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传统社会与神明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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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研究・
客家传统社会与神明崇拜Ξ
罗 勇 邬开荷
摘 要 客家传统社会是指血缘和地缘结合得十分紧密的宗族小社会。

它有两个明显特征:即以拓荒、种植为基础的小盆地农耕生产和生活方式以及建立在这方式之上的“聚族而居”的家族制度。

客家传统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神明崇拜。

一方面,对祖宗的崇拜维系着“聚族而居”的姓氏宗族的延续和发展;但是另一方面,在单个姓氏宗族独立发展的过程中,不免在婚姻、风水、土地、山林、水利等问题上与其他的姓氏宗族发生矛盾和冲突,这时,便需要有共同的神明崇拜以化解矛盾,求得在同一地域内的各个姓氏宗族的共同发展,因此,要理解客家传统社会,就必须理解客家人的神明崇拜。

关键词 客家传统社会 姓氏宗族 祖宗崇拜 神明崇拜
我们在翻检客家地区的老方志、老家谱族谱时,大量神庙、神坛以及祭神祀神的记载便跃然纸上;我们在进行客家民俗田野调查时,也处处感觉到客家传统社会的踪影和客家人对神明崇拜的遗风犹存。

换言之,不管过去和现在,神明崇拜总是伴随着客家传统社会。

这是为什么呢?或者说,神明崇拜对于客家传统社会有什么关系,又具有怎样的调节功能呢?本文拟对上述问题作一粗浅探讨,以期对理解客家传统社会有所裨益。

一、客家传统社会的特征及其成因
客家传统社会是指血缘和地缘结合得十分紧密的宗族小社会。

其经济上是以拓荒、种植为基础的小盆地农耕生产和生活方式,其政治上则是建立在这方式之上的“聚族而居”的家族制度。

客家传统社会的上述特征,是受历史时期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诸多因素影响而逐渐形式的。

作为汉民族的一个独特支系,客家民系的主体成份是北方汉族。

北方汉人迁到南方,主要原因是躲避战乱。

这一迁徙过程,根据罗香林先生的意见,西晋末年“五胡乱华”时就开始了。

但是,直至唐末以前,客家先民还大多滞息于河南西南部、安徽南部西部和江西中部北部,迁入赣闽边区的总的说来是零散的,且“人数无多”。

①我们细检现存于客家地区民间的旧姓氏族谱,也发现,客家先民的大批进入赣闽粤三角地带,主要是从唐中叶安史之乱开始,特别是唐末黄巢农民起义带来的。

②这一时期,全国云扰,民无宁居,唯赣南、闽西及粤东幸免于难,堪称乐土,于是,大批客家先民从中原地区、安微南部西部、江西北部等地转辗迁徙进入赣南、闽西。

这种迁徙过程直至五代之季。

由北到南的长距离迁徙,对于安土重迁的中原汉人来说,实属无奈之举!他们不得不抛弃许多东西,却不可能从根本上背离祖祖辈辈所赖以维系其生存的基本手段———以农耕为基础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他们来到赣闽粤边区,同时也就把这一生产和生活方式带入了这一地区。

然而,对于客家先民们来说,赣闽粤边区又是一个经济和文化都远远落后于中原地区的陌生之地。

这里“地大山深,疆隅绣错”,“汉唐以前,率以荒服视之”。

③直到唐代中叶,有些地方仍处于“人烟稀少,林菁深密,野象横行,鳄鱼肆虐,瘴气熏人”④的境况。

这里没有北方那样广柔可耕的良田熟地和灌溉系统,有的只是丘陵密布和溪水纵横而形成的无数个大小不等的盆地。

在客家先民大批到来之前,这里的原住居民主要是古越族及其后裔畲瑶等少数民族,他们过着洞居和“刀耕火耘”的原始生活。

因此,客家先民来到这里后,一切必须从头做起,他们必须向荒山要土地,要衣食住行!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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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期 罗勇 客家传统社会与神明崇拜 Ξ收稿日期 1997-11-05
是,一个以拓荒、种植为基础的小盆地农耕文明便在赣闽粤边区孕育和发展起来。

随着客家人口的生息繁衍,这一文明圈的范围也不断伸延扩大,以致最终占领了整个赣闽粤三角区。

这种以拓荒、种植为基础的小盆地农耕生产生活方式,成为客家传统社会的最重要的经济特征。

小盆地的农耕生产生活方式,因其规模的狭小和水准的低下,使一家一户的几个劳动力就能承担起一切,而无需大规模的社会分工和协作。

生产过程的这种分散性和独立性,为客家人的家族制度提供了物质前提。

而赣闽粤山多地少的地理格局,又给客家人的家族制度带来独立性和封闭性的特点。

因为群山环抱中的小盆地,无法象平原地区那样,为成百上千人提供同一个村落。

所以,客家人的传统聚落往往是单姓的、聚族而居的。

“聚族而居”的家族制度成为客家传统社会的重要政治特征。

二、客家神明崇拜之扫描
客家民系以拓荒、种植为基础的小盆地的农耕经济生活和聚族而居的家族制度,决定了客家人在神明信仰上的实用性、多元性和宠杂性。

根据对客家地区神明崇拜作田野调查的资料⑤分析,我们可以对客家人的神明崇拜作如下扫描:
从信奉的神明的种类来看,主要有五类:一是佛教神明,如释迦牟尼、观音、定光古佛、伏虎禅师等;二是道教神,如许真君、三奶夫人等;三是古时为人民立过功的英雄人物,如妈祖,东平王张巡、许远等;四是祖宗神———既是开基祖,又是保护神,如赣南的朱公,闽西的涂赖公等;五是土地神,包括有些公王和伯公。

从神明崇信的范围来看,分四个层次:一是整个客家文化圈都崇拜的神明,如观音、风水祖师杨太伯公、定光菩萨、伏虎禅师、三奶夫人等。

二是地域性神明,如汉帝的崇拜仅局限于赣南各地,许真君的祀奉圈也很少跨越赣南边缘;而妈祖的崇拜却主要在闽西和粤东。

三是乡村神明,为一乡或一村共同崇拜。

四是宗族姓氏神明,为某一姓氏宗族所奉祀,如祖宗神便是。

从神明的来源看,有来自中原和北方的神明,如关帝、大保公王等;有来自相邻地区的神明,如妈祖来自闽南地区,许真君则来自赣文化圈;有本地土神,如赣南的石固,汀州的定光佛、伏虎禅师,粤东的三山国王等等。

总之,在客家地区,信奉多神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现象,“不仅各种宗教杂陈,天神、地祗、人鬼皆有,而且每一位神灵,都具有多重的功能和实用”,⑥充分反映了传统社会中客家人务实避虚的精神风貌。

三、神明崇拜对客家传统社会的调节功能
客家地区神明崇拜的如此广泛、兴盛,是与客家传统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紧密相关的。

如前所述,客家传统社会是指血缘和地缘结合得十分紧密的宗族小社会。

维系这种宗族小社会的政治纽带是家族制度,其精神支柱即是祖宗崇拜。

祖宗崇拜在客家人的传统意识中是根深蒂固的,它具有很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它可以化解家族内部的矛盾,使“聚族而居”的客家宗族社会不断壮大,以致发展成几百户,几千人、延绵几十代,数百年而不衰。

如“粤东的蕉岭县石寨村,其郭氏住户达400多家。

”⑦赣南宁都县洛口乡南岭村卢氏,自唐代迁此开基,已传至58代,居住已越千年,现该村卢氏子孙1000多人,在那里形成了卢氏单姓村的格局。

⑧洛口乡古夏村李氏,共385户,1923人,占全村人口的90%以上,也基本是一个单姓村(其余4小姓谢、曾、罗、赖均为招赘而来)。

李氏从唐朝末年来此开基,现已繁衍了43世。

⑨但是,祖宗崇拜又具有两重性,它在具有内聚力的同时,又具有扩张性。

内聚力使宗族的人口不断繁衍壮大,于是,产生人口与生存环境的新矛盾,宗族要图存,要发展,就必须争取新的生存空间和生活资源,这就是祖宗崇拜的扩张性。

这种扩张性往往在本姓氏宗族与外姓氏宗族的交往中表现出来,如围绕着风水、土地、山林、水利、婚姻、圩场等问题的矛盾斗争。

这种扩张性如不加以限制,往往会造成姓氏宗族之间的大械斗,从而影响整个社区的安宁与发展。

对于祖宗崇拜的这种负面影响,由什么来加以调控呢?这就是神明崇拜!
诚然,在广大的客家地区,如前所述,不乏“聚族而居”的单姓村落,但是由于历史的复杂性,更多的则是复姓或多姓村。

对于更大范围的社区来说,则无疑是“众姓杂处”了。

在过去,在天高皇帝远的客家山区,甚至连封建统治力也不易到达的地方,五方百姓得以和谐相处,这与神明崇拜的作用是密不可分的。

一个村落,一个社区,必定有各个姓氏共
43 赣南师范学院学报 1998年
同崇拜之神,俗民们每年定期举行迎神祭神的节庆活动,通过这种节庆活动,加强了姓氏与姓氏之间的勾通与情感交流,从而化解了各种潜在的或欲发的矛盾。

如果说,祖宗崇拜具有扩张的负面效应,那么,神明崇拜的作用却正好在于对这种负面效应进行有效的控制。

下面的几则田野调查资料,很好地向我们展示了神明崇拜的这种功能。

之一:赣南宁都县洛口乡的洛口村,有30多个姓氏,2600余人,他们共同祀奉朱公菩萨。

相传朱公为唐时人,是本村的开基祖。

朱公没有儿子,仅三女。

三个女儿分别招赘黄、杨、丘三氏、朱公并把房产、土地、山岭分别给了三个女婿,黄、杨、丘三姓遂得以繁衍发展。

于是,他们的后代以及后来的入迁者均把朱公奉为始祖和神明,立庙加以虔诚祭拜。

每年端午时节,都要举行为期20天的“朱公庙会”。

对朱公的崇拜起了维系全村团结和谐的作用。

据86岁的邱惠文老先生说,从他孩提时代记事起,从没有见过和听说过洛口村各姓氏间发生过械斗事件(包括他的前辈们)⑩。

之二:赣南上犹县的营前镇,有100多个姓氏,其中朱、陈、蔡为南宋时在此开基的“老姓”,其余姓氏多为明末清初从粤东兴宁等县迁来的“新姓”。

清中叶以前,新老姓氏之间经常发生矛盾斗争。

同治十一年,众姓氏协商在此建万寿宫,把许真君迎入而成为该地的共神,从此矛盾斗争逐渐消除,终使营前成为赣南仅次于唐江的大圩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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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三:闽西在长汀、连城两县交界处的“河源十三坊”(即13个村社)轮流祭祀 瑚候王。

当地人把 瑚候王尊称为“公太”(公太,在闽西客家地区即祖先之意),因此,十三坊轮流)奉祀 瑚侯王又被通称为“迎公太”。

十三坊中最早参加轮流祭祀 瑚侯王的姓氏,大都是在宋末元初到元末明初这段时间迁入的。

经过世代发展,当地的社会经济日益发达,宗族社会也逐渐形成,因此,从明代中叶起,便开始有了十三坊轮流祭祀 瑚侯王的活动了。

这种祭祀活动通过“十三坊联盟”来组织,每年都要召开十三坊代表会,而且一年之中还要举行各种集体性活动,如游公太、参公太等。

通过这些活动,各乡村(或宗族)之间经常沟通、合作,也就必然不断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和友谊,因而平时出现的一些问题也容易及时得到化解,这对一个地区的相对稳定,显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据调查,该区域在历史上没有发生过什么械斗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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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明崇拜对于客家传统社会除具有上述调控功能外,还有伏虎、除蛟、驱邪、却病、治陂、祈雨等满足人们心理需要之功能,这方面,学界已经多有论列,在此恕不赘述。

四、结语
综上所述,客家传统社会中的祖宗崇拜对一个宗族内部来说具有调控力,而神明崇拜则对众多宗族构成的村落或社区具有调控力;祖宗崇拜的扩张性给传统社会以负面影响,神明崇拜则能有效地控制这种扩张性而给传统社会带来和谐与安宁。

因此,客家传统社会离不开神明崇拜,神明崇拜也总是以传统社会为依存;要理解客家传统社会,就必须理解客家人的神明崇拜。

①罗香林《客家源流考》
②拙作《客家与风水术》,《客家研究辑刊》1997年第2期
③清同治《赣州府志》
④转引自李柏林编《梅州史迹纵览》广东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45页
⑤见劳格文主编《客家传统社会丛书》(1)《梅州地区的庙会与宗族》(2)《赣南地区的庙会与宗族》(3)《闽西的城乡庙会与村落文化》
⑥⑦分别见王东《客家学导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46页、239页
⑧⑨⑩分别见劳格文主编《客家传统社会丛书》(1)《梅州地区的庙会与宗族》,林晓平《赣南宁都县洛口乡南岭村的卢氏源流与火龙节》,刘劲峰《赣南宁都县洛口乡古夏村的民俗文化》、罗勇《赣南宁都县洛口乡洛口村的“朱公庙会”》
λϖ这则资料根据笔者本人调查材料归纳而成
λω见劳格文主编《客家传统社会丛书》(2)杨彦杰著《闽西客家宗族社会研究》之《 瑚侯王:一个跨宗族的地方土神》一文
作者单位:罗勇,赣南师院客家研究所;邬开荷,赣南师院数学系
责任编辑:李自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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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期 罗勇 客家传统社会与神明崇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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