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猪场防疫技术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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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猪场防疫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种猪场环境与基础设施、种猪疫病监测与健康、种猪引进与调出、兽医防疫、饲养环节日常管理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种猪饲养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GB 1654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 16549 畜禽产地检疫规范

GB 16551-1996 猪瘟检疫技术规范

GB 16567 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GB /T 16569 畜禽产品消毒规范

GB /T 17823 中、小型集约化养猪场兽医防疫工作规程

GB/T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8638 流行性乙型脑炎诊断技术

GB/T 18641 伪狂犬病诊断技术

GB/T 18935 口蹄疫诊断技术

GB/T 19200 猪水泡病诊断技术

GB/T 21674 猪圆环病毒聚合酶链反应试验方法

NY/T 546 猪萎缩性鼻炎诊断技术

NY/T 682-2003 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

NY/T 1186 猪支原体肺炎诊断技术

NY 5027 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

NY 5030 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 5032 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饲料使用准则

NY/SY 577 猪圆环病毒II 型抗体酶联免疫吸附试验

NY/SY 535 猪细小病毒病酶联免疫吸附试验

SN/T 1874 猪细小病毒病聚合酶链反应操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国务院令第153号《种畜禽管理条例》

农业部令〔2007〕3号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

农业部公告〔1999〕105号《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

农业部通知〔2001〕20号《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定》

农业部农医发〔2007〕10号《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技术规范》

3 种猪场选址与基础设施

3.1 选址

3.1.1 应符合《种畜禽管理条例》及NY/T 682第4条的规定。

3.1.2 应符合动物防疫有关规定的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

3.1.3 场区环境质量符合GB/T 388的规定。

3.1.4 猪场水源充足,取用方便,便于防护,水质符合NY-5027第4条的规定。

3.1.5 交通便利,电力可靠,粪尿污水能就地处理或利用。

3.1.6 场址地势高燥、平坦,在丘陵山地建场地应尽量选择阳坡,坡度不得超过15°。原种猪场场界距离交通干线不少于5000m;距居民居住区和其它畜牧场及牲畜集散地不少于5000m。猪舍距围墙不少于10m。扩繁场和良种猪生产场场界距离交通干线不少于2000m;距居民居住区和其它畜牧场不少于2000m。

3.1.7 场址根据当地常年主导风向,位于居民区及公共建筑群的下风向处。

3.1.8 原种猪场猪舍与猪舍墙面一般间距20m以上,扩繁场和良种猪生产场猪舍与猪舍墙面舍间距15m以上。

3.1.9 以下地段或地区不得建场:水源保护区、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环境污染严重区、畜禽疫病常发区、山谷洼地等易受洪涝威胁的地段。

3.2 基础设施

3.2.1 猪场四周建有(2~2.5)m高的非通透围墙或深2.5m、宽10m的蓄水防疫沟,并有5m以上宽的绿化隔离带。

3.2.2 猪场大门入口处设宽同大门、长

4.5m、深0.2m的消毒池,生产区入口处设6.0 m2人员更衣淋浴消毒室,有紫外线消毒设施、脚踩消毒池和宽同通道、长1.5m、深0.2m的消毒池。在猪舍入口处设宽于门口、长1.5m、深0.2m的消毒池。

3.2.3 种猪展示厅和装猪台设置在生产区和管理区之间,并靠近围墙处。

3.3 规划与布局

3.3.1 猪场建筑物布置

猪场建筑设施应按管理区、生产区和隔离区三个功能区分区布置,各功能区之间界限分明,联系方便。管理区应位于生产区主风向的上风向及地势较高处,隔离区应位于场区主风向的下风向及地势较低处。

3.3.1.1 管理区内包括工作人员的生活设施、猪场办公设施、与外界接触密切的生产辅助设施(饲料库、车库等)。

3.3.1.2 生产区内主要包括种公猪舍、母猪舍、产房、保育舍、生长舍、育成舍、测定舍及有关生产辅助设施。

3.3.1.3 隔离区包括兽医工作室、隔离猪舍、病猪焚烧处理和粪便污水处理设施。

3.3.2 道路设置

猪场与外界应有专门道路相连通。场内道路分净道和污道,两者应严格分开,不得交叉与混用。

3.3.3 猪舍地面

猪舍内应采用硬化地面,地面应向粪尿沟处作(1~3)%的倾斜,地面结实、易于冲刷,能耐受各种消毒液的腐蚀。

4 种猪疫病监测与健康

4.1 疫病监测

4.1.1 疫病监测种类

4.1.1.1 国家规定的强制免疫疫病

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4.1.1.2 其他疫病

圆环病毒病、伪狂犬病、猪水泡病、细小病毒病、萎缩性鼻炎、乙型脑炎、支原体肺炎。

4.1.2 监测时间

每年春、秋定期监测2次。

4.1.3 动物疫病监测方法

动物疫病监测方法见表1。

4.1.5 监测数量

全部种公猪和原种猪场能繁母猪每次均100%监测,扩繁猪场和良种猪生产场能繁母猪每次监测的数量不得少于总数的20%。

4.1.6 原种猪场种猪不得检出上述十类疫病。

4.1.7 扩繁猪场和良种猪场不得检出国家规定的强制免疫疫病,检出的其他监测疫病感染猪应及时淘汰,并且还要跟踪监测。

4.2 临床健康要求

4.2.1 临床健康要求

种猪临床健康要求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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