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资产管理行业现状-陈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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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基本情况报告

一、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的发展回顾

2003年,经国务院同意,保监会做出重大战略部署,组建了首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通过资产管理公司集中化、专业化管理,逐步形成了承保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双轮驱动的格局,将行业从单纯的保险业务发展领入了资产负债协调发展的新历史阶段。此后保险资金投资范围不断扩大,保险资金运用相关的工具、渠道、机构、队伍、制度、风险防范及投资收益都获得了重大突破。保险资产管理的不断优化资产组合、提升投资收益,在促进保险业转型发展、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图1:2004~2013年保险业资产总额

资料来源:中国保监会

从2006年至2013年,我国每年GDP高速增长,显示了中国强劲的经济发展动力,而经济的繁荣给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力的支持。

2004年,我国保险业资产总额为1.20万亿元,而2013年底已经突破8.3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25.01%。随着保险业资产规模不断增长,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也不断增加。截至2014年10月末,保险业资产总额已突破9.6万亿元,资金运用余额突破8.8亿元,占保险业总资产91.67%。保险资产规模的扩大,增加了资产管理业务的市场需求,为保险资产管理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003年以来,保险资金运用平均收益率保持整体稳定,从2003的2.68%提高到2007年的12.17%,即使在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冲击下的2008 年,我国保险资金投资也取得了正收益,这在A股市场调整幅度高达65%的背景下实属不易。

从投资收益上来说,2013年,资金运用平均收益率5.04%,资金运用收益共计3658亿元,是近四年来最好水平。十年来,保险资金运用已累计实现投资收益17967亿元。截至2013年底,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受托管理资产规模为6.49万亿元,占全部保险业总资产的78%,占保险资金运用余额的84%。

保监会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约2.02万亿元,同比增长17.49%,其中,产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7544.40亿元,同比增长16.41%;寿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1.27万亿元,同比增长18.15%。保险业总资产达10.16万亿元,突破十万亿大关,较年初增长22.57%。

此外,数据显示,截止去年底,资金运用余额9.33万亿元,较年初增长21.39%。其中,银行存款25310.73亿元,占比27.12%;

债券35599.71亿元,占比38.15%;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10325.58亿元,占比11.06%;其他投资22078.41亿元,占比23.67%。

图2:2003-2013年保险资金运用平均收益率

资料来源:WIND数据库

从投资方向上看,保险资产管理对传统的银行存款、债券、股票、基金投资比例逐步下降,保险资金更多的对接其他类投资产品,2013年末至2014年8月,其他类投资占比上升了约3.8%,投资比例达到20.7%,新增保险资金投资偏好从被动资产配置到积极寻求投资机会的方向大幅度转变,有效地提升了整个行业的投资利润率。

1:保险资产管理投资分类比例

2003年,保监会提出“承保与投资共同发展”的政策指导,保险公司逐步意识到投资专业化的必要性,纷纷建立各自的专业化投资子公司。截至2014年10月,专业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已经有22家。

表2: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保监会

2014年8月13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国十条")正式发布,“新国十条”提到保险业的发展目标时称“使现代保险服务业成为完善金融体系的支柱力量”,“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放在经济社会工作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进一步将保险资产管理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放到更高层面考量。"新国十条"也提出了具体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国保费收入将达到5.1万亿元。预计到2020年,保险资金可运用规模预计将超过20万亿元。

二、过去十年保险资产管理取得的成绩

过去十年,是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取得辉煌的十年。在监管制度体系逐步完善的背景下,行业实现了相对独立化和专业化,顺应市场需求坚持走市场化道路,贡献了保险行业大部分利润来源,应对了宏观经济波动,推动了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

(1)逐步完善的制度体系促进了行业健康发展

国内保险业务从1980年开始恢复,保险资金运用始于1984年。1984年到1990年基本属于试点阶段,监管十分严格,保险资金运用的主要渠道是流动资金贷款和购买金融债券。1991年到1995年,保险资金运用进入混业和宽松监管极端,投资范围几乎涉及所有的投资领域和金融产品,甚至包括融资性租赁、房地产投资以及国债期货和商品期货,办“三产”成为当时特定时代背景下保险资金运用的显著特点。1995年《保险法》颁布,保险资金运用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严格限定在银行存款、购买国债、金融债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形式的投资。这一时期保险资产管理呈现从严格监管到放松再到严格的阶段性特征,但总体而言保险资产管理整体规模小,影响力弱,投资渠道狭窄,管理极不规范,且保险公司总分机构都可以运用资金,未能有力支撑保险业的发展。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保险资产管理行业监管从无到有,逐步完善。2004年,中国保监会从行业发展出发,全面推进保险资产管理改革工作,初步形成了以《保险法》为基础、一系列部门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为补充的多层次法规体系,为整个资产管理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上的指导与规范。

在投资渠道规范方面,保监会结合我国各阶段金融发展情况,不断放宽保险资金投资范围和比例。2004年3月,保监会允许保险公司投资银行次级定期债务,6月允许投资银行次级债券,7月允许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8月允许保险外汇资金境外使用,10月允许保险公司直接投资股市。2006年10月,保监会进一步放开保险公司股权投资非上市银行业务。2009年4月,保监会正式公布了《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产品设立指引》、《关于增加保险机构债券投资品种的通知》、《关于规范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业务的通知》。2010年8月,保监会又发布了《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针对新《保险法》中放开的不动产投资和股权投资两大渠道,首次明确了投资比例上限。8月11日,保监会发布《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投资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了相配套的投资政策细则。9月3日,保监会同时发布《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和《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明确允许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和未上市企业股权。2012年10月,保监会连续发布《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暂行办法》、《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对保险资金投资股指期货、远期与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境外投资以及基础设施债权投资做了具体规定。2013年2月,保监会又发布了《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一系列的险资新政拆除了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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