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办事指南(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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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发布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核发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的办理对象是在我县辖区内建设工程。

.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规定的各项要求; ()以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符合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各项要求,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符合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规定的各项要求;

()完成建设项目竣工测量,并有测量图的;

()用地范围内的临时构筑物、建筑物均已全部拆除,施工场地垃圾已清理干净; ()规定配套公共设施应完成并移交给政府的,应完成相关移交手续;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不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规定的各项要求; ()以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各项要求,

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规定的各项要求;

()未完成建设项目竣工测量,没有测量图的;

()用地范围内的临时构筑物、建筑物未全部拆除;施工场地垃圾未清理干净; ()没有按照规定将配套公共设施移交给政府的,且没有完成相关移交手续的;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三、实施机关

本许可实施机关为文山州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审批条件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表(规划部门提供的标准格式文书); ()建设工程规划批复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已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施工工程总平面图、施工图和其它相关资料; ()放线、验线记录及建设工程正负零验线合格单; ()有测绘资质单位测绘的建设项目竣工测量图(比例); 五、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西畴县普兰路政务服务管理局 办理窗口:西畴县政务服务大厅楼住建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下午:(节假日除外)

乘车方式:县内可乘下新民县一中公交车到政务服务管理局下车即到。 办理人:张艳 六、申请材料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办事指南(完整版)

法定时限: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个工作日。

八、审批收费(此项不收费)

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

十、中介服务(无)

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

十二、资质资格(无)

十三、审批流程

(一)申请

.提交方式

()窗口提交。地址:西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建局窗口

(.提交时间

窗口提交:早上,下午:(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

建设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进行初审。

初审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为建设单位发放《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表,建设单位领表后按要求完善表格填写,表格填写后交到住建局规划股审查,审查通过后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实地踏勘现场核实,技术审查后提出拟办意见,把相关材料呈送分管副局、局长长提出意见,局长同意方可向申请人办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对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告知申请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完善处理,待相关问题处理完毕后进行再次验收。

(三)考核(无)

(四)审批发证

住建局在接到审批材料时进行审核并到施工地进行现场验收核实,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自作出核准决定后向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让建设单位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十四、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西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建局窗口

.电话咨询。联系电话:住建局:()

政务服务管理局:();

县委编办电话:()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当场可以获得结果。

(四)获取办理结果

审批证件为:《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申请人当场直接领取。

(五)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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