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作业在海铁联运中的分析及对策讲解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港口作业在海铁联运中的分析及对策

2013年天津港共计完成海铁联运业务量26.9万标准箱,同年天津港集装箱吞吐量为1301.2万标准箱,海铁联运业务量仅占总吞吐量的2.07%;近年天津港集装箱吞吐量长期保持着增长态势,但海铁联运业务量并未随之增长,相反在绝对数量和相对比例上均呈逐年下滑趋势。如何遏制海铁联运业务量的下滑趋势,我们非常有必要研究下天津港的港口作业在集装箱海铁联运业务中的作业模式及改进对策。

集装箱海铁联运是港口集疏运体系的一种重要方式,故港口作业在集装箱海铁联运业务中的作业分析将主要围绕海铁联运集装箱的集疏运操作流程。

天津港海铁联运集装箱集疏运操作流程分析及对策:

一、集港作业流程

铁路集装箱货场或专用线集装箱堆场进行集装箱铁路下线操作。内贸货物由收货代理人组织车辆将集装箱直接运输至相应出口码头。外贸货物由收货代理人组织车辆将集装箱从铁路集装箱货场运输至海关监管堆场,再由监管堆场向海关发送运抵报告,最终海关监管堆场组织海关监管车辆将集装箱运输至相应出口码头;或由收货人代理委托专用线集装箱堆场(新港集装箱专用线堆场均为海关监管堆场)向海关发送运抵报告,再由专用线集装箱堆场组织海关监管车辆

将集装箱运输至相应出口码头。天津港下属无水港企业承揽的集装箱由专用线堆场发联系函至集装箱码头,在专用线堆场向海关发送完运抵报告后,由相应集装箱码头组织车辆将集装箱运输至出口码头。以上作业流程中的集装箱货物流转见图1所示,后续分析将针对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图1:集港作业集装箱货物流转图

1. 作业时效性分析

1) 铁路集装箱货场的非无水港外贸货物集港操作 在铁路集装箱货场的外贸非无水港集装箱货物,需要收货代理人将货物转运至港内海关监管堆场,然后由港内海关监管堆场发送运抵报告后组织车辆将集装箱货物运输至集装箱码头。与其他货物类型相比,此子流程增加了一个转运的操作环节,延长了集装箱货物至集装箱码头的周转时间。故天津港现有的四条五定班列中(二连、满洲里、阿拉山口、包头-呼和浩特)此类型集装箱货物所占货物比列很小,其原

因之一在于包头-呼和浩特的五定班列到站指定在天津货运中心下属的天津港保税区津铁新港站集装箱运输中心,此货场不具备海关监管资质,增加作业环节的同时也增加了作业成本。现有包头-呼和浩特的下线集装箱货物2014年3月份的20尺重箱运输量为858箱,40尺重箱运输量为61箱,无空箱运输,下线货物以内贸铝制品为主,外贸货物比例小。

深入解析现有状况,是路港之间的利益分配所致,由于过境班列必须在海关监管的铁路专用线内操作,而国内班列不受此规定限制,国内班列的上下线操作服务费必然成为香饽饽,铁路部门在国内班列的到站设置占据了主动权,国内班列的到站设置在天津港保税区津铁新港站集装箱运输中心就成为了必然。基于海关运抵报告的强制要求,客户增加了转运环节,提高了物流成本,在公路运价具有竞争力的状态下,这类货物的流失也就成为了必然。可谓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国内班列的外贸集装箱货物通过公路运输成为了客户的最佳选择。

发展国内腹地货源的海铁联运市场,可有效缓解天津港的集疏运压力,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港口的必然方向,是保障天津港集装箱吞吐量持续稳定增长的必由之路。想要打破目前这种境况,路港之间的利益平衡是解决问题的首要前提,目前港内铁路专用线堆场并无路港合作经营的港站,基于此建议由路、港双方共同出资成立公司,开展

海铁联运代理服务合并承担部分市场开发工作,并在恢复设立港站后,参与港站的运营和管理,实现双方的互赢互利。

2)无水港外贸货物的集港操作

以往无水港外贸货物在铁路集装箱货场下线后,由无水港企业组织车辆将集装箱运输至出口集装箱码头,无水港企业在集港作业前将集装箱航次资料和集装箱货物资料提交于天津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在集港前向码头转发航次资料和货物资料,码头接收到相关资料后给予办理提前集港业务和发送运抵报告。目前无水港外贸货物在港口专用线堆场下线后,由下线堆场(港鑫)发送运抵报告,并向集装箱码头转发装船通知及反馈表(无水港企业提前向港口专用线堆场发送装船通知及反馈表),由集装箱码头组织车辆将集装箱运输至本码头。

这两种操作类型,均增加了单证的中间流转环节,同时以邮件形式的信息传递并不适合于大批量的业务操作,为了节省不必要的人力成本和避免人为的失误,保障无水港业务和海铁联运业务的长期发展,建立海铁联运信息化平台势在必行!

针对下线集港业务,海铁联运信息化平台应具备以下基本功能:

➢客户网上委托(不局限于无水港企业)

➢货物全程物流动态查询

➢集装箱码头委托集港业务电子化

➢货物放行信息电子化查询

海铁联运信息化平台在下线业务中,其操作的具体内容及与相关部门业务系统之间的信息传递模式可参考表1所示。

表1:海铁联运信息化平台下线操作内容及与其他部门的系统衔接

2.作业成本分析

基于图1的操作流程,分别汇总了天津港鑫国际物流与津铁新港站的出口外贸集装箱,在海铁联运业务下线集港作业中的各项费用,具体明细见表2。

表2:海铁联运业务下线集港作业费用明细

通过下线集港作业费用的对比发现,采用天津港鑫国际物流非无水港客户的集港作业成本,可获得天津港外贸集装

箱海铁联运下线操作的最佳操作方案,我们急需建立新的班列运行机制(建议将来国内班列转移到港内专用线)和港口价格机制来吸引货源,再配合铁路运费的下浮政策(局管内重箱最大下浮50%,相邻局重箱最大可下浮45%,空箱在重箱的60%的运价基础上可再下浮35%),或许会开创出新的运输产品,以石家庄至新港的集装箱铁路运输为例进行成本分析(见表3),我们可以发现开辟邯郸-邢台-石家庄-保定-新港的集装箱货运班列是极有可能的。

表3:石家庄至新港集装箱铁路运输与汽车运输价格对比

二、疏港作业流程

集装箱货物在集装箱码头卸船完毕后,过境集装箱将按照过境转栈模式转运到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下属的物捷三专用线堆场,或由铁路发货代理人在放行后到集装箱码头(超过四天免费堆存期后需去新通海转栈堆场)办理提箱手续后将集装箱运输至专用线堆场;内贸进口集装箱一般由铁路发货人代理到集装箱码头办理提箱手续后将集装箱运输至专用线堆场;外贸进口集装箱由铁路发货代理人在放行后到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