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颅脑损伤应用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术治疗的效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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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颅脑损伤应用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术治疗的效果研究
目的剖析重症颅脑损伤运用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术的疗效。
方法择取我院2013年1月~2015年9月,接收的重症颅脑损伤患者,共计72例。
随机将72例患者均分成试验组与对照组。
前者接受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术治疗,后者接受常规骨瓣开颅术治疗。
观察两组疗效,比较并发症发生率以及死亡率。
结果试验组良好率为61.11%,对照组为36.11%。
试验组明显高于对照组。
两组对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试验组并发症发生者共8例,对照组共18例。
实验组明显少于对照组。
两组对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实验组死亡率为8.33%,对照组为30.56%。
试验组明显低于对照组。
两组对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将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术积极用于重症颅脑损伤中,可预防并发症,降低患者死亡率。
标签: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术;死亡率;重症颅脑损伤;疗效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72例重症颅脑损伤患者,收录时间:2013年1月~2015年9月。
以随机分组原理为依据,将72例患者均分成试验组与对照组。
其中,试验组男性21例,女性15例;年龄为26~71岁,平均(41.3±5.4)岁;交通事故致伤者19例;打击致伤者7例;高处坠落致伤者10例。
本组患者中:脑干损伤者3例;颅内血肿合并脑挫裂伤者13例;单纯硬膜下血肿者8例;弥漫脑肿胀者1例;单纯硬膜外血肿者5例;迟发性血肿者6例。
对照组男性20例,女性16例;年龄为25~73岁,平均(41.6±5.5)岁;交通事故致伤者,21例;打击致伤者,9例;高处坠落致伤者6例。
本组患者中:脑干损伤者2例;颅内血肿合并脑挫裂伤者12例;单纯硬膜下血肿者7例;弥漫脑肿胀者1例;单纯硬膜外血肿者4例;迟发性血肿者10例。
两组致伤原因以及病情等基线资料比较,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试验组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术:协助患者取最佳手术体位(头偏向对侧约30°,并利用头枕,将其头部适当抬高)。
于颧弓上以及耳前约1 cm处做一切口,从耳廓延伸至乳突上级,避开顶骨结节和同侧正中线相连,并于其侧边位置做一长度约为1 cm的开口,沿正中线至前额发际。
对骨瓣进行充分的游离,然后再依次切除颅骨、清除硬膜外血肿。
扩大骨窗至12 cm×14 cm[1],于颞前部以放射状切开硬脑膜,充分暴露前(中)颅窝、颞叶与顶叶,并彻底清理病灶,包括:坏死脑组织;硬膜下血肿。
此后,再行止血操作。
缝合硬脑膜与切口。
对照组常规骨瓣开颅术[2]:让患者取仰卧位,并适当抬高其头部。
利用CT 仪,观察患者颅脑损伤的具体情况,比如:病灶位置;损伤程度。
结合观察结果,于额颞顶瓣位置做一大小合适的切口(略微>血肿直径,状似马蹄),开骨窗至6 cm×8 cm大小。
结合患者脑水肿情况,考虑是否对其实施缝合硬膜与还纳骨瓣操作。
常规冲洗并包扎,完成手术。
术后,两组都给予基础治疗,包括:抗感染;降低颅压;止血;营养支持;吸氧。
1.3临床观察指标观察并记录两组术后并发症的发生情况,比如:硬膜下积液;切口脑脊液漏;脑积水;脑切口疝。
1.4疗效判定标准参考“格拉斯哥预后评分(GOS评分)标准[3]”,判定两组患者手术治疗的效果,具体如下:良好,GOS评分为5分;中残,GOS评分为4分;重残,GOS评分为3分;植物状态,GOS评分为2分;死亡,GOS评分为1分。
1.5统计学分析采用SPSS 20.0软件进行综合分析,比较以t作为检验标准;计数资料的比较经χ2检验,以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分析两组的术后并发症发生率试验组并发症发生者,共8例,所占百分比为22.22%;对照组并发症发生者,共18例,所占百分比为50.0%。
试验组并发症发生率22.22%,明显低于对照组50.0%。
两组对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2分析两组的疗效试验组良好率为61.11%,对照组为36.11%。
试验组明显高于对照组。
两组对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试验组死亡3例,所占百分比为8.33%;对照组死亡11例,所占百分比为30.56%。
试验组死亡率8.33%,明显低于对照组30.56%。
两组对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3 讨论
目前,临床上可采取手术疗法对重症颅脑损伤患者进行治疗,譬如: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术[4];常规骨瓣开颅术。
后者创伤大、并发症多且不能起到充分降低颅内压的作用;而前者则为临床治疗的新手段,具有非常高的应用价值,比如:a,手术视野范围大[5],能将病灶以及颅内血肿彻底清除;b,可结合患者实际情况,对其实施内外减压,防止脑水肿,减少死亡;c,骨窗面积大,能有效缓解脑疝症状,提高手术成功率。
实践表明[6],采取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术疗法对重症颅脑损伤患者进行治疗,可预防并发症,降低患者致残与死亡的概率。
本研究证实,试验组治疗的良好率、并发症发生率以及死亡率均明显优于对照组。
两组对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总之,重症颅脑损伤合理运用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术,利于其症状的缓解及生存质量的改善。
参考文献:
[1]靳文辉.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术治疗重症颅脑损伤的临床分析[J].航空航天医学杂志,2015,26(2):178-180.
[2]崔振华.两种开颅术治疗重症颅脑外伤的效果观察[J].中国医药指南,2013,(32):332-334.
[3]张春城,李忠亮,董毓卿等.两种开颅术治疗重症颅脑损伤临床比较观察[J].当代医学,2012,18(3):101-102.
[4]王刚.标准大骨瓣减压术对重型颅脑损伤患者颅内压及预后的影响[J].中国民康医学,2015,27(19):32-33.
[5]张延夫,李敏,张喜春,等.大骨瓣减压术治疗重型颅脑损伤68例临床观察[J].内蒙古医学院学报,2011,33(6):514-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