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居住用地控制指标研究_李新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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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居住用地控制指标研究

李新阳

摘要:分析2007年人均居住用地情况以及1991-2007年人均居住用地变化的基础上,发现人均居住用地面积与气候区(日照间距、风俗习惯)、人口规模等因素存在相关关系。通过人均居住用地面积与日照间距系数与人口规模之间的回归分析,考虑风俗习惯的影响,推导出现状人均居住用地回归模型。同时,借鉴相关经验,通过目标导向的方法,推导出2030年规划人均居住用地的理论值。两者比较,最终建议I、II、VI、VII气候区中城市的人均居住用地面积宜为28-38m2/人,III、IV 、V气候区中城市的人均居住用地宜为23-36m2/人。

关键词:人均居住用地标准人口规模日照间距系数气候分区

2007年现状人均居住用地面积34.31m2/人,已大大超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中规定的28m2/人的上限。这种超越,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导致国标中规定的上限过低,还是现状人均居住用地使用的粗放所致?本文通过对于人均居住用地分组的讨论、变化趋势的分析以及对于影响居住用地相关因子的讨论,构建现状人均居住用地回归模型,并通过目标导向的方法,构建今后规划人均居住用地的理论值,两者比较,得出人均居住用地控制指标。

12007年人均居住用地情况1

按照城市规模划分,人口小于20万人的小城市人均居住用地面积44.07m2/人,人口在20-50万人的中等城市人均居住用地面积38.96m2/人,人口在50-100万人的大城市人均居住用地面积34.32m2/人,人口在100-200万人的特大城市人均居住用地面积30.29m2/人,人口在200万人以上的超大城市人均居住用地面积29.15m2/人,明显呈现随着人口规模的升高,居住用地越加集约的趋势。

按照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划分,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小于1万元的城市人均居住用地面积38.67m2/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2万元的城市人均居住用地面积39.55m2/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3万元的城市人均居住用地面积38.69m2/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5万元的城市人

均居住用地面积34.08m2/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万元以上的城市人均居住用地面积34.78m2/人,可以发现,虽然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万元以上的城市人均居住用地面积显著小于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万元以下的城市,但是随着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的升高,居住用地越加集约的趋势并不明显,可以认为居住用地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并不密切。

按照气候区划分,Ⅰ气候区城市的人均居住用地面积36.53m2/人,Ⅱ气候区城市的人均居住用地面积31.74m2/人,Ⅲ气候区城市的人均居住用地面积32.97m2/人,Ⅳ气候区城市的人均居住用地面积36.85m2/人,Ⅴ气候区城市的人均居住用地面积46.62m2/人,Ⅵ气候区城市的人均居住用地面积51.47m2/人,Ⅶ气候区城市的人均居住用地面积47.06m2/人。气候分区的差异对于人均居住用地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日照间距以及风俗习惯的影响。随着从Ⅰ气候区向Ⅳ气候区的过渡,日照间距系数逐步减小,因此所需要的居住用地会逐步减少,但同时,Ⅳ、Ⅴ、Ⅵ、Ⅶ气候区中有一些少数民族聚居的城市,由于风俗习惯等原因,导致其人均居住用地面积较大。

进一步研究日照间距系数2对于人均居住用地面积的影响,日照间距系数小于1.0的城市人均居住用地面积32.50m2/人,日照间距系数1-1.5的城市人均居住用地面积32.77m2/人,日照间距系数1.5-2的城市人均居住用地面积31.84m2/人,日照间距系数大于2的城市人均居住用地面积42.16m2/人,可以发现日照间距系数大于2的城市的人均居住用地面积明显大于日照间距系数小于2的城市,体现了日照间距系数对于人均居住用地面积的影响。

因此可以发现,2007年现状人均居住用地面积与气候区(日照间距、风俗习惯)、人口规模等因素存在密切的关系。

21991年-2007年人均居住用地变化情况

图1 1991-2007年人均居住用地变化情况(单位:m2/人)

数据来源:1991-2000年城市建设统计年报,2002-2008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

全国人均居住用地从1991年的14.95m2/人增加到2007年的34.31m2/人,平均每年增加1.2m2/人。从变化趋势来看,2000年是一个分水岭,1991-2000年年均增长0.38m2/人,而2000-2007年年均增长2.28m2/人,充分体现了住房货币化政策对于人均居住用地面积变化的影响。

在1991年到2007年的17年中,我们截取5个时间断面:1991年、1995年、2000年、2005年以及2007年,分别从人口规模、气候分区、日照间距系数三个角度对人均居住用地的变化情况进行判断。

2.1分人口规模的人均居住用地变化情况

图2 1991-2007年分人口规模人均居住用地变化情况(单位:m2/人)

数据来源:1991、1995、2000年城市建设统计年报,2006、2008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

从1991年到2007年,小城市人均居住用地从36.21m2/人增加到44.07m2/人,平均每年增加0.49m2/人;中等城市人均居住用地从20.35m2/人增加到38.96m2/人,平均每年增加1.16m2/人;大城市人均居住用地从12.74m2/人增加到34.32m2/人,平均每年增加1.35m2/人;特大城市人均居住用地从10.48m2/人增加到30.29m2/人,平均每年增加1.24m2/人;超大城市人均居住用地从15.38m2/人增加到29.15m2/人,平均每年增加0.86m2/人。

可以发现,不同规模的城市人均居住用地在这17年中均有所增长,其中中等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增长较快,而小城市、超大城市增长较慢。但在不同时期均大致体现出随着人口规模的升高,居住用地越加集约的趋势。

2.2分气候分区的人均居住用地变化情况

图3 1991-2007年分气候分区人均居住用地变化情况(单位:m2/人)

数据来源:1991、1995、2000年城市建设统计年报,2006、2008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

从1991年到2007年,Ⅰ气候区城市的人均居住用地从26.28m2/人增加到36.53m2/人,平均每年增加0.64m2/人;Ⅱ气候区城市的人均居住用地从14.65m2/人增加到31.74m2/人,平均每年增加1.07m2/人;Ⅲ气候区城市的人均居住用地从11.14m2/人增加到32.97m2/人,平均每年增加1.36m2/人;Ⅳ气候区城市的人均居住用地从14.08m2/人增加到36.85m2/人,平均每年增加1.42m2/人;Ⅴ气候区城市的人均居住用地从8.12m2/人增加到46.62m2/人,平均每年增加2.41m2/人;Ⅵ气候区城市的人均居住用地从35.63m2/人增加到51.47m2/人,平均每年增加0.99m2/人;Ⅶ气候区城市的人均居住用地从30.11m2/人增加到47.06m2/人,平均每年增加1.06m2/人。

可以发现,不同气候分区的城市人均居住用地在这17年中均有所增长,从Ⅰ气候区到Ⅳ气候区,也即从北到南,人均居住用地的增长速度逐步递增,可以理解为不同气候区之间人均居住用地不断趋同的一种特征。而Ⅴ、Ⅵ、Ⅶ三个气候区由于存在风俗习惯的影响,所以需要区别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到,Ⅵ、Ⅶ气候区始终大于其他气候区的人均居住用地面积,而Ⅴ气候区的人均居住用地从1991年的最后一位快速增加到2007年的第三位,增速最快,这充分体现了风俗习惯对人均居住用地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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