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

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
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

网络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

所需表样

1、《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

申请(承诺)书

2、《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

婚育情况核查函

3、《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

婚育情况核查复函

4、《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

5、《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

婚育情况核查复函

6、《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

不予办理通知书

《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

申请(承诺)书

在申请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条款,《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宣布其证明无效;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郑重承诺:我们系生育第一个子女,以上填写内容全部属实,且无重要婚育情况遗

漏。如本人承诺内容与实际不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行为和后果,愿意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接受处理。

本人抄写上面划线文字:

女方(签名按指印)

男方(签名按指印)

年月日

《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

婚育情况核查函

乡镇(街道):

兹有(男),户籍地省市(州)县(市、区) 乡(镇) 村(居) 组,身份证号码。

与妻户籍地省市(州)县(市、区) 乡(镇) 村(居) 组,身份证号码,于年结婚。现要求在现居地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

请你地核查(男、女方) 婚育情况:

请于10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核查情况,谢谢。

经办人:联系电话:

_________乡镇(街道)(盖章)

年月日

《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

婚育情况核查复函

乡镇(街道):

收到你地关于婚育情况核查函后,我地进行了仔细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特此复函。

经办人:联系电话:

__________乡(镇、街道)(盖章)

年月日《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

注:流动人口可凭此证明在现居住地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合法进行育,可凭《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证(登记)》,按照户籍地规定换发《生育服务证》。

《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

告知书

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你们申请办《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前,请提交以下资料。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女方户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4.《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证(登记)》申请(承诺)书

乡(镇、街道)(盖章)

年月日

《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

不予办理通知书

、夫妻:

你们于年月日提交的《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核查认为:

1.经与户籍地核实,所提交的材料与事实不符

2.不符合生育政策

3.其他。

现决定不予办理,特此通知。

乡(镇、街道)(盖章)

年月日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登记表 ﹍﹍﹍﹍﹍﹍﹍村(社区、单位) 项目女方男方 姓名 出生日期﹍﹍﹍﹍﹍﹍﹍年﹍﹍﹍月﹍﹍﹍日﹍﹍﹍﹍﹍﹍﹍年﹍﹍﹍月﹍﹍﹍日身份证件号码 婚姻状况 结婚日期﹍﹍﹍﹍﹍﹍﹍年﹍﹍﹍月﹍﹍﹍日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户口性质 □农业□非农业□其他□农业□非农业□其他 □单位集体户□人才市场集体户□单位集体户□人才市场集体户户籍地 现居住地 目前孕育状况□未怀孕□已怀孕(周)□已分娩(补办) (夫妻照片)受理机关:﹍﹍﹍﹍﹍﹍市(区)﹍﹍﹍﹍﹍﹍镇(街道)计生办 负责人:﹍﹍﹍﹍﹍﹍﹍﹍﹍﹍﹍﹍经办人:﹍﹍﹍﹍﹍﹍﹍﹍﹍﹍﹍﹍﹍受理日期:受理编号:( ) 年号发证日期:手册编号: 领取《手册》一次性告知: 1、双方婚育情况证明(本表背面,可直接填写并签字盖章); 2、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索引页及男、女方单页)、双方《结婚证》、二寸双人照 2 张;

女方婚育情况证明 兹有我单位职工(辖区居民)﹍﹍﹍﹍﹍﹍﹍﹍﹍﹍,性别﹍﹍﹍﹍,身份证号码﹍﹍﹍﹍﹍﹍﹍﹍﹍﹍﹍﹍﹍﹍﹍﹍﹍﹍﹍,系初婚(再婚、复婚),没有生育(收养)子女的情况。 特此证明。 证明人: (村、社区、单位公章) ﹍﹍﹍﹍﹍﹍年﹍﹍﹍月﹍﹍﹍日 男方婚育情况证明 兹有我单位职工(辖区居民)﹍﹍﹍﹍﹍﹍﹍﹍﹍,性别﹍﹍﹍﹍﹍,身份证号码﹍﹍﹍﹍﹍﹍﹍﹍﹍﹍﹍﹍﹍﹍﹍﹍﹍﹍﹍,系初婚(再婚、复婚),没有生育(收养)子女的情况。 特此证明。 证明人: (村、社区、单位公章) ﹍﹍﹍﹍﹍﹍年﹍﹍﹍月﹍﹍﹍日

小学少先队组织机构 少先队组织由少先队大队部及各中队组成,其成员包括少先队辅导员、大队长、中队长、小队长、少先队员,为了健全完善我校少先队组织,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成员的确定 1、大队长由纪律部门、卫生部门、升旗手、鼓号队四个组织各推荐一名优秀学生担任(共四名),该部门就主要由大队长负责部门内的纪律。 2、中、小队长由各班中队公开、公平选举产生,中队长各班一名(共11名),一般由班长担任,也可以根据本班的实际情况另行选举。小队长各班各小组先选举出一名(共8个小组,就8名小队长)然后各班可以根据需要添加小队长几名。 3、在进行班级选举中、小队长时应注意,必须把卫生、纪律部门的检查学生先选举在中、小队长之内,剩余的中、小队长名额由班级其他优秀学生担任。 4、在班级公开、公平选举出中、小队长之后,由班主任老师授予中、小队长标志,大队长由少先队大队部授予大队长标志。 二、成员的职责及任免 1、大、中、小队长属于学校少先队组织,各队长不管是遇见该班的、外班的,不管是否在值勤,只要发现任何人在学校内出现说脏话、乱扔果皮纸屑、追逐打闹、攀爬栏杆、乱写乱画等等一些违纪现象,都可以站出来制止或者报告老师。 2、班主任在各中队要对中、小队长提出具体的责任,如设置管卫生的小队长,管纪律的小队长,管文明礼貌的、管服装整洁的等等,根据你班的需要自行定出若干相应职责,让各位队长清楚自己的职权,有具体可操作的事情去管理,让各位队长成为班主任真正的助手,让学生管理学生。各中队长可以负责全班的任何违纪现象,并负责每天早上检查红领巾与校牌及各小队长标志的佩戴情况。 3、大、中、小队长标志要求各队长必须每天佩戴,以身作则,不得违纪,如有违纪现象,班主任可根据中、小队长的表现撤消该同学中、小队长的职务,另行选举,大队长由纪律、卫生部门及少先队大队部撤消,另行选举。 4、各班中、小队长在管理班级的过程中负责,表现优秀,期末评为少先队部门优秀干部。

一孩生育服务证明

一孩生育服务证明 一孩生育服务证明《一孩生育服务证》申领出具的证明(女方现居住地街镇领取) 1、凭卫生部门或计划生育服务站开具的妊娠证明。 2、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 3、夫妻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的证明。 注:对外省市嫁入人员按现居住地办理,城乡交叉的,按男方户籍地办理,对外省市嫁入或男方为外省市的,必须由当事人出具村、镇或居、街两级初婚初育证明。此《一孩生育服务证》只对本次妊娠有效,如怀孕期间中途流产,需到领证部门退还此证,待再次怀孕后,重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 2 根据《关于调整本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行政事务办理有关事项的意见》规定 现居住地镇(乡)人民*** 、街道办事处为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来沪妇女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生育联系卡)时,应当同时出具《上海市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供其回户籍地办理有关手续时使用。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来沪人员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生育联系卡)需要提交的材料为: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 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4、女方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二张。 《一孩生育证》办理程序依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一孩《生育证》应按下列程序发放: (1)符合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在怀孕前或怀孕三个月内携带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或优生遗传检测证明、女方一寸照片,向女方所在的单位或户口地的村(居)委会申领并填写《一孩生育证发放登记表》,参加优生优育知识培训。 (2)受理申请的单位或村(居)委会在15 个工作日内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乡(镇)、街计生办。 (3)乡(镇)、街计生办在15 个工作日内审核,符合条件的免费发给一孩《生育证》,单位或村(居)委会张榜公布;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其理由。 (4)试点单位:试行一孩《生育证》村(居)委会发放程序。即村(居)委会对申办一孩《生育证》的申请人婚育情况进行审核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符合条件的代乡(镇)、街计生办免费发放一孩《生育证》和《告知书》且张榜公布;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其理由。 来源网络搜集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请按实际情况需要自行编辑

(新)福建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再生育申请及说明[2]

附件1 福建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 登记地:县(市、区)乡(镇、街道)(□男方户籍地□女方户籍地□现居住地) 计生办盖章有效,不再发放《生育服务证》。

《福建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要用黑色碳素水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内容要真实。 二、登记地、登记日期、登记对象相关信息、承诺声明由登记对象负责填写,登记号、乡镇(街道)核实结论由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负责填写。 三、登记对象填表说明: 1、登记地填写生育服务登记所在行政地区,并在男方户籍地、女方户籍地、现居住地相应的方格内注明。 2、男方、女方姓名以持有身份证姓名为准。婚姻状况注明初婚或再婚。婚姻变动年月指再婚的时间。 3、登记孩次填“一”或“二”孩。预产期填写预计分娩的日期,怀孕前进行登记的,可不必填写分娩的日期,已生育的,填写分娩日期。 4、家庭子女情况包括含收养、送养、遗弃、再婚的子女,并在右边备注栏注明“收养、送养、遗弃、再婚”。 5、家庭地址(居住地)指该申请人目前居住所在的具体地址。联系方式填住宅电话或手机号。 6、男方(女方)户籍指该户籍所在的具体地址。 7、承诺声明栏,请申请人(代办人)认真阅读后,签名并按手印;属于委托代办的,需填写委托书并请委托代办人进行承诺。 四、乡镇(街道)核实填写说明 1、乡镇(街道)核实结论栏,由乡镇(街道)负责填写。经办人要认真核实,在相应的方格内注明,并签名。 2、对于无法查证当事人的生育情况或者生育情况掌握不全面的,经夫妻双方书面承诺婚育事实,予以办理登记。 3、登记号为20位数字编码,由12位区划代码(市、县、乡、村)+2位年份代码(年份后两位)+1位孩次(1孩为“1”,2孩为“2”,3孩为“3”)+4位流水号+1位识别码(1为线下登记类别,2为网上办证类别)。 4、生育服务登记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夫妻进行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的,需提供生育服务登记表一式三份,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流动人口可不提供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属于委托登记的,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已生育进行登记的,需提供已出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3、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九条第三款登记的,需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 4、根据《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登记的,需提供由户籍管理部门(或侨务部门)出具的回国定居的证明和回国定居前所生子女在境外定居的证明。 5、根据《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登记的,需提供一方婚前或双方婚后所生子女在境外定居的证明。

成都市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

成都市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 二、办理对象 合法结婚且双方均系生育第一个子女(此外均无其他养子女或继子女)的下列夫妇: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的; (二)双方或一方为高校在校学生,按《人口计生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国人口发〔2007〕64号)规定应在本市领取的; (三)双方或一方为现役军人,按《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应在本市领取的。 注:涉外或涉港、澳、台婚姻中,内地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双方子女数按《关于内地居民涉港生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中国内地居民涉外生育问题的规定》计算。 三、领取地点 夫妻双方为本市户籍,生育服务证由女方户籍地发放;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生育服务证由本市户籍方户籍地发放。办理机关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授权村(居)委会。 四、所需材料 (一)基本材料: 1.《成都市一孩生育服务证登记表》1份;

2.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双方1寸免冠照片各2张。 (二)视本人情况需提供的材料 1.涉外或涉港、澳、台人员应提供有效身份和婚姻证件(含法定中文翻译件及有权机构的认证文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委托代办时:《计划生育证件代办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补证 持证人因个人原因造成生育服务证丢失时,应在发证地公开发行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报刊刊登遗失作废声明,并提供相应报刊原件,到原发证机关补办。 六、换证 (一)持证人户籍、婚姻信息发生变化或证件破损时,应到原发证机关或现户籍地换领生育服务证。 (二)我市户籍居民持市外发放的有效生育服务证在我市办理相关事项,应提供上述第四项规定之材料及原生育服务证,经户籍地登记机关核实后换领生育服务证。原发证地未采集子女出生信息的,由换证地采集上报。 七、注销 持证人申请再生育批准或发生违法生育时,生育服务证失效,由原发证机关注销。 八、持证人义务 持证人生育时,应在子女出生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上报

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须知

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须知 亲爱的朋友: 首先对您主动申办一孩《计划生育服务手册》表示感谢!请您先了解以下规定,并按以下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1).申请办理一孩《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条件是夫妻双方均未生育过或抱养过子女。 (2).申办人可自由选择男女一方户籍地、现居住地或女方单位属地(已与属地签订《人口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单位)一方乡(镇、街道)计生办办理《手册》。 (3).如果您已经在山东省内落实了计划生育管理地(我们在省WIS中能够查到您的信息),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三张二寸近期夫妻合影照片,到计生办可即时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4).如果您在山东省内没有落实计划生育管理地(我们在省WIS中查不到您的信息),除了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三张二寸近期夫妻合影照片外,还需要夫妻双方户籍地开具各自的《婚育状况证明》,然后到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时限为自申办材料齐全之日起15个工作日。逾期未能办好的,计生办会书面答复未办好的原因。 办理《二孩生育证》 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证》。申请办理《生育证》时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书、夫妇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再婚者须持离婚证)、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已

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具有省《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夫妻和孩子三人2寸合影照片一张。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对公民的生育申请及时受理、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审核意见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对符合生育条件的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以书面形式告知不批准生育的理由。 做一个看板 80cm X1.2m 写真KT板边框

生育服务登记表(一孩)模板

生育服务登记表 女方 姓名联系电话 夫妻合影照片 (二寸)公民身份号码 户籍地 现居住地 工作单位 男方 姓名联系电话公民身份号码 户籍地 现居住地 工作单位 婚姻状况1.双方初婚 2.男初女再 3.男再女初 4.双方再婚结婚时间结婚证号 子女数量:个其中亲生:个其他: 第一个 子女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妊娠情况 1.未孕 2.已孕(怀孕时间:年月) 3.已生育 已生育补登记新生儿姓名:性别:孩次:出生医学证明编号: 出生日期:年月日 健康情况:出生地点: 男女双方系合法夫妻,共有个子女,其中亲生个。现依法登记生育第个子女。 我们承诺以上所填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导致违法生育的,同意按最高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承诺人(签名、指纹): 女方:男方:代办人:代办人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年月日 以上内容由登记对象填写

承办 村(居) 登记(单位盖章) 经手人:电话:年月 日 乡镇 (街道) 意见 (单位盖章)经手人:电话:年月日 生育服务证编号 生育服务登记须知 1.夫妻拟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生育前用碳素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此表。生育服务登记为备案制,非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2.登记人须如实反映本人及配偶的婚姻与生育情况。生育后填写此表的,还应在“已生育补登记”一栏填写新生儿的信息。 3.登记人登记信息与事实不符,造成违法后果的,相关部门可依法追究登记人法律责任;将依法将登记人失信行为记入政府及相关部门诚信档案。 4.“子女数量”包括夫妻已经生育子女和其他子女总数,“其他”是指:收养的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5.“第一个子女”一栏用于二孩生育登记时填写,第一孩生育登记不用填写。 6. 此表在村(居)计生专干处领取,也可在湖南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上下载打印。负责登记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应当保护登记人的隐私。 7.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生育登记信息表

生育登记信息表 户籍□ 非户籍□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居、社区)

填表说明 1、本表由受理生育登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负责发放,由需要生育登记的服务对象带《结婚证》、《户口薄》和双方的《身份证》填写。 2、生育登记服务对象指具有浙江省户籍或在我省行政区域居住符合一对夫妻生育2个子女政策的对象。 3、户籍与非户籍:男方或双方为我省户籍的生育登记对象在户籍对应的“□”内打“√”;女方为我省户籍男方非我省户籍或者双方均为非我省户籍的生育登记对象在非户籍对应 的“□”内打“√”。 4、姓名:按二代身份证的信息填写。 5、身份证号码:按二代身份证的信息填写,具体为17位数字+1位数字或者字母。 6、民族:按二代身份证的信息填写。 7、婚姻状况:按未婚、初婚、再婚、复婚四种情况在对应的“□”内打“√”。 8、结婚登记时间:按《结婚证》的信息填写。 9、户籍所在地:按《户口本》或二代身份证的信息填写详细地址,内容格式为“省市县乡镇村+家庭门牌号”。 10、现居住地:内容格式为“省市县乡镇村+家庭门牌号”。 11、联系电话:座机号码按“区号+电话号码”填写,手机号码填写为11位数字。 12、生养子女信息:抚养关系分为五类,现家庭双方亲生子女、收养、再婚前生育(收养)本人抚养、再婚前生育

(收养)前妻(夫)抚养、其它。 13、承诺书:承诺的文字需要生育登记人(可以为生育登记夫妻一方)按照本人声明栏上方的文字抄写并签名。 14、生育登记服务卡编号:由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根据所发放给生育登记对象的生育登记服务卡编号填写(生育登记服务卡编号已经在所有卡片上编印)。 15、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核对生育登记服务对象填写的内容时,应与原件内容校对,确认一致后签名。 16、生育登记信息表盖章后由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存档。 17、已列入我省生育管理的跨省夫妻仍可在我省办理生育登记。在国家下发《关于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前,女方为我省户籍男方非我省户籍或者双方均非我省户籍的夫妻可暂缓办理生育登记。

计划生育证明书(标准版)

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开 1未婚未育的。标题写计划生育证明;内容写清住址(__街道__村居或小区)、姓名、出生年月,然后写未婚未育、无收养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内容写完后写上特此证明,由经办部门签字、盖章,如果需要可以写上意见。 2未婚有生育的。格式同上,在内容上要修改为未婚、__年__月__日生育孩子(男孩或女孩),有第二胎的以此类推;再写上是否有节育措施。 3初婚未育的。格式同1,只是在内容上修改为结婚登记时间、属初婚、至今未生育子女、无收养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已婚生育一个孩子的。格式同1,在内容上修改为登记结婚时间、属初婚、生育孩子(男孩或女孩等)时间,是否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其它情况选择写(例如是否有节育措施等等) 5已婚生育两个孩子及以上的。格式同1,在内容上修改为登记结婚时间、属初婚、 生育第一个孩子(男孩或女孩等)的时间、生育第二个孩子(男孩或女孩等)的时间、生育第三个(如果有必要),其它情况选择写(例如是否有节育措施等等),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如实 填写。 计划生育证明所需材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结婚证; 3.节育证明。49周岁以下己婚人员,未育的,需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 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属一孩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上环证 明。属二孩或以上的,提供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绝育证明; 4.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属于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办理部门:申请人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 办理程序:持上述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申请。工作人员核实 原件后留复印件并受理申请,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可留材料原件进一步核实。 办理时限及结果: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可要求申请人 提供相关材料,并自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

办理计生各种证件所需资料

办理各种证件所需资料 一、《生育服务证》; 1、先填写一胎生育证明表一式两份 2、结婚证(第一面和第二面)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复印件(户主和夫妻两人的各一份,如一方 户口不在本村的,要双方户口本户主和他们本人各一份 复印件)。 4、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夫妻合影照两张。 6、以上所需证件的原件。 7、带齐以上资料到村填写审批表(如果有一方不是本 村户口的,要到对方村、乡镇计生办签字盖章并签清楚 他们的婚育状况),然后有计生专干到计生办帮助办理 生育服务证。 二、《二胎生育证》; 1、本人写申请(按政策规定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和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的)。 2、村委会写个计划生育情况证明(三查”,未收养或抱养过子女,属农村独女户,) 3、填二胎申请表一式两份 4、填一个张榜公布表(必须有十个村民代表签字按手印) 5、三人合影照三张,(结婚证、户口本(夫妻双方的还有

一胎小孩的)、身份证)复印件同服务证一样一张,第一胎生育准生证复印件一张。 6、以上证件的原件。 7、带齐以上资料到村填写审批表(如果有一方不是本村户口的,要到对方村、乡镇计生办、县级计生局签字盖章并签清楚他们的婚育状况),然后有计生专干到计生办帮助办理生育证。 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三人合影照4张(其中三张为第二年申报独生子女保 健费所用)。 2,、到村填写一式两份的审批表。 3、如有一方不是本村的要到对方村、计生部门签字盖章。 4、带齐以上资料,然后有村计生专干到计生办帮助办理。 5、结婚证,户口本(小孩儿户口也复印三份)、身份证、 准生证原件,同时这些这些证件都要复印三份,独生子女证复印三份,为第二年申报独生子女保健费所用 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本人照片一张 2、带本人身份证或者复印件到村填写审批表一式两份填 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本后到计生办盖章 3、到街办计生办办理。 五、正常入户手续;

(新)福建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再生育申请及说明[2]

附件1 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 登记地:县(市、区)乡(镇、街道)(□男方户籍地□女方户籍地□现居住地) 计生办盖章有效,不再发放《生育服务证》。

《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要用黑色碳素水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容要真实。 二、登记地、登记日期、登记对象相关信息、承诺声明由登记对象负责填写,登记号、乡镇(街道)核实结论由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负责填写。 三、登记对象填表说明: 1、登记地填写生育服务登记所在行政地区,并在男方户籍地、女方户籍地、现居住地相应的方格注明。 2、男方、女方以持有为准。婚姻状况注明初婚或再婚。婚姻变动年月指再婚的时间。 3、登记孩次填“一”或“二”孩。预产期填写预计分娩的日期,怀孕前进行登记的,可不必填写分娩的日期,已生育的,填写分娩日期。 4、家庭子女情况包括含收养、送养、遗弃、再婚的子女,并在右边备注栏注明“收养、送养、遗弃、再婚”。 5、家庭地址(居住地)指该申请人目前居住所在的具体地址。联系方式填住宅或手机号。 6、男方(女方)户籍指该户籍所在的具体地址。 7、承诺声明栏,请申请人(代办人)认真阅读后,签名并按手印;属于委托代办的,需填写委托书并请委托代办人进行承诺。 四、乡镇(街道)核实填写说明 1、乡镇(街道)核实结论栏,由乡镇(街道)负责填写。经办人要认真核实,在相应的方格注明,并签名。 2、对于无法查证当事人的生育情况或者生育情况掌握不全面的,经夫妻双方书面承诺婚育事实,予以办理登记。

3、登记号为20位数字编码,由12位区划代码(市、县、乡、村)+2位年份代码(年份后两位)+1位孩次(1孩为“1”,2孩为“2”,3孩为“3”)+4位流水号+1位识别码(1为线下登记类别,2为网上办证类别)。 4、生育服务登记应在三个工作日办结。 五、夫妻进行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的,需提供生育服务登记表一式三份,夫妻双方的、户口簿(流动人口可不提供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属于委托登记的,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复印件。 2、已生育进行登记的,需提供已出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3、根据《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九条第三款登记的,需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 4、根据《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登记的,需提供由户籍管理部门(或侨务部门)出具的回国定居的证明和回国定居前所生子女在境外定居的证明。 5、根据《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登记的,需提供一方婚前或双方婚后所生子女在境外定居的证明。

计划生育证明

计划生育证明 计划生育证明的提法不够规范,因为每个单位或部门要求的以及相关单位开具的证明名称、文本、格式及效力都不同。根据“户口网”的经验总结,需要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可能涉及到以下证明材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证书格式,是指新婚夫妇准备生育第一个孩子时在居住地计生部门办理的准生证,现在都统称为《服务证》。 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证书格式,是指流动人口从户籍地流出时,年龄在17-49岁之间的育龄妇女所须持有的证明,上面注明本人的详细婚姻及生育情况,由户籍地政府和计生部门办理。 3、未婚未育证明:文件格式,用来证明本人仍处于未婚未育状态,一般由户籍地计生部门盖章出具,民政局也能出具“未婚证明”。 适用范围 以上各类计划生育证明由于办理的单位不同,其使用情况也不同。其中第3类的“未婚未育证明”与户口档案业务有着直接的联系,但是因出具单位的差异,具体适用范围也有区别。 1、计生部门的“未婚未育证明”:适用于户口迁移、办理计生证等。 2、民政局的“未婚证明”:适用于购房贷款提交的申请材料等,多数省份只开“无结婚登记记录证明”。 计划生育证明格式

计划生育证明 兹有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属于(未婚、初婚、再婚、离婚、丧偶)。 配偶姓名: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 子女姓名:①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出生证号:,准生证号: ; ②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出生证号:,准生证号:。 特此证明。 负责人签字:单位名称: (盖章) 年月日 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 计划生育证明格式 请以当地计划生育部门为台头的稿纸抄写,打印无效。证明内容如下: ******与******于_____年登记结婚,初婚 / 再婚,现有 / 无子女(是否抱养?),子女现状?(夭折及残疾须写明情况),是 / 否准许怀孕,属于第 ? 胎指标,该计划生育证明有效期至****年***月****日(1年即可)。(此证明仅适用于一胎,二胎必须持有准生证)

办准生证开证明(完整版)

办准生证开证明 办准生证开证明 年..月..日登记结婚,属于初婚,未生育,无收养,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公司 日期 如何办理准生证: 1.要你俩的身份证双面的复印件 你俩人户口本主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 3.结婚证复印件 4.在男方的的存档处开具男方初婚未育证明 5.女方户籍地乡镇计生部门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证明是否初婚、有没有生育过。 注意: 以上材料使用黑色钢笔、碳素笔,复印件字迹清晰,公章清晰,复印件使用a4纸 另: 如是男方是集体户,需要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开具证明,同意其子女入户 最重要的是: 办理时还必需带齐原件!!!!!! 到你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去办理准生证! ok了

根本就不用的啊,户口都已经不在那里了,就跟那里没有关系了还要去那干嘛,那里都没有你的名字了呀,拿着结婚证到户口所在地去开就可以了,我看那个工作人员肯定是新来的,连这最起码的都不懂,哪里要那么复杂的啊 女方户籍地证明样式: 证明 xxx于x年x月x日出生,女方x年x月x日与xxx结婚,女方是否为初婚,是否生于过,又无收养子女。 xxx xxx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东西都准备齐了再去办. 请参考。 计划生育证明 兹有属于。 配偶姓名: 。 子女姓名: ①,出生证号: ,准生证号: ; ②,出生证号: ,准生证号: 。 特此证明。

负责人签字: 单位名称: 年月日 单位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如果是证明无子女,就把有关子女的内容删掉。 第一阶段: 持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公司的初婚初育证明、塘沽计生服务站开具的尿检证明,到居住地所在居委会办理居住证明。第二阶段: 持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公司的初婚初育证明、塘沽计生服务站开具的尿检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到街道办事处办理准生证。第三阶段: 怀孕10周内,拿到《妊娠诊断证明》10日内到社险,职工个人到社险填《天津市生育保险妊娠登记表》登 2,第一联;社险打印登2第 二、;将第交本人。所需文件: 1、《医疗保险手册》及复印件或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定点医院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和妊娠实验化验单; 3、《生育服务证》和复印件; 4、委托人身份证和复印件。进行妊娠登记。 第四篇: 办准生证证明 证明

计划生育服务证申请表范本

《计划生育服务证》申请表(范本) № 申请人姓名女方:×××男方:××× 出生年月×年×月×日×年×月×日 民族及户口性质民族:汉户口:农业民族:汉户口:非农业 户口所在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桂西路 ×号×座×××房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桂西路×号×座×××房 现居住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桂西路 ×号×座×××房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桂西路×号×座×××房 工作单位南海区桂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南海区桂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身份证号码440682……440682…… 婚姻状况初婚(再婚)初婚(再婚) 结婚登记时间 2012年 12 月 12 日结婚证号码佛结字…… 子女情况 姓名出生日期生母生父 申请人声明 上述情况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全部属实,如果提供的材料或者陈述存在虚假,据此取得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自动失效,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女方:××× 男方:××××年×月×日 领证方式 自取√手机:13……、固话:812345678 邮政快递 地 址 (如要快递填写详细的收件地址及联 系电话) 发证机关 意见 经办人发证时间年月日 注:此表可直接到村(居)委、镇(街)卫生计生部门、镇(街)行政服务中心领取填写,亦可登录南海一点通(https://www.360docs.net/doc/f612027444.html,/cms/html/9782/column_9782_1.html或https://www.360docs.net/doc/f612027444.html,/cms/sites/nanhai/fwly_jhsy.jsp)下载填写。

《计划生育服务证》申请表 № 申请人姓名女方:男方: 出生年月 民族及户口性质民族:户口:民族:户口: 户口所在地 现居住地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婚姻状况初婚(再婚)初婚(再婚) 结婚登记时间 2012年 12 月 12 日结婚证号码佛结字…… 子女情况 姓名出生日期生母生父 申请人声明 上述情况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全部属实,如果提供的材料或者陈述存在虚假,据此取得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自动失效,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女方: 男方:年月日 领证方式 自取 邮政快递地址 发证机关 意见 经办人发证时间年月日注:此表可直接到村(居)委、镇(街)卫生计生部门、镇(街)行政服务中心领取填写,亦可登录南海一点通(https://www.360docs.net/doc/f612027444.html,/cms/html/9782/column_9782_1.html或https://www.360docs.net/doc/f612027444.html,/cms/sites/nanhai/fwly_jhsy.jsp)下载填写。

北京市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指南

北京市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指南 政策依据 《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审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的通知》、《北京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关于新生儿户口登记和随父子女户口迁移办理计划生育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关于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的程序 基本程序: 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到女方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由双方单位在《生育服务证》第三页注明当事人婚育状况并加盖公章。当事人持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办理相关手续。已婚育龄妇女在怀孕三个月内,应持《生育服务证》到妇幼保健部门办理围产保健登记。 提交材料: 1、夫妻双方《结婚证》、离婚者提交历次《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加盖婚姻登记部门印章)、法院判决(调结)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档案馆存档的复印件应加盖档案馆印章。 2、夫妻双方工作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居(村)委员会出具)或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夫妻双方《户口簿》或《户口卡》、《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 4、已生育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生育第一个子女随父入户申请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二、关于办理生育第二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的审批程序 办理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1、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 2、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3、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4、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福建省一孩、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

福建省一孩、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 登记地:县(市、区)乡(镇、街道)(□男方户籍地□女方户籍地□现居住地) 注:生育服务登记表一式三份,登记对象、村(居)委会、乡(镇、街道)计生办各一份,经乡镇(街道)计生办盖章有效,不再发放《生育服务证》。

《福建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要用黑色碳素水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内容要真实。 二、登记地、登记曰期、登记对象相关信息、承诺声明由登记对象负责填写,登记号、乡镇(街道)核实结论由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负责填写。 三、登记对象填表说明: l.登记地填写生育服务登记所在行政地区,并在男方户籍地、女方户籍地、现居住地 相应的方格内注明。 2.男方、女方姓名以持有身份证姓名为准。婚姻状况注明初婚或再婚。婚姻变动年月指再婚的时间。 3.登记孩次填“一”或“二”孩。预产期填写预计分娩的日期,怀孕前进行登记的, 可不必填写分娩的日期,已生育的,填写分娩日期。 4.家庭子女情况包括含收养、送养、遗弃、再婚的子女,并在右边备注栏注明“收养、送养、遗弃、再婚”。 5.家庭地址(居住地)指该申请人目前居住所在的具体地址。联系方式填住宅电话或手 机号。 6.男方(女方)户籍指该户籍所在的具体地址。 7.承诺声明栏,请申请人(代办人)认真阅读后,签名并按手印;属于委托代办的,需 填写委托书并请委托代办人进行承诺。 四、乡镇(街道)核实填写说明 l.乡镇(街道)核实结论栏.由乡镇(街道)负责填写。经办人要认真核实,在相应的方 格内注明,并签名。 2.对于无法查证当事人的生育情况或者生育情况掌握不全面的,经夫妻双方书面承诺婚育事实,予以办理登记。 3.登记号为20位数字编码,由12位区划代码(市、县、乡、村)+2位年份代码(年份后两位)+l位孩次(1孩为“1”,2孩为“2”,3孩为“3”)+4位流水号+l位识别码(1为线下登记类别,2为网上办证类别)。 4.生育服务登记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夫妻进行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的,需提供生育服务登记表一式三份,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流动人口可不提供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属于委托登记的,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已生育进行登记的,需提供己出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3.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登记的,需 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 4.根据《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登记的,需提供由户籍管理部门(或侨务部门)出具的回 国定居的证明和回国定居前所生子女在境外定居的证明。 5.根据《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登记的,需提供一方婚前或双方婚后所生子女在境外定居的证明。

一孩、二孩生育登记须知及程序

一孩、二孩生育登记须知及程序 一、登记依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1月20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相关规定。 二、登记对象:生育第一个子女、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 三、登记方式:有两种 1、现场登记: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登记。 2、网上登记:直接登录江西省计划生育服务登记系统进行网上登记,网址为https://www.360docs.net/doc/f612027444.html,/ 四、所需材料: 1、现场登记所需材料: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如当事人不能到现场委托代办时提供委托代办函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由计生办工作人员登录系统进行办理。 2、网上登记:不需要提供材料,由生育一孩、二孩的夫妻直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登记,上传相关材料,由系统自动与全员人口信息数据进行比对,经登记机关核实后,信息一致发放《生育服务卡》。 五、生育服务:通过登记后可领取《生育服务卡》,凭卡享受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接受生殖保健服务。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七、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八、其他事宜:如果您在材料准备及办理过程中存在疑问,请致电户籍所 在地的县、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咨询。 再生育服务证申办须知及程序 一、办理依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1月20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相关规定。 二、申请对象: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中四种情形之 一的夫妻。 (一)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子女死亡的;(情形一) (二)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子女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设立的技术鉴定组织确诊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情形二) (三)再婚(不含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且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再婚(不含复婚)前已合法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情形三) (四)夫妻婚后满五年未怀孕生育,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鉴定一方患不孕或者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依法收养了两个孩子的。(情形四) 三、申请方式:有两种 1、现场申请: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乡镇计生办申请。 2、网上申请:申请再生育的夫妻直接登录江西省服务系统进行网上再生育申请, 网址为https://www.360docs.net/doc/f612027444.html,/;上传《江西省再生育申请表》、承若书和相关附件材料,由审批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通过系统进行信息协查确认,符合条件的通过系统短信通知申请对象,必须提交申请材料原件,核实后发放《生育证》。 三、审批机构: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办)计生办审核,由县(市、区)卫生计生委批准,发放《生育证》。 四、所需材料:

计划生育“四证”办理程序

“四证”办理程序 生殖保健服务证(一孩生育证)办理程序 一、办证条件和要求 初次生育的夫妻,在孕期内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有稳定工作且有长期居住趋势的)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 二、办证应当提供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生殖保健服务证申请表》(可网上填写提交或现场填写); (2)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照片2张; (4)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门或卫生部门出具的女方孕育情况检查证明; 夫妻双方户籍在外省的,还应提供双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三、办证时限 乡镇计生办自收齐材料之日起,对本省户籍的,在10个工作日内;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外省户籍的,对材料齐全,经核实符合生育条件的,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办证所需材料,及时发证。 四、办证费用:免费领取。 (政策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附:《生殖保健服务证》申请表(样式) 生育证办理程序 一、办证条件 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 二、生育证申请 向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三、办证应当提交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再生育申请审批表》(可网上填写提交或现场填写); 2.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照片2张; 4.符合再生育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办证时限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经审核,并报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自收齐材料之日起40日内(需进行病残儿鉴定的除外)予以办结。符合条件的,及时发证。 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出具《不予批准再生育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五、办证费用:免费领取。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 一、办证对象 拟离开户籍所在地,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在外省居住30日以上的成年育龄妇女(18—49周岁)。 二、办证单位 由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责办理。 三、办证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孩、二孩《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

一孩、二孩《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2016年1月1日启用新的生育政策,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或第二个子女实行生育登记,发放《生育服务证》,医院凭《生育服务证》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具体流程如下: 1、已婚育龄夫妻应在怀孕3 -4个月向单位兼干报告、备案,并准备下列资料: ①、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已孕B超单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2寸夫妻合照2张。办理二孩服务证还需要提供一孩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2份及生育第一孩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②、夫妻双方或一方系再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填写“生育服务登记表”,必须夫妻双方签名加摁指印,在各单位兼干签署意见、盖单位行政公章后,在校计生办加盖学校计生专用公章。注:夫妻双方若一方为省外户口,需要户口所在地出具婚育证明,盖三级(村、乡镇、县)计生章。 3、单位所在社区、街道计生办当日内审核,符合条件的免费发给《生育服务证》。 附件:《生育服务登记表》——(必须双面打印)

生育服务登记表

生育服务登记须知 1.夫妻拟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生育前用碳素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此表。生育服务登记为备案制,非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2.登记人须如实反映本人及配偶的婚姻与生育情况。生育后填写此表的,还应在“已生育补登记”一栏填写新生儿的信息。 3.登记人登记信息与事实不符,造成违法后果的,相关部门可依法追究登记人法律责任;将依法将登记人失信行为记入政府及相关部门诚信档案。 4.“子女数量”包括夫妻已经生育子女和其他子女总数,“其他”是指:收养的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5.“第一个子女”一栏用于二孩生育登记时填写,第一孩生育登记不用填写。 6. 此表在村(居)计生专干处领取,也可在湖南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上下载打印。负责登记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应当保护登记人的隐私。 7.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如何办理计划生育证明

如何办理计划生育证明 如何办理计划生育证明 如何办理计划生育证明 一、深圳户籍人员: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女方)、一寸近期彩照先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属查环查孕对象的需交查环查孕单),已办《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要到社区工作站查验该证,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学校查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后,收《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二、非深圳户籍的广东户籍人员:先到现社区工作站查验户籍地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然后到现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学校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后,收《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三、非广东户籍人员:先到现社区工作站查验户籍地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然后到现居地住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学校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后,收《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 四、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还应提供父母户籍地全额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票据,计划生育证明《办理计划生育证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作处理的'流动人口子女,该生回原籍申请学位。 新生儿出生入户“计划生育证明”办理程序?

深圳消费在线()答复: 一、政策内生育一孩(含双胞胎或多胞胎) 材料: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母亲的广东识计划生育服务证》。 母亲户籍在广东省外的,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无生育证的提供母亲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持上述材料到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二、政策内生育二孩 材料: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表及母亲的广东识计划生育服务证》。 母亲户籍在广东省外的,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二孩生育审批表及二孩生育证明。 符合母亲户籍地省级二孩生育规定,但未经二孩生育审批生育二孩的,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有关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所需材料、母亲户籍地省级二孩生育规定及母亲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县(区)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持上述材料到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进行核实,经核实符合母亲户籍地二孩生育政策规定的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三、政策外生育 材料: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母亲的广东识计划生育服务证》、全家户口本、父母户籍地县(区)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社会抚养费征收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