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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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四:文化遗产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共同承载着人类社会的文明,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体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

一、当前状况

我们的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近几十年来经历了几次大的冲击,不少已濒临危绝。文革十年,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被作为“四旧”破除,有不少中断了传承;改革开放后,人们热衷于追求经济效益,又有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种因为不能创造经济效益而被遗忘。直到近几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抢救才得到了重视。设立“文化遗产日”、举办相关专题展等,都是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高度重视的表现。

(一)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

一些地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未能充分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传承民族文脉、提高国家软实力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没有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和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工作进展缓慢。有些地方的普查和保护工作至今才刚刚起步,有的地方以建名录代普查、以出书代普查,普查工作不扎实、成效不明显,与进展较快的省份相比,存在着较大差距。

(二)保护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由于保护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许多地方还未形成科学有效的保护机制。如有的地方“重申报,轻保护”,对列入名录体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缺乏科学的保护计划和具体的保护实施措施;经费投入不足,个别省区至今尚未安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专项经费,或者专项经费数额少,难以保证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有的地方未能正确处理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实物资料流失现象还未得到有效制止,破坏性开发的现象还比较严重。

(三)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有些地方尚未建立一支比较稳定的保护工作队伍。现有的保护工作队伍数量不足,有些虽然批准了编制,但编制人员至今不到位,素质参差不齐,难以承担繁重的保护工作任务。

(四)理论研究和政策研究还相对滞后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新的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内容丰富而复杂,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的探索及科学研究还明显存在不足。特别是保护工作实践中遇到的一些重大问题和新课题,缺乏相应的理论指引和政策支撑。一些相关的理论政策研究与保护工作实际结合不紧,未能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

二、政策方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规定: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目标

通过全社会的努力,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使我国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并得以传承和发扬。

(二)工作指导方针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真实性和整体性,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防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

误解、歪曲或滥用。在科学认定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社会得到确认、尊重和弘扬。

(三)工作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

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

首先,我国是有着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56个民族多元化的文明生态,无不显现出中华民族文化艺术资源的得天独厚。而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生存的根本,除物质的保证之外,文化遗产也是国家命脉之一。它是一种创造,也是一种选择,是一种传承,也是一个国家的文化史,留住了它,就是留住历史,也就保存了文化的命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它是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这对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如果这种文化消失,国家和民族就失去了存在的内涵。

其次,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在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守护我们的灵魂。最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心愿和共同事业,对于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和构建和谐世界具有重要意义。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对推动我国文化的发展、繁荣有着重大的意义,而且也为弘扬民族文化、延续中华文脉、发展人类文明作出了巨大贡献。

四、对策表述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是一项涉及面非常广的系统工程。要搞好这项工程,不仅要发挥国际组织、国家政府、保护机构、社区民众等不同保护主体的作用,还要有科学合理的保护方法与措施。

(一)立法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根本保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贵的文化资源,必须致力于对它们的保护。在人们的文化保护意识还没有充分树立起来之前,立法显得格外重要。况且,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短期行为,而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一代一代做下去。要实施好这项工程,仅有应急性措施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有坚实的法律和政策的规约和保障。可以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是进行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二)科学的管理机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

各级政府部门及领导干部在充分认识到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同时,要对非物质文化资源的价值有清醒的认识,要有深远的战略眼光,在经济活动与文化开发中,树立“以保护促开发,以开发促保护”的理念,不能用牺牲民族文化资源的做法来换取短期的经济效益,更不能竭泽而渔对文化资源进行无度的开发。要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新政策,加大管理的力度;还要缜密规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才能有步骤地进行这项宏大的文化工程。

(三)加强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保护意识的有效措施

人民群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传承者,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者。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倘若没有人民群众的参与,无论多么美好的蓝图,都只能是政府和官员们的一厢情愿。所以,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不只是某些部门、某些人的事,而是一个全社会共同参与,且常抓不懈的大事,这件大事应当成为全民的共识、全民的自觉行动。我们应通过新闻媒体,加强舆论宣传,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使人人都懂得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明了为什么要保护,以及怎样保护,从而让“保护”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在全社会形成爱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风气,使每一位公民都能为中华民族拥有如此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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