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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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要纳入财政专户 ,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 严禁挤占挪 用 , 实现保值增值。 各地要认真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 , 实现依法 监督 , 完善工作机制 , 保证基金监管制度的顺利实施。 要继续发挥审计监督、 社会 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 共同维护基金安全。
九、不断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
四、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从 2006 年 7 月 1 日起 , 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 11%调整为 8%, 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 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进一步完善鼓励职工参保缴 费的激励约束机制 , 相应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 一 )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来自百度文库
( 三) 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且已经停产多年的城镇集体企业不再纳入企业 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 其已退休人员直接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按规定享受 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 有参保愿望的职工 , 可比照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办法参加企 业基本养老保险。
( 四) 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 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参保缴费。 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灵活就业的“ 4050”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 , 给予养老 保险补贴 , 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 2 燉 3, 补贴期限最长 不超过 3 年。
( 四) 本意见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 , 仍按其离退休时国家和我省的政策规 定发给基本养老金 , 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五、逐步做实个人账户
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 积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是应对人口 老龄化的重要举措 , 也是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 证。根据国务院的要求 , 结合我省实际 , 本着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确保离退休 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统筹兼顾责任分担和基金安全并保值增值的原则 , 从 2006 年 1 月起 , 在我省逐步做实个人账户。
河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38 号) 精神 , 结合我省实际 , 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
( 国发〔 2005〕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思想是 ,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 统筹考虑当前和长远的关系 , 坚持覆盖广泛、水平适 当、结构合理、 基金平衡的原则 ; 完善政策 , 健全机制 , 加强管理 , 建立可持续发展 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 计发月数按国发〔 2005〕38 号文件规定执
行 ( 详见附表 ) 。
( 二) 国发〔 1997〕26 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本意见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 限累计满 15 年的人员 , 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 , 再发给过 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由省劳动保障厅、 财政厅按照待遇水平合理 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的原则另行制定。 ( 三 ) 本意见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且办 理退休手续 , 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 15 年的人员 , 不发给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 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缴费年限累计每满 1 年再发给 1 个月的本人指数化月平 均缴费工资标准的生活费 , 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 人员达到规定退休年龄后 , 如果缴费年限累计不满 15 年的 , 本人自愿 , 可以向后 延长缴费年限 , 最多不超过 5 年, 但不得以向前追溯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 一) 要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国务院令第 259 号), 严格执 行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制度 , 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各地要建立征缴奖励机制 , 完成当年征缴任务的 , 按征收基金额度以及比上年度 超额完成部分 , 由同级政府分别按一定比例进行奖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 加大征缴力度 , 努力提高征缴率。
( 一)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之月起 , 按所在省 辖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20%缴费 , 其中缴费基数的 8%记入个人账户 , 退 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 二)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是 , 男年满 60 周岁 , 女年满 55 周岁 ; 缴费年限累计满 15 年。其中 , 曾在原公有制企事业单位 参保缴费达 10 年( 含视同缴费年限 ) 以上 , 且累计缴费年限满 15 年的女性参保人 员 , 从事灵活就业 2 年以上的 , 经本人申请 , 可以选择在 50-55 周岁之间办理退休 和领取养老金手续。
六、加快提高统筹层次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工作。 各地要严格按照统 一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统一筹集和管理使用基金、 统一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人员管理、 统一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五 统一”要求 , 抓紧做好市级统筹的规范完善工作。 同时 , 进一步健全省级调剂金制 度 , 加大基金调剂力度 , 为省级统筹创造条件。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 ,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 加快社会保 障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步伐 , 建立高效运转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 , 切实把养老保险 政策落到实处。继续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 加强街道、社区劳 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 , 加快公共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 , 不断提高工作效 率和服务质量。
凡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 , 都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 老保险费 ; 对拒缴、瞒报少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 要依法处理 ; 对欠缴基本养老保 险费的 , 要采取各种措施 , 加大追缴力度 , 确保基本养老保险费应收尽收。社会保 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缴费个人发送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通知单。缴费单位、 缴费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
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任务是 , 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 放 , 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 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 , 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 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 ; 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 建立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 制 ; 逐步做实个人账户 , 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制度 ; 加强基本养 老保险基金征缴和监管 , 完善多渠道筹资机制 ; 进一步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工作 , 提高服务水平。
本意见自 2006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 , 已有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 , 按本意见执 行。
( 国发
〔 1997〕26 号) 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 ( 含视同缴费年限 , 下同 ) 累计满 15 年
的人员 , 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
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
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 , 缴费每满 1 年发给 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
二、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各地要继续把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作为首要任务 , 进一步完善各项政策和工作机制 , 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 不 得发生新的基本养老金拖欠 , 切实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城镇各类企业职工、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 , 要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 员参保为重点 , 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七、发展企业年金
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 , 增强企业的人才竞争能力 , 更好地保障企业 职工退休后的生活 , 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基金实行 完全积累 , 采取市场化的方式进行管理和运营。要切实做好企业年金基金监管工 作 , 实现规范运作 , 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利益。
八、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与监管
九、不断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
四、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从 2006 年 7 月 1 日起 , 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 11%调整为 8%, 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 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进一步完善鼓励职工参保缴 费的激励约束机制 , 相应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 一 )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来自百度文库
( 三) 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且已经停产多年的城镇集体企业不再纳入企业 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 其已退休人员直接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按规定享受 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 有参保愿望的职工 , 可比照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办法参加企 业基本养老保险。
( 四) 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 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参保缴费。 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灵活就业的“ 4050”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 , 给予养老 保险补贴 , 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 2 燉 3, 补贴期限最长 不超过 3 年。
( 四) 本意见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 , 仍按其离退休时国家和我省的政策规 定发给基本养老金 , 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五、逐步做实个人账户
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 积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是应对人口 老龄化的重要举措 , 也是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 证。根据国务院的要求 , 结合我省实际 , 本着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确保离退休 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统筹兼顾责任分担和基金安全并保值增值的原则 , 从 2006 年 1 月起 , 在我省逐步做实个人账户。
河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38 号) 精神 , 结合我省实际 , 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
( 国发〔 2005〕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思想是 ,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 统筹考虑当前和长远的关系 , 坚持覆盖广泛、水平适 当、结构合理、 基金平衡的原则 ; 完善政策 , 健全机制 , 加强管理 , 建立可持续发展 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 计发月数按国发〔 2005〕38 号文件规定执
行 ( 详见附表 ) 。
( 二) 国发〔 1997〕26 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本意见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 限累计满 15 年的人员 , 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 , 再发给过 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由省劳动保障厅、 财政厅按照待遇水平合理 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的原则另行制定。 ( 三 ) 本意见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且办 理退休手续 , 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 15 年的人员 , 不发给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 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缴费年限累计每满 1 年再发给 1 个月的本人指数化月平 均缴费工资标准的生活费 , 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 人员达到规定退休年龄后 , 如果缴费年限累计不满 15 年的 , 本人自愿 , 可以向后 延长缴费年限 , 最多不超过 5 年, 但不得以向前追溯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 一) 要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国务院令第 259 号), 严格执 行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制度 , 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各地要建立征缴奖励机制 , 完成当年征缴任务的 , 按征收基金额度以及比上年度 超额完成部分 , 由同级政府分别按一定比例进行奖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 加大征缴力度 , 努力提高征缴率。
( 一)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之月起 , 按所在省 辖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20%缴费 , 其中缴费基数的 8%记入个人账户 , 退 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 二)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是 , 男年满 60 周岁 , 女年满 55 周岁 ; 缴费年限累计满 15 年。其中 , 曾在原公有制企事业单位 参保缴费达 10 年( 含视同缴费年限 ) 以上 , 且累计缴费年限满 15 年的女性参保人 员 , 从事灵活就业 2 年以上的 , 经本人申请 , 可以选择在 50-55 周岁之间办理退休 和领取养老金手续。
六、加快提高统筹层次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工作。 各地要严格按照统 一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统一筹集和管理使用基金、 统一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人员管理、 统一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五 统一”要求 , 抓紧做好市级统筹的规范完善工作。 同时 , 进一步健全省级调剂金制 度 , 加大基金调剂力度 , 为省级统筹创造条件。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 ,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 加快社会保 障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步伐 , 建立高效运转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 , 切实把养老保险 政策落到实处。继续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 加强街道、社区劳 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 , 加快公共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 , 不断提高工作效 率和服务质量。
凡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 , 都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 老保险费 ; 对拒缴、瞒报少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 要依法处理 ; 对欠缴基本养老保 险费的 , 要采取各种措施 , 加大追缴力度 , 确保基本养老保险费应收尽收。社会保 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缴费个人发送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通知单。缴费单位、 缴费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
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任务是 , 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 放 , 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 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 , 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 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 ; 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 建立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 制 ; 逐步做实个人账户 , 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制度 ; 加强基本养 老保险基金征缴和监管 , 完善多渠道筹资机制 ; 进一步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工作 , 提高服务水平。
本意见自 2006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 , 已有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 , 按本意见执 行。
( 国发
〔 1997〕26 号) 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 ( 含视同缴费年限 , 下同 ) 累计满 15 年
的人员 , 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
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
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 , 缴费每满 1 年发给 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
二、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各地要继续把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作为首要任务 , 进一步完善各项政策和工作机制 , 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 不 得发生新的基本养老金拖欠 , 切实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城镇各类企业职工、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 , 要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 员参保为重点 , 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七、发展企业年金
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 , 增强企业的人才竞争能力 , 更好地保障企业 职工退休后的生活 , 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基金实行 完全积累 , 采取市场化的方式进行管理和运营。要切实做好企业年金基金监管工 作 , 实现规范运作 , 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利益。
八、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