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市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市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合政秘〔2008〕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合肥市市区征地补偿标准》已经2008年5月15日市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 八年六月十二日

合肥市市区征地补偿标准

一、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补偿标准

合肥市区范围内征地补偿标准实行征地区片(见《合肥市市区征地区片划分图》)综合地价。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0%,安置补助费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60%。

每个区片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分别是:

区片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9.18万元/亩;

区片Ⅱ征地区片综合地价7.59万元/亩;

区片Ⅲ征地区片综合地价6.45万元/亩;

区片Ⅳ征地区片综合地价5.72万元/亩;

区片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5.29万元/亩;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终以省政府批准公布的标准为准。

二、青苗补偿费标准

(一)菜地

一类 1600元/亩(指大棚菜地);

二类 1400元/亩(指专业蔬菜基地);

三类 1200元/亩(指无灌溉设施,不能常年种植,产量不高的菜地)。

(二)粮地

一类 1100元/亩(指灌溉水田);

二类 1000元/亩(指望天田和水浇地);

三类 900元/亩(指旱地)。

(三)果园

一类 3000元/亩(种植在5年以上);

二类 2500元/亩(种植在3-5年);

三类2000元/亩(种植在3年以下)。

(四)林地

1200元/亩(包括竹林和苗圃)。

(五)鱼塘

精养1600元/亩;

一般1100元/亩;

放养超过2年的不予补偿;

水塘(蔺草、藕、菱)1100元/亩。

三、执行本标准的有关说明

(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自2008年5月1日起实行,其中,合肥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经省政府批准公布后,统一执行省政府批准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

(二)国家、省、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标准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市政府可实时对本标准进行调整修订。

(四)三县应运用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成果,尽快制定出台新的征地补偿标准。

(五)本标准执行中的问题由合肥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

发布部门:合肥市政府发布日期:2008年06月12日实施日期:2008年05月01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