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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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思考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我国农村老年人数量和比例都在逐年上升,根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5)》数据显示,我国农村60周岁以上老年人已达到9000多万,其中空巢老人、留守老人已近5500万人。巨大的数字压力下,是对于农村传统养老模式——家庭养老的严重冲击。同时,由于乡风习俗、道德观念的约束,在农村推行大规模社会化养老也不现实。因此,探寻一种介于家庭养老和社会化养老之间的“第三种农村养老模式”,承接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化养老过渡,就显得尤为迫切,而农村互助养老作为一种全新的养老模式值得我们思考与研究。
农村互助养老是一种全新的养老模式,它介于家庭养老和纯社会化养老之间,符合农村实际情况,它更强调普通百姓间相互帮扶与慰藉。互助养老的模式就是“集中居住、分户生活、统一管理、互帮互助”。“集中居住”是指通过整合闲置资源,集中建设或改造村级互助养老院,主要接收五保户或空巢老人、留守老人。“分户生活”是让入住的老人们单独分户居住,分灶饮食、蔬菜自给自足,
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保持原有的生活方式和人际交往。“统一管理”是由村委会对院内的设施、住房等统一管理、统一维护,老年人无偿自愿居住,子女无继承权。“互帮互助”是指互助养老院内无专职服务人员,由入住老人结对互助,年龄小的照顾年龄大的,身体条件好的照顾身体条件差的,彼此互相帮助,共同生活。
与家庭养老、机构养老相比,互助养老具有明显的特点:一是自愿,老人自愿选择是否参与互助养老,参加后想退出也是完全自愿。二是无偿,入住老人只需要自带米面油,不需缴纳任何费用,日常水电暖费用由地方政府或村委会资金支持。三是自助,日常生活由老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不需要服务人员。四是互助,入住老人互相帮助,互相关照,既有效弥补了家庭养老的不足,又解除了外出打工子女的后顾之忧,还使老人获得了被需要的满足感。
下面以X市X区为例,对农村互助养老进行分析研究。X市X区位于河北省东南部,下辖7乡2镇,265个行政村,总面积502平方公里,总人口37.4万人,60岁以上的老年人4.39万人,占总人口的11.7%,其中无儿无女的“五保”老人、鳏寡独居的空巢老人、子女常年外出打工的留守老人共计1.3万人,占全
部老年人口的30%。为解决这些老年人养老的问题,2008年8月,X区前屯村将闲置的小学教舍改建成免费供独居老人集中居住的第一家互助幸福院。这种模式一经推出,得到多村广泛响应和仿效,并于2010年开始全面推行。截止到2012年4月底,全区共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240家(包括联建25家),其中集体新建21家、集体改扩建53家、租赁及其他形式166家,覆盖全区9个乡镇265个村,拥有床位5328张,可满足60%有入住愿望的农村独居老人居住,在全国率先实现全覆盖。目前全区已有3879名农村独居老人搬进幸福院。
一、因地制宜,重点探索推广四种类型互助幸福院
1、示范型
实行老年服务站和互助幸福院“站院合一”模式,既具备满足入院老人住宿、就餐、娱乐等需求的功能和设施,又具备为全村老人提供服务的功能和设施。建设标准:独门独院,有独立活动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宿舍15间以上,床位30张以上,设有厨房、文体娱乐活动室、储藏室、浴室以及供暖设施,配有健身和文化娱乐器材。除保障入院老人活动外,同时可供其他老人参加活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2、标准型
具备满足住院老人住宿、就餐、娱乐等需求的功能和设施。建设标准:独门独院,有独立活动场地,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宿舍13间以上,床位25张以上,设有厨房、储藏室、浴室以及供暖设施,配有健身器材。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3、普通型
具备满足入院老人住宿、就餐、娱乐等需求的功能和设施。建设标准:独门独院,有一定的活动场所,房屋10间以上,床位15张以上,有独立厨房和取暖设施。
4、合作型
具备满足入院老人基本生活条件需求的功能和设施。具体标准:独门独院,房屋5间以上,床位5张以上,有厨房和取暖条件。通过租借、志愿者支持等形式为老人提供共同生活的场所和设施。
到2012年底,其中示范型互助幸福院达到了66家,占农村互助幸福院的
27.5%,标准型约占17%,普通型和合作型占全部类型的55.5%。
二、X区农村互助养老的运行模式
1、集体建院,重点解决了养老的投入问题
利用集体闲置房屋等资源,由村集体出资进行整修改造,村集体承担水、电、暖等日常运行开支,全年也不足万元,不再收取老人任何费用。村集体的福利性投入解决了农民一家一户难以解决的土地、房屋和资金问题,为全村单身老人提供了集中居住的场所。
2、集中居住,重点解决了老人的精神慰藉问题
老人们在一个村生活多年,生活习惯相近,有更多的共同语言,在一起共同生活,能够互相提供精神上的慰藉,晚年生活不再孤独。为了让老人们开心,幸福院配置了健身器材和娱乐设施,经常举办文化娱乐活动,为老人们驱除了精神上的空虚和寂寞。
3、自我保障,重点解决了子女尽孝的心理问题
入院时,本着子女申请、老人自愿原则,凡年满60周岁、生活能够自理的独居老人,由其子女或本人申请,与村委会签订协议后免费入住。互助幸福院建在本村,“进院不离家”,是“家门口的敬老院”,条件比在家里还好,但老人的生活和医疗费用仍由子女承担,子女可以随时看望,满足了子女尽孝的心理需求。
4、互助服务,重点解决了养老的安全和成本问题
院里不设专职服务人员,由年龄较小的照顾年龄较大的,身体较好的照顾身体较差的,彼此协助,共同生活。为加强管理,院方制定了安全、公物、卫生、食堂、议事等制度,制定了院民“十要十不要”文明守则和“五好”院民标准,严格管理,认真执行,各项工作走向规范化。为调动老人的积极性,院方还把老人们组织起来,分成若干小组,分别负责厨房、菜园、调解、值班等工作,大家合作共事,互相帮助,既解除了急病身边无人的最大隐忧,也充分调动了老人的自治自助能力,明显降低了运行成本。
三、对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思考
1、从经济角度来看,经济保障是养老的基础和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