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使用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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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镇第二小学教师普通话使用

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全镇教师普通话水平,使普通话成为教师课上、课下的常规用语,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提高认识,健全组织,把教师普通话使用工作纳入到学校的常规管理,使普通话成为教师课堂教学的规范语言。

二、学校领导做好使用普通话的推广和使用工作,自己率先垂范,在各种学校会议或与教师、学生交流时自觉使用普通话。

三、青年教师要带头使用普通话,帮助老教师学习好普通话。教师应自觉加强普通话的学习,规范读音,使方言土语远离课堂。

四、教师在课上授课、课下与学生交流时,要自觉使用普通话。

五、各校每学期要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教师进行普通话培训。

六、为促进教师普通话水平不断提高,学校每学期开展一些丰富多彩的教师普通话比赛活动,对优胜者学校给予物质奖励。

七、教师应在学生中自觉推广普通话,使学生有兴趣地学习、使用普通话。

八、学校要不定时的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语言进行自查,发现不使用普通话的教师要及时纠正。每个学期对本校教师普通话使用情况分期中、期末两次进行总结、通报。

九、录用新教师时学校必须审核普通话测试水平,语文教师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其他学科教师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如未达标,不予录用。

十、加强普通话达标后的“测后管理”,杜绝“证书一到手,方言又出口”的现象,引导和鼓励教师自觉地把普通话作为自己的职业语言,并不断提高普通话水平。

十一、在教育教学、宣传、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中必须使用普通话,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将以各种形式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抽查,如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况,年度考核时取消评优资格。

十二、学生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教育教学、宣传、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如违反规定,降低评优的等次。

十三、全体教师要积极参加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演讲、朗诵等各种普通话竞赛、讲座活动,各班必须组织学生每年9月开展“推普宣传周”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十四、教学楼、办公楼等公共场所必须设置“请讲普通话,请用规范字”的提示牌。

十五、将普通话使用情况与教师的综合量化考核挂钩,将组织人员不定时的检查,对不使用普通话上课的教师给予

扣分,对拒不使用普通话的教师进行批评,严重者将给予取消当年评先树优、职称评定、年度考核优秀等级的资格。

绥阳镇第二小学

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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