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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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
施意见
【法规类别】宏观经济体制改革
【发文字号】鲁政办发[2017]58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7.07.25
【实施日期】2017.07.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鲁政办发〔2017〕58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各类开发区建设,增强园区功能优势,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科学把握开发区功能定位
(一)打造深化改革开放的先行区。率先复制推广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成果,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激发新时期开发区创新发展的动力
和活力。强化开发区精简高效的管理特色,创新开发区运营模式,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继续充当探路者,不断提高开发区对外开放水平。
(二)打造新旧动能转换的引领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实现产业智慧化、智慧产业化、跨界融合化、品牌高端化,实现传统产业提质效、新兴产业提规模、跨界融合提潜能、品牌高端提价值。加快存量变革、增量崛起、特色壮大、品牌创建,深入推进开发区产业结构优化,打造全省改革创新发展的新载体、新引擎。
(三)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聚集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创新创业资源整合,完善专业化、网络化科技服务体系,增强创新要素聚集能力,加快构建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新型孵化平台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打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生态系统。
(四)优化发展环境的示范区。以构建环境友好型产业体系为基础,强化环境资源监管,推行低碳化、循环化、集约化发展。积极探索开发区法规规章建设,深入推进商事等制度改革创新,打造法治化、国际化、市场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加快推进开发区转型发展
(五)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围绕开发区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产业技术研究院,进一步增强开发区源头创新、人才培养和成果转移转化的功能优势。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在透明海洋、先进材料、智能制造、信息安全、环保节能等领域组织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加快形成若干技术含量高、特色鲜明的产业链,形成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典型样板和示范。
(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借鉴和引入“互联网+”、工业4.0、自由贸易试验区等理念、标准和制度,推动园区产业融合发展、创新发展、高端发展。支持园区功能优化,
延伸产业链条,支持科技研发、“腾笼换鸟”,引进带动能力强的高技术项目,逐步压缩、淘汰低端产业,更新替代传统产业,形成若干创新型产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