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污水资源化利用发展现状与公共政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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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污水资源化利用发展现状与公共政策分析
马东春徐凌崴
(1北京市水利科学研究所 2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摘要本文通过对北京地区污水资源化利用发展现状的研究,从公共政策角度,深入探讨在北京污水资源化利用中政府角色、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的目标与政策之间的关系,分析结果得出现有的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公共政策中,没有形成专门的体系,并缺少系统化的管理和实现能力的控制。建议加强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法制法规建设,以实现推广污水资源化利用的目标。
关键词污水资源化公共政策
Abstract Through the study to the status of wastewater recycling, this article discuss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governmental roles, the target of wastewater recycling, and the bylaws. The analyze shows that there is neither committed organism nor effective control system in the current public policies. The authors suggest strengthening the bylaws construction to promote wastewater recycling.
1前言
水资源是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条件。
北京市水资源总量为37.4亿m3,2003年北京人口超过1400万人,人均水资源量不足300m3。据分析,北京目前水资源承载能力为1200万人,现状人口已超过水资源承载能力极限。预计2010年,经过外流域调水及自身挖潜,水资源承载能力可达1600万人。2040年北京人口将达到高峰,人均水资源还将进一步减少。各项统计表明,北京已属重度缺水区,水资源供需矛盾日显突出,水资源短缺已成为首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关键制约因素。
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的基本思路是在开发新水源的同时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的使用效率。污水资源化是最有效的开源方式,也是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的途径,同时还能保护环境。2004年北京年污水量达13亿立方米,是巨大的可利用资源。
城市供水中大部分变为污水,污染了环境,浪费了水资源。把城市污水收集起来,经处理再生后回用到对水质要求较低的用户上,换出等量的自来水,回用1m3再生水相当于节约1m3自来水并减少1m3污水,既缓和城市水供需矛盾,又减轻城市排水系统的负担。城市污水就近可得,便于收集,再生处理成本比海水淡化低廉,技术较成熟,建设投资比远距离引水经济,西方国家的经验也证明污水资源化的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在技术上是可行的, 经济上是适宜的。
2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历史及发展
北京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有较长时间的历史,从污水灌溉、工业废水厂内处理回用到单栋建筑中水道系统,在污水再生回用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实践。
50年代初期北京开始污水灌溉,最初在石景山区利用石景山钢铁厂的工业废水进行灌溉,随着市区污水管道和污水泵站的建设,污水灌溉面积不断扩大,污水灌溉主要集中在位
于市区下游的丰台区、朝阳区、大兴县以及通州区。
80年代开始再生水回用于城市建筑,主要是在单栋建筑内实施小型再生水设施,处理建筑居民产生的污水或污染较小的洗涤水,用于冲厕和庭院绿化等市政杂用水。1987年市政府制定并颁布的《北京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和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需配套建设中水设施。2001年6月,市规委、建委、市政管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中水设施建设管理的通告》确定,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或可回收水量大于150吨/日的居住和集中建筑区必须建设中水设施。
80年代,北京市还规划方庄小区建设第一个区域性污水再生回用系统。方庄小区是北京市建设的现代化居住小区,该小区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4万立方米/日。原规划将方庄小区的生活污水深度处理后一部分用于计划修建的宋家庄热电厂作为冷却水,其余部分供给方庄小区作为绿化、冲厕等市政杂用水。由于种种原因,方庄污水再生回用工程未能按规划实施,深度处理设施未安装运行,再生水回用管道也未埋设。
90年代开始,北京市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加快,高碑店和酒仙桥污水处理厂相继建成,市区污水处理厂总规模达到128万立方米/日,为城市污水再生回用创造了良好条件。
工厂内部污水再生回用也在推广,目前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202家工业企业中,有12家企业回用再生污水,回用水量为1万立方米/日,年节约用水量约209万立方米/日,主要回用于厂区内部杂用水等。
3污水资源化开发利用的基本情况
3.1再生水利用设施概况
截至2004年底,北京市区已建成污水处理厂8座,污水处理能力188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率58%。郊区建成污水处理厂14座,污水处理能力43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率30%。
市区建成高碑店、酒仙桥、方庄、第六水厂4座再生水厂,建成再生水供水干线170公里,再生水回用能力达到25.5万立方米/日。建成建筑中水设施300套,处理能力4万立方米/日。
3.2再生水利用量和水质概况
2004年,北京全年处理污水4.6亿立方米,利用再生水2亿立方米。其中,工业用再生水1亿立方米,园林景观及市政杂用再生水0.3亿立方米,农业灌溉用再生水0.7亿立方米。
市区4座再生水厂均在污水处理厂二级出水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度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用水水质标准各项指标中的最高值,满足再生水利用的要求。
3.3再生水主要用途
北京市再生水主要用途按实际使用量大小依次为:农业灌溉、工业冷却水、景观环境,以及绿地灌溉、道路冲洒、洗车、冲厕等市政杂用。
4公共政策分析
污水资源化利用是通过建设污水再生利用的基础设施和政府制定规范经济管理和运转方式的途径来实现。污水回用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具有公益性、社会性、超前性等特点,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