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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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 (4)

第一条土地利用更新调查 (4)

第二条土地利用更新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4)

第三条制定本规定主要依据 (4)

第四条调查任务和主要内容 (5)

第五条技术路线 (5)

第六条更新调查比例尺 (6)

第七条地图投影、坐标系和标准分幅 (6)

第八条行政区域代码 (7)

第九条调查单元和编码 (7)

第十条分类体系 (8)

第十一条成果 (9)

第十二条实施和时间 (10)

第十三条适用范围 (10)

第十四条地方补充规定 (10)

第十五条本规定解释权 (10)

第二章准备工作 (10)

第十六条组织准备 (10)

第十七条技术准备 (11)

第十八条资料准备 (11)

第十九条仪器、工具和表格准备 (13)

第二十条平面控制测量 (13)

第三章土地境界与权属调查 (14)

第二十一条境界调查 (14)

第二十二条土地权属界线调查 (15)

第二十三条土地权属情况调查 (16)

第二十四条界址要素测量 (16)

第四章土地利用调查 (17)

第二十五条基本方法与要求 (17)

第二十六条地类图斑调查 (18)

第二十七条线状地物调查 (19)

第二十八条一些土地分类情况处理方法 (20)

第二十九条耕地坡度分级 (22)

第三十条田坎系数测算 (22)

第三十一条土地利用更新调查记录手簿填写 (23)

第五章调查数据处理及数据库建设 (23)

第三十二条工作底图的着墨整饰 (23)

第三十三条调绘内容接边 (23)

第三十四条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 (24)

第三十五条面积量算 (24)

第三十六条数据统计和汇总 (25)

第三十七条数据衔接 (26)

第六章文字报告 (26)

第三十八条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报告编写 (26)

第三十九条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分析报告 (27)

第七章成果的检查验收 (27)

第四十条建立检查验收制度 (27)

第四十一条检查验收程序 (28)

第四十二条成果资料归档 (28)

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技术规定

(试行)

为规范土地利用更新调查,确保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成果质量,统一土地利用更新调查的技术路线、技术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制度,在总结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简称土地详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简称变更调查)的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当前国土资源管理的需求,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土地利用更新调查

土地利用更新调查(简称更新调查)指以现势性的航空或航天遥感资料制作的正射影像图为工作底图,参考土地详查、变更调查的图件、数据等有关资料,采用国家统一的土地分类标准,通过实地调查,查清当前土地利用的类型、面积、分布状况和土地权属状况,全面更新土地详查和变更调查成果。在此基础上建设或更新土地利用数据库。

第二条土地利用更新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是国土资源管理的基础性调查,其目的是全面掌握土地利用和权属状况,从而为发挥土地资源的宏观调控作用,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有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和有关政策提供基础数据据为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提供依据;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用途管制,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建设用地审批提供数据支持;为建立土地调查、统计制度等提供准确可靠的基础图件、数据等基础资料。

第三条制定本规定主要依据

²《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1984年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

²《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的补充规定和说明》(1987年国家土地管理局)。

²《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市)级汇总技术规程》(1993年国家土地管理局)。

²《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省级汇总技术规程》(1994年国家土地管理局)。

²《日常地籍管理办法<农村部分>(试行)》(1992年国家土地管理局)。

²《城镇地籍调查规程》(1993,国家土地管理局)

²《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年国家土地管理局)。

²《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2003,国土资源部)。

²《土地登记规则(修正)》(1996,国家土地管理局)

²《全国土地分类》(试行)(2001年国土资源部)。

²《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2002年国土资源部)。

²《县(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2001年国土资源部)。

²《县(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规范》(试用)。

²国土资源部其它有关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文件。

第四条调查任务和主要内容

一、土地利用更新调查的主要任务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和土地利用分类调查。

二、土地权属调查是要查清每一宗土地的界址点、权属界线,以及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属状况。土地利用分类调查是按照统一分类标准查清每一宗地内土地的实际利用类型和位置分布。

三、土地所有权调查要查清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界线,集体土地所有权要调查到村民小组。土地使用权调查要查清国有土地的每一宗地的界线和土地权利状况。如果条件具备,可以对承包地和农村宅基地等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进行调查和勘丈。

第五条技术路线

一、采用满足更新调查精度要求的航空、航天遥感数据,制作相应比例尺的标准分幅正射影象图(DOM),参照土地详查、变更调查等有关资料,全野外实地调绘土地利用状况,填写外业调查记录手簿。

二、土地权属界线的调查采用有关权利人现场指界确认,签订土地权属协议书的方法。已经签署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的,经核实无误,可不再重新指界和签订协议书。

三、1:1000,1:2000调查比例尺的调查区需采用GPS、全站仪等测量工具进行平面控制测量,在控制测量的基础上对界址点、线采用解析法测量坐标。1:5000,1:1万比例尺调查时可以直接在影像图上调绘、转绘权属界线及界址点。

四、对外业调绘成果进行整理和清绘,采用扫描矢量化方法输入数据库软件,并采集属性数据,建立土地利用数据库。

第六条更新调查比例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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