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网络空间治理:乱象、机遇与中国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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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网络空间治理:乱象、机遇与中国主张作者:刘影吴玲
来源:《知与行》2019年第01期
[摘要]网络空间作为人类活动的第五疆域,已经成为与世界各国命运休戚相关的共同体。
全球网络空间治理受制于工具逻辑和虚实共生特征,超越了国界,与全球经济政治生态紧密联系,成为一个复杂的议题。
网络空间国家主权的争议、意识形态的较量、网络安全的威胁、信息鸿沟的困境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业已表明,美国主导的网络空间旧秩序已经不合时宜,如何构建公平合理的网络空间治理新秩序迫在眉睫。
中国在网络空间治理领域具有全新的战略机遇:西方国家总体实力式微、中国网络空间主权意识的觉醒、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增强、核心信息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
中国在网络空间治理上也面临着网民规模庞大和网民结构复杂并存、网络立法不尽完善、网络信息产业的核心技术仍受制于人、网络信息发展之路缺乏顶层设计、网络空间治理理念缺乏国际社会的认同等前所未有的挑战。
因此,抓住历史机遇积极探索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的中国路径,倡导网络主权理念、增强网络信息技术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网络法律体系的国际化、协调国际关系来打造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为网络空间治理秩序建构贡献中国智慧与主张。
[关键词]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网络乱象;中国主张
[中图分类号]D815.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284(2019)01-0062-06
“网络空间”概念最初由作家威廉·吉布森提出,他认为,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相互交织,产生的虚拟世界就是网络空间。
而现实生活中的网络空间是由人类所创造的时空概念被重构的特殊空间,在此空间中,人们的生产、生活、思维方式和话语表达摆脱了层级体制的诸多限制,首次拥有了实现平等和自由交流的可能[1]9。
网络空间作为相对独立的虚拟空间,与现实的物理空间存在天壤之别,具有虚拟性、开放性、多元性、全球即时性、不对称性、不确定性、作用距离远、传播速度快等特性[2]50。
网络空间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巨大力量,如何掌控呢?亚太地区安全合作委员会认为,网络空间不是所谓的“全球公域”,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发展的新疆域”,这块“新疆域”依然涉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等问题。
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网络主权与规则的认知上存在显著差异,网络空间规则尚不完善,美国等发达国家凭借其技术优势对网络空间治理实施单边控制,网络霸权主义蔓延,致使网络空间资源的扩张和权力分配极不均衡,发展中国家在网络空间的地位被边缘化,数字鸿沟加剧[3]35,网络安全问题使世界各国面临着“安全困境”,这些发展现状在一定程度上也对我国的网络空间安全构成威胁[4]60。
中国非常重视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的文化塑造和网络冲突的规范性解决[5]27,不断在国际上贡献中国的主张与方案,希望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网络空间治理体系,力主构建全球网络空间治理新秩序[6]66。
一、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的乱象
尽管互联网发展大潮风起云涌,全球使用人数超过半数,但网络空间治理权的争夺暗流涌动,网络犯罪、网络霸权主义、网络极端主义等负面问题层出不穷,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数据鸿沟难以弥合,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秩序已经难以应对复杂的国际关系。
(一)全球网络空间国家主权的争议
从虚拟与现实的逻辑关系来看,虚拟空间是网络技术主导下的社会亚形态,网络是无国界的虚拟空间,是信息社会发展到网络化阶段的现实性的社会结构模式,网络空间体现着国家意志与国家主权,网络空间主权公平问题成为绝大多数国家的核心诉求,在网络主权问题上国际社会存在着广泛的争议。
网络化社会中现实物理空间和网络虚拟空间并存,网络主权实质上是国家物理空间主权向虚拟空间的延伸[7]87,但当前各国对两个空间治理采取了分而治之的模式,主权国家的空间治理势必出现“网络无国界而主权有国界”理论困惑与实践困境。
世界各国若要有效治理网络空间,必须打造以主权国家为中心的治理模式,这样才能有效保障网络空间安全和国家安全。
网络发达国家认为网络空间属于“全球公域”,网络发展中国家认为网络空间具有“主权属
性”[8]73。
以美国为首的网络发达国家认为网络空间具有自组织性,追求网络自由不应存在任何限制,宣扬人权高于主权,倡导网络人权,否认网络主权,将网络空间完全划分为全球“公域空间”,忽略了其“私域空间”属性,其主因是互联网技术成为掌控网络主权的必要条件,美国凭借网络技术优势自然实现了对网络空间治理的单边控制,从而获得最多的利益,而绝大多数国家鲜有收益。
网络空间国家主权的争议实质上就是治理权之争,而网络空间作为第五空间,与海洋、陆地、天空、太空相似,是一个私域和公域属性兼具的混合场域,完全将其公域化自然就会脱离国家主权的控制,被互联网技术优势国家掌控。
尽管越来越多的国家主张网络空间需要行使本国的主权,但在现实中,由于历史文化、社会制度和发展状况的差异显著,各国对网络空间管理的内容与秩序见解不同,致使各国的网络文化各具特色,虽然有一些国家承认网络主权,但对网络主权的深度认知各执己见。
(二)全球网络空间意识形态的较量
由于网络生活范式源自现实的意识形态和民族文化,这决定了具有独特的历史文化与社会价值观的世界各国,在网络空间传播的价值观自然也会独具特色,网络空间的思想观念和道德标准相互撞击,上升到意识形态层面就会引发意识形态冲突。
网络空间成为意识形态较量的新载体。
实际上,网络空间文化与价值观冲突引发的意识形态较量其实质上是现实世界意识形态较量的信息技术化,是把网络空间作为新载体的一种战略形势。
网络空间之所以存在意识形态冲突,是因为“每一种工具里都嵌入了意识形态偏向,也就是它用一种方式而不是用另一种方式构建世界的倾向,或者说它给一种事物赋予更高价值的倾向;也就是放大一种感官、技能或能力,使之超过其他感官、技能或能力的倾向”[9]7。
各国在网络上传播的海量信息都是其价值观的映像,传播的信息势必包含意识形态成分,互联网的无界性使带有意识形态倾向的信息随意流动,信息的接收者赞同抑或反对都会受其影响。
而
实际上,网络发达国家凭借技术优势在生成、传播网络信息和价值观领域占据主动权,在网络空间隐性倡导其政治主张和价值理念,从而实现对目标国家无声无息地意识形态渗透。
网络空间作为意识形态较量的新载体,已经轻松地实现了视频图像等鲜活手段的综合应用,通过意识形态的网络化较量,牢牢掌控着网络舆论导向,实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