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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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
季度情况调查表Array 200 年季
基地名称(盖章):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所在地区域代码:基地负责人(签章):联系电话:传真:
填表人(签章):联系电话:上报时间:
填表说明
一、调查目的:调查全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的季度活动情况。
二、调查范围:本省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
三、报送期限:季报。季后15日以前上报省科技厅。
四、填报要求:
1。统计报表上报时,必须由本基地管委会主管负责人签章确认,并盖机构公章。
2。要按报表所规定的指标名称、指标含义、分类标准、编号代码认真填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
3。填报时,一律取整数。如果数字取整后为零或某项指标值没有,均须填“0”。
五、主要指标说明:
基地内企业数:指报告期末时基地内的企业总数。本季栏和累计栏应填报相同的季末时数量。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数:指报告期末时经省认定或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数,本季栏和累计栏应填报相同的季末时数量。
骨干企业数:指经省科技厅在认定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时同时批准的基地内的骨干企业,本季栏和累计栏应填报相同的经批准的骨干企业数量,不能随意改变。
从业人员数:指报告期末时在企业中从事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全部劳动力,本季栏和累计栏应填报相同的季末时数量。
研究与开发人员:指报告期末时从事研究与开发活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实验发展三类科学技术活动)的人员。包括直接从事研究与开发活动的人员以及从事科技行政管理、科技服务等工作的人员。本季栏和累计栏应填报相同的季末时数量。
高新技术产品:是指符合《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XX》的产品,其类型如下:
一、电子信息四、现代交通八、环境保护
0101 计算机及应用设备0401 高速铁路0801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0102 通信产品0402 城市轨道交通设备0802 水污染处理设备
0103 广播电视技术产品0403 新型汽车关键部件0803 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
0104 现代化办公设备0404 智能交通控制与管理系统0804 噪声振动及电磁辐射防治设备
0105 集成电路及专用设备五、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0805 环境监测仪器
0106 新型元器件0501 生物药九、地球、空间与海洋
0107 软件0502 中药0901 固液气资源勘探开发设备
二、先进制造0503 化学药0902 工程测量及地球物理观测监测设备0201 工业装备与自动化系统0504 人造器官0903 空间环境要素监测设备
0202 数字化切削加工设备0505 医疗器械0904 海洋监测仪器
0203 机电关键基础件及零部件六、新材料十、核应用技术
0204 现代科学仪器0601 金属材料1001 核材料、核反应堆及配套设备
三、航空航天0602 无机非金属材料1002 核物理化学仪器及设备
0301 航空器及部件0603 有机高分子材料1003 核辐射与同位素产品
0302 航空地面设备0604 精细化工十一、现代农业
0303 运载火箭七、新能源与节能1101 动植物新品种
0304 航天器0701 新能源及装备1102 新型饲料及添加剂
0305 卫星及导航系统0702 高效节能产品1103 新型农兽药
1104 农业工程设施
总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产品销售收入、技术性收入和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商品的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收入等各种收入的总和。本季栏填本季数,累计栏填一季至本季末的累计数(下同)。
产品销售收入:指企业报告期内销售全部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取得的收入。工业总产值:工业总产值包括报告期内生产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和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工业总产值(现价)新规定与原规定的区别是:
1。新规定的计算价格不含增值税;2。新规定凡自备原料一律按全价计算总产值,凡来料加工一律按加工费计算总产值;3。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末期初差额的价值,新规定要求若会计在产品成本计算核算时计算了这部分价值,工业总产值则应包括,否则可不包括。
工业增加值: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工业活动中创造的价值。已核算增加值的企业按原核算数填入,未核算增加值的企业可按下式计算: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应交增值税。其中,工业中间投入由生产成本中的中间投入(直接材料费用、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管理费用中的中间投入、营业费用中的中间投入、财务费用等四部分组成。利税总额: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利税总额。亏损以“—”号表示。
利润总额: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利润总额。亏损以“—”号表示。本项根据会计“损益表”中“利润总额”项的报告期累计数填列。
上缴税费总额: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实际上缴的各项税金、特种基金和附加费等。
出口创汇总额: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实际出售给外贸部门或直接出售给外商的产品或商品的总金额。包括来料加工装配出口、境外技术合同实现金额及在国内以外汇计价的商品出售等。注意换算成以“千美元”为单位填入。
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用于研究与开发活动的经费支出。包括在本企业内部用于研究与开发活动的经费支出及委托外单位进行研究与开发活动而拨给对方的经费。
孵化器内在孵企业数:指基地内建立的孵化器报告期末时的在孵企业数。本季栏和累计栏应填报相同的季末时数量。
省级研究开发中心:指经省科技厅批准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本季栏和累计栏应填报相同的季末时数量。
火炬计划项目数:指报告期内基地实施的国、省、市各级火炬计划项目数,包括至报告期末时仍在实施中的火炬计划项目数和在报告期内已实施完成的火炬计划项目数。本季栏和累计栏应填报相同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