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汉,度量衡,单位]古汉语中的度量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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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汉语中的度量衡单位
人教版九年级下册《战国策?邹忌讽齐王纳谏》中,“邹忌修八尺有余”。
按照现在的换算标准,1尺等于33.33厘米,那么邹忌身高八尺就是266.64厘米,这可能吗?
其实,古代的计数和计量单位和现在的标准是有一定出入的。
今天,我们就来谈谈古代汉语里的度量衡单位。
我们先明确一个概念,所谓的“度量衡”,“度”是关于物体长短和高深的量,即长度;“量”是指用器具来测量物体多少的量,即容量;“衡”是关于轻重的量,即重量(质量)。
古代汉语中有许多关于度量衡的单位,像上文中提到的“尺”,还有“分”“寸”“咫”“寻”“丈”“仞”“里”等,都是古代的长度单位。
而“斗”“斛”“豆”“钟”“升”是容量单位,“镒”“钧”“石”“斤”“两”等,是重量单位。
在中国古代,每个时期的度量衡制度是不完全相同的。
一、度
早期的度量衡单位像“寸”“尺”“寻”等,是以人体的身体部位为依据的。
像“尺”字,写法像极了一个人张开拇指和食指或中指在测量长度,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用手“”。
那么这个长度究竟是多少呢?《孔子家语》有这样的记载:“布指知寸,布手知尺,舒肘知寻。
”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说:伸出一只手指,就知道了一寸;伸开一双手,就知道了一尺;伸展开双臂,就知道了一寻。
意思是说,一只手指的宽度是一寸,十指并拢的长度是一尺(也就是一“”),人张开两臂的长度,是一寻,在古代是八尺。
“一寸”根据不同时代,大体在1.58到2.31厘米之间;一尺,大体相当于现在的15.8到23.1厘米。
邹忌生在齐国,“修八尺有余”,即身高是23.1厘米×8184.8厘米。
“咫”是妇女手伸展后从拇指到中指的距离,即八寸,因为一尺十寸,所以咫稍短于尺。
后来“咫”“尺”连用,表示距离短,所以“近在咫尺”,在现代汉语里面解释为距离近,仿佛就在眼前。
古代也有以“黍”作为度量衡的标准物的。
“黍”是一种产自今天山西的粮食作物,古代用积“黍”之法来度量物体,一百粒黍排列起来的长度为一尺。
因此,一个黍粒的长度为一“分”,十分为一寸。
明代魏学ァ逗酥奂恰分醒赜昧苏庵旨屏康ノ唬骸爸凼孜渤ぴ及朔钟衅妫高可二黍许。
”是指核舟首尾大约有八粒黍排列起来那么长,高大约有两个黄米粒那么高。
“仞”作为长度单位,只是一个大概的高度,“一仞”相当于七尺或八尺,一般和“万”“千”连用,表示高或深。
《列子?汤问?愚公移山》中“太行、王屋二山,方七百里,高万仞”,形容太行、王屋二山极其高大。
秦汉以前诸侯割据,度量衡其实是比较混乱的。
像商代:1尺=10寸=100分=15.8厘米;而战国则是1丈=10尺=100寸=1000分=231厘米。
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也统一了度量衡,即1 尺=23厘米,1升=200毫升,1 斤=250克。
《汉书?艺文志?七发》中“龙门之桐,高百尺而无枝”中的“尺”,通过换算,我们知道这龙门桐树高达2300厘米,极言树之高。
秦汉以后,度量衡的单位量值有所增加,从秦朝1尺等于23.1厘米到魏晋南北朝时期24.2厘米及29.6厘米,唐代达到最高值1尺=36厘米,此后开始下降,在32厘米和35.5厘米之间摆动。
大家可以结合历史知识,对下列数据单位进行换算:“危楼高百尺”“瀚海阑干百丈冰”“径寸之木”。
我们现在用的“里”“步”也是古代长度单位。
周代以八尺为步,秦之后,六尺一步,300步为一里。
由此推算,周秦汉时期,一里大致相当于415.8米,清光绪年间,一里=576米;1929年以后,一里=500米。
同学们可以推算一下下面句子中所提数据的具体长度:
王安石《游宝禅山游记》:“距洞百余步,有碑仆道。
”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三里之城,七里之郭。
”
二、量
中国古代容积单位,先秦时期有钟、釜、斛、斗、升、豆。
秦始皇统一度量衡标准,将容积单位规定为斛、斗、升三种,1斛=10斗;1斗=10升。
秦代的1升约相当于今天的200毫升。
汉代的容积单位又多了合、龠两种,其换算关系为:1斛=10斗=100升=1000合=2000龠。
这时的1升也相当于今天200毫升左右。
隋唐时期,升有大小之分,小升仍相当于今天的200毫升左右,大升相当于今天的600毫升左右。
《礼记?杂记》:“朝服十五升。
”十五升就是3000毫升。
李白《行路难(其一)》中第一句“金樽清酒斗十千”,“斗”是古代容积单位,1斗=10升,相当于2000毫升,值十千钱,这句话形容酒美价贵。
“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
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斗”是说才饮一斗即2000毫升酒就能写出百篇诗,写李白不但酒兴豪,而且文思敏捷。
沈括《梦溪笔谈》:“每粗米二斛,酿成酒六斛六斗。
”斛,中国旧量器名,亦是容量单位,十升为一斗,十斗为一斛,后来改为五斗。
上句意为两斛米可以酿酒六斛六斗。
《孟子?鱼我所欲也》中“一箪食,一豆羹”:“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四升为一豆;“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豆”“钟”都是古代的容积单位。
三、衡
《汉书?艺文志?七发》“于是使射千镒之重,争千里之逐”中的“镒”,是秦汉时期的重量单位,1镒=24两,1斤=16两,1镒相当于现在的375克,千镒自然是说赛马赌注非常大。
当然,这两句都是夸张的说法。
《汉书?枚乘传》:“夫以一缕之任,系千钧之重”中的“钧”,也是秦汉时候的重量单位,1钧=30斤,约相当于今天的7500克。
用一根头发,来系7500克×1000的重量,比喻情况万分危急或异常要紧。
我们现在所说的“千钧一发”就是这个意思。
人教版八年级下册《马说》一文中说千里马“一食或尽粟一石”,“一石”这里指4钧,即4×30×250克,是说千里马的食量极大。
上文中提到的“镒”“钧”“石”包括我们现在还在沿用的“斤”“两”都是古代的重量单位,此外还有“铢”“锱”等。
锱、铢,都是古代很小的重量单位,锱为一两的四分之一,铢为一两的二十四分之一。
我们知道的成语“锱铢必较”形容非常小气,“很少的钱也一定要计较”就是从这里解释来的。
《荀子?富国》“割国之锱铢以赂之,则割定而欲无厌”中的“铢”“锱”也是这个意思。
与长度和容积单位相比,中国古代重量单位要复杂得多。
长度单位和容量单位之间,大多是十进制的换算关系,而古代重量单位间的换算关系则存在四进制、六进制、十进制,十六进制、二十四进制等多种换算关系。
1石=4钧;1钧=30斤;1斤=16两;1两=24铢,1镒=24两。
这些重量单位一直沿用至唐代初年。
唐代初年,公元621年,由于“开元通宝”钱的铸行,出现了“钱”这一新的重量单位,1两等于10钱。
今天,我们早已习惯了1斤等于10两的换算关系,但在中国古代2000多年间,一直实行的都是1斤等于16两的换算制度,因此就有了“半斤八两”之说。
直到1959年修订度量衡体系时,才将1斤16两制改为1斤10两制。
我们学习古汉语,碰到这些含有度量衡单位的句子,一般直译过去就可以了。
但是如果大家能够真正了解这些度量衡单位的话,一定可以对古汉语知识了解得更为详尽透彻。
古汉语中的度量衡单位也远不止以上所谈及的这些,要想更多更全面的了解古汉语知识,还需要大家在今后的学习过程中,进一步探讨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