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与股权融资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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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与股权融资偏好
无论从融资制度的功能比较优势来看,还是从创新型中小企业资本结构和资产专有性来看,创新型中小企业更偏好于股权融资,或者股权融资更有利于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成长。
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特征
创新型中小企业与其它类企业在融资问题的性质上并没有本质差异,只是他们面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更高而已。所以,对于创新型中小企业来说,其融资问题的核心就是能够找到有效的融资方式降低中小企业与投资者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程度。
从促进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的角度看,其成长的制度需求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融资制度需求;规范的治理制度需求;.培育和吸引人才的制度需求;.学习型的制度需求。
由创新型中小企业特点衍生出的上述八项制度需求是保证中小企业创新和健康成长的制度基础。而在以上制度需求中,融资制度是最基本的制度需求,因为其它制度需求都可以通过相应的融资制度而得到满足。
从不同企业融资制度所能履行的功能看,银行间接融资方式不能有效解决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所要解决的风险分担和激励约束问题、信息评估和筛选,业绩评价、企业家培育以及对企业的外部监控等问题。恰恰在这些方面,股权直接融资又比间接融资具有功能上的比较优势。从这一意义上说,股权融资是促进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更为有效的方式。
资产专有性与创新型中小企业股权融资
一般说来,企业是由不同资源组成的,但每一资源在企业团队生产中的作用不同。有些资源可能为企业所必需,但由于有其它可替代的资源而使其专有价值大大降低,而另外一些资源由于既为企业团队生产必需,同时又难以被替代,从而使这类资源更具有某种“专有性”。这类资源所有者可能包括以下类型:一是拥有发现并能组织实现某种市场获利机会的企业家;二是掌握能带来巨大商业利益的某种技术的人;三是在资本稀缺的环境中拥有大量货币资本的人;四是掌握能带来大量商业机会的特殊社会关系的人等。在建立企业的过程中,为了避免事后遭到机会
主义行为的盘剥,创业企业家在事前常常利用其资源“专有性”形成的谈判力将其专有资源的投资股份化,并获得企业的全部或大部分股权。
与大企业相比,由于创新型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表现出的资产专有性程度更高,根据以上分析逻辑可以推断,处于发展和成长期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对股权融资的需求更大。这一推断与由创新型中小企业特点决定的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和成长要求的融资制度的功能需求是一致的。
初步结论和政策含义
创新型中小企业创业性、创新性、高成长性以及低风险承担能力决定了这类企业融资不仅具有企业融资的一般性,更具有其特殊性。这就要求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制度应能履行信息评估和筛选、风险揭示和分担、治理结构、管理创新和培育、吸引人才等功能。无论从融资制度的功能比较优势来看,还是从创新型中小企业资本结构和资产专有性来看,创新型中小企业更偏好于股权融资,或者股权融资更有利于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成长。由此延伸的政策含义是,中国只有建立和完善既能满足其融资需求,又能为其提供增值服务的直接融资体系,并以此为突破口,逐步建立起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相互协调的机制和体系,才能真正建立起促进创新型中小企业不断产生和不断成长的融资体系,由此为中国未来经济可持续增长提供不竭的源泉。
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及对策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部王召
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必须多管齐下。应当从强化金融市场竞争入手,迫使大型商业银行资金逐步转向中小企业;建立科学而全面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完善以社会征信体系为核心的法律制度环境。
金融市场的充分竞争有利于改善大银行的中小企业服务
银行之间竞争的加剧有利于大型商业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一个重要环节即在于我国银行垄断的彻底打破。
另外,银行组织结构的完善将有利于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开展。
逐步完善征信体系以及法律制度环境是我国的长期对策
尽管征信体系的建立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是逐步完善征信体系以及法律制度环境仍然必须从现实做起,因为它们的建立将对改善中小企业融资起到难以估量
的作用。
为了更好发展和完善我国的征信制度,我们当前还需集中解决两类矛盾。首先,我国可以借鉴美国《公平信用报告法》,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为征信评级活动的开展提供法律依据。
其次,政府在社会征信体系建立和发展过程中应当注意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应该由政府出面,参考国际通行征信体系指标并结合中国国情,出台国家统一的征信评估标准。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是世界性难题,只是这一矛盾在我国表现尤为突出。之所以在我国造成这一问题,其原因不但像世界各国一样,是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必然问题,而且它也是我国经济制度环境缺陷的双重后果。有鉴于此,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必须多管齐下。首先,应当从强化金融市场竞争入手,迫使大型商业银行资金逐步转向中小企业。其次,政府和社会各界也应携起手来,建立科学而全面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这是我国的现实选择;同时,不断完善以社会征信体系为核心的法律制度环境,这是我国的长期对策。
中小企业贷款融资支持体系研究
□山东省城市金融学会课题组
中小企业融资难严重困扰我国中小企业发展。本文在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我国中小企业贷款融资的商业性和政策性支持体系的基本模式。
中小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贷款融资的支持,建立符合我国实际的中小企业贷款融资支持体系已势在必行。应从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及人民银行政策指引等多方面入手,利用商业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的互补机制,发挥人民银行的“窗口”指导作用,多角度、全方位对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融资支持。
建立商业性金融贷款融资体系
一是建立中小企业贷款融资服务部; 二是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的资信评估体系;三是完善授权授信制,简化审批环节;四是创新适应中小企业需求的贷款融资产品;五是建立健全支持中小企业的激励机制。
建立中小金融机构的贷款融资体系
股份制商业银行要重新调整市场定位;区域性中小金融机构要把支持中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