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社区治理机制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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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新社区治理机制的研究

作者:中共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委组织部时间:2007-7-4来源:农村党建阅读量:73次

近年来,随着浙江省绍兴市城市建设步伐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城区积极、有序地推进城中村改造和安置工作,大量土地被征用,大批城中村被改造,大批被征地拆迁村民陆续搬进新村,出现了一批“亦农亦居、多村混居”的特殊形态社区。

全区被列入第一批城中村改造的41个行政村中,形成了9个新组团。这9个新组团中,有的单村组建(由一个行政村直接改为一个社区),有的数村合并(由几个行政村组建成一个社区),有的分散组建(一个行政村分成几个社区)。这些社区在硬件设施上己与城市社区接轨,但其组织结构、资产形式、管理模式及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仍保留着农村的特征,既有现代城市社区的特点,又有传统农村社区的习惯,故称其为农村新社区。农村新社区是基层党建工作的新领域。如何以统筹的理念加强农村新社区的治理,是当前组织部门需要潜心研究解决的课题。

一、农村新社区的特点

农村新社区相对于传统行政村和现代城市社区而言,是指经过城中村改造后,以城中村一定地域为范围、以农民为主体、以多种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相联的,己失去农村形态且尚未经过“村改居”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它是城市化进程中的一种全新的社会管理形态,具有自身的特殊性。

农村新社区与纯农村相比,具有四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居住环境城市化。经过拆迁改造后,原本那种混乱分散、设施不足的村庄形态和不良环境转变为动作有序、配套设施完善、环境宜人的现代化新村。二是农民职业、身份多元化。随着城中村改造的加速推进,大批失土农民变成了“新市民”,职业也由纯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三是村务管理居务化。随着居住环境城市化、农民意识居民化,村“两委”职能开始向设施建设、环境卫生、村容整治、社区服务、治安调解、市场管理等日常居务工作转变。四是农民意识城市化。农民不但对物质生活、社区管理与服务、享受城市居民的待遇等有了新的愿望。

农村新社区与城市社区相比,具有四方面的差异。一是治理对象不同。城市社区居民是以城市居民为主,农村新社区居民则绝大部分由农民转变而来,且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仍然保持着农民本色。二是治理主体不同。农村新社区并未脱离农村管理体制的束缚,村“两委”依然是农村管理体制的束缚,村“两委”依然是社区建设和管理的主导者,与城市“分割”现象仍然存在。三是社区居民之

间、居民与社区组织之间关系不同。城市社区居民与社区组织之间关系不同。城市社区居民大多来自不同地方,感情认同感低,根本利益冲突很少,对社区事务关注度不高。农村新社区居民则大多来自同一村,感情认同感强,且与新社区组织、干部之间经济利益关系密切,对社区政务高度关注。四是治理方式和内容不同。农村新社区更依赖于民主管理、民主自治、民主监督来管理社区事务、发展体经济、建设社区事业,肩负着农村、社区的双重治理任务。城市社区除依靠民主管理、民主自治外,更注重调动社区单位和广大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服务和社区管理的积极性,体现“协调、共建”。

二、农村新社区治理模式分析

随着一大批城中村的拆迁、建设和安置,越城区各级党组织对这种特殊形态的新社区的组织设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行了积极探索,形成四种治理模式。一是村“两委”自治。在村党支部领导下,成立以村委委员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社区的各项事务。二是村“两委”、物业公司共治。在村“两委”照常运作的同时,由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环境卫生、社会治安和维修等工作。三是村、社区双重治理。经过城中村改造后,马上变成城市社区的一部分,社会事务完全参照城市社区模式进行治理,但经济事务仍由原行政村管理。四是村“两委”、社区新管理机构双重治理。这是数村合并型社区管委会和社区监事会,负责对新社区的管理、协调和服务。

上述几种治理模式,虽然对于促进农村新社区管理有序、运转

顺畅、纠纷调处、社区稳定等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但这些治理模式无论是在组织构架、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上,还是在治理理念、方法和手段上。仍深深留下行政村治理的印记,与城市社区的治理要求有很大差距。如何完善农村新社区的治理模式,使其尽快融入城市社区,真正实现农村变城市、农民变市民的目标,当前,需研究破解四大难题。

1、集体资产处置难。集体资产的处置成了农村新社区的难点,村民关注的焦点。一是剩余土地难征用。全区9个新社区涉及17个行政村,现有2900多亩剩余土地,因居家宏观调控、用地指标严格控制等因素,导致短期内难以征用且又被闲置。二是资产处置方式难确定。除土地外,9个新社区17个行政村中,村级集体经济在100万元以上的村有11个,其中400万元以上的村有5个。如何处置村集体资产,村民有不同意见;有的主张分光;有的主张留一部分用于社区建设;还有的主张把集体资产量化,以股份的形式存在,并建立一定的组织加以管理。不同意见的存在,影响着干群关系,影响着社会稳定。

2、农民社会保障政策与居民接轨难。农村变社区,农民变居民,并不是简单的角色转换,还涉及到农民福利、社会保障政策与城市接轨问题。一是福利待遇平衡。各村经济实力的高低,必然导致同一社区内村民福利待遇的高低,致使福利较差的村民在心理上产生新的不平衡,引发新矛盾。二是社会保障政策难衔接。原先每个村都有符合本村实际的村民待遇,如医疗金、教育金、老年补助金等,

构成了村民独特的社会保障政策。村变新社区后,与城市失业人员救助政策、城市居民的医疗保险和养老金保险等如何接轨,计划生育政策、义务兵安置等政策怎样延续,新增的资金谁来分担等,都需要研究解决。

3、管理体制理顺难。一是传统组织设置模式己不能适应城市化要求。农村变成新社区,对组织设置、作用发挥、工作内容、活动方式、治理目标等提出了新的要求和任务,但新社区依然保留着纯农村的那一套。二是现有管理体制不能适应城市化要求,普遍存在“多头”管理,导致不问不管、相互推诿、过分依赖物业公司、管理无力、参与过度等现象发生,出现“真空地带”,缺位、错位问题严重。三是现有干部素质与城市化要求不相适应,但又受条件制约,无法采取新机制来选拔任用新型社区干部。此外,由于社区干部与村干部报酬待遇上的差距,也明显影响了原村干部的积极性。

4、社区管理资金落实难。尽管大多数行政村集体经济实力较强,有足够的社区管理经费,但村里的干部和群众认为,村级集体经济只能用于村民的福利,社区管理经费应由政府财政承担。但政府要承担这笔管理经费,财政压力较大。

三、完善农村新社区治理机制的对策

1、树立城市社区建设理念,促进新社区城市化。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试,教育引导村民树立市民意识、城市意识,为新社区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转变管理职能。加强指导,充分发挥新社区的主体作用,引导社区管理组织机构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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