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评价方法的_组合评价_到_两两集成_杜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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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卷第5期Vol.23 No.5
统计与信息论坛
Statistics &Information Forum
2008年5月M ay ,2008
收稿日期:2007-12-29;修复日期:2008-03-03
作者简介:杜 栋(1964-),男,陕西户县人,教授,研究方向:多指标综合评价、统计信息系统;
吴 炎(1983-),男,湖南张家界人,硕士生,研究方向:多指标综合评价、决策支持系统。
=统计理论与方法>
从评价方法的/组合评价0到/两两集成0
杜 栋,吴 炎
(河海大学信息管理系,江苏常州 213022)
摘要:在对单一评价方法和/组合评价0方法存在问题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评价方法的/两两集成0概念,介绍了/两两集成0的基本机理,并给出了几种评价方法的/两两集成0解决方案。
关键词:评价方法;组合评价;集成
中图分类号:C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116(2008)05-0005-04
一、引 言
评价的结果有赖于评价方法的选择。多种逻辑上可行的评价方法针对同一评价对象集可能得到不同的评价结果,这是评价理论中不可回避的一个难题。这时方法的优劣自然会成为研究的一个主要课
题。遗憾的是,各种方法的提出都有其特殊的背景和意义,因而会有适合自己的应用范围。换句话说,方法的优劣与否没有绝对的甄别标准,单纯从方法的机理上判别方法的好坏不可行。为此,从另一种角度出发,一些学者提出组合的思想[1]。组合评价思想是没错的,但具体地来看,对单一评价方法的组合,它主要是针对单一评价方法的权数进行组合,或者是针对单一评价方法的评价排序结果进行组合[2]。但是,这样的/组合评价0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3]
。实际上,评价是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它涉及
评价对象集、评价指标集、评价方法集、评价人集,评价结果由以上诸因素特定组合所决定。也就是说,对一个复杂对象的评价能否准确,不但受所遴选的专家群及描述被评价对象特征的指标体系的影响,还受所选择评价方法的影响,应该从评价的全过程角度进行考虑。当前,人们已经重视对评价方法的创新与发展,我们能不能从系统观看待问题,运用集成法帮助解决问题?本文就拟在/组合评价0的基础上,提出评价方法的/两两集成0。
二、对/组合评价法0的讨论
为了弄清楚什么是/组合评价0和如何去组合,我们先来对已有的单一评价法做个简单汇总分类。
按照如何确定权数的角度,单一评价法可分为两大类:主观赋权评价法和客观赋权评价法。前者
多是采取定性的方法,由专家根据经验进行主观判断而得到权数,如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判法;后者的原始数据来源于实际数据,根据指标之间的相关关系或各项指标的变异系数来确定权数,如数据包络分析法和人工神经网络方法。也有的基于评价所使用数据的来源来划分,认为评价中有客观评价和主观评价之说[4]。客观评价一般根据实测数据来评价,如数据包络分析(DEA)、人工神经网络评价法;而主观评价往往随评价者的主观判断而定,如层次分析法(AHP)和模糊综合评判法。
总的来看,单一评价法存在这样一些问题:第一,不存在一种绝对完美的评价方法。不同的方法只是从不同的角度对被评价对象做出的某种估计,如果仅采用一种方法进行评价,其结果的可信性就值得怀疑。
第二,选择何种评价方法受评价主体的主观影响太大。面对同一个被评对象,不同的人会选择不同的评价方法,而不同的方法所得到的评价结果一般并不完全相同,至于何种方法所得的结果为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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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是很难判断的。
第三,无论是选用主观赋权评价法,还是采用客观赋权评价法,都有自身无法解决的缺陷。主观赋权法虽然能充分吸收本领域专家的知识和经验,体现出各个指标的重要程度,但以人的主观判断作为赋权基础不尽完全合理。客观赋权法虽然具有赋权客观、不受人为因素影响等优点,但也有不足之处:一是客观赋权法所得各指标的权数不能体现各指标自身价值的重要性;二是各指标的权数随样本的变化而变化,权数依赖于样本。
面对单一评价方法的不足,人们的想法自然就是对两类方法做一综合,以实现二者的优势互补,得到更为合理、科学的评价结果。这种综合的方法,就是/组合评价法0。
已有的/组合评价法/研究表明,对单一评价方法的组合,可针对单一评价方法的权数进行组合,也可对单一评价方法的评价排序结果进行组合。或者说,可将组合评价方法分为/权重系数的组合0与/评价结果的组合0。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几种单一评价法所赋的权数或评价结果具有一致性时才能进行组合。或者说,只有当选择的原始方法具有一致性时,在此基础上所建立的组合评价法才是有效的。这就需要采用一定的方法进行检验,包括事前检验和事后检验。组合评价法的事前检验,主要是检验用以组合的各种单一方法的排序结果是否能够相互印证,即是否具有一致性。组合评价法的事后检验,主要是检验组合方法所得的排序结果与原始方法所得排序结果之间的密切程度,即组合评价是原始方法的如实体现还是对它们的歪曲。无论是事前检验还是事后检验,需要的工作量较大,所以,在对评价的准确度要求较高时,才考虑采用组合评价法。
从理论上来说,组合评价法应该比单一的评价方法更合理、更科学。而且,从评价结果看,应该说,主观赋权评价法的评价结果与客观赋权评价法的评价结果具有一定程度的互补性。但是,组合评价法也可能出现较大的随机性偏差,从而与真实情况不相符合。由于有众多的单一评价方法可供组合,而在组合时又有许多不同的方法,所有这些都会使采用组合评价法进行评价时具有一定程度的主观性色彩。从另一方面看,单一评价法所得的评价排序结果具有一定的抽象意义,而组合评价法是在单一评价方法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综合,这就使组合评价法的排序结果更具有抽象意义,其社会经济含义不易把握,不利于进一步地分析。所以,要对组合评价法有一个正确、全面的认识:首先,组合评价法并不能完全取代单一评价法。不能说组合评价方法就一定优于某一种单一评价方法。其次,采用组合评价法进行综合评价时仍然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因为组合评价法只是从评价方法选择方面进行了改进。再次,在采用组合评价法进行评价时,单一评价方法并不能随意组合。因为不同的单一评价方法对评价指标体系和被评价对象个数的多少有不同的要求。最后,在采用组合评价法进行评价时不能忽视评价过程的其他几个阶段。只有在各个阶段都比较科学、合理的情况下才能最终保证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
三、评价方法的/两两集成0
鉴于单一评价法和组合评价法的优缺点,我们提出和即将介绍的是对单一评价方法的/两两集成0。这里不是/组合0,而是/结合0,为了避免混淆,采用/集成0这个术语也许更合适些。/集成0与/组合0的最大不同在于,/组合0只在权数和结果两个局部环节进行/重组0,而/集成0是在同时使用两种方法进行评价的各个阶段根据需要进行/再造0。
前面也已指出,/在采用组合评价法进行评价时不能忽视评价过程的其他几个阶段。只有在各个阶段都比较科学、合理的情况下才能最终保证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0/两两集成0是两个(或以上)评价方法在需要和可能的阶段进行的有机结合,它可以缩小主观认识和客观实际的差距,这也许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目前,关于这方面的尝试有一些,但有关应用基础研究还较少,而要有效地求解复杂对象的综合评价问题,就必须针对问题的不同侧面应用不同的方法,因此就有必要探讨多种方法的综合运用问题。
比如,在求解DEA(数据包络分析)的线性规划最优解时,实际上是选取对被评价决策单元最为有利的权系数(输入和输出的权系数)。在很多实际问题中,每项输入(或输出)的重要性是不相同的,因此权系数的选取应该满足一定的限制,在事先确定各项指标之间的相对重要性时要把主观因素考虑进来。如果能将层次分析法(AHP)与数据包络分析(DEA)进行整合,这种权重的选择方法比一般的DEA的权重分析方法更具有准确性和客观性,能够克服一般DEA方法对权重选择的缺点。
又比如,传统的BP(逆向传播)网络都研究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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