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解读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环评类别
报告表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
项目概况
在现有发动机联合厂房内新增生产线,同时对辅助工程进行适应性改造,新增1条装配线,占地面积㎡,主要布置内容发动机装配、磨合测试等,新增发动机产能10万台/年。全厂发动机总规模达到50万台/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影响的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影响的措施
根据现场勘查,拟建项目环境敏感点主要有慈竹苑住宅小区、水竹苑住宅小区、大竹林街道办事处、大竹林商业中心(住宅)、竹林实验学校、龙湖·江与城千山万树住宅小区、龙湖·江与城熙溪地住宅小区、软件与服务外包学校、龙湖·江与城翡翠岭、江与城原山小区,以及黑水沟水库(O35-4地块南侧)和嘉陵江(项目所在区域污废水最终受纳水体)。同时,拟建项目作为住宅小区,其营运期自身也是环境敏感点。施工期:施工期严格遵守《重庆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易撒漏物质实行密闭运输的通告》(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64号)、《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2号)、《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393-2007)等文件和技术规范的规定,控制尘污染;施工营地预建简易生化池,施工期生活污水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营地食堂餐饮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隔油预处理后汇入生活污水中一并达标处理后排放,施工场地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抑尘洒水;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
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决定情况公示表
渝环(两江)〔2016〕第64号
序号
信息内容
228
项目名称
力帆集团重庆万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智能新能源汽车16亿瓦时锂电芯项目
建设地址
两江新区水土组团D标准分区D03-2/01
建设单位
力帆集团重庆万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予以批准
■是□否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公示期
2016年8月15日——2016年8月19日
序号
信息内容
229
项目名称
新增发动机生产线扩能项目
建设地址
北部新区黄茅坪组团现有重庆力帆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单位
重庆力帆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
许可事项
■环评文件
□环保验收
环评单位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噪声:建筑隔声,风机安装消声器,减震设施;
(4)固体废物:1座一般固体废物堆场(面积200m2),1座危险废物临时存放库(面积100m2)。危险废物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等,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
公众参与情况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全文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噪声:设备噪声采取减振、消声、隔声措施后,预测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要求。
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废物对外销售,生活垃圾(包括污泥)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全文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废气:发动机进行热磨合以及在性能测试时,在发动机尾气出口处安装三元催化净化装置,经三元催化净化装置处理后的废气由抽气系统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规定的主城区排放限值;
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新增废水,近期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张家沟,远期经悦来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排入嘉陵江。
是否予以批准
■是□否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公示期
2016年8月15日——2016年8月19日
序号
信息内容
230
项目名称
金科天元道(一期)
建设地址
北部新区大竹林组团O标准分区O23-1、O23-5、O23-10、O23-11、O35-4地块
建设单位
重庆市金科实业集团弘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许可事项
■环评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影响的措施
(1)废水:生产废水经过1座废水处理站预处理(处理能力15m3/d),生活废水经过一体化生化处理设施(处理能力80m3/d)处理之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水土污水处理厂
(2)废气:NMP有机废气,2座NMP冷凝回收装置、2座沸石转轮、2座25m高排气筒;电解液废气,4座活性炭吸附罐,处理后废气合并入NMP有机废气排气筒;投料粉尘,自动上料系统自带滤筒除尘器;分切机、切片机设置真空吸尘装置;自动上料系统自带滤筒除尘
□环保验收
环评单位
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环评类别
报告表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
项目概况
“金科天元道(一期)”项目总用地面积共计112144m2,总建筑面积415577.79m2(其中总计容建筑面积304094.0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共计282036.42m2,包括30栋5F/-1F的多层住宅和1栋25F、1栋26F、3栋28F、1栋31F、2栋33F、1栋43F的高层住宅,设计住户共2262户,设计居住人数共7238人;商业建筑面积共计28029.75m2,包括8栋2F、3栋3F、1栋4F商业楼;配套用房建筑面积共计5858.99m2,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文化活动室、社区组织用房、警务室、物业管理用房、消防控制室、小型消防站、幼儿园、公厕和垃圾收集房;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97573.63m2,项目共配建停车位2893个,其中地下停车位2823个,地面停车位70个。项目综合容积率2.71,建筑密度43.26%,绿地率35.16%。项目总投资300000万元。
许可事项
■环评文件
□环保验收
环评单位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环评类别
报告表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
项目概况
建设用于电动汽车的2条自动化锂电池芯生产线,总年产能力约为16亿瓦时。
主要建设2座生产厂房(每座厂房内布置1条自动化锂电池芯生产线)、2座危险化学品仓库、配套办公楼、食堂等。
施工期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270号)、《重庆市宁静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等相关管理规定要求,控制施工期噪声污染。
/
环评类别
报告表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
项目概况
在现有发动机联合厂房内新增生产线,同时对辅助工程进行适应性改造,新增1条装配线,占地面积㎡,主要布置内容发动机装配、磨合测试等,新增发动机产能10万台/年。全厂发动机总规模达到50万台/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影响的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影响的措施
根据现场勘查,拟建项目环境敏感点主要有慈竹苑住宅小区、水竹苑住宅小区、大竹林街道办事处、大竹林商业中心(住宅)、竹林实验学校、龙湖·江与城千山万树住宅小区、龙湖·江与城熙溪地住宅小区、软件与服务外包学校、龙湖·江与城翡翠岭、江与城原山小区,以及黑水沟水库(O35-4地块南侧)和嘉陵江(项目所在区域污废水最终受纳水体)。同时,拟建项目作为住宅小区,其营运期自身也是环境敏感点。施工期:施工期严格遵守《重庆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易撒漏物质实行密闭运输的通告》(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64号)、《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2号)、《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393-2007)等文件和技术规范的规定,控制尘污染;施工营地预建简易生化池,施工期生活污水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营地食堂餐饮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隔油预处理后汇入生活污水中一并达标处理后排放,施工场地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抑尘洒水;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
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决定情况公示表
渝环(两江)〔2016〕第64号
序号
信息内容
228
项目名称
力帆集团重庆万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智能新能源汽车16亿瓦时锂电芯项目
建设地址
两江新区水土组团D标准分区D03-2/01
建设单位
力帆集团重庆万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予以批准
■是□否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公示期
2016年8月15日——2016年8月19日
序号
信息内容
229
项目名称
新增发动机生产线扩能项目
建设地址
北部新区黄茅坪组团现有重庆力帆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单位
重庆力帆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
许可事项
■环评文件
□环保验收
环评单位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噪声:建筑隔声,风机安装消声器,减震设施;
(4)固体废物:1座一般固体废物堆场(面积200m2),1座危险废物临时存放库(面积100m2)。危险废物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等,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
公众参与情况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全文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噪声:设备噪声采取减振、消声、隔声措施后,预测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要求。
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废物对外销售,生活垃圾(包括污泥)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全文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废气:发动机进行热磨合以及在性能测试时,在发动机尾气出口处安装三元催化净化装置,经三元催化净化装置处理后的废气由抽气系统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规定的主城区排放限值;
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新增废水,近期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张家沟,远期经悦来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排入嘉陵江。
是否予以批准
■是□否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公示期
2016年8月15日——2016年8月19日
序号
信息内容
230
项目名称
金科天元道(一期)
建设地址
北部新区大竹林组团O标准分区O23-1、O23-5、O23-10、O23-11、O35-4地块
建设单位
重庆市金科实业集团弘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许可事项
■环评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影响的措施
(1)废水:生产废水经过1座废水处理站预处理(处理能力15m3/d),生活废水经过一体化生化处理设施(处理能力80m3/d)处理之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水土污水处理厂
(2)废气:NMP有机废气,2座NMP冷凝回收装置、2座沸石转轮、2座25m高排气筒;电解液废气,4座活性炭吸附罐,处理后废气合并入NMP有机废气排气筒;投料粉尘,自动上料系统自带滤筒除尘器;分切机、切片机设置真空吸尘装置;自动上料系统自带滤筒除尘
□环保验收
环评单位
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环评类别
报告表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
项目概况
“金科天元道(一期)”项目总用地面积共计112144m2,总建筑面积415577.79m2(其中总计容建筑面积304094.0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共计282036.42m2,包括30栋5F/-1F的多层住宅和1栋25F、1栋26F、3栋28F、1栋31F、2栋33F、1栋43F的高层住宅,设计住户共2262户,设计居住人数共7238人;商业建筑面积共计28029.75m2,包括8栋2F、3栋3F、1栋4F商业楼;配套用房建筑面积共计5858.99m2,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文化活动室、社区组织用房、警务室、物业管理用房、消防控制室、小型消防站、幼儿园、公厕和垃圾收集房;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97573.63m2,项目共配建停车位2893个,其中地下停车位2823个,地面停车位70个。项目综合容积率2.71,建筑密度43.26%,绿地率35.16%。项目总投资300000万元。
许可事项
■环评文件
□环保验收
环评单位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环评类别
报告表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
项目概况
建设用于电动汽车的2条自动化锂电池芯生产线,总年产能力约为16亿瓦时。
主要建设2座生产厂房(每座厂房内布置1条自动化锂电池芯生产线)、2座危险化学品仓库、配套办公楼、食堂等。
施工期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270号)、《重庆市宁静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等相关管理规定要求,控制施工期噪声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