漏洞时(由于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套牢、或其他来源),如果交换各方都通过各种管理手段受到保护,信用仍然可以出现。管理手段对具有投机行为的交易各方征收各种成本。如果相应的管理手段到位,机会主义行为的代价会比它的好处更大,这将是使得理性自利的交换伙伴的以值得信赖的方式行事(Hill,1990)。在此背景下,交易各方将有相互信用,相信他们的漏洞不会被利用——因为这么做是不合理的。这种信用可以被称为半强式信用,并且是在大部分经济交易模型中被重视的信用类型(Hill,1990)。
3.强式信用
强形式的信用也可以被称为原则性的信用,因为指导交易合作伙伴的行为原则和标准的信用行为应运而生。弗兰克(1988年),可能称强式信用为'硬核的信用“。铁杆(Hard-core)有信用的交换伙伴是值得信赖的,独立于是否有交易漏洞的存在且独立于是否存在的管理机制。并且,硬核值得信赖的交换伙伴是可信的,因为他是谁,或者什么,他们是(because that is who, or what,they are.)。这种类型的信用或许是最接近被更多的行为学者的强调的信用类型,(Mahoney et al., 1993).
在这个意义上,强式信用显然被引申(exogenous)到特定的交易结构中。强式信用并没有在交易的结构中出现,而是反映了合作伙伴带来的交易的价值观,原则和标准。这些价值观,原则和标准,可能反映了交易伙伴独特的历史,文化,或者是个人的个人信仰和与之相关联的价值观。(Arthur, 1989; Barney, 1986;Dierickx and Cool, 1989).虽然强式信任的存在,最终,从不同学科的研究可以有助于回答现存的问题。然而研究发展心理学表明,如果交易伙伴是个人,强式信用至少可以在一些人中存在。
三、结论
在弱信用的形式下,信用是可能的,因为不存在交易的漏洞(vulnerabilities)。在半强的情况下,尽管存在交易中的漏洞,信用是可能的,因为管理机制上的交易伙伴的机会主义行为造成的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成本。在强式信用下,信用出现在显著的交易漏洞面前,独立于这里就不细说的社会和经济管理机制的存在,因为机会主义行为会违反已被内由各方交流的价值观,原则和行为标准。
诚信,在经济交易中,可以成为竞争优势的来源。然而,在这些交易中的信用并不总是竞争优势的来源。只有当竞争对手投资于不必要的和昂贵的半强式的管理机制时,弱形式的信用才是的竞争优势。当少数的竞争者在构思和实施社会与经济管理手段方面拥有特殊技能和能力的时候,并且这些技能和能力可以免于低成本模仿时,半强式信用才是竞争优势的源泉。当两个或更多强式信用的个人或公司参与交易,强式信用在一组竞争者中比较少见时,并且当能引向强式信用的个人与组织属性免于低成本模仿时,强式信用才是企业竞争优势的来源。
参考文献:
[1]基于不同视角的企业诚信研究[J].谢凤华,庞海松.生产力研究.2007(02)
[2]关于企业家诚信建设的思考[J].杨继莲.产业与科技论坛. 2007(07)
[3]企业诚信经营新论[M].中国经济出版社,王书玲,2010
[4]Etzioni,E.(1988). The Moral Dimension: Toward a New Economics. Free Press, New York.
[5]Bradach, J. L. and R. G. Eccles (1989). 'Price,authority, and trust', 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15, pp. 97-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