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龙山炭素有限公司余热发电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环评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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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6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济南龙山炭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前身为平阴龙山焙烧有限公司, 该公司位于济南市平阴孔村镇工业园区内,经营范围是石墨及炭素制品的制造; 耐火材料、铝制品、建筑材料、五金电器等,营业执照详见附件3。济南龙山炭 素有限公司占地面积133375m2,建筑面积86544.4m2,年生产预焙阳极20万吨。现 有职工420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70人,固定资产56000万元,主导产品为 各种规格电解铝用预焙阳极。项目详细地理位置图如附图1所示。
环评批复时 验收时间、
间、文号
文号
备注
济环字 【2013】246

济环建验 【2016】24

正常运营(焙烧工 艺除外)
备案号: 201737012400000029
济环报告书 【2018】2 号
自主验收 济环建验 【2019】27

已被济南龙山炭素 有限公司焙烧生产 线升级改造项目建
设使用
正常运营
审批部门
建设性质
技改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500
总投资 1730.65 万 其中环保投
(万元)

资(万元)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计投产 日期
批准文号
行业类别 及代码 绿化面积 (平方米)
200
2019-370100-44-02-032346
D4419 其他电力生产
——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11.56%
-2-
2、项目建设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0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 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中第一 类“鼓励类”四、电力 24 分布式电源的规定,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 (2)用地和规划符合性分析 拟建项目位于济南市平阴县孔村镇工业园区济南龙山炭素有限公司厂区内, 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土地证见附件 5。根据《平阴县孔村镇总体规划》(2012-2030 年),项目所在位置属于工业用地(详见附图 3),符合用地规划要求。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选址符合用地和相关城市规划要求。 (3)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 ①生态保护红线 2016 年 8 月,经省政府批准(鲁政字【2016】173 号),省环保厅、省发展 改革委等 8 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鲁环发【2016】176 号)。 本项目位于济南市平阴县孔村镇,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2016-2020)和《济南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图》(详见附图 2),本项目不在生 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距离项目最近的为西南方 19km 的大寨山土壤保持生态保护 红线区(SD-01-B2-01),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要求。 ②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济南市空气质量状况报告》,2018 年平阴县环境 SO2、NO2 的 24 小 时平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PM2.5、 PM10 的 24 小时平均浓度有不同程度的超标,一方面与区域工业企业排污有关, 另一方面受到区域交通影响。根据平阴县环保局公布的 2018 年 1~3 月平阴县地 表水水质监测结果,汇河陈屯断面监测因子除总氮、氨氮和总磷超标外,其他监 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超标原 因主要是汇河沿线生活污水汇入有关,同时与监测时间为枯水期,河流自净能力 较差也有一定关系。平阴县环保局公布的《2019 年第一季度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济南龙山炭素有限公司余热发电技术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济南龙山炭系人
韩绪明
通讯地址
济南市平阴县孔村镇工业园区济南龙山炭素有限公司厂区内
联系电话 13954193691 传真
/
邮编
/
建设地点
济南市平阴县孔村镇工业园区济南龙山炭素有限公司厂区内
立项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 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 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 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 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 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发布,2015年1月1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实施)的相关规
定,拟建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
录》(环保部令第44号)和《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保护部令第1号),拟建项目属于“三十一 电力、
机组)。根据生产经营状况以及生产调整,根据目前的生产余热利用情况,拟建
设一台额定发电量为5500KW的纯凝式汽轮机发电机组,更好的利用余热进行发
电,项目建成后拆掉现在的2000KW机组只运行5500KW的纯凝机组,《济南龙山
炭素有限公司余热发电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备案证明见附件4。本项目为技改项
目,现有工程产排污分析见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部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济南龙山炭素有限公司余热发电技术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济南龙山炭素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9 年 12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 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 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根据《济南龙山炭素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预焙阳极技改项目》的审批意见,
济南龙山炭素有限公司现已建成4×9.8t/h次中温次中压余热锅炉,建成一套
2000KW汽轮机发电机组,该项目在2013年12月13日已经通过了济南市环境保护
局的环评批复,并在2014年9月在济南市经信委进行项目核准(3×N2汽轮机发电
-1-
表 1 现有工程“三同时”执行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济南龙山炭素有 限公司年产 20 万 吨预焙阳极技改
项目
生产规 模
20 万 t/a
济南龙山炭素有
限公司 4 万吨综
/
合仓库项目
济南龙山炭素有 限公司焙烧生产 线升级改造项目
20 万 t/a 焙烧工 艺升级
改造
审批单位 济南市生 态环境局
/
济南市生 态环境局
目前济南龙山炭素有限公司现有工程项目为:2013年12月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审批通过的“济南龙山炭素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预焙阳极技改项目”;2014年7 月该公司又取得了厂区北侧紧邻土地的使用权,建设济南龙山炭素有限公司4万 吨综合仓库项目,2017年5月进行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2018年1月济南市生态 环境局审批通过的“济南龙山炭素有限公司焙烧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现有工 程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相关文件证明详见附件6~10,现有工程“三同时”执行情 况一览表如下表1所示。
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88 综合利用发电 单纯利用余热、余压、余气(含煤层气)
发电”中利用余热发电,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济南龙山炭素有限公司委
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1)。我公司在接受委
托后,对厂址周围环境状况进行了实地调查,收集了有关资料,并在此基础上编
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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