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传统社会与神明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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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家研究・

客家传统社会与神明崇拜Ξ

罗 勇 邬开荷

摘 要 客家传统社会是指血缘和地缘结合得十分紧密的宗族小社会。它有两个明显特征:即以拓荒、种植为基础的小盆地农耕生产和生活方式以及建立在这方式之上的“聚族而居”的家族制度。客家传统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神明崇拜。一方面,对祖宗的崇拜维系着“聚族而居”的姓氏宗族的延续和发展;但是另一方面,在单个姓氏宗族独立发展的过程中,不免在婚姻、风水、土地、山林、水利等问题上与其他的姓氏宗族发生矛盾和冲突,这时,便需要有共同的神明崇拜以化解矛盾,求得在同一地域内的各个姓氏宗族的共同发展,因此,要理解客家传统社会,就必须理解客家人的神明崇拜。

关键词 客家传统社会 姓氏宗族 祖宗崇拜 神明崇拜

我们在翻检客家地区的老方志、老家谱族谱时,大量神庙、神坛以及祭神祀神的记载便跃然纸上;我们在进行客家民俗田野调查时,也处处感觉到客家传统社会的踪影和客家人对神明崇拜的遗风犹存。换言之,不管过去和现在,神明崇拜总是伴随着客家传统社会。这是为什么呢?或者说,神明崇拜对于客家传统社会有什么关系,又具有怎样的调节功能呢?本文拟对上述问题作一粗浅探讨,以期对理解客家传统社会有所裨益。

一、客家传统社会的特征及其成因

客家传统社会是指血缘和地缘结合得十分紧密的宗族小社会。其经济上是以拓荒、种植为基础的小盆地农耕生产和生活方式,其政治上则是建立在这方式之上的“聚族而居”的家族制度。客家传统社会的上述特征,是受历史时期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诸多因素影响而逐渐形式的。

作为汉民族的一个独特支系,客家民系的主体成份是北方汉族。北方汉人迁到南方,主要原因是躲避战乱。这一迁徙过程,根据罗香林先生的意见,西晋末年“五胡乱华”时就开始了。但是,直至唐末以前,客家先民还大多滞息于河南西南部、安徽南部西部和江西中部北部,迁入赣闽边区的总的说来是零散的,且“人数无多”。①我们细检现存于客家地区民间的旧姓氏族谱,也发现,客家先民的大批进入赣闽粤三角地带,主要是从唐中叶安史之乱开始,特别是唐末黄巢农民起义带来的。②这一时期,全国云扰,民无宁居,唯赣南、闽西及粤东幸免于难,堪称乐土,于是,大批客家先民从中原地区、安微南部西部、江西北部等地转辗迁徙进入赣南、闽西。这种迁徙过程直至五代之季。

由北到南的长距离迁徙,对于安土重迁的中原汉人来说,实属无奈之举!他们不得不抛弃许多东西,却不可能从根本上背离祖祖辈辈所赖以维系其生存的基本手段———以农耕为基础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他们来到赣闽粤边区,同时也就把这一生产和生活方式带入了这一地区。然而,对于客家先民们来说,赣闽粤边区又是一个经济和文化都远远落后于中原地区的陌生之地。这里“地大山深,疆隅绣错”,“汉唐以前,率以荒服视之”。③直到唐代中叶,有些地方仍处于“人烟稀少,林菁深密,野象横行,鳄鱼肆虐,瘴气熏人”④的境况。这里没有北方那样广柔可耕的良田熟地和灌溉系统,有的只是丘陵密布和溪水纵横而形成的无数个大小不等的盆地。在客家先民大批到来之前,这里的原住居民主要是古越族及其后裔畲瑶等少数民族,他们过着洞居和“刀耕火耘”的原始生活。因此,客家先民来到这里后,一切必须从头做起,他们必须向荒山要土地,要衣食住行!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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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期 罗勇 客家传统社会与神明崇拜 Ξ收稿日期 1997-11-05

是,一个以拓荒、种植为基础的小盆地农耕文明便在赣闽粤边区孕育和发展起来。随着客家人口的生息繁衍,这一文明圈的范围也不断伸延扩大,以致最终占领了整个赣闽粤三角区。这种以拓荒、种植为基础的小盆地农耕生产生活方式,成为客家传统社会的最重要的经济特征。

小盆地的农耕生产生活方式,因其规模的狭小和水准的低下,使一家一户的几个劳动力就能承担起一切,而无需大规模的社会分工和协作。生产过程的这种分散性和独立性,为客家人的家族制度提供了物质前提。而赣闽粤山多地少的地理格局,又给客家人的家族制度带来独立性和封闭性的特点。因为群山环抱中的小盆地,无法象平原地区那样,为成百上千人提供同一个村落。所以,客家人的传统聚落往往是单姓的、聚族而居的。“聚族而居”的家族制度成为客家传统社会的重要政治特征。

二、客家神明崇拜之扫描

客家民系以拓荒、种植为基础的小盆地的农耕经济生活和聚族而居的家族制度,决定了客家人在神明信仰上的实用性、多元性和宠杂性。根据对客家地区神明崇拜作田野调查的资料⑤分析,我们可以对客家人的神明崇拜作如下扫描:

从信奉的神明的种类来看,主要有五类:一是佛教神明,如释迦牟尼、观音、定光古佛、伏虎禅师等;二是道教神,如许真君、三奶夫人等;三是古时为人民立过功的英雄人物,如妈祖,东平王张巡、许远等;四是祖宗神———既是开基祖,又是保护神,如赣南的朱公,闽西的涂赖公等;五是土地神,包括有些公王和伯公。

从神明崇信的范围来看,分四个层次:一是整个客家文化圈都崇拜的神明,如观音、风水祖师杨太伯公、定光菩萨、伏虎禅师、三奶夫人等。二是地域性神明,如汉帝的崇拜仅局限于赣南各地,许真君的祀奉圈也很少跨越赣南边缘;而妈祖的崇拜却主要在闽西和粤东。三是乡村神明,为一乡或一村共同崇拜。四是宗族姓氏神明,为某一姓氏宗族所奉祀,如祖宗神便是。

从神明的来源看,有来自中原和北方的神明,如关帝、大保公王等;有来自相邻地区的神明,如妈祖来自闽南地区,许真君则来自赣文化圈;有本地土神,如赣南的石固,汀州的定光佛、伏虎禅师,粤东的三山国王等等。

总之,在客家地区,信奉多神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现象,“不仅各种宗教杂陈,天神、地祗、人鬼皆有,而且每一位神灵,都具有多重的功能和实用”,⑥充分反映了传统社会中客家人务实避虚的精神风貌。

三、神明崇拜对客家传统社会的调节功能

客家地区神明崇拜的如此广泛、兴盛,是与客家传统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紧密相关的。如前所述,客家传统社会是指血缘和地缘结合得十分紧密的宗族小社会。维系这种宗族小社会的政治纽带是家族制度,其精神支柱即是祖宗崇拜。祖宗崇拜在客家人的传统意识中是根深蒂固的,它具有很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它可以化解家族内部的矛盾,使“聚族而居”的客家宗族社会不断壮大,以致发展成几百户,几千人、延绵几十代,数百年而不衰。如“粤东的蕉岭县石寨村,其郭氏住户达400多家。”⑦赣南宁都县洛口乡南岭村卢氏,自唐代迁此开基,已传至58代,居住已越千年,现该村卢氏子孙1000多人,在那里形成了卢氏单姓村的格局。⑧洛口乡古夏村李氏,共385户,1923人,占全村人口的90%以上,也基本是一个单姓村(其余4小姓谢、曾、罗、赖均为招赘而来)。李氏从唐朝末年来此开基,现已繁衍了43世。⑨但是,祖宗崇拜又具有两重性,它在具有内聚力的同时,又具有扩张性。内聚力使宗族的人口不断繁衍壮大,于是,产生人口与生存环境的新矛盾,宗族要图存,要发展,就必须争取新的生存空间和生活资源,这就是祖宗崇拜的扩张性。这种扩张性往往在本姓氏宗族与外姓氏宗族的交往中表现出来,如围绕着风水、土地、山林、水利、婚姻、圩场等问题的矛盾斗争。这种扩张性如不加以限制,往往会造成姓氏宗族之间的大械斗,从而影响整个社区的安宁与发展。对于祖宗崇拜的这种负面影响,由什么来加以调控呢?这就是神明崇拜!

诚然,在广大的客家地区,如前所述,不乏“聚族而居”的单姓村落,但是由于历史的复杂性,更多的则是复姓或多姓村。对于更大范围的社区来说,则无疑是“众姓杂处”了。在过去,在天高皇帝远的客家山区,甚至连封建统治力也不易到达的地方,五方百姓得以和谐相处,这与神明崇拜的作用是密不可分的。一个村落,一个社区,必定有各个姓氏共

43 赣南师范学院学报 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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