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残留与农产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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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绪论
一、农药残留与毒性
1 农药: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为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控制、影响植物和有害生物代谢、生长、发育、繁殖过程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产物及应用生物技术生产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
2 农药分类(按作用方式分):
❖杀虫剂:
有机氯,有机磷,氨基甲酸酯,拟除虫菊酯,沙蚕毒素类
❖杀菌剂:
保护性杀菌剂、治疗性杀菌剂、铲除性杀菌剂
❖除草剂:
输导型、触杀型、选择性、灭生性
3 农药残留
由于农药的应用而残存于生物体、农产品和环境中的农药亲体及其具有毒理学意义的杂质、代谢产物和反应物等所有衍生物的总称。
可提取残留
结合残留:化学键合或物理结合
不可提取残留
轭合残留:酶作用
4 农药残留毒性
因摄入或长时间重复暴露农药残留而对人、畜以及有益生物产生的急性中毒或慢性毒害。❖农药对环境有益生物的毒性
水生生物:鱼类、藻类
陆地环境生物:鸟类、害虫天敌、蜜蜂、家蚕、非目标植物(药害)
❖农药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急性毒性:甲胺磷、水胺硫磷等高毒农药
慢性毒性:致突变性、干扰内分泌活动
慢性神经系统功能失调(迟发性神经毒性):有机磷农药特有的干扰免疫系统对儿童脑发育的远期影响
二、农药的环境行为
1 农药的环境行为:农药进入环境后,在环境中有着复杂的迁移转化过程,包括挥发、沉积、吸附、分解等表现。
❖吸附:主要指农药在环境中由气相或液相向固相分配的过程。
❖迁移:施于土壤或植物体时,一部分农药会通过各种途径进入气相或通过地表径流和淋溶的方式沉积。
❖分解:农药在环境中可以通过多种方式降解。最重要的是光解和水解。
❖生物降解:微生物
❖生物富集:生物体从环境中不断吸收低浓度的农药,并逐渐在其体内积累的能力。
1. 体表直接吸收:藻类植物、原生动物、微生物
2. 根系吸收:高等植物
3. 食物链:大多数动物
藻类:500 鱼、贝壳:2000 水鸟:10万
三、农药残留与生态、食品安全
1 生态系统:是自然界一定空间的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不断演变,达到动态平衡、相对稳定的统一整体。
农药主要是通过生态系统中的环境介质(大气、土壤、水)进入生态系统中,进而影响整个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同时,也在此过程中进入生态系统中的不同有机生命体,进一步对生态系统平衡产生影响。
2 农药进入生态系统的途径
农药进入大气环境的途径
❖农药喷洒于农田时,逸散到大气中(>50%)。
❖施用后,沉积在作物表面或土壤表面的农药通过挥发和蒸发作用进入大气。
❖农药配制、加工生产运输、农作物废弃燃烧、仓库、车船熏蒸后的通风排放、粮食保存、纤维防蛀等也可在一定时期内造成高浓度的大气污染。
农药进入土壤环境的途径
❖农药直接施入土壤。如除草剂、拌种剂
❖农药间接进入土壤。
❖随大气沉降、灌溉水和动植物残体进入土壤。
农药进入水环境的途径
❖农药直接施入水体。
❖土壤中农药随地面径流或经渗滤液通过土层至地下水
❖农药厂和其他农药化学品生产厂的污水排放。
农药在生物体间的转移(生物富集、食物链)
3 农药污染食品的主要途径
❖使用农药防治农作物病虫害,直接污染食用作物。
❖农药被植物根部吸收后转移至食物中。
❖施用农药的同时或施用后对大气、水体的污染造成动植物体内含有农药残留,间接污染食品。
❖经食物链和生物富集作用污染食品。
❖运输及储存过程中由于和农药混放造成的食品污染。
四、农药残留检测与监控
农药残留超标是农产品污染的主要问题
1 农药与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
❖加快立法步骤,加强科学管理。
❖加强农业生产者的教育,合理用药。
❖加大在新型、低毒、高效农药研制和推广方面的投入。
❖提高农药残留检测能力和速度。
2 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最大残留限量(MRL,maximun residue limit)是指法定允许在食用农产品和动物饲料中一种化合物残留的最大浓度(用mg/kg 来表示)。
❖每日允许摄入量(ADI,acceptable daily intake)是根据对一种化合物已有数据的评价,消费者一生之中每天摄入这种化合物不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可见风险的量(用mg/kg体重来表示)。
ADI=NOAEL/安全系数(100)
MRL=ADI×60/(1.2×某种食品所占比例)
3 农药残留法规与管理
❖最早制定农药管理法的是法国(1905年),之后是美国(1910年)、加拿大(1927年)等。
❖联合国粮农组织(FAO)1975年设立了5个专家组:农药规格、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农药使用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及环境中农药残留。
我国农药残留法规与管理
❖1982年4月,《农药登记规定》。
❖1982年10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
❖1997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
❖1999年,农业部发布实施《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2001年,修改了《农药管理条例》。
我国新农药登记资料要求
田间试验阶段:(不得销售)
❖产品化学资料(有效成分,物化参数,分析方法等)
❖毒理学资料(急性毒性)
❖药效资料(室内活性测定,试验作物、防治对象、施药方法)
❖其他资料(已有的田间药效、残留、环境生态试验和登记情况)
临时登记阶段(试销,有效期1年,可续展,不得超过4年)
❖产品化学资料(产品标准)
❖毒理学资料(急性毒性试验报告、眼睛皮肤刺激性试验报告、致敏性试验报告、亚慢性试验报告、致突变性试验报告等)
❖药效资料(室内活性测定报告、2年4地室外药效报告)
❖残留资料(可在临时登记期间进行)
❖环境生态资料(鱼、鸟、蜜蜂、家蚕的毒性试验报告)
❖标签、说明书
❖其他资料(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登记情况)
正式登记阶段(有效期5年,可续展)
❖产品化学资料(2年常温稳定性试验报告)
❖毒理学资料(人群接触毒性、主要杂质毒性、在动物体内的代谢、每日允许摄入量等)❖药效资料
❖残留资料(2年2(3)地残留试验报告)
❖环境生态资料(环境行为特征、非靶标生物毒性
❖规范的标签、说明书
4 农药安全性评价
❖健康安全评价:评价登记产品在推荐施药条件下对人的健康风险。——农药毒性试验和农药残留试验结果
❖生态安全评价:评价登记产品在推荐使用条件下对环境生物的毒害风险。——农药环境行为和环境毒性试验结果
农药残留检测的目的:
❖研究农药施用后再农作物或环境介质中的代谢、降解和转归,制定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检测食品和饲料中农药残留的种类和水平,以确定其质量和安全性。
❖检测环境介质和生态系生物构成的农药残留种类和水平,以了解环境质量和评价生态系统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