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情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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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情:
(1)定义:
共情(empathy)这一概念最初由德国哲学家Vischer(1873)年提出,用德语“Einfuhlung”表示,主要用于美学中对作品艺术性的分析,来表达人们把自己内心的感受主动投射到自己所看到的事物上的一种现象。
这一概念被引入心理学领域要追溯到1909年,Titchener发表了一篇名为“关于思维过程的实验心理学”的讲稿,文章中他首次使用了“empathy”这一英语单词代替了“Einfuhlung”,这一单词的字面意思是“情感的进入(feeling into)”,他认为,“empathy”即“将一个客体进行拟人化,并感受到自己进入到客体内部与其共通的过程”。
有许多国内研究者将“empathy”译为“移情”,为了不与Freud的精神分析理论中的“移情(tran2sference)”混淆,本文使用“共情”。
长久以来,国内外学者对于共情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但仍可以大致分为三种界定取向,即情感取向、认知取向和多维取向。
(1)情感取向界定:支持这一界定方式的学者大都强调共情中的情绪反应,认为共情是对他人情绪状态或者情绪条件的认同性反应。
例如,Eisenberg(1987)认为共情是对他人情感状态的理解,并会产生与他人体验到的或预期会有的感受相似的情感反应;Hoffman(2000)将共情看作是更适合他人境遇而不是自己境遇的情感反应;Stotland (2001)等人对共情的界定与Eisenberg的相似,他们认为共情是观察者察觉到他人正在或将要体验某种情感的一种情感反应。
(2)认知
取向界定:采用这一取向来界定共情的学者更加强调其认知性特征,他们认为,共情更多的是观察者对另一个人内在状态的认知觉察,而“内在状态”则包括了他人的感受、思想、意图等。
例如,Hogan(1969)等学者就认为,共情是指能设身处地地理解他人的感受,并且能准确推断他人想法和感受的能力;Fabes等人认为,共情是对他人的情绪状态或情境的认知。
(3)多维取向界定:该种界定方式认为,共情同时包括了认知成分和情绪成份。
例如,Feshbach认为共情是三种成份——两种认知成份“辨别命名他人情感状态的能力”及“采择他人观点的能力”,和一种情感成份“情感反应能力”共同作用的结果;Davis对共情的界定为当今大多说学者所接受,他认为,界定共情不应只局限于两种成份,一系列与“个体对他人经验感受的反应”有关的成份共同作用才出现了共情,其至少应该包括四个维度,即观点取替、幻想力、同情关怀和个人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