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常规检查制度

作业常规检查制度

作业常规检查制度

为确保辽宁省教育厅下发的《作业管理十要求》在我校得到有效贯彻执行,让每一位教师都能按文件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作业要求,制定我校作业常规检查制度。

1、教务处每月至少对各学年各学科作业全面检查一次并形成书面记录。

2、教务处每月不定期抽查学生作业,可以是某一位老师的某一科作业,也可能是一个班级的所有作业,也可能是一个年级的所有作业。

3、作业检查主要内容为:

(1)作业布置的质量;

(2)作业的批改情况,教师是否对所留作业全部批改;

(3)学生作业负担情况,是否分层次布置作业,是否作业在完成时间上超量。

4、作业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教师及时整改,并把结果记录在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中。

新开学校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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