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行动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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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行动的困境:理论阐释与实证分析陈潭

——非合作博弈下的公共管理危机及其克服

公共事务管理是一种典型的“集体行动”形式。而集体行动的逻辑或曰集体行动的困境是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是行动个体理性行为的非合作博弈结果。个人自私的行为并不一定能够而且在许多情况下显然不能够在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的指引下产生最佳的社会共同结果,个人理性并不能保证集体理性。因此,公共管理危机的出现似乎在所难免。公共管理危机的克服有赖于行动个体的行为自主性,但更多地仰赖于制度的安排。因为制度是长期迭演博弈所选择的均衡结果,它是行动个体由不合作走向合作的路径依赖。实际上,“关于非合作博弈的研究表面上是描述非合作的规律,更深的目标其实是寻找合作之路”[1]。由集体行动的困境走向集体行动的帕累托累进(Pareto improvement),是包括管理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学者共同致力探讨的重大问题。

一、集体行动困境的理论模型

古希腊哲人亚里士多德(A.Aristole)曾经断言:“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务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务,人们关怀着自己的所有,而忽视公共的事务;对于公共的一切,他至多只留心到其中对他个人多少有些相关的事务”[2]而使这一断言模式化的公共选择分析模型影响最大的有三个:公用地悲剧、囚徒窘境博弈和集体行动的逻辑。

1968年英国科学家哈丁(G.Hardin)在美国著名的《科学》杂志上发表了《公用地的悲剧》(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一文,此文描述了理性地追求最大化利益的个体行为是如何导致公共利益受损的恶果。哈丁设想古老的英国村庄有一片牧民可以自由放牧的公共用地,每个牧民直接利益大小取决于其放牧的牲畜数量,一旦牧民的放牧数超过草地的承受能力,过度放牧就会导致草地逐渐耗尽,而牲畜因不能得不到足够的食物就只能挤少量的奶,倘若更多的牲畜加入到拥挤的草地上,结果便是草地毁坏,牧民无法从放牧中得到更高收益,这时便发生了“公用地悲剧”。同时,尽管每个牧民决定增加饲养量考虑到现有牧畜的价值的负效应,但他考虑的只是对自己牧畜的影响,并非所有牧畜的影响。于是,最优点上的个人边际成本小于社会边际成本,纳什均衡总饲养量大于社会最优饲养量。正如哈丁所说:“这是悲剧的根本所在,每个人都被困在一个迫使他在有限范围内无节制地增加牲畜的制度中。毁灭是所有人都奔向的目的地,因为在信奉公有物自由的社会中,每个人均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3]

著名的“囚徒困境”(prisoners' dilemma)博弈模型也说明了:在一次博弈的情况下,人们不遗余力地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博弈结果对于集体来说往往并非帕累托最优状态。假设两个合谋犯罪的嫌疑犯被警察抓住,分别被关在两个不能互通信息的房间进行审讯。警察告诉他们:如果两人都坦白,则各判刑5年;如果一人坦白一人抗拒,则坦白者立即释放而抗拒者重判8年;如果两人拒不认罪,则他们会被以较轻的妨碍公务罪各判1年。如果我们用-1、-5、-8分别表示罪犯被判刑1年、5年、8年的得益,用0表示罪犯被立即释放的得益,那么我们可以用一个特殊矩阵(图1)将这个博弈表示出来:

囚徒A 囚徒B

坦白抗拒

坦白-5,-5 0,-8

抗拒-8,0 -1,-1

图1 囚徒窘境

对该博弈中的两个博弈方来说,各自都有两种可供选择的策略即,坦白或抗拒;共有四种可能结果,其中,最好的得益是0,最坏的得益是-8。假定A选择的是坦白,B的最优选择是坦白;假定A选择的是抗拒,B的最优选择同样是坦白。事实上,(坦白,坦白)不仅是纳什均衡,而且是一个占优战略选择。而(抗拒,抗拒)不是纳什均衡,因为它

不满足个人理性要求;订立攻守同盟也没有用,因为没有人有积极性遵守协定。因此,两个囚徒决策时都以自己的最大利益为目标,结果是无法实现最大利益甚至较大利益。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奥尔森(M.Olson)演绎的“集体行动的逻辑”(The Logic of Collective Action)说明个人理性不是实现集体理性的充分条件,其原因是理性的个人在实现集体目标时往往具有搭便车(free-riding)的倾向。奥尔森批驳了传统的集体行动观,即由具有相同利益的个人所形成的集体是要为他们的共同利益而行动的,认为“除非一个集团中人数很少,或者除非存在强制或其他特殊手段以使个人按照他们的共同利益行事,有理性的、寻求自我利益的个人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4]。在奥尔森看来,集团的共同利益实际上可以等同或类似一种公共物品,任何公共物品都具有供应的相联性(jointness of supply)与排他的不可能性(impossibility of exclusion)两个特性。公共物品的两个特点决定集团成员在公共物品的消费和供给上存在搭便车的动机,即使个人不为公共物品的生产和供应承担任何成本也能为自己带来收益,因为公共物品的消费并不排斥不承担成本者的消费。

与囚徒窘境描述的一次博弈所导致的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矛盾稍有不同,奥尔森阐述的是n人存在的场合下,反复式的迭演博弈所导致的集体非合作性结局;与哈丁叙述的个体理性导致集体非理性的过程稍有不同,奥尔森阐述的则是存在共同利益的情况下,理性的个体不会为共同利益采取合作性的集体行动。尽管如此,三种分析模型在本质上仍然是一致的:

集体行动存在着困境,人类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并非轻而易举。中国古代“三个和尚没水喝”、“滥竽充数”的故事,俗话中的“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众口难调”,古典经济学中的“劣币驱逐良币”,安徒生童话中的“皇帝的新装”,说明的实际上也是集体行动困境的问题。奥尔森在为桑德勒(T.Sandler)《集体行动》一书的序言中写道,所有的社会科学研究范畴,几乎都是围绕两条定律展开的。第一条定律是“有时当每个个体只考虑自己的利益的时候,会自动出现一种集体的理性结果”;第二条定律是“有时第一条定律不起作用,不管每个个体多么明智地追寻自我利益,都不会自动出现一种社会的理性结果”[5]

二、集体行动困境的现实考察

集体行动未必能导致集体利益或公共利益,由n人组成的团体里的公共事务管理就是如此。在现实的公共管理中,为数不少的人抱着“有我没我影响不大”、“我不做总有人去做”、“我不管总有人去管”、“反正少不了我的份儿”的消极心理,个体对公共事务采取漠不关心甚至非合作的态度。这种“搭便车”的心态是造就集体行动困境的根源,也是公共事务管理出现危机的肇因。如果集体行动不加以规制,那么公共管理过程中将会出现下列现象:

第一,公共产品供给短缺。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non-rival)和非排他性(non-etclud ability)。它既是有形的物质产品,如公路、桥梁、航标灯等,又是非物质产品和服务,如法律、政策、消防等,此处仅以有形的物质产品为例说明公共产品的供给也是一个典型的囚徒困境问题。倘若大家都出钱兴办公用事业,所有人的福利都会增加。但问题是,如果我出资而他人不出资,则我可能会得不偿失;如果他人出资而我不出资,则我可以占便宜、搭便车,免费享受他人的成果。因此,每个理性的人最优选择均是“不出资”,这种纳什均衡使得公共产品供给出现短缺、公共福利无法提高。譬如,当前农村的农田水利工程年久失修、道路桥梁设施弃置,城市公用设施毁损、“卫生死角”长年积压等。生活中颇为贴切的例子是,集体宿舍内楼道里的路灯坏了,一个人希望而且总想肯定有人会出钱买一个灯泡安装上去,结果人人都持有这种不付出成本(购买灯泡成本和劳动时间成本)而免费享用的心态,致使楼道里长时间漆黑一片。希冀“风险不担、利益共沾”,一些人不愿去做的“顺手之劳”终究致使公共产品供给困难、公共福祉无法享受。古典经济学中的“格雷欣法则”即“劣币驱逐良币”典故形象地表明集体行动博弈与公共产品供给的故事:原先在市场当中流通的是“足金”的货币。某甲想,既然是“足金?的货币,那么我收藏起来,把含金量不高的金币投放到流通领域当中,恐怕别人也不会知道。某乙也如此想法,于是也将不“足金”的货币投放到流通之中……等到一定时候,市场中的“足金”货币已经没有了,于是“劣币”驱逐了“良币”。个人的搭便车行为无疑造成了对集体利益的侵害,公共产品如同“皇帝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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