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式下如何创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体制机制、提升管理水平.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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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式下如何创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体
制机制、提升管理水平
新形式下如何创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体制机制、提升管理水平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相关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着眼解决突出问题,我们围绕党政群机关赋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运行、后续监管及制度建设等方面开展了为期两天的调研,调研对象为3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掌握全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并开展调研
全县事业单位共443家,除参与改革的47个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27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0个,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5个,其他事业单位54个,改革中撤销事业单位8个,全县事业编制总数6890名,实有6400人。
截止2019年7月,81个党政群行政机构符合赋码的60个,3个符合赋码的垂管单位,共计63个,均已赋码,其中党政机关赋码56个,群众团体赋码4个,垂管单位赋码3个;全县共有各级各类事业单位443家(含教学点),其中符合登记条件的事业单位共有353家,登记率为100%。(一)创新方法认真开展工作。县委编办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推行事业单位分类简易注销新模式(将3次拟注销公告变为债权债务承接证明),大力推进“容缺受理,容缺办理机制”,确保事业单位登记工作有序进行。
根据事业单位在改革中的变化情况为本县各类事业单位“量身定制”法人年度报告工作,截至目前,被调研3家单位完成了年度报告,并全部进行了公示,公示率达到100%。被调研单位也收到了县委编办通过qq群、微信办公平台、门户网站发布登记事项办理流程,清楚了解登记所需材料和方法步骤,县委编办办事人员也主动与单位联系,做到“提前告知”,真正实现了“最多只跑一次”。县委编办工作人员对网上提交登记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有效性也进行了认真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及时补充完善,对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及时反馈纠正,保证上交材料齐全,格式规范,准确有效。
(二)运用互联网办结登记情况。县委编办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零跑腿”改革,充分利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在qq、微信等社交平台建立景泰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群,答复咨询、办理业务、接受监督,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质量和效率,努力实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为确保“服务有方向”,县委编办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推进服务事项全面公开,实行透明管理、阳光服务。经调研,3家单位办事人员均能清楚了解掌握登记所需资料和办理流程等,并积极与县委编办进行线上咨询,接受技术指导,做好登记管理工作的无缝对接。为确保“服务有效率”,县委编办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推进全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不见面”审批服务。3家单位均通过系统在线提交办理申请,审核通过后进行一次性的纸质材料提交。流程简化后,“数据多跑路”让法定的30个办事工作日压缩为即时办结,切实做到“零跑腿”。
(三)加强和完善登记后续监管情况。健全事业单位监管体系,确保监督管理工作到位。一是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作为党委工作部门的优势,加强与地税、银行、市场监督、人社等部门协调配合,整合有限的监管力量,加大对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监督检查内容,健全监督检查手段,合法有效地履行《条例》所赋予的各项法定职权,来检查和维护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经调研,红水学区反映在今年7月份,编办、人社联合进行了监督检查。二是根据《行政许可法》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强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的行政许可主体资格作用。从法律层面提高其地位及作用,为事业单位登记监督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三是登记管理与机构编制监督管理相结合。使登记管理有助编制管理,编制管理促进登记管理。通过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对长期不开展业务的事业单位建议撤消。对3家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进行了查验。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询问等方式,对证书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规范性等基本情况进行仔细检查核对。现场核查结束后,调研人员如实填写记录表,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调研人员签名,做到全程记录,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四)事业单位法人信用评估试点工作情况。调研组人员结合事业单位法人评估试点工作,要求被调研单位提早谋划,探索信用等级评价方面工作,为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和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奠定基础。并根据相关文件对被调研单位提出明确要求:对于不按照要求进行年度报告、不及时进行变更的,或在审核信息过程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违规行为的单位,将其载入事业单位信用记录,逐步建立健全信用等级评价办法,从而
确保评价结果真实,保证年报和信用评价审核工作公正、规范、严谨。二、调研中发现的问题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力争从实际出发,推进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建设,具体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问题:
(一)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尽管通过多种渠道对事业单位年报公示进行了宣传,但仍有部分事业单位对年报工作认识不足,主观上不重视,认为年报是走形式,没有实质意义,报与不报不影响业务活动的开展;也有些事业单位对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业务范围、开办资金等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变更不及时。
(二)证书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事业单位认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用处不大,虽然在制度上,实施细则规定事业单位进行12种活动时“应当向有关部门出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但实际使用时不提供证书的情况依然存在。另一方面,法人登记对事业单位的意义体现不明显,大家都清楚法人登记“赋予了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单位利益可以受到保护”这些概念性说法,但是大部分事业单位反映,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感觉不到或感觉不明显”。
(三)监管处罚措施执行难。目前,主要是通过年报对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缺乏对事业单位日常业务活动情况的监管手段。虽然条例规定对事业单位有“警告并通报其举办单位”“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等处罚手段,但在实际操作中执行起来有难度,缺乏有力的措施保障。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的思考和建议
结合此次调研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思考和建议。
(一)培训引导促增质增效。针对我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中存在的问题,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进行设立、变更、注销。我们认为,应通过多种形式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进行培训和舆论引导,确保每一次设立、变更、注销行为材料齐备、信息准确、依法依规,使各事业单位切实认识到取得合法证书的重要性,主动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管理,同时继续做好单位的工作,取得他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毫不松懈抓监督管理。根据《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并结合县委编办机构编制核查、财政供养人员清理、机构编制调研等工作安排,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实地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三)提高素质强管理行为。在具体实践中要以“学习目的与登记管理工作的目标紧紧相连”为原则,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行政许可法》的学习,促使大家进步确立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哲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行政许可法》为工作依据的思想,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通过学习更好地为事业单位服务,为登记机关的创新和发展服务。
(四)完善结构重管理水平。为解决登记管理机关监管方式单一问题,建议在现有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管理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各类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各方、各层次举办的公益服务提供主体的权力和义务的均等化,使不同公益服务提供主体能够独立运行、公平竞争、有序发展,从而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公益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实现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