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建筑的维护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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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修缮由保护责任人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备后自行完成。
32 汕头市历史建筑修缮维护利用规划指引
历史建筑的维护修缮
2. 轻微修缮
轻微修缮的流程 第一步:保护责任人在房管部门或规划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汕 头市历史建筑修缮申请表》。
第二步:规划管理部门根据《汕头市历史建筑修缮申请表》及 本指引判定工程是否属于轻微修缮。
第三步:向房管、城管部门报备。
第四步:自行修缮施工。此阶段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 将《汕头市历史建筑修缮申请表》及规划管理部门 出具的咨询意见张贴于施工现场显著处。 2. 按咨询意见和申请表内容自行修缮。 3. 修缮过程应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修缮工程的记录工作 (2)接受规划、房管、城管部门的管理和巡查。
1. 原状修缮的原则: 历史建筑外立面及价值要素的修缮,应遵守不改变原状的原则。原状包括原环境、原
形制、原结构、原材料、原工艺,简称“五原”。
• 原环境:即建筑外部环境与内部庭院。 • 原形制:即建筑的建造形制,如四点金,硬山,厝角头等。 • 原结构:即建筑的原有结构,如砖木结构。 • 原材料:尽量使用原建筑材料,能不更换尽量不要更换。 • 原工艺:即建筑的建造工艺,如水刷石、水磨石、碌筒瓦砌法等。
34 汕头市历史建筑修缮维护利用规划指引
非轻微修缮的流程
历史建筑的维护修缮
(三)修缮原则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第二十七条 对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
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实行分类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 内的历史建筑,应当保持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等。
由保护责任人自行完成。 • 属于非日常保养维护的情形:
保护责任人填写《汕头市历史建筑修缮申请 表》,确定修缮内容属于轻微修缮或是非轻 微修缮。 第三步:根据修缮类型确定修缮实施人员。 • 轻微修缮由保护责任人自行完成。 • 非轻微修缮由保护责任人委托相应资质的设 计单位制定修缮方案,依法向规划管理部门 申请报批,按经批准的修缮方案实施修缮。 区政府、文广、房产管理、城管等部门按各 自职责,协同实施相关工作。 如涉及建设、消防、抗震和安全等内容,按其规定 执行。
日常保养维护的判定方法:
1. 日常保养维护的内容包括: • 定期维护建筑清洁卫生,如清扫瓦顶、屋顶,清除庭院污物、清洁室内外 构件等; • 定期检查防潮防渗工作,对屋顶进行清洗、除草、补漏,杜绝屋顶渗水现象, 修筑、疏通渠道,保持排水畅通; • 定期检查木构件,确保没有潮腐、白蚁; • 无人使用建筑,应定期开门、通风、保持清洁; • 及时修补工程,如填塞结构孔洞、裂缝以减少风雨、鸟兽、灰尘的侵蚀污染; • 定期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防雷、消防设备等。
轻微修缮的流程
汕头市历史建筑修缮维护利用规划指引 33
历史建筑的维护修缮
3. 非轻微修缮
除日常保养维护及轻微修缮之外的所有情况都属于非 轻微修缮;涉及建筑价值要素及结构的修缮行为均属于非 轻微修缮。
其程序如下: 第一步:申请及填表。 保护责任人在规划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 《汕头市历史建筑修缮申请表》。 第二步:规划管理部门根据《汕头市历史建筑修缮 申请表》及本指引判定工程是否属于非轻 微修缮。 第三步:编制修缮设计方案。 保护责任人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单 位按保护要求编制修缮设计方案。 第四步:方案审批。 保护责任人将修缮设计方案报规划管理 部门审批。 第四步:施工阶段。此阶段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 在现场展示历史建筑保护价值等信息和 真实修缮效果图。 2. 严格按照修缮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进行 施工。 3. 做好修缮工程的记录工作 4. 接受规划、城管部门的管理和巡查。 第五步:验收。 修缮工程竣工后,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 规划核实。
二、历史建筑的维护修缮
历史建筑的维护修缮
(一)修缮的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类与判定程序
历史建筑的修缮,根据其程度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1. 日常保养维护 2. 轻微修缮 3. 非轻微修缮
其判定程序如下: 第一步:自行确定需要维护和修缮的内容。 第二步:根据本指引修缮判定标准判定修缮内容所
属的类型。 • 属于日常保养维护:
30 汕头市历史建筑修缮维护利用规划指引
维护修缮的程序
历史建筑的维护修缮
(二)维护修缮分类的说明
1. 日常保养维护
日常保养维护的定义: 日常保养维护是及时化解外力侵害可能造成损伤的预防性措施。 日常保养维护着重日常或定期检查、保养,是遏止房屋老化、恶化,及时化解建筑使用过程
中所出现的问题,保证其良好的使用状态、使用功能、使用安全,延长其使用寿命的最好方法, 并可最大程度地保护历史建筑的价值。科学有效、有计划地进行日常保养维护,可将房屋的维护 费用减至最低。
轻微修缮的内容包括: • 修缮、更换、添配屋顶构件,修缮、更新防水系统; • 在不增加结构荷载的前提下更换屋顶隔热、防水层,但不破坏有价值要素或 改变建筑外形; • 不改变外立面形状、装饰、材料和颜色的油饰;不涉及价值要素的阳台和门 廊的修缮; • 更换门窗,但不改变其框架的形式、颜色; • 不涉及结构及其特色面层的楼板修缮、更换工程; • 不涉及建筑结构,也不改变室内特色空间布局的厨卫设施设置及开门、内墙 改动; • 不是价值要素的围墙的修缮。 • 不改变建筑外形的前提下,为优化建筑功能而添加、修建踏步、坡道等构筑物; • 建筑周边环境的整饰,包括铺地、花园、绿地和其他不涉及价值要素或外立 面的部分; • 增加非盈利的玩耍空间和室外休闲设施;建筑自有功能系统的安装与修缮(污 水和废水处理的管道设备,各类管线的安装与修缮等); • 空调、太阳能热水器、抽油烟机、排气扇等生活服务设备的安装与更换,但 不得安装于沿街可见立面或改变外立面形状、装饰、材料和颜色等。
2. 本指引提供的《汕头市历史建筑日常保养维护检查表》规定的情形。
日常保养维护由保护责任人自行完成,无需申报。
汕头市历史建筑修缮维护利用规划指引 31
历史建筑的维护修缮
2. 轻微修缮
轻微修缮的定义: 轻微修缮为不扰动现有结构,不增添新构件,不涉及价值要素、基本保持现状的前提下进行
的一般性工程措施。一般包括归整少量歪闪、坍塌、错乱的构件、修补少量残损、清除无价值的 添加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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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建筑的维护修缮
2. 轻微修缮
轻微修缮的流程 第一步:保护责任人在房管部门或规划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汕 头市历史建筑修缮申请表》。
第二步:规划管理部门根据《汕头市历史建筑修缮申请表》及 本指引判定工程是否属于轻微修缮。
第三步:向房管、城管部门报备。
第四步:自行修缮施工。此阶段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 将《汕头市历史建筑修缮申请表》及规划管理部门 出具的咨询意见张贴于施工现场显著处。 2. 按咨询意见和申请表内容自行修缮。 3. 修缮过程应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修缮工程的记录工作 (2)接受规划、房管、城管部门的管理和巡查。
1. 原状修缮的原则: 历史建筑外立面及价值要素的修缮,应遵守不改变原状的原则。原状包括原环境、原
形制、原结构、原材料、原工艺,简称“五原”。
• 原环境:即建筑外部环境与内部庭院。 • 原形制:即建筑的建造形制,如四点金,硬山,厝角头等。 • 原结构:即建筑的原有结构,如砖木结构。 • 原材料:尽量使用原建筑材料,能不更换尽量不要更换。 • 原工艺:即建筑的建造工艺,如水刷石、水磨石、碌筒瓦砌法等。
34 汕头市历史建筑修缮维护利用规划指引
非轻微修缮的流程
历史建筑的维护修缮
(三)修缮原则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第二十七条 对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
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实行分类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 内的历史建筑,应当保持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等。
由保护责任人自行完成。 • 属于非日常保养维护的情形:
保护责任人填写《汕头市历史建筑修缮申请 表》,确定修缮内容属于轻微修缮或是非轻 微修缮。 第三步:根据修缮类型确定修缮实施人员。 • 轻微修缮由保护责任人自行完成。 • 非轻微修缮由保护责任人委托相应资质的设 计单位制定修缮方案,依法向规划管理部门 申请报批,按经批准的修缮方案实施修缮。 区政府、文广、房产管理、城管等部门按各 自职责,协同实施相关工作。 如涉及建设、消防、抗震和安全等内容,按其规定 执行。
日常保养维护的判定方法:
1. 日常保养维护的内容包括: • 定期维护建筑清洁卫生,如清扫瓦顶、屋顶,清除庭院污物、清洁室内外 构件等; • 定期检查防潮防渗工作,对屋顶进行清洗、除草、补漏,杜绝屋顶渗水现象, 修筑、疏通渠道,保持排水畅通; • 定期检查木构件,确保没有潮腐、白蚁; • 无人使用建筑,应定期开门、通风、保持清洁; • 及时修补工程,如填塞结构孔洞、裂缝以减少风雨、鸟兽、灰尘的侵蚀污染; • 定期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防雷、消防设备等。
轻微修缮的流程
汕头市历史建筑修缮维护利用规划指引 33
历史建筑的维护修缮
3. 非轻微修缮
除日常保养维护及轻微修缮之外的所有情况都属于非 轻微修缮;涉及建筑价值要素及结构的修缮行为均属于非 轻微修缮。
其程序如下: 第一步:申请及填表。 保护责任人在规划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 《汕头市历史建筑修缮申请表》。 第二步:规划管理部门根据《汕头市历史建筑修缮 申请表》及本指引判定工程是否属于非轻 微修缮。 第三步:编制修缮设计方案。 保护责任人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单 位按保护要求编制修缮设计方案。 第四步:方案审批。 保护责任人将修缮设计方案报规划管理 部门审批。 第四步:施工阶段。此阶段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 在现场展示历史建筑保护价值等信息和 真实修缮效果图。 2. 严格按照修缮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进行 施工。 3. 做好修缮工程的记录工作 4. 接受规划、城管部门的管理和巡查。 第五步:验收。 修缮工程竣工后,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 规划核实。
二、历史建筑的维护修缮
历史建筑的维护修缮
(一)修缮的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类与判定程序
历史建筑的修缮,根据其程度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1. 日常保养维护 2. 轻微修缮 3. 非轻微修缮
其判定程序如下: 第一步:自行确定需要维护和修缮的内容。 第二步:根据本指引修缮判定标准判定修缮内容所
属的类型。 • 属于日常保养维护:
30 汕头市历史建筑修缮维护利用规划指引
维护修缮的程序
历史建筑的维护修缮
(二)维护修缮分类的说明
1. 日常保养维护
日常保养维护的定义: 日常保养维护是及时化解外力侵害可能造成损伤的预防性措施。 日常保养维护着重日常或定期检查、保养,是遏止房屋老化、恶化,及时化解建筑使用过程
中所出现的问题,保证其良好的使用状态、使用功能、使用安全,延长其使用寿命的最好方法, 并可最大程度地保护历史建筑的价值。科学有效、有计划地进行日常保养维护,可将房屋的维护 费用减至最低。
轻微修缮的内容包括: • 修缮、更换、添配屋顶构件,修缮、更新防水系统; • 在不增加结构荷载的前提下更换屋顶隔热、防水层,但不破坏有价值要素或 改变建筑外形; • 不改变外立面形状、装饰、材料和颜色的油饰;不涉及价值要素的阳台和门 廊的修缮; • 更换门窗,但不改变其框架的形式、颜色; • 不涉及结构及其特色面层的楼板修缮、更换工程; • 不涉及建筑结构,也不改变室内特色空间布局的厨卫设施设置及开门、内墙 改动; • 不是价值要素的围墙的修缮。 • 不改变建筑外形的前提下,为优化建筑功能而添加、修建踏步、坡道等构筑物; • 建筑周边环境的整饰,包括铺地、花园、绿地和其他不涉及价值要素或外立 面的部分; • 增加非盈利的玩耍空间和室外休闲设施;建筑自有功能系统的安装与修缮(污 水和废水处理的管道设备,各类管线的安装与修缮等); • 空调、太阳能热水器、抽油烟机、排气扇等生活服务设备的安装与更换,但 不得安装于沿街可见立面或改变外立面形状、装饰、材料和颜色等。
2. 本指引提供的《汕头市历史建筑日常保养维护检查表》规定的情形。
日常保养维护由保护责任人自行完成,无需申报。
汕头市历史建筑修缮维护利用规划指引 31
历史建筑的维护修缮
2. 轻微修缮
轻微修缮的定义: 轻微修缮为不扰动现有结构,不增添新构件,不涉及价值要素、基本保持现状的前提下进行
的一般性工程措施。一般包括归整少量歪闪、坍塌、错乱的构件、修补少量残损、清除无价值的 添加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