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城市农民工社会排斥问题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历史与社会学院社会工作专业08级唐珊20080510147 浅析中国城市农民工社会排斥问题

【摘要】:社会排斥是指一定的社会成员或者社会群体在一定程度上被排斥在社会主流关系网络之外,不能获取正当的经济、政治、公共服务等资源的过程或者状态。中国农民工在城市中遭受着经济、政治、公共服务和社会关系等多层面的社会排斥问题。这种排斥通过制度机制、群体机制、市场机制等四种机制得以运作。面临社会排斥,农民工在城市中主要采取自我隔离和积极融入两种适应策略。社会应该采取全面的,系统的对策,逐步消除对农民工的社会排斥。

【关键词】:社会排斥农民工机制对策

我们无法确认是谁第一次提出了“民工潮”这个概念,但时至今日恐怕谁也不会忽视这一现象。它既是我们国家特有的庞大的城乡人口流动现象,也是中国社会的一大问题。中国农民一向“安土重迁”,但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连绵不断地大规模外出寻找就业机会,这种大规模、潮汐性的跨区流动即“民工潮”日渐成为令人瞩目的社会现象。从根本上讲,“民工潮”形成的根本性原因是我国农村改革的成功。从八十年代初起,随着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在农村普遍推行,农民在获得土地经营自主权的同时获得了在农业劳动之外寻求就业和收入的权利,使出去务工成为可能;另一方面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产量实现了供求平衡、丰年有余,改变了粮、油统购统销制度,这样就能够满足进城就业农民食品供给,为农村劳动力流动提供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经济结构偏差和收入差距的存在,是“民工潮”形成的直接动因。与城市和农村二、三产业相比,农业比较利益一直是低的,同样付出体力却可以赚到更多的钱。而那一亩三分地,种出花来,所能得到的收入也是极其有限的。而沿海地区先发型经济增长和城市体制改革对劳动力的需求,直接拉动了“民工潮”的形成。沿海地区因为凭借优惠的地理优势和政策优惠率先实施了外向型的经济战略,劳动密集型出口加工工业及服务业的迅速崛起,成为吸引中、西部地区劳动力的主要因素。我们党和政府及时调整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政策是它的体制性原因。[2]

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西欧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经历了深刻的调整,社会阶级、阶层结构,以及利益关系出现了很大变化。在这一过程中,产生了许多社会问题,特别是出现了明显的“社会排斥”现象。在这种背景下,社会排斥(social exclusion)理论得到很快发展,不仅对基于西方福利国家的传统理论假设提出了挑战,而且对欧洲国家的社会

政策(social policy)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由于制度和社会等方面的原因,我国的农民工虽然长期居住于城市,但无论在生活、工作,还是在心理上,都处于城市社会的边缘,难以融入城市社会。社会排斥是一个多维度的概念,农民工在城市遭受的排斥也是多维度的,主要表现在经济、政治、社会网络、文化、社会保障与教育、空间等方面。[3] 那么产生社会排斥的原因是什么呢?

(一)城乡二元结构---农民工遭排斥的根本原因

在我国,农民工遭受排斥,究其根本,是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特别户籍制度。在我国,农民工遭受社会排斥究其根本,是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特别是户籍制度。我国的户籍制度是在工业化建设缺乏建设资金的情况下采取的对策。它将人口的大多数限定在农村,仅允许居住在城市的居民享受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我国户籍制度的核心———属地管理和身份管理,在某种程度上建立了严格的限制人口流动的管理体系,且重点是限制农民向城镇的流动。1956年到1957年,政府先后六次做出了关于制止农村人口外流的指示,采取各种强制性措施禁止农民进入城市。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允许农民自带口粮到集镇务工经商和落户,到20世纪90年代降低农民进入小城镇的门槛以及部分大中城市户籍制度的微调,户籍制度的社会功能已大大削弱,但其巨大的历史惯性作用、人口流动的限制或明或暗地依然存在,特别是对大中城市管理者仍然具有较大的影响力。事实上农民工已经成为城市建设和城市运转不可缺少的生力军,但城市对农民工的管理却是异常的繁琐和苛刻。因孙志刚事件而被取消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和遣送条例》就是政府有关部门在城市管理中对流动人口的行政不作为和刑事违法行为的一个证明。城市对农民工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太过随意和粗放,使得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空间和活动空间都受到很大约束,农民工成为虽置身城市但处境艰难的城市边缘人和典型的社会弱势群体。农民工因为户籍的限制,需要持有暂住证、务工证、健康证、计划生育证、临时户口证、就业登记证等在内的达14张之多的证件。[4]

(二))用工与务工平台的错位

二元结构的社会体制下,不仅农村劳动力市场与城市劳动力市场处于二元分割状态,就是在大中城市的劳动力市场上,也存在着事实上的二元市场,即进城农民的就业市场与城市居民的就业市场同时存在。从相对意义上,这两类市场是相互分割、相互独立的。即使在进城农民工的市场上,农民工务工与用人单位的平台也远远没有实现对接。前些年,正规的招聘会对农民工是排斥的,农民工求职只有靠自己在家乡的社会网络资源,通过亲戚朋友的介绍

谋职;有些农民到非法的黑中介那里,或站在街头等着雇主上门。这样因找工作被骗,对于农民工来说是司空见惯的事情。[4]

(三)就业机会的不均等

就业歧视目前在我国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很多城市也制定了外来劳动力分类管理政策,对就业工种、专业、人数、使用期限作了全方位和近乎苛刻的规定,从而使歧视系统化、彻底化、公开化和制度化,以此来禁止和限制外来人口,特别是禁止和限制农民工进入某些岗位就业。如上海,1995年2月13日上海市劳动局发布了《上海市单位使用和聘用外地劳动力分类管理办法》将行业工种分为三类:A类为可以使用外地劳动力的行业工种;B类为可以调剂使用外地劳动力的行业工种;C类为不准使用外地劳动力的行业工种。限制的行业和工种包括金融和保险行业, 各类管理业务员、调度员、商场营业员等。这样的职业保留法规是在户籍和就业体制改革进程中发生的,足见农民工就业的艰难。进城的农民即使有了一种非农化的职业,在我国身份体系仍还是农民,与仍然滞留在农村的人口没有什么区别,享受不到国家给予市民的各种福利待遇。在户籍制的屏蔽下,城市农民工处在一种边缘化的状态,很难进入城市生活的主流。

(四)农民工素质较低

农民工自身受教育水平较低,素质普遍较差,这是农民工被社会排斥的表面和直接的原因。这使得他们即使有从事高层次工作的机会,也因不能胜任而失之交臂,从而只能从事一些简单的、操作性的、技术含量较低的工种,以及传统服务业等对文化水平要求相对较低的工作。文化素质的低下与专业技能的缺乏,使大量农民工与就业机会失之交臂,也使许多企业对农民工们望而却步。

当前中国城市中农民中遭遇的社会排斥问题不利于城市中社会稳定和社会融合,对中国城市化进程、社会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形成了严峻挑战。试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社会排斥问题所带来的影响:

1. 社会排斥不仅导致农民工边缘化地位的代内再生产,而且导致其代际再生产。首先,社会排斥影响农民工子女的人力资本积累。由于被排斥在城市基础教育安排之外,农民工子女要进入城市正规学校就读,往往就必须交纳高额的借读费,大多数农民工经济收入有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