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托收方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例1


国内A公司于4月11日向国外B公司出口一批货物,付款方式为即期付款 交单。A公司与4月17日填写了托收申请书,连同单据交至国内C银行,该行 于4月19日通过DHL邮寄到国外代收行D银行。 5月18日,A公司突然收到B公司邮件,称货物已到港,但无单据,无法 提货。A公司质疑托收行C银行没有尽到责任,压力之下,C银行两次发送加 急电报给D银行,10天后,D行才回电报称查无此单。但D银行所在地的DHL 提供了已经签收的底联,其上可以清楚地看到D行的签收日期和印章。A公司 将此底联传真给B公司并请转交D银行,之后D银行不再回复。6月2日,B公司 催促A公司必须立即补办提单等单据尽快提货,否则会增加各种占港费。6月4 日,A公司电汇400元相关机构挂失费,同时派人到商检局开始补办多种证书。 困难的是补提单,船公司要求A公司存大额保证金到指定帐户,存期12个月, 然后才能签发新的提单。6月9日,D银行突然称 丢失的单据已经找到,将正 常托收。此刻A公司和C银行都长出一口气,然而这个事件让A公司乱成一团, 花费和损失巨大。
代收行向 进口商交 单据日期
D/P at sight D/P at 30 days after sight
D/A at 30 days after sight
8月8日
8月8日

《URC522》提到:托收应不包含在将来 日期付款的汇票,并有指示提到商业单据凭付 款而交出。如果托收包含在将来日期付款的汇 票,以及托收指示注明商业单据凭付款而交出, 则单据实际只能凭付款才可交出,代收行对产 生于延迟交单的任何后果不负责任。可 见,URC522不鼓励远期付款交单。
4、凭其他条件交出商业单据
1.分批部分付款:指凭一部分即期付款其余部分 承兑在将来日期付款的单独汇票而交单。 2.凭本票交单:本票是由买方开立和签字的,包含
进口商在约定的未来日期付款的承诺。
3.凭付款承诺书交单:代替汇票和本票。 4.凭签字的信托收据交单
5.凭买方或银行开立保函担保在固定将来日期付款
商 业 单 据 + 汇 票 商业单据+汇票 按 汇 票 金 额 付 款
付 款
+
托收行
(出口地银行)
代收行
(进口地银行)
付款
跟单的“单”指的是必须要有 商业 单据

其中跟单托收又可分为:
付款交单 承兑交单 凭其他条件交单
即期付款交单 远期付款交单
1、即期付款交单程序
①合同
委托人 出口方
③ 托 收 申 请 书 及 即 期 汇 票 和 商 业 单 据

代收行于7月6日复电:”你5日电悉。第12345号 单据虽然是30天远期付款交单,但我国当地商业 习惯做法是:我行接到单据时即向付款人提示, 付款人承兑后即可取得单据而提取货物,待汇票 到期时再付款,这就是我国远期付款交单的做法。 现付款人拒付,需委托人向付款人直接联系解决。 Y公司最后经过我驻外商务参赞处了解到该国确 有这种做法,几次与对方协商和交涉,最终对方 支付了85%的货款。
托收行的责任和义务

1、缮制托收指示 根据托收申请书的内容缮制托收指示,并
将托收指示和单据寄给国外的代理行,指示其向收款人收款。

2、核验单据 审核单据的名称和份数是否与申请书相同。 3、按常规处理业务,及时通报信息 4、承担过失责任
代收行的责任和义务

1、执行托收指示 按托收指示处理单据 2、保管好单据 3、谨慎处理货物 4、汇票承兑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资金的及时划转
国际结算的传统方式
第四章:托收方式


第一节 托收概述
第二节 托收结算的国际惯例《URC522》


第三节 托收项下运输单据、利息、费用及其他
第四节 SWIFT在跟单托收中的使用
第一节 托收概述(Collection)

一、托收的定义 二、托收的基本当事人及其责任 三、托收方式的分类与办理程序※ 四、托收的特点※ 五、银行在托收业务中的资金融通 六、托收中存在的契约关系


Y公司接到代收行上述电文觉得奇怪,他们办理的托 收是远期30天付款交单,买方未付款怎么能得到单据? 未得到单据又怎么能取得货物?未得到货物怎么知道 货物质量问题?Y公司认为代收行擅自放货应负完全 责任。 Y公司通过承运人查询,最后证实了收货人早已提货 的事实,随即于7月5日向代收行提出:“你7月3 日 电悉。我第12345号单据系以见票30天远期付款交单 方式办理托收,于6月20 日汇票到期日付款人付清货 款后方能取单提货。既然付款人拒付货款,为何付款 人能得到单据提货。据我查询船方称,收货人已提取货 物。请告真实情况,谢谢合作。
例2


Y公司向拉美地区出口一批黄豆,买方为T公司,合 同议定支付方式为30天付款交单。其条款规定为:The buyer shall duly accept the documentary draft drawn by the sellers at 30 days sight upon first presentation and make payment on its maturity. The shipping documents are to be delivered against payment. Y公司根据合同规定的装运期要求5月13日办理装船 完毕,于14日备齐一切单据向托收行办理30天远期付款 交单托收手续。7月3日接托收行转来代收行电:“第 12345号托收单据于5月21日收到。我行当天即向付款 人——T公司第一次提示,21日经付款人承兑。于6月20 号汇票到期日我行第二次向付款人提示要求付款时,付 款人拒付。据称因货物水分超过标准,甚至有部分霉粒 而不肯接受。请电复处理意见。”
票/信托收据/承诺书等”
二、托收当事人

委托人(Principal) 托收行(Remitting Bank) 代收行(Collecting Bank) 付款人(Drawee) 提示行(Presenting Bank) 需要时的代理人 (Agent in Necessity)
委托人
而交单。
四、托收方式的特点
我公司是一家专门生产儿童用品的出口企业,一个南美客户 和我们做第一笔业务的时候采用的是即期信用证方式。当时是 一笔试用定单,货款金额为5600美元,价格条款为FOB温州。现 在该客户正在与我公司洽谈第二笔定单的事情,他们要求把信 用证改成托收,该客户要求改变结算方式的理由是信用证的结 算费用太高,为了节省费用,还是托收好。我公司听说托收方 式对出口商风险较大,能不能同意该客户要求呢?希望有经验 的人士给我们一些指点。
请问A公司可否向D银行索赔?通过本案例可以吸取哪些教训?

付款人(进口商)

百度文库

是债务人,也是汇票的受票人,他还是进 口商,买方。 有审查单据以决定接受与否的权利,同时 根据交单方式承担付款或承兑的义务。
提示行

当付款人要求与它有账户往来关系的 银行作为向它提示汇票的银行时,就有了提示 行,代收行应将汇票单据交给提示行,由它向 付款人提示。
②发货取得提单
轮船 公司
付款人 进口方
⑨交单提货
④寄出托收指示和远期汇票/商业单据 ⑨汇交收妥的款项
提 示 远 期 汇 票 单 据 要 求 承 兑

承 兑 汇 票
⑥ ⑦
到 期 日 付 款
交 单

/
代收行
3、承兑交单程序
①合同
委托人 出口方
③ 托 收 申 请 书 及 远 期 汇 票 单 据

②发货取得提单
一、托收的定义

托收是出口商根据买卖合同先行发货,然后开立金融单 据或商业单据或两者兼有,委托出口托收行通过其海外联
行或代理行(代收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或劳务费用的 结算方式。(出口商委托银行收款)

汇付是进口商主动通过银行将款项汇交给出口商,是顺汇;

托收是出口商发货后,委托银行通过单据/汇票向进口商收取款项,
需要时的代理人

是委托人指定的在付款地代为照料货物存 仓、转售、运回或改变交单条件等事宜的代理 人。
三、托收方式的分类及办理程序

1、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 :
金融单据的托收,不伴随商业单据委托银行代收款项的 一种托收结算方式;即只有金融单据

2、跟单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 :
(出口商)
2
1、出口商先行发货
付款人
(进口商)
4 、 提 示 5 、 付 款
中 国
、 付 款
、 委 托
(出口地银行)
6、付款
7
提示行
美 国
托收行
3、委托
代收行
(进口地银行)
委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出口商)
1、贸易合同下卖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合同规定交付货物
2)提交符合合同规定的单据
2、托收合同下委托方的责任和义务 1)填写托收申请书,并将其连同单据一并交给托收行 2)及时指示 3)承担托收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1、卖方承担了较大的风险
(请同学们自行思考)

2、卖方的资金负担较重

3、手续比较繁,费用较高
五、银行在托收业务中的资金融通
对出口商:托收出口押汇 对进口商:允许进口商凭信托收据借单
出口托收押汇


出口商委托托收行向进口商收取款项的同 时,要求托收行对提交的全套单据先预付部分 或全部款项,等到托收款项收妥后归还银行的 预付款。 是托收行向出口商提供的一种资金融通方式
②发货取得提单
付 款

提 示 即 期 汇 票 单 据 要 求 付 ④寄出托收指示和即期汇票/商业单据 款 /
⑧汇交收妥的款项
轮船 公司
⑧交单提货

付款人 进口方
付 款
⑥ ⑦ 立 交 即 单
托收行
代收行
2、远期付款交单程序
①合同
委托人 出口方
③ 托 收 ⑩ 申 付 请 款 书 及 远 期 汇 票 和 商 业 托收行 单 据
允许进口商凭信托收据借单


进口商在托收未付款前,向代收行出具一 份书面担保文件,即信托收据,向代收行借出 货运单据,以便办理报关、提货及出售。销售 所得的货款属代收行所有。 这是代收行对进口商的一种资金融通。
例3

我国某公司出口一批货物,结算方式为D/P90天 付款方式。汇票及单据通过托收行寄至国外代收 行后进口商进行了承兑。但货物到达目的地后, 正逢行市上涨,于是进口商出具信托收据向银行 借得单据并提货。货物出售后进口商倒闭。代收 行将上述情况通知托收行,表示款项已无法收回。 请问,代收行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为什么。
轮船 公司
付款人 进口方
⑧交单提货
付 款
④寄出托收指示和远期汇票/单据
提 承 交 到 示 兑 单 期 远 日 期 提 汇 票 示 要 付 求 款 承 兑
⑤ ⑥ ⑦ ⑨
付 款

/
托收行
⑧汇交收妥的款项
代收行
根据下列条件,分别填写日期
托收 条件 代收行提 示单据和 汇票日期
8月8日
进口商 进口商 承兑汇 支付票 票日期 款日期
付 款
托收行
(出口地银行)
汇票
代收行
(进口地银行)
付款
跟单托收:只有商业单据
委托人
(出口商)
商 业 单 据
付款人
(进口商)
商 业 单 据 商业单据 按 发 票 付 款
付 款
托收行
(出口地银行)
代收行
(进口地银行)
付款
跟单托收:商业单据+金融单据
委托人
(出口商)
商 业 单 据 汇 票
付款人
(进口商)
是逆汇。

金融单据:是指汇票、本票、支票或其他类似的可
用于取得款项支付的凭证。
商业单据:是指发票、运输单据、所有权文件或其
他类似的文件,或者不属于金融单据的任何其他单据。
代表货物的各种单据
根据《URC522》(托收统一规则):


托收意指银行按照从出口商那里收到的指示办理:
1.获得金融单据的付款及/或承兑,或者 2.凭付款及/或承兑交出单据,或者 3.以其他条款和条件交出单据。=>通常是以“付款人交来本
金融单据伴随商业单据的托收, 或者商业单据不伴随金融单据的托收;即必须有商业单据

3、直接托收(direct collection):
委托人直接将自己填写的托收指示,连同托收单据直接 寄给买方银行即代收行,请其代收货款。
光票托收:只有金融单据
委托人
(出口商)
如金 汇融 票单 据
付款人
(进口商)
汇 票 按 汇 票 金 额 付 款
六、托收中存在的契约关系
1.出口商与托收行的契约关系体现在托收申请书上。 2.托收行与代收行的契约关系体现在托收指示的 面函中。

货物买卖合同 委托人
(出口商)
委 托 代 理 关 系
付款人
债权债务关系 (进口商)
无 关 系
托 收 申 请 书 托收指示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