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黄家湾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章节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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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9建设征地移民安置 (1)
9.1概述 (1)
9.1.1工程概况 (1)
9.1.2工程建设征地区基本情况及征地影响概况 (1)
9.1.3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概况 (4)
9.2征地范围 (10)
9.2.1水库淹没区范围 (10)
9.2.2水库影响区范围 (18)
9.2.3枢纽工程建设区范围 (23)
9.2.4灌溉供水工程建设区范围 (28)
9.2.5建设征地范围外实物处理范围 (37)
9.2.6建设征地范围复核 (39)
9.3征地实物 (39)
9.3.1实物调查依据、原则、内容、方法、组织方式和起止时间 (39)
9.3.2实物调查成果的确认程序 (49)
9.3.3实物调查主要成果及精度 (50)
9.3.4实物成果复核 (67)
9.4农村移民安置 (68)
9.4.1规划设计依据 (68)
9.4.2规划设计的指导思想、方针和原则 (69)
9.4.3规划设计水平年、规划目标和安置标准 (70)
9.4.4农村移民安置人口 (73)
9.4.5安置区选择和环境容量分析 (80)
9.4.6农村移民安置总体规划方案 (89)
9.4.7农村移民安置规划 (95)
9.4.8农村小型工商企业规划 (127)
9.4.9农村移民安置规划复核 (130)
9.5专业项目处理 (130)
9.5.1规划原则 (130)
9.5.2规划标准 (131)
9.5.3专业项目现状和淹没影响情况 (133)
9.5.4专业项目复(改)建规划 (142)
9.5.5专业项目处理投资概算 (151)
9.6库底清理 (165)
9.6.1库底清理原则 (165)
9.6.2库底清理范围 (165)
9.6.3库底清理内容、技术要求 (166)
9.6.4库底清理工作量及清理概算 (168)
9.7建设征地投资概算 (169)
9.7.1编制依据和原则 (169)
9.7.2补偿项目构成 (171)
9.7.3补偿实物确定 (171)
9.7.4基础价格 (172)
9.7.5补偿单价 (172)
9.7.6其他费用 (182)
9.7.7基本预备费 (182)
9.7.8有关税费 (182)
9.7.9建设征地补偿投资概算 (183)
9.7.10建设征地投资复核 (209)
9建设征地移民安置
9.1概述
9.1.1工程概况
黄家湾水利工程位于贵州省紫云县境内,坝址位于紫云县板当镇同合村和摆羊村交界的格凸河中游河段上。

枢纽工程区距紫云县城约18km,距板当镇约16km,目前有紫云~板当的S309省级公路从坝址右岸附近通过,另外还有惠兴高速从附近通过,并且在紫云县和板当镇设有下道口,交通较为方便。

灌溉供水工程区附近有S309和S209省道以及乡镇公路通过,交通条件总体较好。

黄家湾水利工程是一项综合性水利工程,主要任务是灌溉、城乡生活和工业供水及发电。

水库建成后,可向紫云县城供水2176万m³/a(多年平均);解决乡镇12.3万人、2.35万头大牲畜的人畜饮水问题,供水量为676万m³/a(多年平均);向工业园区供水4204万m³/a(多年平均);同时灌溉田土面积为:74121亩,灌溉供水量为2292万m³/a(多年平均);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4万kW,多年平均发电量5590万kW•h。

黄家湾水利枢纽工程水库为年调节水库,校核洪水位1057.24m,水库总库容15720万m³,水库正常蓄水位1055m,相应库容14380万m³,死水位1035m,相应库容5640万m³,水库兴利库容8740万m³。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防洪标准》(SL252—2000)的规定,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规模属大(2)型。

工程总工期48个月。

9.1.2工程建设征地区基本情况及征地影响概况
(1)自然环境概况
黄家湾水利工程库区分布的地层主要为三叠系中统边阳组的砂岩及泥岩,为相对隔水层,地下水类型主要为基岩裂隙水,水量贫乏,弱风化带及以下岩体节理裂隙多呈闭合状,富水性较差。

地表残坡积层和全、强风化层内赋存有少量上层滞水,由大气降雨补给,随季节变化大。

两岸冲沟常年有水,水流源头较高,且有泉水出露,高于河水位。

库区河谷为地下水最低排泄基准面,两岸地下水位高于河水位,地下水补给河水。

库区两岸山体较雄厚,地表分水岭宽厚,地形封闭条件总体较好,库区左岸
有营盘河邻谷分布,右岸有克卜河邻谷分布,库盆主要由砂泥岩非可溶岩构成,隔水性能可靠,两岸地下水分水岭远高于水库正常蓄水位,建库蓄水后不存在邻谷渗漏问题。

库首左岸沿大地头冲沟回水至冲沟上部,将淹没T1yn至P2W的可溶岩地层,淹没长度约0.51km,水位抬高0~25m,丫口地下水位比正常蓄水位低,且岩体透水率较大,存在向库外渗漏的可能。

经工程措施处理后,水库具备蓄水成库条件。

在水库河段内,库岸绝大部分由三叠系中统边阳组砂、泥岩组成。

河床内基岩大面积出露,河谷两岸除零星分布有阶地沉积物外,多数地段为岩质边坡,库岸稳定性较好。

受河流转弯及冲沟切割影响,部分地段形成顺向坡,但岩层倾角多大于地形坡度,未发现稳定性差的不良地质体,无大规模的滑坡和松散堆积体存在,库岸边坡总体稳定性较好,但局部地段因受库水涨落影响,第四系覆盖层及强风化岩体岸坡边岸改造在所难免,存在小规模滑塌、垮塌现象,对水库成库条件无大的影响。

(2)社会环境概况
紫云县位于贵州省西南部,距省会贵阳市161km,县境东临长顺、罗甸两县,南与望谟县交界,西北与镇宁县接壤,北靠西秀区。

南北长76km,东西长52km。

紫云县辖5个镇、7个乡:松山镇、水塘镇、猴场镇、猫营镇、板当镇、白石岩乡、宗地乡、大营乡、四大寨乡、坝羊乡、火花乡、达帮乡。

黄家湾水利枢纽工程位于紫云县境内,坝址位于板当镇同合村和摆羊村交界的格凸河上,建设征地涉及紫云县板当镇、松山镇、水塘镇、猴场镇、宗地乡、大营乡、白石岩乡(7个乡镇)。

其中水库淹没影响区涉及板当镇(1个镇),枢纽工程建设区涉及板当镇和松山镇(2个镇);灌溉供水工程建设区涉及板当镇、松山镇、水塘镇、猴场镇、宗地乡、大营乡、白石岩乡(7个乡镇)。

根据2015年末的社会环境调查,紫云县辖乡(镇)12个,村(居)委会229个,村民组1999个,总人口35.3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2.33万人,非农业人口2.98万人,幅员面积2284.56km²,人口密度155人/ km²,耕园地面积65.68万亩,人均耕园地2.03亩/人,粮食总产量16.10万t,人均粮食产量456kg/人。

农民人均纯收入5582元。

建设征地涉及乡(镇)社会环境基本情况详见表9-1-1。

表9-1-1 黄家湾水利工程建设征地区涉及乡(镇)2015年末基本情况
(3)建设征地影响概况
黄家湾水利工程建设征地区涉及紫云县7个乡(镇)、28个行政村、142个村民组。

涉及土地总面积10.833km²,其中陆地面积9.791km²,水域面积1.042km²。

建设征地涉及土地16248.30亩,其中耕地8860.22亩;园地499.86亩;林地4372.14亩;草地436.33亩;住宅用地236.08亩;交通运输用地264.13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568.49亩;其他土地11.05亩。

影响人口2782人,其中农业人口2761人,非农业人口21人,644户。

影响房屋154342.14m²。

根据实物调查的成果,水库淹没影响区涉及土地面积9999.49亩,占建设征地总面积的61.54%;枢纽工程建设区涉及土地面积1747.06亩,占建设征地总面积的10.75%;灌溉供水工程建设区涉及土地面积4501.75亩,占建设征地总面积的27.71%。

从征地比重上看,库区最多,其次是灌区,比重最小的是枢纽区。

工程建设永久征收耕园地6770.81亩,其中水库淹没影响区5496.58亩,枢纽工程建设区699.28亩,灌溉供水工程建设区574.95亩。

从影响的耕园地数量上看库区比重最大,达到了81.18%,其次是枢纽区10.33%和灌区8.49%。

库区和枢纽区征收耕园地主要集中在板当镇,库区和枢纽区共计征收耕地园地面积6195.86亩,占原耕园地总面积(215862.15亩)的3%,从占用的比重上看对当地的影响较小,对当地总体经济发展影响不大。

对于灌区,由于输水线路长,涉
及行政区域较多,征收耕园地对当地的影响更小,因而可以初步判定灌区征收耕园地对当地经济发展影响甚微。

总之,工程建设对建设征地区原有的社会经济结构、农业生产、群众生活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但是工程的建设,为建设征地区移民提供了一次重建社会生产体系的机会。

工程建设区特别是库区居民主要路况较差,当地居民出行主要是靠摩托车。

根据照国家和贵州省有关法律和政策,结合建设征地区实际,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合理规划,为建设征地区移民提供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较好的安置区,为移民的发展提供较好的发展平台,有利于移民子女上学、移民就医、生产生活等。

同时移民还将从政策上、技术上、资金上得到优惠和扶持,移民的生产生活水平将有所改善。

另外随着工程的建设,投入的大量资金,可带动当地农业、工业及第三产业的发展,工程建设征地对当地的影响可以减少或得到弥补。

工程建设后,将形成的旅游景观,与临近的格凸河风景区有机结合,有利于带动当地旅游业的发展,从而可以促进当地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

9.1.3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概况
2014年9月26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在黄家湾水利枢纽工程淹没区及占地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知》(黔府办函【2014】116号,以下简称“停建令”)。

2014年10月11日,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对黄家湾水利工程的建设进度要求,贵州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在贵阳组织召开会议,对我院编制的《贵州省黄家湾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征地实物调查细则》进行审查,并对实物调查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根据省政府对黄家湾水利工程移民前期工作进度要求,为顺利推进该工程实物调查工作,2014年11月13日,紫云县人民政府在紫云县组织召开黄家湾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实物调查工作启动会议暨技术培训会。

参加会议的单位人员主要有贵州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省水投公司、省水利设计院、安顺市政府、市移民局、市水利局、紫云县各机关、相关乡镇、村干部50余人。

2014年11月~2015年2月,我院汇同地方政府对建设征地区实物进行全面调查,并对调查实物进行了三榜公示和逐级确认工作。

在实物调查期间,实物联
合调查组对涉及农户的生产和搬迁安置意愿进行了调查。

根据建设征地区的实际情况,在实物调查期间,实物联合调查组对涉及农户的生产和搬迁安置意愿进行了抽样调查,抽样比例在75%以上。

根据工程进度要求,移民安置规划和专业项目复改建规划工作始于实物调查期间,规划工作主要由建设征地涉及地方政府及有关单位和我院共同完成。

具体规划工作由建设征地涉及地方政府以及移民、国土、林业、交通、电力、通讯、教育、电力等部门抽调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的人员,与我院及有关专业项目复改建设计单位共同开展移民安置和专业项目复改建规划有关工作。

2015年2月,地方政府充分征求了建设征地区和移民安置区群众意见,并对建设征地区实物、移民安置初步规划方案以及专业项目复改建初步规划出具了意见。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我院于2015年3月编制完成了《贵州省黄家湾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讨论稿,以下简称“《大纲》”)。

2015年3月24日,省移民局组织召开《大纲》讨论会并形成会议纪要,根据会议纪要精神我院对《大纲》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并于2015年3月底完成《大纲》(送审本)。

2015年4月12~14日,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在北京组织召开会议,对《可研报告》及《大纲》进行了审查,根据会议审查意见我院对《可研报告》及《大纲》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

并于2015年11月编制完成了《大纲》(审定本)。

2015年11月,水利部和贵州省人民政府以“水规计【2015】424号”对贵州省黄家湾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进行了批复。

在开展《大纲》编制的同时,我院同步开展了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编制工作,于2015年11月编制完成《贵州省黄家湾水利枢纽工程可研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送审本,以下简称“《规划报告》”)。

2015年11月11~13日,受项目业主与贵州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共同委托,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院”)在贵阳主持召开了《规划报告》审查会议。

会议认为,《规划报告》的编制依据充分,内容较全面,基本贯彻执行了《移民条例》和贵州省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技术标准,符合工程建设征地区的实际情况,基本满足可行性研究阶段要求。

经适当修改完善后可上报省移民主管部门审核。

会后根据审查意见我院对《规划报告》(送审本)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并于2015
年12月编制完成了《规划报告》(审定本)。

2015年12月,贵州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以“黔移函【2015】184号”对贵州省黄家湾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

2016年3月,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对贵州省黄家湾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意见,我院对可研报告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同年5月,中国水科院出具了正式评估报告。

2016年5月,报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以“发改农经【2016】1126号”对贵州省黄家湾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

2015年6月,我院启动了本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工作,到2016年6月底编制完成了黄家湾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征地移民篇章。

初步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建设征地区范围进行复核。

(2)对建设征地区范围内的实物成果进行复核,主要包括农村和专项两大部分,其中农村部分包括土地、人口房屋、附属建筑物、农副业设施、零星树木、坟墓等;专项部分包括交通设施、电力设施、水利设施、通讯设施、教育设施以及矿产资源等。

(3)可研阶段对建设征地区范围内的土地调查到村民小组,而到本阶段对水库淹没区和枢纽工程建设区先行用地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分解到户,这是本阶段较为重要的工作。

(4)对移民安置规划方案进行复核,特别是对集中安置点要进行全面设计。

(5)对库底清理工作进行较为详细的规划。

(6)编制本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投资概算,分析与可研阶段的投资差异,并说明原因。

一、建设征地实物
黄家湾水利工程建设征地区涉及紫云县7个乡(镇)、28个行政村、142个村民组。

涉及土地总面积10.833km²,其中陆地面积9.791km²,水域面积1.042km²。

建设征地涉及土地16248.30亩,其中耕地8860.22亩;园地(可调整园地)499.86亩;林地4372.14亩;草地436.33亩;住宅用地236.08亩;交通运输用地264.13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568.49亩;其他土地11.05亩。

影响人口2782人,其中农业人口2761人,非农业人口21人,644户。

影响房屋154342.14m²以及一定数量的附属设施、农副业设施。

涉及零星树木113640棵(笼),坟墓1165座。

涉及农村工商企业3个。

影响的专业项目设施主要有:交通工程设施;输变电设施;通讯设施;水利水电设施;教育设施;压覆矿产资源。

(1)水库淹没影响区
黄家湾水利工程水库淹没影响区涉及紫云县2个乡(镇)、8个行政村、57个村民组,总面积6.666km²,其中陆地面积5.679km²,水域面积0.987km²。

水库淹没影响区涉及土地9999.49亩,其中耕地5162.00亩;园地(可调整园地)334.58亩;林地2418.58亩;草地335.38亩;住宅用地193.15亩;交通运输用地58.26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486.49亩;其他土地11.05亩。

水库淹没影响区影响人口2221人,其中农业人口2212人,非农业人口9人,498户。

影响房屋122998.85m²以及一定数量的附属建筑物和农副业设施。

淹没零星树木84333棵(笼),坟墓889座。

涉及农村工商企业3个。

淹没影响的专业项目设施主要有:交通工程设施;输变电设施;通讯设施;水利水电设施;教育设施;压覆矿产资源。

(2)枢纽工程建设区
枢纽工程建设区涉及紫云县2个乡(镇)、6个行政村、18个村民组,总面积1.165km²,其中陆地面积1.116km²,水域面积0.049km²。

枢纽工程建设区涉及土地1747.06亩。

其中耕地739.99亩;园地(可调整园地)152.21亩;林地634.58亩;草地100.95亩;住宅用地17.19亩;交通运输用地28.96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3.18亩。

枢纽工程建设区影响人口165人,其中农业人口161人,非农业人口4人,45户。

影响房屋9373.21m²以及一定数量的附属建筑物和农副业设施。

涉及零星树木7884棵(笼),坟墓55座。

影响的专业项目设施主要有:交通工程设施;输变电设施;通讯设施;水利水电设施。

(3)灌溉供水工程建设区
灌溉供水工程建设区涉及紫云县7个乡(镇)、23个行政村、90个村民组,涉及土地总面积3.002km²,其中陆地面积2.996km²,水域面积0.006km²。

涉及土地4501.75亩。

其中耕地2958.23亩;园地(可调整园地)13.07亩;林地1318.98亩;住宅用地25.74亩;交通运输用地176.91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82亩。

影响人口396人,其中农业人口388人,非农业人口8人,101户。

影响房屋21970.08m²以及一定数量的附属设施和农副业设施。

涉及零星树木21432棵(笼),坟墓221座。

影响的专业项目设施主要有:交通工程设施;输变电设施;通讯设施;水利水电设施;压覆矿产资源。

二、主要规划成果
1)安置任务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农村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440—2009)“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的水平年可分为基准年、规划设计水平年。

基准年指征地实物调查年份。

规划设计水平年,对库区移民指水库下闸蓄水的当年;对枢纽工程坝区移民和其他水利工程移民,应为工程征收(用)土地的当年”的规定,并结合黄家湾水利工程实物调查情况确定基准年和规划设计水平年。

本工程“停建令”印发时间为2014年9月,初步设计阶段实物复核调查时间为2015年,因此确定本阶段移民安置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

按照工程施工计划,本工程下闸蓄水年初定为2019年,因而确定本次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水平年水库淹没影响区为2019年,枢纽工程建设区为2016年,灌溉供水工程建设区为2019年。

根据贵州省委(黔党发【2011】17号)文件精神及《紫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并结合建设征地区实际人口增长情况以及周边同类项目综合确定。

2011年紫云县板当镇农业人口48686人,到2014年农业人口49908人,新增1222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8.3‰。

经上述分析本阶段人口自然增长率按9‰进行控制。

到规划设计水平年建设征地区总的生产安置人口为3185人,其中:水库淹没影响区生产安置人口2598人,枢纽工程建设区生产安置人口254人,灌溉供水工程建设区生产安置人口333人。

到规划设计水平年总搬迁安置人口2872人,其中:水库淹没影响区搬迁安置人口2303人,枢纽工程建设区搬迁安置人口166人,灌溉供水工程建设区搬迁安置人口403人。

2)农村移民安置规划
(1)生产安置规划
本工程生产安置总人口3185人,其中一次性调补安置333人,组内调剂耕地安置819人,出组本村调剂耕地安置1738人,出村本乡调剂耕地安置295人。

(2)搬迁安置规划
本工程搬迁安置总人口2872人,其中组内分散搬迁安置523人,出组本村分散搬迁安置246人,出组本村集中搬迁安置1522人,出村本乡集中搬迁安置581人。

3)专业项目复(改)建规划
(1)交通设施
黄家湾水利工程影响交通工程设施有乡村公路28.04km,乡村公路桥8座,人行桥1座,人行渡口7处。

对于上述影响的交通专项,2015年1月,受我院委托,贵阳院路桥分院与紫云县交通部门共同到现场对涉及设施逐一进行了调查,对需要进行恢复重建的交通设施项目以及复建标准了明确,目前由路桥分院对上述需要进行复建的交通专项进行复改建规划设计,设计深度要求达到初步设计阶段的有关要求。

根据目前设计成果,需要恢复乡村公路21.34km,乡村公路桥96m,人行索桥573m,人行渡口4.5对,生产便道14.60km。

(2)输变电设施
黄家湾水利工程影响10kV输变电设施区域15个,影响输电线路15.40.km,涉及电杆330棵,影响变压器13台;影响400V输变电设施区域15个,影响输电线路8.40km,涉及电杆216棵;影响220V输变电设施区域16个,影响输电线路24.80km,涉及电杆621棵。

上述设施权属均为紫云供电局。

经我院与权属部门多次沟通,对需要进行复改建的项目以及标准进行了明确,并对明确的项目进行了相关设计,目前方案中改复建10kV线路总长16.627km,配电变压器11台, 涉及配变总容量390kVA(其中50kVA使用3台,30kVA使用8台),安装综合配电箱11面,改复建0.4kV线路5.991km;安装避雷器11组,安装跌落式熔断器14组。

(3)通讯设施
黄家湾水利工程影响移动、联通、电信设施各1处,影响线路长度分别为2.60km、2.90km和2.90km,其中联通电信线路共用一套电杆。

对于上述影响的
通讯设施,在征求地方权属部门意见后需要对其进行复建。

(4)水利水电设施
黄家湾水利工程影响水利水电设施主要有滚水坝1座,拦水坝1座,雨量监测站1座,黄家湾交通桥墩及进场道路1处,其中雨量监测站和黄家湾交通桥墩及进场道路属于枢纽工程建设区影响,其他属于水库淹没区影响。

对于上述影响的水利水电设施,由于没有复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经征求紫云县水利局意见后,建议采取一次性补偿处理。

(5)教育设施
黄家湾水利工程影响的大地头小学,地方政府的处理意见为在板当镇兴联村三关附近进行复建。

(6)压覆矿产资源
根据《贵州省黄家湾水利枢纽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中的评价结论,在报告确定的评估范围内涉及到的工业企业有:煤矿1座(新寨煤矿),砖厂1座(桥头砖厂)。

根据目前对权属人的意愿调查,有采取一次性补偿安置的意向,本阶段暂按一次性补偿进行处理。

4)主要投资概算成果
黄家湾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静态补偿总投资117664.38万元,其中水库淹没影响区84790.32万元,占72.06%;枢纽工程建设区永久占地8235.83万元,占7.00%;临时用地1499.22万元,占 1.27%;灌溉供水工程建设区永久占地9240.45万元,占7.85%;临时用地13898.56万元,占11.81%。

9.2征地范围
黄家湾水利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包括水库淹没影响区、枢纽工程建设区和灌溉供水工程建设区三部分。

其中水库淹没影响区包括水库淹没区和水库影响区。

枢纽工程建设区和灌溉供水工程建设区包括永久占地区和临时用地区。

9.2.1水库淹没区范围
1)水库淹没区设计洪水标准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290-2009)的规定,结合黄家湾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特点,水库淹没处理设计洪水标准如下:(1)土地
耕地按5年一遇(P=20%)设计洪水标准确定;
林地、草地及其它地类按正常蓄水位确定。

(2)农村居民点
农村居民点按20年一遇(P=5%)设计洪水标准确定。

(3)专业项目
专业项目设计洪水标准按照《防洪标准》(GB50201—2014)中相关规定确定。

2)水库淹没区处理范围
(1)土地征收线
耕地征收线考虑水库运行20年泥沙淤积影响按5年一遇(P=20%)洪水回水线作为征收范围。

在回水影响不显著的坝前段,考虑风浪爬高影响,在正常蓄水位1055m基础上加0.5m作为耕地征收线;
林地、草地及其他地类征收线按正常蓄水位1055m平水线确定。

(2)农村居民点迁移线
农村居民点迁移线考虑水库运行20年泥沙淤积影响按20年一遇(P=5%)洪水回水线作为迁移范围。

在回水影响不显著的坝前段,考虑风浪爬高影响,在正常蓄水位1055m基础上加1.0m作为居民迁移线。

(3)专业项目淹没处理线
各专业项目淹没处理线按照《防洪标准》(GB50201—2014)中相关规定确定,具体如下:
①交通设施(高速公路路基、大中小桥、涵洞及小型排水构筑物)考虑水库运行20年泥沙淤积影响按100年一遇(P=1%)洪水回水线作为处理范围;
(乡村公路、乡村公路桥、人行桥和人行渡口)考虑水库运行20年泥沙淤积影响按20年一遇(P=5%)洪水回水线作为处理范围;
②电力设施(10kV输电线、400V输电线、220V输电线)考虑水库运行20年泥沙淤积影响按20年一遇(P=5%)洪水回水线作为处理范围;
③通讯设施(移动、联通、电信线路)考虑水库运行20年泥沙淤积影响按30年一遇(P=3.33%)洪水回水线作为处理范围;
④水利设施(滚水坝、拦水坝)考虑水库运行20年泥沙淤积影响按20年一遇(P=5%)洪水回水线作为处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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