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席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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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会议纪要
篇一:联席会议纪要2
潭市统发?20XX?2号
关于印发《中共湘潭市委宣传部、
中共湘潭市委统战部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统战部,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共湘潭市委宣传部、中共湘潭市委统战部联席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中共湘潭市委宣传部
中共湘潭市委统战部
20XX年3月1日
中共湘潭市委宣传部、中共湘潭市委统战部
联席会议纪要
2月2日,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召开两部联席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周放良,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宋厚源,两部部务会成员,两部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以及电视台、日报、晚报负责人及记者。
这次会议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单位的联系,共同做好统战宣传工作,提高全党全社会的统战意识,形成大统战格局。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郑月英就近年来全市统战宣传工作作了题为《加强统战宣传塑造统战形象》的情况通报。
报告回顾总结了近几年统战宣传工作的基本情况,提出了建立健全宣传统战两部联席会议制度的建议,提出了20XX年统战宣传工作要点。
会上,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周放良,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宋厚源分别就进一步加强新世纪新阶段两部联系,加强统战宣传工作作了重要讲话。
近几年来,统战宣传工作以学习贯彻中央文件精神为契机,开展了统战理论宣传;抓了统一战线特色工作、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通过举办各项统战知识竞赛和对先进人物事迹的报道,开展了统战知识普及宣传。
会议指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统一战线工作群
众化、社会化的特点日益突出和明显,宣传新世纪新阶段爱国统一战线,已经成为党的宣传工作的一项基本任务。
党中央和省委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高度重视,对统一战线宣传提出了新的要求。
推动我市统战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实现新的跨越,需要进一步加大统一战线宣传力度。
会议决定,建立健全宣传统战两部联席会议制度。
两部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组织机构
宣传统战联席会议制度是宣传、新闻部门与统战部门共同建立的一项工作制度,由市委宣传部和市委统战部共同牵头,两部的部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广电局、电视台、电台、报社、湘潭在线网等新闻
单位参加,根据研究的议题,必要时邀请台办、侨联、民宗局、各民主党派市委和工商联等相关统战系统单位的负责人参加。
每个参加单位确定一名分管领导或对口联系的领导,并确定一名具体联系人;各媒体指定专人负责宣传报道统战工作。
二、联席会议研究的范围
宣传统战两部联席会议每年在年终或年初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回顾总结两部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的情况和经验;研究解决在统一战线宣传中存在的政策性、制度性、程序性等方面的问题,修改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研究制定全市统一战线宣传工作中、长期计划和年度宣传方案;部署新的一年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市委宣传部和市委统战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年中组织相
关单位召开临时会议或专题会议,专门研究具体活动或会议的宣传方案,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如,统一战线举行大型活动、会议需要进行大规模的宣传报道或开辟专栏进行长时期宣传报道等。
联席会议的会务准备工作由市委统战部负责组织。
三、联席会议需要把握的政策和方向
开展统战宣传总的指导思想: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要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广泛团结和调动统一战线力量为促进“四个建设”服务,全面准确地展示统一战线精神风貌,增强统一战线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为做好新世纪新阶段的爱国统一战线工作提供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
保障和舆论支持。
注意把握统一战线的有关宣传政策:要注意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信仰自由、各民主党派的身份,牢牢把握好政策和方向,杜绝有歧视和伤害少数民族、各民主党派、信教人员、台胞台属、归侨侨眷等统一战线成员感情的言论或舆论发生。
在对台宣传方面,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台宣传工作统一归口管理,严格执行宣传纪律,严格遵照宣传口径,注意把握舆论导向。
各新闻单位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统一宣传口径,重要情况只能转发、转播中央新华社消息,地方媒体不能擅自发布涉台宣传消息。
对于本地发生的涉台事件要进行报道时,一定要报省、市台办审批。
市委宣传部要把好宣传政策关。
统战系统各单位要主动与各新闻宣传部门联系,及时提供有关信息、资料和
政策要求,积极配合新闻宣传部门把好宣传内容关。
宣传部门要积极与统战系统单位联系,听取和采纳统战系统单位的意见。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战宣传的主要任务:深入宣传党中央关于新世纪新阶段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深入宣传党的统一战线历史和重要地位;重点宣传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20XX年5号、中央20XX年15号文件精神;宣传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情况和经验;宣传广大统一战线成员、各界人士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和精神,以及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所做出的成绩和贡献;宣传党的民族、宗教、侨务、对台、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
各级统战部门和统战干部创造性地做好统战工作的先进典型。
附:20XX年统战宣传工作要点
篇二:联席会议纪要
山西高行液压工会关于印发山西高行液压与园区总工会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
山西高行液压高行:
20XX年,工业园区将“全面落实最低工资制度,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列入为工业园区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
为把这件实事办好,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人民政府与山西省总工会联席会议暂行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2号)的规定,09月21日上午,园区工会主席杜迪生主持召开了园区总工会与山西高行液压工会联席会议,研究进一步落实我公司最低工资制度问题。
现将《山西高行液压工会与工业园区总工会联席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工业园区总工会与山西高行液压工会
联席会议纪要
20XX年9月21日上午,杜迪生主席主持召开园区总工会与山西高行工会联席会议,研究进一步落实我公司最低工资制度问题。
园区工会副主席、高行工会主席王和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园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张改仙就《关于我省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调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山西高行工会副主席刘辛明通报了我公司最
低工资制度执行情况。
会议认为,园区总工会对落实最低工资制度高度重视。
区管委会将“全面落实最低工资制度,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列入20XX年为园区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这充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低收入职工的关心和爱护。
省劳动保障厅将监督用人单位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作为全省劳动保障工作的八大主要指标之一,年初与各市分管领导签订了目标责任状。
4月,省劳动保障厅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省领导批示,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收入的通知》。
6月,省劳动保障厅会同省建设厅、省中小企业局、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省企业家协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最低工资制度执行情况专项大检查的通知》。
今年一季度,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共检查企业5210户,涉及职工52.02万人。
经过检查督促,为不达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补发工资1612.10万元,涉及职工4.57万人。
省总工会对落实全省最低工资制度非常关注和重视,组织全省各级工会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调查各类企业14802户,涉及职工2761195人。
从调查情况看,目前我省大部分单位重视最低工资制度的落实,但还有相当一些单位存在落实不够的问题,不达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占被调查企业的31.3%,不达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占被调查职工数的17.8%。
其中,集体企业不达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较为严重,其次为私营企业、国有企业、外资企业。
集体企业中最为突出的是供销、商贸企业;国有企业主要集中在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私营企业主要集中在餐饮、服务、商贸企业;一些机关、事业单位的临时务工人员的工资也存在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的问题。
会议认为,最低工资标准落实不到位的主要原因是:一些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劳动用工不规
范,导致最低工资标准难落实;一些用人单位劳动定额过高,使职工拿不到最低工资;一些经营者混淆最低工资概念,使职工收入减少;最低工资标准及相关法规、政策宣传不到位;对最低工资标准的执法监管不到位;劳动力供大于求,就业竞争激烈导致职工低工资就业;困难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有难度。
杜迪生主席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杜迪生主席指出,最低工资是劳动力生产与再生产需求的最低标准,能否落实最低工资标准,直接关系到劳动关系的稳定,关系到和谐社会建设。
要提高各方面对落实最低工资标准的认识问题;大力宣传,使政策被广大职工群众所掌握;加大执法力度,树立政令的权威。
各级工会要积极协助政府抓好监督落实,维护职工切身利益,把省人民政府为职工群众办的实事落到实处。
杜主席指出,最低工资制度的落实,关系到困难群体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最低工资制度的落实,要把这项工作提升到依法办事的高度。
省总工会、省劳动保障厅在促进最低工资制度的落实方面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
今后,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最低工资制度。
特别是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带头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会议议定:
一、园区各企业都要建立健全政府与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并在近期
内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听取工会关于本地落实最低工资标准调查情况的报告,研究改进的具体措施。
二、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在政府各有关部门之间建立落实最低工资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负责对本辖区内最低工资制度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将执行工资政策、落实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在突出位置来抓。
除做好劳动工资的日常巡检、举报专查、重点监控以及年检外,在全省开展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情况专项监察活动。
对违反规定恶意拖欠和克扣职工工资,特别是最低工资的用人单位,要依法严厉查处;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办。
20XX年下半年,由省劳动保障厅牵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最低工资执行情况专项大检查。
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大检查落到实处。
四、园区关部门要对最低工资标准落实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制定相应的措施,分类解决,并向省人民政府汇报。
特别是对困难企业落实最低工资问题,要做深入细致的研究,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取强化改革、启动生产、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措施妥善解决。
五、区总工会要加大基层工会的组建力度,大力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建设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要建立最低工资监控举报体系,支持劳动保障部门根据监控举报情况跟踪查处。
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印制宣传材料、召开座谈会、讲解政策、基层调研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国家颁布的
最低工资规定和标准。
各用人单位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形式,宣传最低工资制度,使最低工资政策深入人心,切实保障劳动者的政策知情权。
园区要对不落实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和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通过广泛宣传造势,使政策为群众所掌握,提高企业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职工的维权意识。
篇三:重庆市五长联席会议纪要
重庆市政法部门五长联席会议纪要一至六届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司法局
重庆市国家安全局文件
重庆市政法部门
第一届“五长”联席会议纪要
渝检(2000)7号
2000年5月15日——16日,重庆直辖市成立以来首次公、检、法、司、安“五长”联席会议在永川市渝西检察官培训中心召开。
这次会议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孝廉主持。
市高级人民法院李元鹤、市公安局副局长文强、市司法局副局长陈光华、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马小川“五家”有关处(室)、队、庭及市检察院各分院、市各中级人民法院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市政法委副书记陈永翔出席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对修改后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在执法工作中
存在的有关问题,按照法律、政策的有关规定,本着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精神,经过广泛深入的研究、协商,就以下问题取得了一致共识。
1、关于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的数额标准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以1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10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2、关于伪造货币罪、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变造货币罪及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的数额标准(1)实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对伪造货币总面值在200元以上不满3万元或者币量20张以上不满3000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伪造货币总棉值在3万元以上或者币量3000张以上属于“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
(2)实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的,以假币总面值1000元或者币量100张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假币总面值1万元或者币量1000张为“数额巨大”的起点,以假币总面值5万元或者币量5000张为“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或者以假币换取货币的,以假币总面值1万元或币量1000张为“数额巨大”的起点,假币总面值500元以上不满1000元或币量50张以上不满100张的,一般可视为“情节较轻”。
(3)实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以总面值2000元或币量200张“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总面值10000元或币量100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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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施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以变造的总面值500元或币量50张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变造的总面值3000元或币量300张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3、关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数额标准
分别以5万元、20万元作为个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起点;分别以20万元、80万元作为单位“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起点。
4、关于抢劫罪“数额巨大”的标准
以1万元作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多次抢劫的,累计计算。
5、关于抢夺罪的数额标准
分别以500元、5000元、3万元作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
6、关于侵占罪的数额标准
分别以1万元、10万元作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起点。
7、关于诈骗罪的数额标准
分别以2千元、3万元、20万元作为诈骗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
8、关于挪用资金罪数额标准
分别以2万元、30万元作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起点;进行非法活动的,分别以1.5万元、15万元作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