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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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综述
会计学
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一、前言部分
环境会计(也叫绿色会计),是现代会计的一个分支,它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有关环境法律、法规为依据,研究经济发展与环境资源之间的关系,计量、记录环境污染、防治、开发和利用的成本费用,并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对社会环境的维护和开发形成的效益进行合理计量与报告,综合评估环境绩效及环境活动对企业财务成果影响的一门新兴学科。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既是国民经济宏观管理的需要,也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是环境会计最主要和最基本的问题。它按一定的信息披露原则,揭示企业环境资源的利用和环境污染的治理情况,促进企业保护环境资源。
随着经济的发展及可持续发展观的逐渐深入人心,世界各国对环境的保护意识不断提高,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企业是导致环境污染的重要因素,也是治理环境污染的主导力量,社会各方面对企业的环境问题提出信息需求,因此,企业必须将过去单纯追求经济发展速度和效益转变为追求经济、社会和自然的协调发展,承担起向社会公众披露有关环境信息的责任。企业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不仅可以给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有效地规范企业的环境行为,同时还有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另外,信息披露也是企业外部相关利益者了解企业环保情况,做出经济决策的客观需求。
目前国际上越来越多的企业按照相关环境报告指南,自愿、定期的在财务报告之外单独披露环境报告,以反映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业绩。我国企业也面临着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外部压力且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在我国起步相对较晚。因此,对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是迫切需要的。通过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改善其不足之处,促进我国企业更好的发展。然而在很多文献中均注意到了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诸多制约因素,目前还没有哪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制定出全面系统的环境会计准则或指南。本文主要对2006年——2010年有关企
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文献、著作进行了综述,文献的研究内容涉及了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
二、主题部分
从现状看,环境会计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还未形成完整的核算体系和报告体系,国际上对环境会计问题的研究主要是围绕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进行的。环境会计信息是反映企业的环境活动及其影响的数据与信息。1989年3月,在国际会计和报告准则政府间专家工作组第七次会议上,首次提出了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其后,西方国家开始了相关的研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一) 国外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情况
西方国家的环境会计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早期,以英国《会计学月刊》上比姆斯的《控制污染的社会成本转换研究》和马林的《污染的会计问题》为代表,揭开了环境会计研究的序幕。此后各国积极研究环境会计及信息披露,这作为世界发展的重要课题已向纵深发展。
1、国外关于环境会计的研究现状
由于在西方国家中利益相关者对信息的需求较高,对企业形成了较强的激励和约束,它们已开始自愿地反映企业的环境保护状况,并纳入会计核算范围予以披露。
《环境会计》(Rob Gray和Jan Bebbington,1993)研究了环境会计的基本框架、环境管理与现行会计的结合等问题,也奠定了环境会计研究的初基。书中详细介绍了环境会计的内容,认为环境会计应当设计财务系统、信息系统、控制系统的新形式,从而消减传统会计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欧洲的环境管理会计:当前的实践和未来的潜力》(Matteo Bartolomeo 等)归纳了企业层次环境会计的四个分支:对外财务报告、社会责任报告、环境管理会计以及能源和原料会计。
《绿色报告》(Telford Owen,1992) 从西欧绿色报告的历史、未来、发展方向和绿色意识四个方面阐述了信息使用者的需求、绿色报告的内容、作用以及绿色报告系统构建,为后续的绿色报告基本框架研究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Rob Gary与Telford Owen(1996)等学者从公司的受托责任角度,系统阐述了公司社会报告与环境报告的原理与理论,为人们全面了解公司社会报告和环境报告的发展
历史和开展进一步的理论研究提供了文献资料。
《现代环境会计:问题、概念与实务》(Schaltegger和Burritt,2000)对生态会计作了进一步研究,把生态会计分为对内生态会计和对外生态会计。认为仅仅通过补充生态会计系统来扩展传统会计是不够的,而应将环境管理适当融入环境会计,用生态效益指标来表现环境经济信息管理与公司环境干预的综合信息。
Gwynne Rogers和Jan Kristof(2003)以Pitney Bowes公司为对象,研究了环境成本与产品成本的关系和把环境成本归属到产品成本的分配方法等问题。
Dorweiler和Yakhou(2005)认为股东们关心环境报告及其质量主要是因为它们与环境法规密切相关。
2、国外关于环境会计标准的研究
日本环境会计的研究起于20世纪90年代。1999年3月日本环境厅发表了《关于环境保全成本公司指南》侧重研究的环境保全成本与环境效益效果的关系;2000年日本政府制定了《引进环境会计系统指南》,对日本企业环境报告书的编制提出了要求;2000年5月发布了《面向环境会计2000年报告》,补充要求了环境保护效益的核算和披露;2001年,日本环境省发布了《环境报告书准则(2000年度版)———环境报告书制作手册》;以及《环境会计指南2002》和《环境会计指南2005》初步构建了日本环境会计体系。
美国的环保法律法规主要有两大类:一是环境污染防治方面的,二是补偿性的,涉及补偿责任在公司财务报表中的处理问题。颁布的会计准则:(1)环境负债方面: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第5号准则公告《或有事项会计》,第14号解释公告《损失金的合理估计》,(2)环境成本方面: EITF发布的(EITF89—13石棉清除成本会计处理》,(EITF90—8环境污染费用的资本化》,(EITF93—5环境负债会计》三个公告;(3)环境信息披露方面: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涉及环境信息披露的规定有:管理条例S-K第101项、103项和303条款,第36号财务报告公告,并在第92号专门会计公告中要求上市公司专门就涉及环境会计报告中的许多问题予以说明;美国国家环保局还组织编写了《环境会计导论:作为一种企业管理工具》一书,在环境成本计算、成本分配、环境会计信息应用等方面为企业管理实务提供了技术指南。
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在1993年发布了《环境成本与环境负债——会计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