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管理制度(实用7篇)

三资管理制度(实用7篇)

三资管理制度第1篇

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规范村的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管好、用好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关于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乡实际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全乡村级财务实行“四不变”、“六统一”的管理制度:即村集体经济资金所有权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资金收益权不变、资金审批权不变;全乡实行统一财务制度、统一审核凭证、统一集中记账、统一集中货币资金管理、统一财务公开、统一建档管理。

第三条大畈乡人民政府负责对全乡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的规范化管理,具体由大畈乡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组织实施,下设大畈乡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乡“三资”管理中心),通过服务行为对全乡农村“三资”进行指导和管理,具体职能是:

(一)审核、监督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情况,指导各村管好、用好集体资金、资产、资源。

(二)审核收、付款凭证,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拒绝报账。

(三)管好各村集体货币资金。反映和监督货币资金的保管和使用。

不得平调、挪用、借支和为其他单位(个人)提供抵押和担保,不得对外出借,不得对外捐赠。

(四)记好各村会计账目。做到“账账、账表、账实、账款、账证”五相符。

(五)每月报账后,统一使用“三资”智慧监管系统自动生成的《村级货币资金收支明细公开表》或现金日记账张贴到村公开栏,公开表应经村财务负责人和村监督委员会主任(以下简称村监会主任)签字;对土地征用费等群众关注事项要专项公开,公开表也应经村财务负责人和村监会主任签字。

(六)指导各村民主理财和村内部审计工作,及时纠正私设“小金库”、现金坐支等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贪污,挪用等违法乱纪行为。

(七)及时做好会计资料的建档、保管工作。

第四条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本村“三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审核。

第一章财务预决算制度

第五条各村的财务活动实行计划管理。在编制财务预算时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情况,并进行分析。

第六条财务预决算包括年度综合预决算和单项预决算。年度重大财务

事项和工程建设,必须实行单项预决算。其预决算和相关合同、协议应交乡“三资”管理中心一份,以审核监督款项的支取与合理使用,并作记账时附件入账。凡不上报的不予支付。同时,应在公开栏中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七条各村的所有货币资金必须统一交乡“三资”管理中心管理。严格实行权、账、钱分开管理的原则,规范银行(农商行)存款管理,严禁多头开户,一切现金收支由村报账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直接经手现金、存款业务。

村集体经济收入必须填开“浙江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不得使用任何市场上购买或自制收据。禁止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或代开“浙江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

村集体经济兴办公益事业,资金不足,确需举债的,必须附经过村两委会议研究提出方案,提交村民(社员)代表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列席)表决通过(借款金额10万元以上需提交乡班子会议讨论通过),签字生效后,与出借方签订借款合同(协议)书,方可入账。

第八条坚持收支两条线,村现金收入应及时全额送存当地村开户银行(信用社),不得直接用于支付报销业务(即坐支)。要定期、不定期盘点备用金实存数,以确保制度执行与资金安全。

第九条健全村级支出制度。为做好线上支出审批,村级小额零星开支

原则上拒用现金支付,一律用公务卡进行支付。村级2000元以上的支出通过转账结算。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现金支付的,需上报乡三资“管理”中心核准。

第十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支现金、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多头存款、不准白条子抵库、不准公款私借、不准未批先报、不准保留账外公款、不准替人担保抵押。

第十一条加强结算资金的管理,仍以村主管。乡、村在每次报账时核对一次应收、应付等往来款项,各种拖欠款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催收,确属一时无法收回的应订立借款合同,约定期限收回,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还款时应另开收据不能将已入账的借据抽出。

第三章审批制度

第十二条健全开支审批制度,规范审批手续。一切费用开支都必须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本着“必需、合理、小额、节约”的原则制订出开支标准;严格执行村级财务“零招待”制度,村财务不得有餐费、茶座费、香烟、酒水、足浴、KTV及其他娱乐场所等票据入账。严格执行报刊限额审批制度,报销时填写“村集体经济组织公费订阅报刊费用审报表,原则上每年汇总后一次报销,具体标准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支出审批制度:20XX年,大畈乡全面运行“三资”智慧监管系统,实行线上支出审批制度。线上审批按照大畈乡“三资”智慧系统在线审批操作流程实行(附件1),线上审批时按规定上传支出原始凭证、

清单及相关会议记录照片。支出原始凭证需由村监会主任,村委副主任,村支部书记(董事长/村主任)联审联签,并注明“同意支付”字样。对于故意分解单项支出为多笔支出、化整为零以逃避限额审批规定,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加强凭证的审核监督,严格控制白条入账,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都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正式税务发票)。原始凭证的要素必须完整,数字必须准确,并简要说明用途或事由,数量规格多的附明细清单。所有凭证报销需经村经手人、经办人签字,村领导审批(根据财务审批权限确定)。

第十四条凡属付款的原始凭证,必须由经手人写明开支事由,属实物的经实物保管员验收、签字,属工程项目的经施工负责人签字和审批人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大额物资采购、村工程项目等支付前需按以下制度做好相关审批工作。

(一)大额物资采购制度。单项货款金额10万元以上,需公开招投标,签订物资采购合同,货款凭正式税务票据结算。特殊情况不能进行招投标的,经村两委会议或村民(社员)代表会议表决签字通过,报乡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核准备案,经乡政府审核同意,方可入账。

(二)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限额101万以上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限额10-101万的进入乡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10万以下的村集体自行建设工程项目,需填报大畈乡村级工程项目自行建设审批表

(附件2),经乡政府审批同意。10万以下的村自行发包项目,需填报工程建设项目自行发包申请表(附件3),向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同意自行发包。村级招标工程项目款项入账必须采用税务部门监制的行业正式发票,不得以承包单位收据或白条代替正式发票入账,同时必须附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协议)书、工程验收证明、审计报告等,并由村工程项目负责人签字,经村监会主任审核签字后,村委副主任,村支部书记(董事长/村主任)审批,方可入账。工程项目款按工程进度分次支付的,入账时除上述资料外,还必须附工程款支付进度表,以免重复支付。增设、追加工程超出原投标价10%以内需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附会议记录),超10%以上原则上不得支付;变更工程要有工程变更相关手续。

第四章收支结报制度

第十五条村办理各项收、付事项,必须统一使用乡“三资”中心核准的收(付)款凭证,向乡“三资”管理中心领取收款凭证时,要以旧换新,未用完的收款凭证应剪角作废。

第十六条非报账员不得管理现金,如有特殊原因非报账员代收各种款项时,应在收款后二天内向报账员结清;凡代收款后一个月内不结账的,视作挪用处理,六个月内不结账的以贪污论处。

第十七条2000元以上的收入应在当天缴存乡“三资”管理中心的村开户银行,当天确实来不及的应在第二天缴存。不得截留挪用、以收坐支,不得违背统一集中货币资金管理的原则,甚至多头存款。

第十八条各村每月底整理好当月收支凭证按时间要求到乡“三资”管理中心报账。按照《关开实施农村三资公开唱票工作的通知》(浦三资办〔20XX〕1号)文件精神要求,各村在报账前需做好唱票工作,公开唱票时,可邀请联村干部、村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乡贤等参加;也可结合每月20日党日活动的党员大会进行公开唱票,记录好公开唱票情况表(附件4),并在报帐当日做为报账依据与收支原始凭证一起上报乡“三资”管理中心,如不提供,拒绝报帐,并上报乡纪委。

第十九条实行不规范票据退账制度,“三资”管理中心对各村线上申报的票据进行审核中,发现不规范票据予当日进行退回,并注明原因。

第五章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财产、物资要通过清盘建立明细账核算,仍以村主管。为做到账实相符,应确定专人负责保管,并及时加强维修、保养,每年年终都应盘点库存一次。

第二十一条购置固定财产或搞基本建设,应建立重大开支事项事先报告制度,凭此向乡“三资”管理中心申领款项。

第二十二条财产、物资的承包、出租、出借的要签订协议,收取承包款、租金或占用费,以确保财务保值、增值。

第六章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村要严格按照合同法和《浙江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做好集体资产发包、租赁工作。

第二十四条村集体资产的发包、出租等实行公开招、投标、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不少于一式四份),其中:限额101万以上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限额10-101万的进入乡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10万以下的由村集体自行发包。发包前,应将承包方案,通过公开栏、广播、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形式向村民(社员)和社会公布。承包合同原则上需经乡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统一鉴证。合同资料由乡“三资”管理中心、村报账员两级存档保管。

第二十五条承包合同款必须及时结算兑现,一般采用投标预交制,年终要做好结算兑现工作,以提高承包合同兑现率,对到期合同要及时做好续包工作。

第七章集体用工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村支部书记(董事长/村主任)、村委副主任、村监会主任根据县委办〔2023〕102号、〔2023〕78号文件规定不得领取村误工补贴;其他村干部及村民误工发放须附考勤表,标准按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执行,工资报酬发放清册需领款人本人签名(转帐支付可不需签名)。

第二十七条村用工要建立按月用工登记公布制度。对行政管理误工和生产专项用工,要分开确定专人登记,每月(专项)结算公布一次。跨月未报用工要经村支部书记(董事长/村主任)、村委副主任、村监会主任签字后方可补报,金额比较大的需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通过。对义务工等单项用工,待用工结束时结算找补。支付误工工资必须附有误工清单。其他

干部误工补贴标准由村民代表会议研究确定,并上报乡“三资”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第八章财会人员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村财会人员配套,一般每村设一名报账员,报账员由村会计担任,根据需要也可增设一名报账员,即报账会计、报账出纳(兼任实物保管员)。

村报账员的职责是:

(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制定财务预决算,如实反映、监督现金和存款的保管、使用情况。

(二)按财务制度审核收、付款原始凭证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时开具收、付款凭证,按规定时间将收付凭证送交乡“三资”管理中心报账。

(三)建立往来款项、财产物资、承包合同登记簿,以做好往来款项结算、财务管理、承包款催收和结算工作。每月或季与乡“三资”管理中心核对一次。

(四)建立备查簿,如实登记上级分配的有关票证及发放记录。

(五)做好承包合同的签订、续订、建档及管理工作。

(六)负责村误工登记和按月结账工作。

(七)负责村档案建档、管理工作。

(八)负责村统计报表工作。

(九)把好复核收付款凭证关,办理现金收付,准确、及时、完整、清楚地记好现金日记账。

(十)管好备用金,申领备用金,收入款项按时、足额地上交乡“三资”管理中心的村账户。

(十一)每月按规定时间将本月收付款凭证,连同现金日记账按时向乡“三资”管理中心报账。设二个报账员的村,报账出纳应报给报账会计,经报账会计盘点现金库存后,由报账会计向乡“三资”管理中心报账。

设二名报账员的村,第(一)至(八)款为报账会计职责;第(一)以及第(九)至(十一)款为报账出纳职责。

村实物保管员的职责:

(一)保管好村集体财产、物资,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做好财产、物资的收发登记工作,建立财物使用、维修、出入库保管手续。

(三)负责财物借用登记,损坏财物的照价赔偿工作。

(四)每年要对所管财物全面盘点一次,做到账物相符。

第二十九条村报账员应由村两委会讨论推荐人选,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通过,上报乡“三资”管理中心审核。村主要干部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报账员。在其他单位担任现金管理工作的不宜担任报账出纳。村财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调换。确需变动时,应由村两委会讨论提出,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通过,报乡“三资”管理中心审核备案,办

理好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

村主要财会人员的报酬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经村民(社员)代表会议研究确定并上报乡“三资”管理中心备案。

第三十条村领导干部要支持财会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保证财务人员行使工作权利,以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财务人员要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要勤奋学习,钻研业务,按时记账、结报账目,定期盘点现金财物,做到账账、账表、账实、账款、账证“五相符”。

村报账员要对本村及其下属自然村的资金筹集、使用与财产、物资及往来款项等方面实施检查监督。

第三十一条村报账员有权参与村各项财物预决算的编制、财务制度修订完善和参加有关生产经营管理的会议;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村内部财务收支情况,反映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有权不办理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对认为是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应立即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向乡政府提出书面报告,要求处理。否则,村报账员负有一定的责任。对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坚持原则并做出显著成绩的报账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章财务公开及档案凭证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村财务收支账目,必须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要按月公开,公开时间为每月月底报账后一个月的10天内。财务公开内容指各村所有收入和支出的明细清单。公开的财务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各表要

加盖公章和经办人私章,以明确责任。必须坚持每月按时公开,本月无收支的,即以“本月无收支”为内容公开。公开的收入和支出既要有本月发生数又要有本月止累计数。公开的所有账目财务资料必须经各村财务公开负责人和村监会主任签字,及时向乡“三资”管理中心反馈公布情况。公开后的所有财务资料必须妥善保管,年终装订成册,永久保存。

第三十三条每年春节前,原则上要对一年来的村财务收支账目、组织“三结合”的清账理财小组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按规定内容全面向群众公布,并清收到期各种欠款。

第三十四条乡“三资”管理中心建立“会计资料档案室”,统一村会计资料建档,并妥为保管。集中保管期5年,乡“三资”管理中心保管期满可返村保管,档案保管期满需销毁的,应编制清单,办好手续。

第十章年度例审换届审计制度

第三十五条乡“三资”管理中心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规定对各村进行审计(民主理财),并出具审计(民主理财)报告,原则上村届换举前对各村进行一轮审计(民主理财)。

审计(民主理财)内容包括审计收入来源是否合理、合法、真实、有效;审计支出原始凭证是否真实、有效,报销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程序,有无违法支出;审查应收、应付情况,有无呆死账;审查备用金制度执行情况,有无白条抵库现象,审查村公益工程支出情况,整个工程是否采用事前招标、事中监督,事后审计的办法;审查财务处理程序是否规范,账账,

账务,账证是否一致,是否符合《会计法》、《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审查“村统一收款收据”的使用、保管情况,领退是否登记,有无“大头小尾”现象,审查村集体资产积累情况;审查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第十一章违反财务管理追究责任制度

第三十六条村报账员应按乡政府规定的结报时间到乡“三资”管理中心报账。如发现未按规定程序发生的财务,一律予以拒报,并做好登记工作。如连续二次、累计三次不报账的,乡政府给予警告处分;连续三次、累计六次不报账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制度第二章第九条“九个不准”的村和当事人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政纪、党纪直至法律责任。尤其对侵占、截留、挪用村集体资金及公款私借的应责令限期退回、归还。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利息,对直接责任人处以一定的罚款,并视情节追究责任人的党纪、政纪直至法律责任;对未经批准、擅自多头开户存款而不存入指定银行的,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纠正。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各村可根据本制度,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订实施本制度的办法、规定,并报乡“三资”管理中心一份备案。本制度也适用于自然村、村民小组(生产队)、村山会、村老年协会等有经济的组织。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大畈乡三资中心负责解释,本制度自20XX年4月14日起实施。

三资管理制度第2篇

第一章会计委托代理

第一条镇村级财务(含村集体经济股份制合作社)全面委托镇“三资”代理中心进行,“三资”委托代理中心设在镇财政所,设中心核算会计1至2名、中心资金会计1名,各村设报账员1名;

第二条坚持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原则,实行村级财务代理;

第三条“三资”委托代理中心财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定期实行轮岗制度;

第四条村级实行统一审核单据、统一集中报账,按月定期报账(25、26日:、新桥、、中李、唐嘴、歧阳、烔西、指南、朝阳、曙光;27、28日:凤凰、大程、花集、固山、三份、合裕、太和);

第二章票据使用管理

第五条村级统一使用市农业农村局印制的(市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严格按照“统一供应、票款一致、以旧换新”的原则管理,采取领销、报结办法,实行镇村二级管理;

第六条严禁村级使用其他票据,严禁白条入账、严禁村级坐收坐支;

第七条村级使用票据,必须规范有序,严格按照票据序号和内容连续填写,不得跳页、隔号或隔本使用,妥善保存作废票据,票据填写齐全后,由村报账员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或股份经济合作社公章;

第三章财务人员工作职责

第八条村报账员必须由文化素质高、工作认真负责、思想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正气、熟悉会计业务的人员担任。报账员在业务上接受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领导和管理及对其业务培训、指导;

第九条村级各项支出统一由报账员进行结算。村级各项支出票据必须在完善相关审核、审批手续后,按月到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办理付款业务;

第十三届村委会到期,村委会必须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本届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审计,确保村级平安换届;

第四十四条按照“谁审核、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村级“三资”管理制度规定违规开支的,严肃追究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追究镇相关人员的监管责任;

第四十五条村务监督委员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监督缺位、监督不力的,扣减补助,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四十六条包村干部要在乡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好村级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包村干部对本村涉农资金监管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纪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指导和监督村级资产资源管理,组织实施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评估;对村级资产资源

监督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对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八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强化村级收支票据审核把关,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规范核算;对负责村级财务审核和核算人员把关不严、违规入账、未实行村级财务全面公开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股份经济合作社在未出台新的财务制度前参照此制度执行,以前年度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同时作废。

三资管理制度第3篇

一、财务收入管理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发包及村办企业上交收入、投资收益、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和其他收入等。

3、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当使用行政事业性收据或农经部门统一设计印制的票据。确保收入有据可查并在一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上交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为“中心”)入账核算,严禁私设小金库、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等直接拨入“中心”账户。

4、“中心”要经常核查村级有关经济往来账目,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支出应做到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公开透明。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主要包括:村(组)干部报酬、办公费用等管理费、集体统一经营支出、公益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村级不得开支招待费。

3、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实行备付金制度,每月由村报账员到“中心”领取不超过1010元的备付金用于日常开支,发生超出备付金限额的支出事项时,村应提前向“中心”提出申请。

4、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村书记初审,村主任签批,定期交村务监督委员会、村两委会集体审核并加盖监督委员会印章方可入帐。大额开支,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后须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

5、审核同意后的财务开支票据由村报账员负责到“中心”报账。“中心”管理员要加强对原始单据的审核把关,手续不全的单据不得报账入账。

三、财务预决算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年初应当提出当年资金预算方案(包括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后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须履行相关程序,填写农民负担监

督卡、开据农民负担专用收据。

2、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预算方案应张榜公布并报“中心”审查备案。

3、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严格执行预算方案。确需调整的,由村民委员会提出调整方案,说明调整原因,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后,经村民会议或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中心”备案。

4、村集体经济组织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

四、财务公开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

(1)财务预算;

(2)各项收入;

(3)各项支出;

(4)资产资源及处置情况;

(5)债权债务;

(6)收益分配;

(7)村民承担的费用和劳务;

(8)其他应向村民公开的事项。

3、财务公开应做到年初公布预算方案,每季度公布收支情况,年末

公布预算执行、决算、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4、群众关心的“三资”管理热点问题,要专项公开。

5、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便于村民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同时也可以采用其他有效的方式进行公开。

6、财务公开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中心”负责监督实施。

五、资产清查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12月份要进行一次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账实、账款相符。

2、资产清查由乡(镇)纪委牵头,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清查结果要向全体村民公布并报“中心”备案。

3、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结果公布后村民提出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将解决情况张榜公布。

六、资产台账制度

1、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资产,按照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2、资产台账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资产台账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

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

4、已出让或报废的资产,应当及时进行核销。

5、资产台账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中心”负责管理。

七、资产评估制度

1、集体经济组织以招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等,必须进行资产评估。

2、评估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具有资质的单位实施,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

3、受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根据被评估资产的原值、使用年限、折旧以及重置成本、获利能力、公开市场价格合理评定价值并出具评估报告。

4、评估结果要按权属关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确认并报“中心”备案。

5、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机构串通作弊,或者评估机构玩勿职守致使评估结果不实的,可由上级机关宣布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

1、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采取承包、租赁、出让等方式盘活集体资产,取得收益。

村级“三资”管理制度

村级“三资”管理制度 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加强管理,保证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资金规范运营,保护农村集体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的稳定,促进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效预防集体资产流失,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村级“三资”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产、资金、资源。 二、村级“三资”具体内容 (一)资产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投劳以及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形成的生产性设施和公益性设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或者兼并的企业资产等。具体为村集体办公场所及设施、村集体商用房屋、村办企业、及村集体其他资产。 (二)资金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现金、银行存款、交乡镇代管款、有价证券等流动资产。 (三)资源包括:集体所有者的土地和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者的其他自然资源。具体为村集体土地、林产、水面等其他资源。 三、村级“三资”管理的主体 村民委员会是村级“三资”的管理主体。实行民主经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村级要成立由干部和群众代表组成的村集体资产管理小组,负责对集体资产的管理、监督。凡是涉及村集体资产处置的决定必须由村集体资产管理小组集体讨论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不能由少数人或个别人说了算。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运作、收益等应当接受村民代表民主监督。 四、村级“三资”的经营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其经营性资产依法自主决定经营方式,可以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股份合作、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及独资经营等方式经营,对实行承包租赁方式经营应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经营者,并依法签订承包合同、租赁合同。 (三)农民集体所有者的土地,荒山、荒滩等按土地承包经营的有关制度执行。 五、村级“三资”的监管 由乡镇纪委、土地、农经站负责对村集体“三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保证集体资产的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乡镇纪委、土地、农经部门要把村组集体经营性资产的收入和使用等情况,纳入年度正常的财务检查和责任审计的内容。村民主理财小组要对村组集体经营收益情况、分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村财镇管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现行的财务管理模式,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村务公开工作的决定》,有效防止和解决“村官”腐败问题,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按照现行的法律政策和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村财镇管。村级集体所有资金的收支帐目,必须符合财政部门的规定,镇农经站履行村级财务管理职责。 二、完善村级支出“一支笔”的规定,增强村级财务的公开透明度。 1、凡涉及村级公务支出,一律使用财政或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入帐,由当事人签字证明用途、由村会计签字证明、再由村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支出。 2、涉及国家扶贫或专项资金向镇以上单位报帐支出的财务收支,实行报账、审核、计账三分开责任制度。

“三资”工作管理制度

“三资”工作管理制度 是一种用于管理外资企业的制度,它涉及到外资企业的投资、运营和发展方面的各个环节。这些环节包括外资企业的注册、法人治理、劳动用工、财务管理、税务管理、商务合作、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等方面。下面将从这些方面详细介绍“三资”工作管理制度。 1. 注册管理 外资企业的注册管理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登记、企业类型选择、注册资金、股权结构、营业执照申领等。此外,还需要根据当地相关的规定和政策,完成各类许可证的申请和办理手续。 2. 法人治理 外资企业的法人治理包括董事会的组织和运作、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议、监事会的监督和内部控制等。外资企业应按照当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管理层和股东之间的协调和监督机制。 3. 劳动用工 外资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包括员工的招聘、培训、绩效评估、薪资福利、劳动关系协调等。外资企业在用工过程中要遵守当地的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权益,建立和改善劳动关系,提高员工的参与感和归属感。 4. 财务管理

外资企业的财务管理包括会计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计、税务申报和筹划等。外资企业需要按照当地的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体系,提高财务透明度和运营效率。 5. 税务管理 外资企业的税务管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各类税收的申报和缴纳。外资企业应按照当地的税法规定,准确计算和申报税收,积极参与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合规管理,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税务合规性。 6. 商务合作 外资企业的商务合作管理包括与供应商、客户、合作伙伴的合作和协商。外资企业要根据当地市场的需求和资源,积极寻找合作机会,建立和发展长期稳定的商业关系,提高供应链的效率和准确度。 7. 知识产权保护 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到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相关权益的保护和维权。外资企业应注重知识产权的申请和保护,加强与当地知识产权机构和律师的合作,提高知识产权的价值和竞争力。 8. 环境保护 外资企业的环境保护涉及到排污、废物处理、环境评估等方面的管理。外资企业应按照当地的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制定和

农村三资管理制度

农村三资管理制度 农村三资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农村企业、农村 合作社等)的资产、资金和资格,也就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权、经营权和使用权。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三资在农村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农村三资的管理制度对于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农村三资的管理范围 管理农村三资的范围包括所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 括农村企业、农村合作社、农村经济组织等。农村三资的管理应该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农村三资的管理原则 1.保护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 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合法权益应得到保护,维护集体经济组织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2.加强农村三资的监管。农村三资的管理应加强监管, 防止违规操作和资金的滥用。要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的管理制度,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资金和资格进行有效的监管。 3.推进村民自治。要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村自治中的 作用,促进村民自治,加强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居民之间的联系,实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村民的福祉。 4.合理分配利益。要合理配置农村三资,保障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的利益,同时要满足农村居民的需求,促进农村经济

的协调发展。 三、农村三资的管理体制 1.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机制。要健全建立一套的农村三资管理机制,明确权责运作方式、标准和流程,过程中需要严格履行公示环节、议决环节、公开透明、禁止一票否决等程序。建立三种管理体制,分别是村民委员会管理、企业法人独立管理和村民自治管理。 2.加强监督力度。应该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个部分。内部监督可以通过内部审计、内部监察等方式实现;外部监督可以依靠政府、审计、社会监督等渠道,对农村三资的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农村三资的使用和维护 1.农村三资的使用。村集体资产在使用上应遵循权责清晰、透明操作、集体自主、有效益等原则,即要发挥资产最大的效益,扩大发展空间和各项利益,同时也要遵守法律规定。企业资金在投资上要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念,注重风险控制,遵循商业规则,增加经营效益。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特殊收益如利息、红利等,应当进行公示或者公开分配。 2.农村三资的维护。村集体资产在维护上要切实保障其质量和使用功能,正常更新设施、设备维修保养等,在确保资产的达到预期效益和增值的前提下,流转或处置的产权应得到切实保障和维护。企业资金在使用上应用于正确的渠道,对经营结果进行评估,适时进行调整和优化,以最佳的效益保障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总之,农村三资的管理制度不仅关乎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也关系到广大农村居民的福祉,应该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加强农村三资的管理和维护,保障农村集体经济

三资管理制度

三资管理制度 一、背景 企业的三资即指资金、物资和设备,是企业日常经营所必需的重要资源。为了有效管理三资,规范使用和运作,提高经济效益,防范风险,特制定此《三资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涉及到三资管理的所有相关人员和活动。 三、定义 1、三资:公司的资金、物资、设备。 2、三资管理:对公司的资金、物资、设备的全部管理工作。 四、三资领用管理 1、资金领用管理

(1) 财务部门对资金领用、申请进行审核、审批,并及时登记记录; (2) 领用资金需有合法用途,严禁挪用; (3) 根据需求进行预算,控制资金使用额度,避免超出预算; (4) 资金领用单据必须按规定填写完整,有领用人签字确认。 2、物资领用管理 (1) 物资需经过领用审批程序,并有责任人签字确认; (2) 设立专门的保管库房,统一管理、保管物资,建立明细账; (3) 物资使用需有合法用途,严禁私自挪用或超范围使用。 3、设备领用管理 (1) 设备需经过领用审批程序,并有责任人签字确认;

(2) 对设备进行分类管理,建立设备档案,定期检验和维护设备; (3) 设备领取、归还必须按规定填写完整,有领用人签字确认。 五、三资使用管理 1、资金使用管理 (1) 资金使用需有明确的支出计划和预算; (2) 支出款项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规或挪用; (3) 财务部门需对资金流向进行监督和记录,定期检查账务。 2、物资使用管理 (1) 物资使用需有明确的用途和归口管理人员; (2) 物资使用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防止损耗或浪费; (3) 物资的使用记录需及时登记,不得私自处置或转移。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规范农村千部工作行为和农村事务管理统化,保障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同和实际,制定“三资”管理制度。 一、资金管理制度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上级和部门对村级的专项补助和拨款、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发包收入、集体资产及资源拍卖收入、投资收益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救济扶贫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征地补偿费,以及各种代收、借、贷等其他收入。 (二)坚持收支两条线。村集体平日所取得的现金收入(含借、贷款),必须及时足额上交办事处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代管,严禁坐收坐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坐收坐支现金的,年终扣支部书记考核工资的10%,其他干部和报账员各扣5%o (三)库存现金不得突破限额。各村备用金限额2000元,超限额外的现金,必须及时交办事处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代管。因违反现金管理制度规定导致短款、丢失、被盗,除追查责任外,其损失一律由本人赔偿。 (四)严禁白条抵库,借支、挪用和外借公款,非出纳人员一律不

得管理现金,特别是村主要干部不得插手现金管理。 (五)实行预决算制度。村集体财务支出实行月份预决算制度,预决算要坚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的原则,统筹安排,每月底(审接日)村“两委”根据下月工作计划,由包村干部、“两委”干部、理财小组成员共同作出下月份支出预决算,经经管统计审计中心主任、工作区书记审核后,报办事处主任亩批,批复的预决算作为资金调拨凭据。 (六)财务开支权限审批制度。村集体支出要严格执行财务审批权限:500元以内的由四职干部共同研究决定:500-2000元以下的由两委集体研究审批:2000-5000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开支,经工作区、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审批,审批后按照“一定两议三监督”程序执行。并报经管统计审计中心进行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资金调拨手续。 (七)非生产性开支控制制度。 1、取消招待费开支。但确属因招商引资、高效农业发展所发生的招待费用,实行特事特批,可由村两委研究,形成书面申请,报工作区书记审核,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据实报销,除此以外,一律不准出现或报销招待费开支,弄虚作假入账的一经查出(或举报查实的)按贪污论处,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送交执法部门处理,形成白条抵库的年终从批复工资中扣除。 2、租车费开支。确属因集体建设项目、计划生育和招商引资等所发生的租车费,实行特事特批必须将事由说明确,方可据实报销,除此以外,一律不准报销租车费。未经党工委、办事处批准,任何村庄不准随便配备汽车、摩托车、空调等交通工具或办公用品,集体不准报销燃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一、财务收入管理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发包及村办企业上缴收入、投资收益、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和其他收入等。 3、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当使用规定的票据,确保收入有据可查并在一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上缴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入帐核算,严禁私设小金库、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等须直接拨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帐户,实行一个漏斗向下。 4、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要经常核查村级有关经济往来帐目,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支出应做到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公开透明。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主要包括:村(组)干部报酬、办公费用等管理费、五保户供养、集体统一经营支出、公益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村级不得开支招待费。 3、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实行备付金制度,每月由村报账员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领取一定数量的备付金用于日常开支,发生超出备付金限额的支出事项时,村应提前向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心主任审批后预支。 4、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

并签字(盖章),报经村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定期交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大额开支,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后须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 5、审核同意后的财务开支票据由村报账员负责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报账。中心要加强对原始单据的审核把关,手续不全的单据不得报账入账。 三、财务预决算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年初应当提出当年资金预算方案(包括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须履行相关程序,填入农民负担监督卡后方可实施。 2、审核通过后的预算方案应张榜公布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查备案。 3、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严格执行预算方案。确需调整的,由村民委员会提出调整方案,说明调整原因,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审批。 4、村集体经济组织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 四、财务公开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1)财务预算;(2)各项收入; (3)各项支出;(4)资产资源及处置情况;(5)债权债务;(6)收益分配;(7)村民承担的费用和劳务;(8)其他应向村民公开的事项。 3、财务公开应做到年初公布预算方案,每季度公布收支情况,年末公布预

三资管理制度

三资管理制度 三资管理制度是指规范外商投资企业,即外国投资企业、台港澳投资企业和外国自然人投资企业的行为、经营活动、产权和相关的税收管理的一种制度。三资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保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外商投资合法合规,维护国家体制安全,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以达到对国家、社会、企业和公民都有益的目的。 一、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变更 (一)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 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需要进行工商注册等相关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中有关外资企业的规定,并且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附加条件的判断和设定。同时,在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时应当遵守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企业的合法合规性。 (二)外商投资企业的变更 外商投资企业的变更指企业经营状态、股东结构、股权 等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情况。外商投资企业的变更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申报,并经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变更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同时需要遵守合同、章程等各项法律文件。变更过程中,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保证其工商注册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确保经营处于合法合规状态。 二、外商投资企业经营管理 (一)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活动 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活动应当遵守中国境内的法律法规

和政策。同时,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等因素,制定和实施相应的经营策略和管理措施,以保证企业能够合法稳定运营。在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活动中,需要关注相关的税收政策、环保政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情况,确保企业的合法合规性。 (二)外商投资企业的产权管理 外商投资企业的产权包括资产、知识产权、所有权等方面。外商投资企业的产权管理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企业经营活动中产权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外商投资企业需要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和技术秘密,并确保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和技术秘密。 (三)外商投资企业税收管理 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需要按照相关 的税收政策和法规进行缴纳相应的税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管理应当遵守中国税收法律法规,完成税务账簿的管理、财务报表的编制,按时提交纳税申报表和纳税申报书,并依法进行税务审核,确保企业的合法合规性和税务安全性。 三、外商投资企业退出机制 当外商投资企业经营不佳或者需要进行注销,需要按照 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申请和审批,完成相关退出手续,确保企业注销之后不会对当地社会产生负面影响。外商投资企业在退出过程中,需要注意与当地政府部门、员工等相关利益方进行协商和沟通,确保退出过程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四、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管理 外商投资企业与供应商、客户、员工等各个相关方之间,需要签订不同类型的合同,确保各方的权益和合法合规性。外商投资企业在合同签署前,需要对合同中的内容进行仔细审查,

三资管理制度

三资管理制度 三资管理制度 1. 简介 三资管理制度是指对外资企业(Foreign-Invested Enterprises, FIEs)在中国境内进行投资经营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外资企业的注册、设立、变更、注销等环节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这一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国家利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外商投资的健康发展。 2. 三资管理制度的内容 三资管理制度主要涉及下列内容: 2.1 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 外商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设立企业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条件。根据中国法律,外资企业可以选择合资企业、合作企业或独资企业的形式进行投资。设立外资企业时,投资者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并按照法律程序办理注册手续。 2.2 外资企业的经营权限

外资企业在中国经营的范围受到一定的限制,根据《外商投资 产业指导目录》的规定,将外资企业的经营范围分为鼓励类、限制 类和禁止类三类。外资企业在经营时需要严格遵守经营范围的规定。 2.3 外资企业的资本金和外汇管理 外资企业在设立时需要缴纳一定的注册资本金,并按照规定进 行资金的存款、使用、转账等操作。外汇管理方面,外资企业需要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外汇登记和结汇、售汇等操作。 2.4 外资企业的税收管理 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的经营活动需要按照国家税法进行纳税。 外资企业需要按时缴纳各项税费,并参与定期税务审计。税务管理 部门会根据外资企业的经营情况,对其进行税务检查和监管。 2.5 外资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 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的人力资源管理需要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 相关政策。外资企业需要合法用工,签订合同并按照规定为员工缴 纳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同时,外资企业还需要建立健全的员工管 理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 2.6 外资企业的财务管理

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是指对于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金、收益的管理制度。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保障集体资产和资源的利用合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村集体经济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一、村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1.村镇农村集体资产的定义 村镇农村集体资产是指集体所有、使用权或者收益权属于农村集体的财产,包括集体土地、建筑物、林木、水面、山草、企业、公益设施、文化遗产等。 2.村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原则 (1)民主协商原则 村镇农村集体资产必须由农民集体共同管理,实现民主协商,确保村民利益最大化。 (2)公开透明原则 村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必须做到公开透明,公示村庄财务情况、资产清单、收支情况,让村民了解村庄经济运作。 (3)合法规范原则 村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资产管理权合法、规范。 3.村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措施 (1)村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村镇农村集体必须按照规定,对集体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建立村镇农村集体资产库。 (2)村镇农村集体财务公开 村镇农村集体必须按照规定,每年向村民公示村庄财务情况、资产清单、收支情况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 (3)村镇农村集体资产保护

村镇农村集体资产必须加强管理,确保不被非法侵占、损坏和破坏。对于凡是损坏、破坏村镇农村集体资产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村镇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 1.村镇农村集体资金的定义 村镇农村集体资金是指由村镇农村集体所有、使用权或者收益权属于农村集体的存于银行的各项价值,如现金、存款、投资、借贷等。 2.村镇农村集体资金管理的原则 (1)权责明确原则 村镇农村集体资金必须由村务公开制度、管理规章、监督机制等相互配合,确保权责明确。 (2)合规运作原则 村镇农村集体资金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科学健全的运作机制,确保合规运作。 (3)公开透明原则 村镇农村集体资金的收支情况,应当按照民主决策原则公开透明,让村民了解村庄经济运作。 3.村镇农村集体资金管理措施 (1)准确决算措施 村镇农村集体应当建立科学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实时记录村镇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并确保集体资金的真实准确。 (2)村庄基础设施修建措施 村镇农村集体应当优先保障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修建道路、桥梁、水利设施、公共厕所等等。 (3)对集体经济收益合理利用 村镇农村集体应当对集体经济收益进行合理利用,发展村镇集体经济,增加村民收入,提高村庄财产价值。 三、村镇农村集体收益分配制度

三资管理制度(实用7篇)

三资管理制度(实用7篇) 三资管理制度第1篇 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规范村的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管好、用好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关于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乡实际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全乡村级财务实行“四不变”、“六统一”的管理制度:即村集体经济资金所有权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资金收益权不变、资金审批权不变;全乡实行统一财务制度、统一审核凭证、统一集中记账、统一集中货币资金管理、统一财务公开、统一建档管理。 第三条大畈乡人民政府负责对全乡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的规范化管理,具体由大畈乡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组织实施,下设大畈乡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乡“三资”管理中心),通过服务行为对全乡农村“三资”进行指导和管理,具体职能是: (一)审核、监督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情况,指导各村管好、用好集体资金、资产、资源。 (二)审核收、付款凭证,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拒绝报账。 (三)管好各村集体货币资金。反映和监督货币资金的保管和使用。

不得平调、挪用、借支和为其他单位(个人)提供抵押和担保,不得对外出借,不得对外捐赠。 (四)记好各村会计账目。做到“账账、账表、账实、账款、账证”五相符。 (五)每月报账后,统一使用“三资”智慧监管系统自动生成的《村级货币资金收支明细公开表》或现金日记账张贴到村公开栏,公开表应经村财务负责人和村监督委员会主任(以下简称村监会主任)签字;对土地征用费等群众关注事项要专项公开,公开表也应经村财务负责人和村监会主任签字。 (六)指导各村民主理财和村内部审计工作,及时纠正私设“小金库”、现金坐支等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贪污,挪用等违法乱纪行为。 (七)及时做好会计资料的建档、保管工作。 第四条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本村“三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审核。 第一章财务预决算制度 第五条各村的财务活动实行计划管理。在编制财务预算时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情况,并进行分析。 第六条财务预决算包括年度综合预决算和单项预决算。年度重大财务

村“三资”管理制度(7篇)

村“三资”管理制度 一、加强____“三资”管理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____资金的管理 1、建立完善制度。各村要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银行存款账户管理、____资金审批领用、收支结报、票据使用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产清查、财务档案等财务制度。制订和完善村干部报酬、补贴、出差、用车、通讯等支出的标准和程序,规范和控制非生产性开支。 2、规范票据管理。村各种收入款项必须开具县统一的收款收据,并及时入账,不得使用自购收款收据;村各支出款项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并须写明用途或事由,严格审批手续,严禁白头____入账。 (二)加强____工程建设项目和资产资源交易项目管理 1、加强____工程项目管理。开展____工程项目建设首先要考虑____经济承受能力,防止村____经济超负荷运行。 2、加强____资产资源交易项目管理。____资产及资源承包、出租、转让和大额批件物品采购等事项必须经村班子____讨论后,提交村社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形成书面决议。 3、加强项目合同签订和结算兑现管理。____工程项目和资产资源承包、出租、转让及大额批件物品采购等必须签 —1— 订书面合同(协议),合同(协议)要内容完整、条款齐全合理、手续完备。对工程建设项目和物品采购项目,严格按照合同规定

的时间、金额支付工程项目资金,不得擅自支付工程款;工程____必须由工程建设单位开具全额的统一税务____。对村资产资源承包、出租和转让等,要建立合同台账,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收交承包款(租金、转让款),防止____资产流失。 (三)加强资产资源的日常管理 1、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制度,规范固定资产明细核算,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盘盈盘亏均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做到账实相符。 2、加强债权债务管理。建立债权债务明细登记簿,对村各项债权债务,按其类别和用途,将债权债务发生的时间、数量及经手人、证明人等情况登记入簿,切实掌握村债权债务明细情况。同时要及时催收各项应收款。对确实已成呆账的,按规定程序进行核销。坚决制止新增不良债务,严禁举债垫付各种税费,严禁借新债还旧债,严禁举债盲目上工程建设项目。 3、加强资源管理。重点加强法律规定属于村____所有的土地资源(包括耕地、林地、杂地、荒地、滩涂、水面等)的管理。要进一步规范村____土地发包或征用程序,—2— 完备相关手续,建立村____土地征(占)用台账,对村____土地征(占)用单位、征(占)用时间、地块、面积、价格、补偿资金总额、实际到位总额等情况及时记入台账。加强对村____非农建设用地的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村____非农建设用地备查登记制度,对非农

2023农村三资管理制度

(原创实用版4篇) 编制人员: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员: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员: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序言 下面是本店铺为大家精心编写的4篇《2023农村三资管理制度》,供大家借鉴与参考。下载后,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射!

(4篇) 《2023农村三资管理制度》篇1 2023 年农村三资管理制度是指农村集体资产、资金和资源的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金和资源的使用,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在 2023 年农村三资管理制度中,将会更加强调以下方面: 1. 资产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将更加严格,明确资产的归属、使用、处置等方面,防止资产流失。同时,将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的清查、评估和监管工作。 2. 资金管理:农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将更加规范,包括资金来源、使用、审批等方面。加强财务公开和民主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将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3. 资源管理:农村集体资源的管理将更加合理,强调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强土地、水资源、森林等资源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同时,将加大对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推动绿色发展。 4. 信息化建设: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将更加注重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管理效率。包括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资金和资源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和公开透明。 5. 法律法规完善: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规范农村三资管理的具体内容和程序。同时,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2023农村三资管理制度》篇2 农村三资管理制度是指农村集体资产、资金和资源的管理制度。2023 年农村三资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但是,根据我国政府对农村改革的总体方向和政策,可以预期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将会更加完善和规

村级三资管理制度(精选8篇)

村级三资管理制度 村级三资管理制度(精选8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村级三资管理制度(精选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村级三资管理制度1 为加强财务管理,实行民主理财,特制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财政、财务、税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负责搞好财务工作。 二、坚持一支笔审批报帐和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的原则,切实履行财务人员的工作职权。出纳和会计有权拒绝白纸条入帐和不合理的开支,有权拒收未经经手人签字和领导审批的票据。财务人员应主动当好村民委员会的参谋,经常分析财务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财务收支情况。 三、不得以白纸条作库存现金,不得私借或挪用公款,不得将村集体现金以个人名义借贷,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向村民委员会借支现金。 四、村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审核会计的财务收支单据,无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印鉴的单据,会计不得入帐。 五、财务人员应如实提供财务发生情况,自觉接受村务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和审计核查。 六、加强民主监督,实行民主理财,财务人员要做到财务相符、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帐目日清月结,按季公布,年度清理审计。财务收支情况须交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立卷归档 村级三资管理制度2 根据《工会法》、《会计法》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我县工会工作实际,制定工会财务管理有关规定:

1、工会财务工作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而出,收支平衡和勤俭节约的原则,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2、财务管理实行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并由主管财务主席“一支笔”审批。未经主席审批,任何人不准动用任何经费。 3、要严格财务审批手续,开支要坚持细算,任何支出项目都要事先请示,填写公物购置审批卡,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购买,购买物品要有二人,严格质量和价格。 4、动用专项资金要有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提出具体方案或预算,经研究同意后,再具体实施,最后入账。 5、财务人员要敢于坚持原则,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6、财务人员要有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要热爱本职工作,要精通熟悉业务,对收支情况要心中有数,了如指掌。 7、会计账目要日清月结,账账相符,定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每月要向主席和市总工会报表,将一个月的情况向领导汇报清楚,并提出当月收支存在的问题及改正的措施。积极当好领导的参谋。 8、报销单据必须是正式发票并附公物购置审批卡,票物相符,经办人签字,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入账。 9、收缴经费要及时入库。要收一户如一户,不得在经手人手中过夜,不能截留,不能挪用。,更不能私存,现金收入要做到日清,当天收入当天交银行,库存现金不能超过100元,以防丢失被盗。 10、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按县财政划拨当月发放;经费供养人员工资按经费收缴情况和地税代征情况发放。 总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村级三资管理制度3 为了做好我镇村级财务工作,规范村级财务行为,严肃财经法纪,切实保护集体和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我镇村级财务管理规定: 一、村级财务的管理形式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账簿、凭证、现金、银行存款,由镇农经站代

农村(三资管理)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制度 (一)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制度 1、农村集体资产是指村民委员会依法所拥有的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主要包括: (1)村集体所有的建筑物、道路、农业机械、机电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经济林木、农田水利设施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设施等。 (2)村集体兴办的企业或者兼并的企业资产. (3)村集体向企业投资入股,按照投资份额拥有的资产股权和增值的资产权益。 (4)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对村集体资助、捐赠的财物等;企事业单位、其它组织和个人对村集体资助、捐赠的财物等。 (5)村集体所有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6)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其它资产。 2、农村集体资产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登记造册,确认其所有权和使用权,核发证书。 3、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或变更,资产的购置、变卖、报废等事项,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 4、村集体的固定资产、产品物资要有专人管理,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及时登记实物保管帐,并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5、村集体在建工程项目,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招标实施并签订施工合同;工程完工后要及时组织验收,及时结转固定资产帐务处理。 6、村集体可通过承包、租赁、出让、兼并、股份经营等形式,促进集体资产所有权及资源使用权合理流转,实现保值增值。 7、村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出让,经村“两委”会议研究,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进入乡(镇)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并依法签订承包、租赁等合同. (二)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 1、农村集体资源是指一切可被村民委员会开发和利用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等资源.主要包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荒山、荒地、水利、水面等。 2、村集体所有的林木、荒山、荒地、水利、水面等经营方式的确定,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采取公开招投标交易等形式有偿转让其经营使用权。 3、农村集体资源要依法合理开发,有效利用和保护。 (三)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 1、农村集体资金是指农业再生产过程中物质资料的货币形态,分为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主要包括:村集体所有的现金、存款、有价证券、短期投资、内部往来、应收款等.

“三资”工作管理制度范本(6篇)

“三资”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东营村村级三资管理制度 ____资金管理制度 坚持统一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和勤俭办事业的原则,建立内控制度,以村建账,独立核算。实行预、决算管理和成立监督管理,履行“双签双审”,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凡属____资金必须全额纳入村____账内核算,重点监管货币资金,不坐收坐支,不设“小金库”。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或民主权利的基础上,将村____账务资金委托给镇农村会计中心代管。 ____资产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产权登记、财务会计、民主理财、资产报告等制度。涉及____资产管理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民主讨论决定。 2、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管理的,采取招、投标或其它公开方式,按市场原则确定承包(租赁)经济指标及承租人,同时做好承租合同的签订、兑现工作。签订合同时,要在正确处理国家、____和承包者利益关系的原则下,合理确定承包金和折旧等指标。 3、实行股份制经营的,按照稳健经营、确保收益的原则,建立并落实股权代表人制度。 4、实行自主经营的,制定村____资产保值和增值经营目标,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接受村民监督。 5、____资产实行承包、租赁、拍卖、联营、股份合作、中外合资和合作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6、加强对所属企(事)业____资产运行状况的监督,切实保障村____经济____对其资产的所有权、管理权、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挪借____资产。 ____资源管理制度 1、村____所有的土地和法律规定属于____所在的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受国家法律保护,其所得收入归属于村____,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____土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的开发利用,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投标制度。 3、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经营方式不得违背《____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安徽省实施〈____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的有关规定。 4、在镇党委、政府的指导监督下,做好征地补偿费的管理,有关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方案、青苗补偿费与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的分配方案、土地补偿费的有偿使用方案、安置补助费的分配标准与分配方案、土地补偿费收益的分配方案等必须由村____经济____提出意见,交村民(成员)代表会议认定,报镇里审批。 5、享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人员的资格,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确定,并报镇政府备案。 6、加强对征地补偿费的监管,实行专户专账,专项管理。 7、加强对____资源性资产的承包(租赁)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承包(租赁)人,发包(租赁)收入要全额纳入____账内核算。 8、征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村____经济____应及时将批准征地机关、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向村民予以公告。 9、主动接受镇政府对____资源性资产发包收入和征地补偿费的收支情况的内部审计。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新)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 1、财务收入管理制度 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发包、租赁、投资、资产处置等集体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一事一议”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等,应当及时入账核算,做到应收尽收。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要加强票据管理,杜绝“白条”抵库。要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账实相符。 2、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日常开支按规定程序审批,重大事项开支应当履行民主程序。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报经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定期交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财务流程完成后,要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接受全体成员监督. 3、财务预决算制度 年初应当编制全年资金预算方案,按民主程序形成决议并张榜公布;预算调整时,要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

4、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明确各财务管理岗位的职责、权限,实行账、款分管,支票、财务印鉴分别保管.要按照会计核算主体分设账户(簿),应当尊重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所有权和财产管理自主权,不得改变集体资金的性质. 5、财务公开制度 应当将财务活动情况及有关账目,定期逐笔逐项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年初公布财务收支计划,每月或每季度公布各项收入、支出情况,年末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情况。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1、资产清查制度 定期进行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账实、账款相符。 2、资产台账制度 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固定资产,要按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已出让或报废的,应当及时核销。

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制度 【仅供学习参考,切勿通篇使用!】 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根据省、市、区有 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政策,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制度: 一、进一步健全“三资”监管工作体系 (一)全面落实村级民主监督管理。“三资”监管的源头在村级,村“两委”和村监委主要领导是村级“三资”监管的第一责任人,既要抓规范管理,又要带头严格执行“三资”管理制度。涉及“三资”管理的重大事项,都要依法召开本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 会议,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村监委负责对村级“三资”的日常监督,及时提出监管意见,反映村民意见和建议。村报账员对业务工作负责,按月、真实、准确地做好报账结账工作。 (二)明确镇监管主体责任。镇政府履行好“三资”管理的主 体监督职责,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联系村负责人具体抓,定

期听取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检查督促村干部按章办事。 (三)加强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建设。“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负责各村“三资”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三资”中心主任对村集体各项财务收支票据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要求补办手续或不予办理报账。加强对各村报账员的业务指导、业务培训和监督工作。 二、规范收支监管 (一)加强收支管理。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对各村年内可能实现的收入进行摸排,建立村级收入来源档案,村委会每年第一季度编制本年度村级收支预算,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书面报“三资”中心备案;村级所有收入必须使用区农委、区财政局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并建立领取、登记、核销台账;收款收据不得发放到村,统一由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出纳开据收取;收取的资金必须三日内缴存银行。村内所有经济业务事项,一律由村报账员负责办理和报账,其他任何人不得经手。杜绝新增债务、逐年消化老债务。

三资管理制度

财务收入管理制度 1、村级一切收入必须全额及时缴入会计服务中心为各村开设的账户,统一管理。具体包括:上级补助收入、扶贫资金收入、各项捐赠收入、一事一议资金、村级集体资产出租或承包收入以及村级其他零星收入. 2、收入行为一经发生,必须在 5 日内缴入账户, 坚持先收后支,严禁以收抵支。所有收入在规定时间内未入帐的,由经手人承担相应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3、收入票据必须使用各县农经局统一要求的票据。其中“一事一议"要附有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复印件,任何村和个人不得自制、自购其他收款收据。 4、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禁村级负债发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负债的,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报镇政府批准。 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村级经济活动中,村民委员会负责按年度支出计划,提前作出用款预算,经村两委审核,报会计服务中心审批后支出. 2、村财务支出实行联签制,必须使用“山西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支出审批单”.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经村两委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报会计服务中心审核后方可入账 (或报账)。 3、涉及财务收支的事项应当每月按时结算。未按时记结的,由直接责任人向民主理财小组报告,审议通过的,填写未结算事项报告单,按程序记结。对审议未通过的支出事项,不予登记并由责任人自行处理. 4、村“两委”主要干部在离任或年度财务结账(决算)前,要认

真清理任期内发生的经济收支事项,按程序及时入账。 财务公开管理制度 1、财务公开的形式:各村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财务公开的形式: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财务公开栏,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明白卡”、民主听证会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 2、财务公开的内容: 、财务公开的内容: 财务计划:包括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农田基本建设计划;兴办企业及资源开发投资计划;收益分配计划等。各项收入:包括财政转移支付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土地补偿费;救济、扶贫款;罚没款物等其他收入情况. 各项支出:包括生产性建设支出(包括购建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公益福利事业支出(包括购建公益性固定资产支出);村干部补助及奖励;集体统一经营支出;救济、扶贫专项支出;村办公经费等明细项目支出;五保户供养支出;罚没款物等其他支出情况.各项财产: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收支情况;库存物资;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资源及项目发包、租赁情况;其他财产。债权债务:包括内部往来;外部单位和个人往来;银行(信用社)贷款;其他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及其他事项: 包括公积公益金的提取和使用收支情况; 年终收益分配。 3、财务公开的程序: 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布的财务账目必须真实财务公开的程序可靠,公开前必须经过民主理财小组的审核,公开榜必须由村委主任、乡会计服务中心总会计、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加盖民主理财审核印章后,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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