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数学系列课程教学改革与创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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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学院教〔2012〕号
重庆三峡学院
关于印发高等数学系列课程教学改革与创
新方案的通知
校内各院、部、处、室、馆、中心,后勤集团:
《重庆三峡学院高等数学系列课程教学改革与创新方案》,经2011年12月6日第66次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
主题词:教学管理高等数学改革方案
送:校领导。
重庆三峡学院办公室2012年1月5日印
(共印50份)
重庆三峡学院
高等数学系列课程教学改革与创新方案
高等数学系列课程是理、工、管学生的重要基础课程,为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教学改革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各教学单位和数学与统计学院领导组成的高等数学系列课程(含《高等数学》、《经济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教学改革领导小组,协调各方面的工作,保证高等数学系列课程教学改革的顺利进行。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谭明术
副组长:陈立万、姜友谊
办公室主任:杜祥林、王绍恒、秦刚
成员:王海宝、邓晓霞、张焰、李廷真、肖国生、欧岚、郎永建、胡定平、聂祥飞、程龙飞、赖于树、熊江、滕新才(以姓氏笔画为序)
二、教学改革目标
所有理、工、管本科学生依据不同的数学基础进行分类培养。
A类:全面系统地掌握高等数学基础知识,以提高学生的考研数学成绩为目标,同时培养参加全国数学竞赛及全国数学建模竞赛的选手,提高两种竞赛的获奖数量及等级。
B类:基本掌握进一步学习专业知识所必须的数学基础知识,培养学生的理性思维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创新思维能力,为专业课学习打好数学基础。
C类:保证这部分学生达到教学大纲的最基本要求,培养学生对数学的兴趣。
三、教学改革内容
(一)分类教学
根据学生进校时数学基础及后续学习的成绩进行分类教学,因材施教。
按改革目标,理、工、管本科学生在入学时进行数学基础水平测试,按测试成绩分A、B、C三类教学,分类比例A 类:B类:C类=3:4:3。(2011级开始,首先对《高等数学》进行分类教学试点,待软硬件条件许可时再按《经济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的顺序逐步对各门课程进行分类教学)。
(二)数学实验
2011级学生开始,《高等数学》增加8学时,用于数学软件的学习和数学实验的开设,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考试改革
学期课程成绩由平时考核、中期考试、期末考试按2:2:6的比例构成。未组织中期考试的按学校成绩计算相关规定执行。
平时考核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出勤、作业、课堂表现三方面情况进行评定。
期中考试实行校内教考分离,各类学生采用相同试题,全校统一命题,统一阅卷。
期末考试实行校(内)外教考分离、分类考试。A类班级试题按基础题:灵活题:难度题=5:3:2的比例进行命题;B 类班级试题按基础题:灵活题:难度题=7:2:1的比例进行命题;C类班级试题按基础题:灵活题:难度题=8:1:1的比例进行命题。实现A类班级学生中30%的优秀学生能发挥出理想水平,余下70%的学生能考出良好水平;B类班级学生中80%以上的成绩合格;C类班级学生中的65%以上的成绩合格。学生期末考试卷面成绩作为考核教师教学水平及班级学风的标准之一。
学生评优评先中,A类学生成绩按学期成绩×1.1计算,超过100分者,按100分计算。
(四)试点阶段
2011级学生开始,先进行《高等数学》A、B两类分类教学试点,条件成熟后再进行A、B、C三类分类教学。《高等数学》具体分类办法如下:
《高等数学上》:新生入学时组织一次数学基础水平测试,根据测试成绩按5:5的比例分成A、B两类,两类班级按不同的标准授课、布置作业及期末考试。
《高等数学下》:在A、B类之间实行必要的流动。每年春季根据《高等数学上》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对分类情况进行调整,B类学生的前10%升到A类,A类学生的后10%降到B类。
四、配套措施
1.结合教学改革目标,数学与统计学院负责制定《高等数学》系列课程各类别教学大纲、考试大纲。
2.教师根据学生专业特点,积极开展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改革。
3.采取教考分离、统一考试、集中阅卷方式,确保成绩的可信度与可比性。
4.加强和完善课程网站建设,充实网站内容,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与交流平台。
5.加强教师数学实验技能培训及数学软件的学习,提高指导能力。
6.制订并启动教师培训计划,每年选派教师外出学习或进修,学习新的教学模式,吸收新的教学理念;开展数学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适应现代化教学要求。
7.加强教学辅导。采取网络及通讯平台辅导(班级QQ 群答疑、电子邮件个别辅导、电话临时指导等);每学期每
教学班至少组织5次晚自习集中辅导,每次2学时;期末考试前进行1次全校性集中答疑,辅导学时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
8.领导小组负责指定专人对《高等数学》系列课程进行期末卷面成绩录入、统计、排序及公示。成绩统计结果作为考核任课教师教学水平和今后排课的依据,为反馈教学信息和总结教学经验提供参考。
9.教务处组织相关学院制订相关措施,强化《高等数学》系列课程教学督导和学生学习引导,营造学习数学的氛围,促进数学教学改革建设,提升课程教学质量。
10.学校每年预算9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高等数学》教学改革,经费使用情况见附件1。
五、奖励
对学生设置创新学分奖及数学能力提升奖,对任课教师设置教学奖与质量奖。
创新学分奖:
数学实验成绩考核合格且《高等数学上》、《高等数学下》均在A类学习,《高等数学下》卷面成绩在全校前70%的学生获得创新学分0.5分。
数学能力提升奖:
《高等数学下》与《经济数学中》卷面成绩进入全校前4%的学生可动员参加全国数学竞赛,对在竞赛中获赛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