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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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知识

一、税赋的产生:我国早在夏朝就产生了纳贡形式的税收雏形,但最早“税”这个字出现在春秋时代。

二、税的概念:指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个人或组织无偿征收实物或货币的总称。

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2..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利。

3.国家征税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三、税收的特性:

1、强制性。是国家强制征收的,纳税人必须根据税法的规定纳税,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

2、无偿性。国家取得的税收收入,不需要返回给纳税人,也不需要对纳税人直接付出任何代价。

3、固定性。以法律形式规定了经济组织和纳税人应不应纳税、应纳什么税、纳多少税,这表明国家与纳税人的根本关系具有固定性。

四、税收的作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1、国家财力保障(聚宝盆)。税收在国家财力中的贡献力维持在90%左右。

2、有调节经济的作用(经济杠杆)。如“亩产税收”。对资源、环境等要素的调节,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3、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集中体现在“再分配”功能,有助于实现分配公平化。

4、国际经济和政治交往重要政策工具。如国际税收协定。

五、我国目前税制基本上是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

按照税法相关税种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五种:

1、商品和劳务税(间接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占全部税收收入60%

(间接税):商品和劳务虽然是由纳税人负责缴纳,但最终是由商品和劳务的购买者即消费者负担的,所以称为间接税。

2、所得税(直接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占全部税收收入25%

(直接税):所得税类税种的纳税人本身就是负税人,一般不存在税负转移或转嫁问题。

3、其他辅助税种:

(1)财产、行为税:房产税、印花税等

(2)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3)特定目的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烟叶税等

六、现行税收法律体系:

《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1、实体法。税种一共18个。现行税种中,除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是国家法律的形式发布实施外,其他各种税种都是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立法,由国务院以暂行条例的形式发布实施的。这些法律法规共同组成了我国的税收实体立法体系。

2、程序法。《税收征收管理法》、《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

在东汉时期的许慎所编著的中国第一部字典《说文解字》中收录了“税”,释文:“税,租也,从禾,兑声。”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税,按田亩收敛谷物。从禾,兑声。”其寓意大概是我国自夏朝产生的税收,开始是以缴纳粮食等农产品为主,而且该缴的一定要缴清,必须兑现。故将“禾”和“兑”二字合并组成税字。早在我国祖先黄帝时,或者更前一些,如传说中的神农氏,那时农业已相当发达,农业当然又大大前进一步,当时某个权力集团对辖属居民生产的农作物征收赋税,也是很可能的事情。经历了几千年的文明史,税收已发展成为现在的以货币形式的纳税方式,但国家财政收入仍主要依靠税收。为此,敬请当今的纳税人仍要效仿古人的行为,将该缴的税按时全部缴清,及时兑现,不得拖欠。“税”字是个产生年代较为久远的老资格的汉字,但形体与意义的变化并不大―从字形上说,“税”字从产生那天就是今天这个样子。分析“税”字字形,可以知道最原始的税种是农业税,而税金是以农产品来支付的,这从“税”字的表义部分“禾(代表粮食)”上可以看得很清楚。“税”字最早见于《春秋》一书,书中记载:“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初税亩”。从第一部史书《春秋》的记载看,那个时期已经有了上述情况。春秋时期,已经出现了国家,这与恩格斯所说的“捐税是以前的氏族

社会完全没有的”完全吻合。《周礼》中明确指出:“凡税敛,掌事者受法焉。”就是说,税收这种事从它出现时起,就是由国家控制的。随着历史的发展,“税”的内容也有了变化,“禾”已经不能概括这个概念了。《前汉食货志》载:“税谓公田什一及工商虞衡之入也。”意思是说,除了农业之外,工、商乃至运输等业也一律纳税。很明显,那时已经有了货币,那么,税款应当是用货币来支付的。关于税款的用途,《前汉食货志》说得也很清楚:“税给郊社宗庙百神之祀,天子奉养百官禄食、庶事之费。”也就是说,税款用于祭祀和国家官吏的工资,那个“庶事”,指的是国家的其它开支,如基建,战争之类。除了祭祀活动现在已经取消之外(在有些宗教国家可能还有这笔支出——我们对有些少数民族地区的宗教事业的拨款,可能已不属此列了),税款的用途与今天大体相同。三、看看《现代汉语词典》如何解释?税shuì形声。从禾,兑声。本义:田赋,征收的农产品【释义】国家根据规定向单位或个人征收的钱或实物:税收|缴税|纳税|偷税漏税。“税”字形神兼备,其妙无比。对于“税”字,我们一眼就可以看出,它从“禾”、从“兑”。“禾”指谷物,泛指农作物。“税”字从“禾”说明我国古代最初的赋税是与农作物有关的。我国是农业古国,历朝历代均以农为本,征税先征农业税,亦势在必然。关于“兑”字,《现代汉语词典》中有两种解释。第一种解释为以旧换新或者支付,按这种解释与“禾”构成“税”字,就是按照规定向国家缴纳农产品;第二种解释,“兑”是《易经》里面的八卦之一,卦形是“≡”,代表沼泽,下边两横,象征土地,上边两个断开的小横好象波浪,象征水。兑卦之象为土上有水,取其平,水的物质是持平,所以食“水平”之意。因此,“兑”字有平有的意思,与“禾”字结合成“税”字,引申为公平、公正,就是说税率要公平,收税要公正,而这正是税法的重要原则之一。从汉字造字法的角度来看,“税”字是《说文解字》经常与“赋”、“租”、“捐”等字连用,组成“赋税”、“租税”、“捐税”等词语,只是到了上世

纪初,才正式出现“税收”这个词。税收作为一种经济现象,无论名称如何变化,都得到了我国历朝历代以及当今世界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并成为各国宏观经济调控的最为重要的工具。自古以来政府向农民征收皇粮国税,天经义地,亘古不变。历史进入了二十一世纪,中国政府宣布取消农业税,还给种粮农民给予现金补贴,这种补贴是直接发放给农民手中,名曰“直补”免交农业税,打破了亘古不变的制度,中国农民再也不要向政府交公粮了,两千多年“皇粮国税史”终于划上了句号,农民兄弟也放下了一副挑了两千多年的经济重担.这一改革将永远载入史册。

我国古代就有贡、助、彻,租、庸、调,课、捐、赋等各种名称。

在我国的古代,“税”很长一段历史时期泛称租税或赋税。在《说文解字》里关于税字的解析是:“税者,租也”:“租者天赋也”:“赋者敛也”。在《周礼》中有“周官太宰,以九赋敛财贿”,指的就是周朝财政预算主管官员以九种赋税形式构成复合税制,集中财政资金。

至于“租、税、赋”组合连用,则是由当时的社会经济形式、生产发展状况决定的。在“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情况下,国君占有全部或大部土地,不管其以政治统治地位收取的“税”,还是以土地所有权收的“租”都是一回事,没有严加区分的必要。而“赋”则是一种特别税,是专为军事开支而设置征收的份额,所以“赋”字左边从贝,右边从武。由于古代国家职能主要是祭神和打仗两大桩,即“国之大事,惟祀与戎”,当然也就与税连用而成“赋税”了。

而最有概括力的还是“税”字,因为古代的中国以农立国,所能取得的国家收入也主要来源于农产品,而“税”字从禾从兑,在象形字的使用中就隐晦地说明了其含义,禾暗示其内容,兑阐明其手段,有上缴、送达的含义。

当今经济学家则将税收定义为:国家为行使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地、固定地、无偿地取得国家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由于税收渗透到国民经济生活的各个层面,以致于某西方经济学家对税收作了一个形象的比喻,“纳税和死亡是人生不可避免的两件事”。

看了多篇税收历史,发现税收发展史蛮有趣的,今天笔者就将这些小故事拼成一篇税收起源趣味故事杂谈。税在中国的起源:早于夏商,早于历史文件的记录,大略知道最早的税其实并不是税,而是叫籍是土地税收的前身,在奴隶社会每个部族的族长都会要求部族成员将自己年收成的一部分上缴以祭祖,祭天。伴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由奴隶社会进入封建时代,税亦有了文字记载,说文解字中说:税,租也,禾中兌也。白话的意思便是税是从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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