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账务核算流程——实施统一结算的相关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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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账务核算流程——实施统一结算的相关工作流程关于实施统一结算的相关工作流程

㈠、合同的交接流程:

1、门店财务人员将自己门店所有需结算的供应商明细列表(包括有合同审批表的、合同审批表未下来的和准备清户的)。供应商明细表一式两份同供应商的相关资料一起转结算中心;

2、交接时对照供应商明细表门店财务人员同总部结算人员进行交接。要求:

(1);将有合同审批表的供应商,在每张审批表上注明各项费用的收取情况;

(2);将租赁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同合同附在一起,对证照不全的注明清楚;

(3);对无合同和准备清户的供应商费用收取的情况在交接表上注明清楚。

3.交接双方人员交接清楚后在供应商明细列表中签字确认,双方各留一联备查。

㈡、供应商对帐结算流程:

1、每月8日前(遇节假日顺延)结算中心结算员根据各门店供应商明细列表、根据合同内容查清各项费用后給门店供应商制做结算申请单。供应商每月5日—20日,通过网上对帐系统,查询本月应结算金额、扣项金额(供应商若无法在网上自查或账务有疑问的,也可就近到民生家乐任意门店会计处查询结算内容)

2、门店财务人员负责給经销、代销、联营提供税票的供应商打印结算单。购销供应商门店财务负责收取供应商的验收单后方可打印结算单。对丢单的门店财务只收取每张验收单金额1%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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