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传统文化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双重影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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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传统文化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双重影响(一)
摘要]在中国儒学尊卑有序的“礼”文化的长期熏陶下,社会意识中等级差别的观念根深蒂固。个人在具有级差阶梯的社会中必然会产生“趋上心理”,并因此导致“争先恐后”的行为特征。具有这样的心理趋向和行为特征的人群具有巨大的潜力,在市场经济自由竞争的条件下得到充分的发挥。这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经济快速发展的巨大动力。但儒学传统文化也带来企业家族式管理、法制观念淡薄的弱点,不利于现代企业的发展。随着中国的不断进步和与世界经济的交流融合。应该注意克服儒学传统文化有可能带来的消极影响。
关键词]儒学文化;礼;趋上心理;家族式管理;经济发展
儒学是最有代表性的中国文化传统。可以说中国文化传统的基本内涵就是儒学。中国以外的世界主要有三大宗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中国的儒学则可以看做是中国特有的宗教。因为儒学实际上也是中国大众的一种精神信仰和道德规范。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把孔子神圣化并推崇为教主,儒学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宗教化。宗教是人类社会所特有的精神现象。宗教的本质是调节人的生物本能、协调个体与社会利益冲突的一种规范。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宗教信仰使人类逐渐超脱动物界,开辟了物欲世界以外的精神世界,实际上起到推进和保护人类社会进步的作用。
儒学提倡仁、义、礼、智、信,即所谓的“五常”。其中的仁、义、智、信四项,是一种务虚项,难以确定一个衡量的标准,而“礼”则是具有操
作性的,可以对具体的行为规范化,可以务实。所以“五常”中的“礼”是儒学的根本,是儒学中的精髓,其最主要的内容,就是上下有别,尊卑有序。例如康宇认为,作为道德规范的礼,其基本精神就是要求人们自觉遵守等级秩序,自觉尊重他人的等级地位,并为满足他人的等级权益而尽义务。孔子说:“克己复札为仁”。“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礼教规定每个人在贵贱、长幼、贫富、亲疏等各方面都有恰当的地位。一个人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应该符合他的身份地位,不同的身份有不同的行为规范。以级差的行为规范作为维持社会秩序的工具。在我国历史中,礼作为中国社会的道德规范和生活准则,对中华民族精神素质的修养起了重要作用。
没有尊卑级差,“礼”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尊卑有序的观念,体现在两个层次的划分上。在整个社会内部,划分为各个阶层;在一个利益团体内部,划分为各个级别。
一、社会各大阶层之间的级差及其影响
儒学思想在我国封建社会延续几千年,等级观念可以说是根深蒂固的。孟子说:“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士、农、工、商既是一种职业划分,又是一种社会等级。由于封建社会是一个等级社会,应该说,后者的特点更为重要。即便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当家作主,主张人人平等。但是过了若干年以后,在社会经济和政治的一些矛盾的催化作用下,我国社会又慢慢地分化为事实上的三大阶层:干部、城镇人口和农业人口。改革开放之前的中国农民,绝大部分只能世世
代代终身为农民,要想转为非农业户口非常困难。而农业户口在城市里找工作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城市中的工人,则想方设法挤进干部队伍,从而加入“劳心者”的行列。较低一个等级的人是不能随意进入较高一个等级的,而较高等级的人也决不会自动降到较低一个等级。从解放后中国历史发展走过的这样一条路,可见即使是在中国完成推翻封建制度的革命以后,人们的等级观念仍然根深蒂固。
社会中各阶层存在事实上的级差,对现代中国的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在改革开放以前的阶段,农民不得不固守土地,为工业化建设的初期提供了较为稳定的和廉价的粮食和其他农产品,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原始积累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这是中国式的经济发展中所经历的重要阶段,这在工业化初级阶段或许是必要的,或许是不得已的,或许是偶然的。无论如何,这已经是中国历史走过的一段路程。另一方面,儒学礼教观念则保证了中国社会在经历这一段路的过程中的稳定性。在改革开放以后的阶段,中国经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同时也产生了巨大的贫富差距。虽然我们不可以想象在一个比较贫穷的国家内收入平均而可以激励人们去努力创造财富,但是,自由竞争的结果必然会扩大贫富差距。公平与效率经常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中国的儒学礼教传统给我们的改革开放和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预先准备了心理和思想基础,在公平与效率的选择上允许我们在一定时期内较多地倾向于选择效率、失允某些公平,以争取较快的发展速度。这对中华民族的迅速崛起有相当重要的积极作用。
二、利益团体内部的级差及其影响
一个政治或者经济实体就是一个利益团体。例如政党、企业、家族、家庭等等。在中国社会,家族是最重要的利益团体。在中国历史上,凭借血缘关系对族人进行管辖和处置的宗法制度源远流长。中国人一贯以家庭观念为重,晚辈力图光宗耀祖,长辈则望子成龙,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一人光荣全家族脸上都会有光。这是家族企业文化比较盛行的一个重要原因。以血缘和亲缘关系为纽带的家族关系以及宗族、辈分等级观念与经济活动密不可分。遵守这样的秩序有利于经济系统的稳固。家族内部的尊卑有序是最明显的,也是最自然的。因而也最容易形成和稳固化。父母儿女亲戚之间存在亲情和养育关系,晚辈对长辈的依赖和尊重是自然的现象。而如果一个管理人员不是属于家族成员,他对上下级的尊卑关系虽然表面上是认可的,行为是顺从的,但不能保证他是真心的和长期的顺从。在西方国家,这样的顺从可以通过实际上的契约关系达成。在法治较为健全的国家,这是可行的。但在中国社会的文化背景下,法制相对不健全,尊卑有序的“礼”才是凝聚团队的力量。
家族式的管理在其他社会团体的管理中影响也很大。某种程度上,中国的一个单位、一个企业就类似于一个家族。例如我国的单位办公室与宿舍往往是建在同一个大院内,对宿舍小区的管理作为单位管理的一部分;过年过节发红包、发礼品。单位职工的生老病死都有专人照料。企业举办有内属的学校、幼儿园、商店、医院。从广义来说,一
个单位就是一个准家族,内部自然就存在职业分工意义以外的等级观念。一个单位成员在单位除了职务以外,还有体现在个人身份上的级别。例如以前国营企业的领导,除了职务以外,都还有一个行政级别,或者至少有一个相互参照的“级别”。现在一个大学校长,除了校长职务外,还要规定一个部级、厅级或者处级的级别等等。其他很多事业单位的情况也是类似。级别待遇还体现在分配住房的大小、轿车的配置和类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