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货币互换协议韩元启用机制研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韩货币互换项下韩元贷款启用机制研究

摘要:目前我国央行已先后与23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签署了金额 2.57万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将货币互换协议项下资金用于贸易和投资,不仅能降低两国企业贸易和投资的成本,还有助于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本币结算的便利化。2013年1月份,韩国央行已经正式启用中韩货币互换协议项下人民币资金用于商业银行为客户办理中韩贸易结算。当前我国已具备开展中韩货币互换项下韩元资金贷款业务的现实需要和有利条件,适时启用中韩货币互换协议项下韩元资金用于双边贸易结算具有必要性。通过对货币互换项下韩元贷款启用机制研究,不仅可以为探索货币互换协议启用寻找最优路径积累有益经验,而且有助于为今后我国同其他国家进行货币互换合作提供重要的机制参考,进一步助推人民币国际化。

一、货币互换概述

(一)货币互换的基本概念

1、货币互换的定义:货币互换(又称货币掉期)是交易双方按照事先商定的规则,互相交换不同货币,到期后再换回本金并互相支付利息的交易。

在两国进行贸易和投资时,由于不使用第三国货币,而是直接使用本国货币来计价和结算,从而避免了不必要的汇兑损失。在一定时期内,累计到一定额度时,由两国央行之间进行汇总结清。在货币互换协议中,双方通常承诺一定的互换额度。一旦启动货币互换,两国将可通过本币互换,相互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从而为本国商业银行在对方分支机构提供融资便利,促进双边贸易发展。

2、货币互换的形式:货币互换最早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起初主要是在商业机构之间进行,目的在于相互利用比较优势,降低各自融资成本,锁定各自汇率风险。近年来,各国央行(或地区货币当局)也开始将货币互换用于区域金融合作、实施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中央银行间货币互换协议动用时,往往只有

一方存在对对方本币资金的需求,因此,中央银行货币互换类似于以一定数量的本币作抵押,获取对方央行等值贷款。

按照参与主体的不同,货币互换既可以在商业机构间进行,也可以在中央银行间进行。

3、货币互换的特点:一是交易双方所支付款项的货币种类不同;二是交易中要发生本金的交换;三是交易双方的利息支付可以同时采用一种计息方式,如双方都以浮动利率支付或都以固定利率支付。

(二)货币互换的运行机制

1、央行层面:通过货币互换,中央银行将得到的对方货币注入本国金融体系,使本国商业银行可以获取对方货币,用以支付从对方进口的商品或向对方投资。

2、商业银行层面:境外商业银行申请使用互换协议项下人民币资金的具体流程如下:一是应境外有资格申请使用互换人民币资金的企业要求,当地商业银行向境外货币当局提交使用互换协议项下人民币资金的申请;二是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境外货币当局与我国人民银行就互换期限及利率进行协商,并向商业银行提供利率报价;三是境外货币当局将一定金额的该国货币划至我国人民银行的账户作为质押,然后我国人民银行将人民币划至境外货币当局开立的账户。在此基础上,境外货币当局将互换所得的人民币资金通过借款的方式借给该笔业务项下申请使用资金的商业银行,再由银行为当地企业提供融资。四是业务到期后,商业银行向境外货币当局归还人民币本息,我国人民银行随即释放其所质押的该国货币。

(三)我国央行货币互换的实践

1、我国签署货币互换协议的基本情况。我国央行货币互换始于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这场危机始于泰国,而后迅速蔓延至马来西亚、韩国等国。在这种背景下,东盟和中日韩“10+3”的财政部长和央行行长在泰国清迈召开会议,达成了双边的《清迈协议》,即各国间签署了一系列双边货币互换协议,成为亚洲央行货币互换的里程碑事件。

2007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央行货币互换进入快速发展阶段。2008年12月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先后与韩国、马来西亚、香港、白俄罗斯等23个国

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总金额达到25682亿元人民币(见表1)。这些互换协议具有一定的差异,例如,与阿根廷的互换,人民币主要是在贸易中充当支付结算的角色;白俄罗斯则将人民币作为储备货币;与韩国的互换,主要作用是方便韩国在华企业进行融资;与马来西亚和印尼互换,主要用于双方的商业贸易结算。我国的货币互换路线遵循了从周边贸易伙伴如中国香港和韩国,到新兴市场国家如印度尼西亚、关键地区枢纽国家如土耳其和阿联酋,再到西方国家如澳大利亚、英国和欧盟的渐进路径。

推广人民币双边本币进入2013年以来,我国央行已与七个国家/地区的央行及货币当局签署了双边互换协议,累计规模为10555亿元人民币,特别是与欧洲中央银行和英格兰银行签署了中欧、中英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显示人民币在国际金融领域的地位迅速上升。双边本币互换机制的建立,不但有助于提升区域金融危机救助水平、维护地区金融稳定,也有利于在扩大人民币的国际影响,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表1:中国人民银行签署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一览表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经作者整理编制

2、我国签署货币互换协议的动因。根据我国签署货币互换协议的历程不同,其背后的动因也不同:(1)2008年次贷危机前的动因主要是,寻求亚洲区域合作,增强抵御外来冲击的能力,促进区域经济发展;(2)2008年次贷危机中的动因主要是,提供短期流动性,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促进对外贸易和投资,防止经济增长放缓;(3)2008年次贷危机后的动因侧重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促进经济增长。三个时段的动因带有历史承接性,但又体现出一定的“时变性”。我国中央银行对货币互换协议进行了期限上的创新以将其用于对外贸易和投资,并兼顾人民币国际化,从而多元化了其目标。

二、中韩货币互换的发展历程

(一)中韩货币互换的背景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美国为应对危机和输出危机,开始不断印发美元,导致作为国际主要结算货币的美元币值剧烈波动,危机引发全球流动性紧张,给以外向型经济为主导的韩国贸易体系带来巨大困难,韩元大幅贬值,经济迅速步入下降通道,显现出严重的衰退风险。本次金融危机,使韩国及中国清醒地认识到以单一美元为国际货币进行结算及作为储备货币具有致命的缺陷,减少对美元过度依赖、分散国际结算币种的需求十分强烈,货币互换或许成为最为有效措施之一。由于中韩两国地理相近、文化相通,经贸往来密切,互为重要贸易伙伴,而且两国经济均经历了国际金融危机的考验和洗礼,加之中国经济独树一帜,综合实力雄厚,人民币币值坚挺,在亚洲乃至世界的崛起不可避免等因素,使韩国迫切希望与中国签署货币互换协议,以减少风险、促进贸易投资,同时体现双方加强合作、共同应对危机,增强本地区市场信心、稳定本地区金融局势的意愿。

(二)中韩货币互换的内容

2008年12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韩国银行宣布签署一个规模为1800亿元人民币/38万亿韩元的双边货币互换协议。双方可在上述规模内,以本国货币为抵押换取等额对方货币,签署互换协议意味着双方承诺一定的互换额度,在危机深化的特定情况下随时启动。此次中韩货币互换协议实施的有效期为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中韩本币互换协议是人民银行自次贷危机以来第一次与其他央行签署的本币互换协议,与已有的《清迈协议》互换安排相互补充,此前中韩在《清迈协议》框架下签署了规模为40亿美元的双边货币互换协议。

2011年10月26日中韩两国在首尔续签中韩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额度比先前规模扩大一倍,达到64万亿韩元对3600亿人民币,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此次续签的主要目的,不仅是为双方缺乏本币流动性提供一个应急性的支持,而且强调通过动用双边货币互换进行贸易结算,进一步推动两国货币在双边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

(三)中韩货币互换的重要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