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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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内容板块
• 理念立意渗透→精神 • 框架方法梳理→技术
• 核心要素提示→专业
• 典型案件剖析→实务
• 板块: 案件质疑→背景铺垫
•
→法理穿透→思维拓展
课程实施方式
• • • • • 给身心设个美丽的“弯道” 重在自主建构 搭建思考支架 理论穿透经验 穿越学科边界 提升法律文化
专业旅行 思维冲浪 目的颤抖
问世间法为何物?
一、案例分析的理念建构
• • • • 目标: 再构价值理念 完善心智模式 考量法之根本
• “遵法”之罪
“似是而非”的法律
■ 案件质疑
• • • • • 国家:断头台的精神 纽伦堡审判冲突 学校:损坏公物赔偿和罚款困惑 个人:教育权及方法选择的尴尬 程序:如何切蛋糕
1、法的无尽追问
背景知识链接
基本教育法律制度:
学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制度; 职业教育制度 和成人教育制度; 教育考试制度; 学业证书制度;扫 除文盲(制度); 教育督导和ຫໍສະໝຸດ Baidu育评估制度; 教师制度。
规范类型
调整性规范:不得, 禁止 保障性规范:责任,措施 义务性规范:必须,应当 授权性规范:可以,可 一般性规范:确认 概念性规范:定义 规则性规范:强制,任意 原则性规范:宣言性,准则 技术性规范:委任,援用
1、宪法权利案件
• 青岛三女生状告教育部侵犯平等 受教育权案件 • 齐玉苓状告陈晓琪侵犯受教育权 案件
齐玉苓案件引起的讨论
• • • • • • 一、宪法是否调整私法关系 二、法院无权拒绝适用宪法 三、法院如何适用宪法 四、最高人民法院是否解释了宪法 五、法院的受案范围到底有多大 六、个人能否成为违宪责任主体并承担 违宪责任
课程设计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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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渴望心动灵动的学习 学习即旅行: 精神游→心动→风光无限入胸怀 培训是系统而深刻的唤醒: 从有到有→从无到有 学习创新:先 “清空” →新观念进入→新 思想、新行为、新局面产生 • 幸福分享:时间有限,思维无限 • 让这生命中万分之一的时间变成最有价值的 时间
7、政府权利与义务案件
• 教育经费问题:投入、三个增长 • 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问题 • 危险校舍改造问题(标准)
8、其他主体权利与义务
• 外来人到学校寻衅滋事 • 教师之间的治安案件 • 幼儿园长与老师打架案件
1999“刘燕文诉北大”案件
• 关于该案应否受理的争议:
• 法院应恪守法律条文,还是遵照法律的精神 • 学术自由与司法审查的关系如何处理:司法的阳光如 何照进科学的殿堂 • 学术领域如何实现自律和他律:谁来监督学术机构 • 走出误区:重新认识法律精神的价值 • 从刘燕文诉北大案看行政正当程序的评判标准 • 西方一位著名法官曾说,一个优秀的法官不只是一个 熟练的法律工匠,他还应当是一个历史学家,一个先 知,一个哲人。而我们的法官多年来也坚守着自我设 置的误区,面对活生生的生活,不敢超越条文字里行 间半步。却宁愿做一个熟练的法律工匠。我们的法官 应该走出工匠的阴影,走向成熟,我们的法院在崇尚 法律精神,在捍卫社会公益的基础上走向权威化。
■ 讨论与穿透
• • • • 分数排名 蓝太阳案件 中国幼儿园方阵识字教学 齐玉苓教育权案
一草一木总关法
四、典型案例分析
目标 读懂案例 依法从教(非以法治教) 权利文化
怎样 读懂 “讨个 说法” ?
■ 案件质疑
• “见义勇为”、“见死不救”问题 • 撞了白撞与机动车负全责 • 双修日补课伤害事故案
2、教育法律责任
• 概念:法律关系主体实施了违法行为而
必须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 分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违宪责任 • 举例:《教育法》(71 - 81)、〈义务 教育法〉(51-61)、〈教师法〉(35 36 37 38)
3、归责与承担
• 法律责任的性质:规定性、强制性、特 定性(执法主体和责任主体) • 归责要件:有损害事实,损害行为违法,
1、基本要素
• 主体 • 客体 • 内容
2、一般逻辑
• • • • • “三段论”: 大前提 小前提 结论 案情—法律条文—分析
3、核心问题
• 法律关系 • 各法律部门调整关系不同,分析 要点不同 • 民事案件中的法律关系 • 刑事案件中的犯罪构成 • 行政诉讼案中的违法性
4、分析思路
• • • • • • • 刑事案件 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 违法性---可罚性---免责性 证明要求 大陆法系:内心确信 英美法系:自由心证—排除合理怀疑 中国: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1、教育法律关系
涵义:依据法律规范产生、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与
义务关系为形式的特殊社会关系。如宪法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 诉讼法律关系、国际法关系 类别:教育内部法律关系与外部法律关系,隶属 型与平权型法律关系,调整性与保护性法律关系
构成:主体、客体、权利和义务 主体: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学校、教师、学 生、社团、公民、法人等,分为自然人、单位和 国家
行为人有过错(无过错原则情形),因 果关系 • 归责原则:责任法定 责任相当 责任自负 惩罚与教育相结合 • 承担:行政制裁 民事制裁 • 刑事制裁 违宪制裁
4、权利救济渠道
• • • • • • 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 行政渠道:行政申诉 行政复议 司法渠道:诉讼 仲裁渠道:合同纠纷或财产性争议 调解渠道:司法调解 行政调解 民间调解 主要制度:行政申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行政 赔偿 • 教师和学生申诉范围:对处理决定不服 侵犯其 合法权益(财产权 人身权)
作用:指引、评价、预测、 教育、强制 职能:促进发展 贯彻方针 调整
关系 保障权利
架构:多层次,纵横交错,专门的教
育法律规范与其他部门相关规范构成
分类:如实施系统、条件系统、管理
系统
横向: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
等教育法、教师法等
纵向:宪法、法律(基本法和单行
法)、法规、规章、条约协定等
完善:如学校教育法 社会教育法
价值:
分配与确认 指导与评价 规范与保护
局限:
观念与偏差 分散与庞杂 多执法主体
■ 讨论与穿透
• • • • 纽伦堡审判 法理:恶法非法?恶法亦法? 美国幼儿园写“O”案件:教育视角
法律视角:举证不能,证据优势,法院 被动
• 断头台带来的思考 • 法治理念悬殊
法之有道亦有术
二、案例分析的框架建构
• • • • 目标: 法律思维训练 建构分析框架 关注核心问题
何 为 法 的 正 义 标 准 ?
法的无限魅力
生命与人性 罪过与惩罚 报应与宽容 程序与正义 法律与人情
思维的体操 理性的一面 多元的一面
美丽的一面 温情的一面 文化的一面
■ 案件质疑
• 辛普森到底是不是凶手? • 萨达姆该不该受审? • 三码撞人赔偿案件
校外教育法律法规培训 案例分析
吕文清 2007年12月03日 2008年05月26日修改
向校外战线的老师们问好!
我拿什么奉献给您
教育是唤醒 学习是分享
分享
只有心里充满阳光, 才能照亮世界 只有胸中燃烧火焰, 才能温暖别人 只有内心盛开鲜花, 才能看见满园春色
沒有不好的人事物 只欠缺不好好用心體會的人 一直以為幸福在遠方 在可以追逐的未來 後來才發現 所謂的曾經 就是幸福
为谁服务和由什么决定 人类对法的意义的不懈探索: 君权神授→天下之理→人类理 性→公意的宣告→社会关系调整 器→权利文明
2、法的诸多悖论
• 强盗和罪犯的“相对性”?
• • • • • 梁山现象 水煮英雄 悲惨世界中的冉阿让 杀人游戏 智力测验
3、法的价值目标
• 秩序:良好关系状态 • 正义:合理分配蛋糕 • 效率:怎样制作蛋糕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已成立的法律获 得人们的普遍服从;被人们普遍服从的 法律本身应当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
• 幼儿园小孩伤害案件 • 实验小学体育课学生打架致残案件 • 篮球比赛安全案件
校外活动注意事项
设施、责任、管理三到位 安全制度健全,教育管理行为规范 有严密的方案教案预案 过程科学周到:安全提示、演示示范、注意事项 对有特殊疾病的学生及时进行体检; 事故发生后要妥善处理. 保护救治措施适当,不得有纰漏 设施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并及时检修
理念:
“尊人之法与尊法之人之统一”
4、法治的理念
法 法律 法制 法治
背景知识链接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统治
阶级意志,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以权利义务为基本内容)并以国家强制 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规则)的总和 (规范体系)。(教科书一般通用解释)
语源:the law,jus,各国兼有“公平 正 直 正义”之义 《说文解字》:法,刑也。平之如水,从 “水”;xiezhi(獬豸)触不直者去之,从 “去”。公平、公正之义
教育案件要素
主体:如教师、学校、教育机构等 客体:如聘约、设施设备、教学用品等 权利:如主管权、自主管理权、资格认定
权、教育权、指导权、学习权、科研权、 知情权等 义务:如职责、责任、受教育义务等 程序:如复议、申诉、送达等 其他:如教师资格、教师职务、师范教育 等
基本原则
下位法服从上位法 后定法优于先定法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 讨论与穿透
• • • • • • 辛普森案件:刑事胜诉民事败诉
程序和标准
抢劫银行与防弹玻璃
故意与过失,
体育课案件
权利与义务
法的追求重在和谐
三、法律关系与责任
目标: • 建立因果关系 • 强化责任意识 • 重视权利救济
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冲突
■ 案件质疑
• 刑事案件受害人死亡赔偿主体问题(台 湾,最近美国校园枪击案) • 老师体罚致死问题 • 逼学生退学自杀问题 • 高考成绩后三名的任课教师离职案风波
法治:治国的政治思想、方略 西方:亚里士多德(政治学) 阐述法治--由最好的人或由最
好的法律统治,哪一方面较为 有利?
中国:依法治国(党的15大、九届
人大二次会议〈宪法修正案〉),法 制—法治(刀制—水治)
“善法之治”理念:
皇帝与法
教育法治原理
概念:教育法(教育法律法规)
是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法律、法 令、条例、规则、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的总称。是一个法律部门。
2、学校和校长的权利义务案件
• 学校设施有瑕疵案件 • “责令搬迁”校产权利案件 • 校长超越职权案件
3、教师权利与义务案件
• 英国教师拒绝听课事件 • 老师体罚(惩戒、伦理)学生致死案件 • 师专分房案件
4、学生权利与义务案件
• 山东学生知情权案件(一字之差) • 大学生隐私权案件
5、学生伤害事故案件
课程目标达成
★ 2小时有个新说法
• • • • • • • 不培训死知识 不讲解死案例 不寻找死答案 “有”法--法的意识 “知”法--法的思维 “心”法--法的精神 “无”法--法的文化
思考题
• 1、结合具体案件谈谈案例分析的基本框架思路 • 2、分析美国幼儿园识字案件: • 美国一个3岁的刚上幼儿园的女孩无意之中告诉她 妈妈,当天认识了字母“O”。当她的妈妈知道这 是幼儿园教师教授的时候,将幼儿园告上了法庭。 理由是幼儿园的这种教育方法剥夺了孩子的想象 力:“O”可以是鸡蛋、球、太阳,为什么一定是 字母呢?结果23人组成的陪审团赞同那位母亲的 申诉,幼儿园败诉。对于这个案件,美籍华裔学 者、美国教育学研究学会会员许岗如此理解: “创新起源于想象。教育应当给学生提供最大的 想象空间,而不仅仅是理性灌输。”
开场白:从四川大地震说起
•
安县桑枣中学2300名师生无一伤亡,可惜成孤例
内容提要
课程设计说明 一、理念建构 1、法的无穷追问 2、法的诸多悖论 3、法的价值目标 4、法治的理念 二、框架建构 1、一般逻辑 2、基本要素 3、核心问题 4、分析思路 三、法律关系与责任 1、教育法律关系 2、教育法律责任 3、归责与承担 4、权利救济渠道 四、典型案例分析 1、学校校长权利与义务 2、教师权利与义务 3、学生权利与义务 4、政府权利与义务 5、其他主体案件
客体:
物质财富—校舍、场地、设施等,
非物质财富--著作、教材、教案、教法、 课件、作业、名称、肖像、名誉、健康、 生命等, 行为—作为与不作为,包括行政行为、学 校管理行为、教育教学行为等
内容(权利和义务)
关注:权利和义务是现代法律的核心问题 理念:“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 义务” 受教育权与教育权--国家教育权: 教师教育权:非常复杂 学生学习权:个性化学习,玩中学 发展:普遍性发展、终身化发展。 如: 校外教育场所面向全体问题,公益性问题, 公共教育文化场所免费开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