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党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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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才流动
【发文字号】聊办发[2013]39号
【发布部门】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11.15
【实施日期】2013.11.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
见》的通知
(聊办发〔2013〕39号)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属开发区党工委、管委,市直各部门:
《关于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15日
关于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党管人才原则,推进人才强市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3〕12号)要求,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健全党管人才工作格局
发挥党委在人才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

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部署一次人才工作,定期听取人才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

党委(党组)书记是本地(部门、单位)人才工作第一责任人。

进一步提升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能力水平。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切实履行好人才工作牵头抓总职责,坚持牵头不包办,抓总不包揽,统筹不代替,积极支持配合其他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市、县级组织部门要从实际出发,重点做好牵头制定人才政策、实施特色人才项目、培养实用人才等工作。

要以简政放权为重点,牵头对涉及人才工作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系统梳理,该由职能部门做的事情要依靠职能部门来做,该由市场做的要放给市场,社会能办好的就交给社会,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便利。

推进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要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划分有关部门在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中的职责定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在制定人才政策法规、构建人才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人力资源市场等方面,发挥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部门作用,并配合市委组织部抓好党政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市科技局要在高端科技人才培养使用、科技平台载体建设、促进人才科技产业一体化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及市国资
委、市农委、市民政局分别负责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齐抓共管、通力合作,共同推动人才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

以充分发挥各类人才作用为中心,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用人单位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营造人才发展良好环境。

探索制定企业人才发展评价体系,通过评级认定、示范引导等方式,推动企业成为人才引进培养和技术创新的主体。

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重视人才工作,积极参与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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