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黄政办发[2010]67号
【发布部门】黄冈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9.03
【实施日期】2010.09.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黄政办发〔2010〕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黄冈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日黄冈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冈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7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黄办发〔2009〕19号)精神,设立黄冈市财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黄冈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将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职责划给市地方税务局。
(二)将市国家税务局对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管理的职责划入市财政局。
(三)改革完善预算和税政管理。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充分发挥各部门在预算编制中的作用,完善支出标准,健全工作机制,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透明度。健全税政管理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
(四)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界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标准,重点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加大对禁止开发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的支持力度。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
(五)强化财政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责,完善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制度体系,规范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缩小区域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六)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市级财政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较大幅度地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优化专项转移支付结构。指导县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乡镇财政管理及村级财务会计管理。
(七)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考核和跟踪问效制度。
(八)加强为全市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的职责。
(九)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