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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卷第2期喀什师范学院学报
Vol.31No.22010年3月Journal of K ashgar Teachers College Mar.2010
《玛纳斯》中的丧葬习俗与拜火教遗风
Ξ
古丽多来提
(新疆文联民间文艺家协会三大史诗研究室,新疆乌鲁木齐,830000)
摘 要:祆教(拜火教)是柯尔克孜族历史上信仰过的宗教之一。在不同的历史资料中对柯尔克孜族的拜火教信仰有不同的看法。由于某些原因它虽然对柯尔克孜族有所影响,但不那么深刻,现今他们的生活中也只能看到
一些痕迹。论文主要对柯尔克孜族重要历史资料之一———史诗《玛纳斯》中的柯尔克孜族祆教(拜火教)信仰的遗风进行分析,从而阐明柯尔克孜族祆教信仰和拜火教在他们生活中的表现形式以及对柯尔克孜族影响淡薄的原因何在。
关键词:柯尔克孜族;拜火教;拜火习俗;丧礼习俗
中图分类号:K8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2432X (2010)022*******
一、拜火教在中亚和新疆的传播
拜火教又称“祆教”“火教”“火祆教”、琐罗亚斯德教等。它在中亚和新疆流传的时间长、范围广,是对这些地区社会文化影响较大的外来宗教之一。祆教由其创造者琐罗亚斯德于公元前7至前6世纪在波斯东部的大夏(今阿富汗的巴尔赫地区)创造。它的理论建立于生活在中亚的各民族的原始信仰基础上,因为祆教产生之前中亚的各民族中就有崇拜太阳、崇拜火的传统。《阿维斯陀》是袄教比较系统的理论经典,宣扬善恶二元论和天神思想。这一历史著作不仅是祆教的经典,而且是中亚各民族神话、传说的总合。里面包括着生活在中亚的各民族的原始信仰。祆教认为原始之初就存在着相互对立的善与恶两大本原。善本原阿胡拉・马兹达是善良和光明的代表,恶本原阿赫里曼是邪恶与黑暗的化身。善与恶、光明与黑暗等对立势力将进行若干年的斗争,最后以善神的完全胜利和恶神的彻底失败而终结。祆教以火为善与光明的象征,对火尤为崇拜,有专门祭祀圣火的仪式。此外,还崇拜日、月、土、木等。
祆教产生后不久就传播到波斯东部和中亚地区,对生活在这里的各族人民产生影响。虽然柯尔克孜族信仰过这一宗教,但还没有确凿历史资料涉及其信仰祆教的具体时间。只是在有关资料中提及柯尔克孜族信仰祆教,而对其信仰形式及对他们的影响等等都没有详尽的资料进行记载。可以说
柯尔克孜族祆教信仰的研究目前还是比较欠缺。对于袄教传入中亚、新疆的时间,不同的研究者有不同的看法。我国历史学家陈坦先生根据一些历史和考古资料推论,火祆教入中国,当在公元516
年至519年之间。[1]
然而陈坦先生所论唯正史记载为据,考虑到琐罗亚斯德教徒东进路线,必由丝绸之路而到中原,则火祆教传入新疆要更早。在新疆吐鲁番等地发现的萨珊王朝时期的历代君王所铸银币上有祆教的特征,说明从沙卜尔二世一直到库思老二世及何尔马德斯四世时止,时间大约是从公元310年到公元590年,祆教在高昌流行。其中,新疆乌恰山中的947枚银币是和金条一起被发现
于石缝中的。[2]
考古学家夏鼐先生将这批萨珊银币的埋藏时间定在公元4世纪末至5世纪初。沙卜尔二世时,萨珊王朝政权巩固,武力空前强盛,其地域西接东罗马,东至呼罗珊,这一时期丝绸之路贸易盛行,尽管各割据政权互相争夺势力,却都竭力维持与中亚各地的贸易往来。琐罗亚斯德教作为波斯全民族的宗教信仰,是盛行于社会各阶层人民之中的,因此波斯商人中也有不少教徒。伴随着商业贸易的成功,琐罗亚斯德教也自然地传入中亚地区。
二、拜火教丧葬习俗在史诗《玛纳斯》中的痕迹
《玛纳斯》是我国三大史诗之一,是柯尔克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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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Ξ收稿日期:2009206211
作者简介:古丽多来提,新疆文联民间文艺家协会工作。
族古代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史诗中关于柯尔克孜族宗教信仰的情节十分丰富。它已成了研究柯尔克孜族历史文化的重要资料。目前一些学者已针对史诗中的柯尔克孜族宗教信仰提出了一些宝贵的观点。柯尔克孜族历史社会生活都在史诗中得到反映,祆教(拜火教)也不例外。祆教的教义礼仪不只限于拜火,它也有自己独特教义。[3]258
祆教(拜火教)认为火、地、水是神圣的东西,所以不埋葬尸体,而葬在专门的葬庙中。祆教中不把人的
尸体直接掩埋,而是把尸体上的肉割出装在特制的
塔屋提(棺材)里,葬在神圣的庙中;或者先要弃尸
于野,尸体任凭禽兽撕咬,然后装在特制的塔屋提
或山岩中。我们从史诗《玛纳斯》中存在的有关拜
火教的一些遗风来初步分析柯尔克孜族拜火教信
仰。祆教的丧礼习俗是比较独特的。最早记述琐罗亚斯德教丧葬习俗的文字史料,当属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的《历史》。希罗多德指出:“据说波斯人的尸体是只有在被狗或是禽类撕裂之后才埋葬的。玛哥斯僧有这种风俗那是毫无疑问的,因为他们是公然实行这种风俗的。但我还可以确定,波斯人是在尸体全身涂蜡之后才埋到地里面的。”[4]
这段史料所述琐罗斯德教丧葬习俗是指一般琐罗亚斯德教徒和望族中琐罗亚斯德教徒两种情况。玛丽・博伊斯教授认为:“但王族例外,他们仍继续把遗体防腐后,置于陵墓中。”[5]
但是,希罗多得所记琐罗亚斯教的丧葬资料十分简略,对于了解琐罗亚斯德教丧葬习俗是远远不够的。唯一较全面反映琐罗亚斯德教丧葬习俗的文献,应该是琐罗亚斯德教经典《阿维斯陀》的《文迪达德》(意译万迪达德vendidad )部分中。根据《文迪达德》各章经文规
定,祆教的葬法可以概括为以下几大要素:一是先
要弃尸于野,即尸体任凭禽兽,主要是狗类噬食;二
是须将尸体置于“达克玛”上,达克玛按中文意译
为“无声塔”“安息塔”或“寂寞塔”。原苏联学者谢・亚・托卡列夫指出这种“安息塔”的建筑结构:“顶层
呈凹状,四周有阶台,中央为井穴;塔顶分三层以放
置尸体(外层置男尸,中层置女尸,内层置童尸)。”而且“有专营此事者将尸体移于其上,均赤身裸体,
人鹰隼啄尽尸肉,骨殖则投入井穴”;三是裸尸,不
许给尸体穿衣;四是让死者的眼睛朝着太阳,实际上是朝向东方。因为琐罗亚斯德教认为:“明为善之原,暗为恶之本。”太阳“为光明之原,故亦拜日”。这四点属于正统琐罗亚斯德教徒的丧葬习俗。伯恩施坦指出,不少的游牧民从古代到中古早期都崇拜火教。他们在丧葬习俗中应该是先弃尸于野,然后再殡埋。在史诗《玛纳斯》中我们可以看到与这
些丧葬习俗相似的描述。如史诗中英雄阔克台去世前嘱咐道:
我去世后,把我身上的肉用剑割出来,用马奶洗,用察热依那①粘,
用布力噶尔皮②裹,
把我的白锅垫在我的头上,
用黑玛合玛里③裹起来,
放在路下面,
在路上面的,朝着月亮的阿克萨热依④中,
放在朝着太阳的阔克萨热依⑤中。[3]21
这不仅反映出柯尔克孜族古代丧礼习俗,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柯尔克孜族祆教(拜火教)信仰。吉尔吉斯坦著名的历史学家别列克・索勒托
诺耶夫的《赤色吉尔吉斯史》中也提到类似的丧葬习俗。他写到:著名的俄国历史学家土玛尼斯克所记载,柯尔克孜族中的有些部落把尸体放在山上,不埋葬,把尸体放进塔屋提挂到尸干为止。因为他
们认为土是神圣的。他们又崇拜火,认为火是太阳在地上的象征,而认为木中有火不把木作为坐
器。
[6]史诗中还有这样的诗句:
“让神圣的阿孜神来惩罚我!
让伟大的阿斯蒂尔神帝惩罚我!”。[7]
这是英雄玛纳斯发誓时说的话。誓言中提的人物一般有很大威力的,这里的阿孜神指的是柯尔克孜族部落首领阿孜的灵魂。(参看《柯尔克孜族百科全书》
中有关“玛纳斯”这一名称来历的解释)“阿斯蒂尔神帝惩罚我!”这里的阿斯蒂尔神引起了笔者的注意和好奇心。据笔者所知,柯尔克孜族中不存在叫作阿斯蒂尔神的神,这里的
“阿斯蒂尔”是不是跟祆教有关呢?祆教的创造者(zoraster )叫琐罗亚斯德,祆教在突厥民族中都被称为zoraster ,zorasterizim (琐罗亚斯德教)。史诗中提的阿斯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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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①②③④⑤
蓝宫。
白宫。一种绒。动物皮做出的成皮。古柯尔克孜族军衣用的一种铁绷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