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保护客体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发明专利的定义和分类
专利法所说的发明是指技术构思,它还没有 达到实施的程度,但这种构思不能只是一种 空洞的想象和虚构
发明的分类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2 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 (1)违反国家法律的,这里讲的“国家法律”,仅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制定的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等其他规范性文件。所 谓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是指该发明创造本身的目的与国家法律相违 背。如果发明创造本身的目的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但由于被滥用而违反 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不属于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 (2)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社会公德是指公众普遍认为是正当的,并 被接受伦理道德观念。如果一项发明创造在客观上与社会公德相违背,不 能被授予专利权。 (3)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公共利益”,是指社会公众的共同利益。 包括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公共秩序等。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是指 该发明创造的实施或使用会给公众或社会造成危害,或者会使社会的正常 秩序受到不利的影响。 (4)如果一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一部分属于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 或妨害社会公共利益,而其他部分是合法的,按照原国家专利局发布的 《专利审查指南》的要求,审查人员应当通知申请人进行修改,删除违反 专利法规定的部分。如果申请人不同意删去违反的部分,就不能被授予专 利权。 3 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
1 专利保护的客体 专利法保护的客体是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 其中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 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也就是说专利法可以保护产品、方法、用 途、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
Leabharlann Baidu
1)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法5) (2)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法5) (3)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法5)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 源完成的发明创造(法5) (5)科学发现(法25) (6)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法25) (7)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法25) (8)动物和植物品种(法25) (9)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法25) (10)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 设计 (法25)
(
4 违反《专利法》第25条规定的外观设计 (1)取决于特定地理条件、不能重复再现的固定建筑物、桥梁等。例如,包括特定的 山水在内的“山水别墅”。 (2) 因其包含有气体、液体及粉末状等无固定形状的物质而导致其形状、图案、色 彩不固定的产品。 (3) 产品的不能分割、不能单独出售或者使用的局部或部分设计,例如袜跟、帽檐 、杯把、棋子等。 (4) 对于由多个不同特定形状或图案的构件组成的产品,如果构件本身不能成为具 有独立使用价值的产品,则该构件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例如,对于一组 由不同形状的插接块组成的拼图玩具,只有将所有插接块共同作为一项外观设计申请 时,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 (5) 不能作用于视觉或者肉眼难以确定,需要借助特定的工具才能分辨其形状、图 案、色彩的物品。例如,其图案是在紫外灯照射下才能显现的产品。 (6) 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不是产品本身常规的形态, 例如手帕扎成动物形态的外观 设计。 (7) 以自然物原有形状、图案、色彩作为主体的设计。 (8) 纯属美术范畴的作品。 (9) 仅以在其产品所属领域内司空见惯的几何形状和图案构成的外观设计。 (10)文字和数字的字音、字义不属于外观设计保护的内容。 (11)产品通电后显示的图案。例如,电子表表盘显示的图案、手机显示屏上显示的 图案、软件界面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