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

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
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

市胶州湾保护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胶州湾的环境和资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胶州湾保护围和入胶州湾河流及其两侧控制区域。

第三条胶州湾保护围包括胶州湾海域和胶州湾沿岸陆域。胶州湾湿地保护规划以及其他专项保护规划划定的保护区域超出以上围的,以保护规划确定的围为准。

胶州湾海域为胶州湾保护控制线的围合区域。胶州湾保护控制线,是指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东起团岛湾头,沿沧口湾、红岛、河套、海西湾,西至凤凰岛脚子石的连线。

胶州湾沿岸陆域为自胶州湾保护控制线至陆域控制线的区域。陆域控制线,是指东起团岛湾头,沿团岛路、团岛一路、路、冠县路、新疆路、胶济铁路、仙路、双元路、河东路、滨河路、胶州湾高速、双积路、红柳河路、千山北路、淮河东路、江山路、嘉陵江路、漓江东路,西至凤凰岛脚子石的连线。

第四条胶州湾保护遵循保护优先、规划先行、海陆统筹、综合防治的原则。

第五条市和区(市)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应当将胶州湾保护和入胶州湾河流污染防治、河道治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损害胶州湾的组织、个人以及有关监督管理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

鼓励、支持组织和个人开展保护胶州湾的公益性活动。

第七条市和区(市)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胶州湾保护的宣传、教育,对在胶州湾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胶州湾的保护管理工作实行分级、分部门管理,以市级管理为主。

第九条市人民政府负责胶州湾保护工作。

环胶州湾各区(市)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和入胶州湾河流流经区域的区(市)人民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本辖区的胶州湾保护工作。

第十条市人民政府设立胶州湾保护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胶州湾保护中的重要工作,研究、审议有关胶州湾的重要规划、制度和重大项目建设,组织胶州湾保护综合执法检查或者联合执法。

胶州湾保护委员会的组织形式、职能和工作制度,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一条市和区(市)规划、环保、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分别负责胶州湾保护围的规划、环保、海洋、渔业、土地、湿地等行政管理事项。

海事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负责胶州湾保护的有关工作。

市、区(市)发展和改革、建设、城管执法、安全监管、交通运输、水利、市政公用、农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胶州湾

保护工作。

第十二条胶州湾保护工作涉及事项管理职责不清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予以明确。

第三章规划

第十三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对胶州湾保护围的海岸线、建设用地等资源进行战略储备,严格控制开发时序,确保土地、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十四条胶州湾保护控制线是胶州湾海域围保护控制的界限。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设置胶州湾保护控制线标志。

胶州湾保护控制线未经批准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经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或者常务会议研究后,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第十五条市海洋与渔业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上一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市海洋功能区划。

市海洋功能区划应当编制胶州湾专章,根据胶州湾的自然属性和城市发展需要,科学确定胶州湾海域功能。

市海洋功能区划在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前,应当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第十六条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胶州湾湿地资源进行调查,编制胶州湾湿地保护规划,并设置保护标志。

第十七条市规划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海洋功能区划,组织编制胶州湾沿岸陆域控制性详细规划。

编制胶州湾沿岸陆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将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建筑体量、建筑退线距离作为规定性指标,严格保护胶州湾天际轮廓线和景观视廊。

胶州湾沿岸陆域围的土地以成片利用为主,市规划部门应当在组织编制胶州湾沿岸陆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时统筹考虑。

第十八条市规划部门应当在胶州湾保护围的重要观景点与被观测点之间,划定视域控制围线。在视域控制围线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视线景观分析,不得对重要观景点和被观测点形成封闭式遮挡。

第十九条胶州湾保护控制线向陆地一侧,楼山河以南至团岛湾头、洋河以南至凤凰岛脚子石、胶州湾保护控制线与经二路红岛西侧相交处至大沽河区间距离三十米围,其他区域距离一百米围,除景观、交通需要外,不得新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

第二十条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海洋功能区划,根据胶州湾保护需要,修订排水专业规划。

市规划部门在组织编制胶州湾沿岸陆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按照排水专业规划,明确污水处理厂、泵站等排水设施的位置和排水管道的走向等控制性要求。

第二十一条市交通运输部门应当根据胶州湾保护和城市发展需要,逐步调整胶州湾港口功能,减少大宗散货运输和堆放。

第二十二条城市规划、海洋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应当相互协调。同一层级的规划之间存在冲突的,按照最有利于保护胶州湾的规划执行。

第四章生态保护

第二十三条在胶州湾海域,禁止下列行为:

(一)围海、填海;

(二)采挖砂石(因清淤和航道、河道疏浚需要除外);

(三)从事筑池、网箱、浮筏等设施养殖;

(四)建设人工鱼礁。

第二十四条胶州湾保护围的岸线应当保持开放,除依法批准的港口、码头、船舶修造及军事等用途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圈占,不得限制他人正常通行。

第二十五条市规划部门应当根据胶州湾现状岸线以及岸线整理规划,划定自然岸线保护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改变胶州湾自然岸线的属性,不得破坏胶州湾自然岸线保护围的礁石、滩涂、湿地以及其他自然地貌和景观。

第二十六条禁止毁坏胶州湾保护围的山体、林木、湿地和绿地。有关区(市)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措施提高胶州湾保护围的森林覆盖率,增加绿地面积,防治水土流失。

第二十七条在胶州湾湿地保护围,禁止下列行为:

(一)房地产开发;

(二)工业生产;

(三)建设宾馆、饭店、招待所、疗养院等永久性建筑和大型游乐设施;

(四)开垦、填埋湿地,采石、采砂、取土;

(五)倾倒、堆放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

(六)擅自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

(七)擅自排放湿地蓄水或者修建阻水、排水设施;

(八)擅自向湿地引进外来生物物种;

(九)放牧,猎捕陆生野生动物,捡拾卵、蛋;

(十)破坏湿地保护设施;

(十一)其他改变湿地属性、破坏湿地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海水淡化项目以及其他海水利用项目产生的浓盐水应当离岸排放至海水交换良好的海域或者进行稀释后近岸排放。对浓盐水进行稀释后向胶州湾海域排放的,稀释后的海水盐度不得超过胶州湾海水盐度。

第二十九条因采用海水降温技术向胶州湾海域排放含热废水,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所排放海域的水温符合国家海洋环境质量标准。

第三十条胶州湾岸线整理工程项目和入胶州湾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应当制定水土保持方案,并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三十一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胶州湾生态补偿制度。

市和环胶州湾各区(市)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以及入胶州湾河流流经区域的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涉及胶州湾保护的海洋、湿地、河流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制度。

因保护胶州湾所采取的措施对相关权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对其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还应当作出妥善安排。

第五章污染防治

第三十二条实施胶州湾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胶州湾海域环境保护规划,确定主要污染物排入胶州湾的总量控制指标。主要污染物排入胶州湾的总量控制指标应当

逐年削减。

第三十三条对主要污染物排入胶州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区(市),环保部门应当暂停审批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三十四条市和环胶州湾各区(市)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应当针对胶州湾各海洋功能区的水质现状,分别确定治理期限,并采取措施,使其水质达到所在海洋功能区海水水质标准。

第三十五条禁止向胶州湾海域排放下列船舶污染物:

(一)船舶垃圾;

(二)生活污水;

(三)含油和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水;

(四)含油和含有毒有害物质压载水。

港口、码头以及从事船舶修造的单位应当配备与其吞吐能力、装卸货物种类或者修造船舶能力相适应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设施、设备。

第三十六条除因码头装卸船舶运输的石油需要配套建设的管线外,禁止穿越、跨越胶州湾海域建设输油管线。

第三十七条在胶州湾保护围以及入胶州湾河流的河道管理围两侧五百米,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或者扩建化工、印染、造纸、电镀、电解、制革、有色金属冶炼、水泥、拆船等项目;

(二)新建或者扩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

(三)新建固体废物填埋场。

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已有项目,市和区(市)人民政府、经

济功能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逐步进行调整、搬迁。

第三十八条胶州湾沿岸陆域围,禁止新建、扩建煤炭、煤矸石、矿石、粉煤灰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露天物料堆场,原有的物料堆场应当进行抑尘改造和采取防渗漏措施。临时性露天堆放的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当采用防尘网、防尘布覆盖,或者进行喷淋、固化处理。

第三十九条胶州湾沿岸陆域围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四十条市和环胶州湾有关区(市)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和入胶州湾河流流经区域的区(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兽药,并应当采取措施,对使用有机肥和生物防虫技术的农业生产者给予扶持。

第四十一条禁止在胶州湾海域、岸滩和入胶州湾河流的河道管理围倾倒、堆放、填埋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废弃物、农业废弃物以及其他废弃物。

第四十二条环胶州湾有关区(市)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和入胶州湾河流流经区域的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农村社区保洁及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实行收集、清运和处置责任制。

第四十三条对入胶州湾河流有关截污、治污、清淤、河道交界断面水质达标、河道(岸)保洁及景观改善等保护工作,实

行综合环境控制目标及河(段)长责任制。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十四条胶州湾保护围排水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污水处理及监督管理按照《市城市排水条例》的规定执行。

胶州湾沿岸陆域围所有组织和个人的生产、生活污水,应当限期纳入城市排水设施。

在胶州湾沿岸陆域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排放的污水,应当纳入城市公共排水管道。城市公共排水管道未覆盖区域的建设项目,经市环保部门同意,并设置临时性专用排水管道将污水排入公共排水设施或者建设专用污水处理设施且达到规定排放标准的,可以新建、改建、扩建。

第四十五条采用海水脱硫工艺处理废气,所排废水的重金属离子浓度不超过海水第三类水质标准、其他污染物浓度符合《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有关规定的,方可排入胶州湾。

第四十六条市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市政公用、环保等部门和相关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胶州湾沿岸陆域及入胶州湾河流两侧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登记,组织风险评估,并根据风险评估情况,制定风险防措施。

市环保部门和海事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胶州湾保护围及入胶州湾河流两侧的应急队伍、设施、设备进行登记,建立数据库。

第四十七条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胶州湾实际,组织制定胶州湾重大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编制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加强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设施、设备、材料储备。

第六章生态修复

第四十八条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胶州湾生态修复规划,确定修复目标和主要措施。

第四十九条市规划部门应当根据胶州湾生态修复规划和胶州湾沿岸陆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胶州湾岸线整理规划。

市建设部门应当根据胶州湾岸线整理规划,组织编制胶州湾岸线整理工程实施方案。胶州湾岸线整理工程实施方案应当包括整理目标、整理工程项目、完成时间、责任单位和经费等保障措施。

第五十条市海洋与渔业部门应当加强对胶州湾底部典型断面的冲淤监测,分析冲淤态势,并定期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胶州湾淤积情况,每年安排资金,组织对胶州湾底部淤积重点区域进行清淤。

第五十一条市海洋与渔业部门应当加强胶州湾海洋生物监测,采取增殖放流等救护和繁育养护措施,保护和修复水生野生动物的自然产卵场、繁殖场、索饵场、洄游通道,维护胶州湾海洋生物多样性。

第五十二条市和环胶州湾各区(市)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开展胶州湾退化湿地恢复工作,恢复湿地功能。

第五十三条环胶州湾各区(市)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应当对胶州湾保护围未经依法批准的建筑物、构筑物组织拆除。

第五十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环胶州湾有关区(市)人

民政府对胶州湾海域的养殖池塘、养殖网箱、养殖筏架等渔业养殖设施进行清理。具体清理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五十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胶州湾保护、管理情况。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或者执法检查等方式,对市人民政府胶州湾保护工作情况开展监督。

第五十六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胶州湾保护目标责任、评估考核、终身责任追究等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

第五十七条市海洋与渔业部门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期组织对胶州湾的海洋环境、海洋生态进行调查与评价,并按照规定发布相关质量公报或者专项通报。

第五十八条市规划、城管执法、环保、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林业、建设、海事等部门,应当加强监视、监测网络建设,提高卫星航空遥感、远程视频以及在线自动监测能力,对胶州湾保护围的规划建设、污染物排放、海洋环境、海域使用、土地利用、湿地、船舶等进行动态监视、监测。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大财政投入,提升胶州湾保护相关调查、监视、监测等的装备能力和技术水平。

第五十九条市人民政府胶州湾保护委员会应当组织市相关管理部门、相关区(市)人民政府以及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建立胶州湾保护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胶州湾调查、监视、监测信息和监督管理资料的共享,并组织建立违法行为查处协调配合机制。

第六十条规划、城管执法、环保、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林业、建设、海事等部门,应当建立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

第六十一条规划、城管执法、环保、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林业、建设、海事等部门以及其他行使胶州湾保护管理职权的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对接到的投诉或者举报进行登记并及时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围的,应当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行使胶州湾保护管理职权的部门应当为举报人,有明确的举报人的,应当将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

第六十二条市人民政府胶州湾保护委员会应当组织市相关管理部门建立胶州湾保护信息公开平台,除依法不得公开的容外,将以下信息自形成或者批准之日起二十日向社会公开:(一)经依法批准或者批准修改的有关胶州湾的海洋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湿地保护规划、胶州湾保护控制线、自然岸线保护围等;

(二)相关管理部门依法发布的环境质量公报、通报和监测信息;

(三)涉及胶州湾的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和作出的许可决定等信息;

(四)胶州湾保护、管理的监督检查情况以及处理结果;

(五)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或者公布的信息。

前款第一项所列事项和胶州湾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胶州湾生态补偿制度等重要制度以及重大项目建设等涉及胶州湾保

护的重大事项,应当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

第六十三条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成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其他方面代表组成的胶州湾保护社会监督委员会,对胶州湾保护工作进行监督。

市人民政府胶州湾保护委员会应当每半年向胶州湾保护社会监督委员会报告一次胶州湾保护工作情况。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六条规定的,由海洋与渔业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一)围海、填海的,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十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二)采挖砂石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从事筑池、网箱、浮筏等设施养殖或者建设人工鱼礁的,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罚款;

(四)非法占用胶州湾海域建设输油管线的,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十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海洋与渔业部门、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处每平方米五千元罚款:

(一)改变胶州湾自然岸线的属性或者破坏胶州湾自然岸线保护围的礁石、滩涂等自然地貌和景观的;

(二)毁坏胶州湾保护围的山体的。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四项规定,破坏胶州湾湿地保护围的湿地的,由林业部门责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处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至十项规定的,由林业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采取补救措施,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倾倒、堆放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的,处每平方米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擅自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擅自排放湿地蓄水或者修建阻水、排水设施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四)擅自向湿地引进外来生物物种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五)放牧,捡拾卵、蛋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六)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七)破坏湿地保护设施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海水淡化项目以及其他海水利用项目违反本条例规定向胶州湾排放浓盐水的;

(二)向胶州湾海域排放含热废水,导致所排放海域的水温不符合国家海洋环境质量标准的;

(三)采用海水脱硫工艺处理废气所排废水未经处理或者处理后不符合要求即向胶州湾海域排放的。

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向胶州湾海域排放船舶污染物的,由海事部门、海洋与渔业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对新建项目,由环保部门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扩建项目,由环保部门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限期拆除扩建部分,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新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露天物料堆场、原有的物料堆场未进行抑尘改造和采取防渗漏措施或者临时性露天堆放的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未采取防尘措施的,由环保部门、建设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一条行使胶州湾保护管理职权的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暂停审批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

(二)违法批准围海、填海的;

(三)违法批准使用胶州湾海域建设输油管线的;

(四)违法批准改变或者占用胶州湾的自然岸线的;

(五)违法批准改变胶州湾湿地属性或者占用湿地的;

(六)未依法履行职责,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

发生或者损失扩大的;

(七)有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情形的。

第七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七十三条本条例所称入胶州湾河流是指直接入湾的海泊河、村河、板桥坊河、楼山河、白沙河、墨水河、羊毛沟河、大沽河、跃进河、洋河、漕汶河、岛耳河、龙泉河、九曲河、辛安后河、辛安前河、南辛安前河、镰湾河;间接入湾的昌乐路河、村河、水清沟河、洪江河、洙河、小沽河、猪洞河、五沽河、落药河、流浩河、南胶莱河、桃源河、云溪河。

第七十四条入胶州湾河流作为生活饮用水源的,按照生活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的规定,其保护标准严于本条例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五条本条例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2018-2019学年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八年级(下)期中数学试卷

2018-2019学年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八年级(下)期中数学试卷 一、选择题:(本题满分24分,共有8道小题,每小题3分)请把正确答案的字母标号涂在答题卡的相应位置1.(3分)用不等式表示“x与17的和不小于它的5倍”,正确的是() A.x+17>5x B.x+17≥5x C.x+17<5x D.x+17≤5x 2.(3分)若一个等腰三角形的底边长为6,则它的腰长x的取值范围是() A.x>3B.x>6C.0<x<3D.3<x<6 3.(3分)下列四个图形中,是中心对称图形但不是轴对称图形的是() A.B.C.D. 4.(3分)下列各组图形都是由两个全等的三角形组成,其中仅通过平移就可以使一个三角形与另一个三角形重合的是() A.B. C.D. 5.(3分)如果一个三角形一条边上的中点到其它两边距离相等,那么这个三角形一定是()A.等边三角形B.等腰三角形C.直角三角形D.斜三角形 6.(3分)如图,将Rt△ABC绕顶点C顺时针旋转90°,得到△DEC,连接AD,若∠ADE=25°,则∠B的度数为() A.55°B.60°C.65°D.70° 7.(3分)如图,在△ABC中,AC=BC,D、E分别是AB、AC上一点,且AD=AE,连接DE并延长交BC的延长线于点F,若DF=BD,则∠A的度数为()

A.30B.36C.45D.72 8.(3分)已知△ABC的三条边长分别为3,4,6,在△ABC所在平面内画一条直线,将△ABC分割成两个三角形,使其中的一个是等腰三角形,则这样的直线最多可画() A.5条B.6条C.7条D.8条 二、填空题:(本题满分24分,共有8道小题,每小题3分)请把正确答案填写在答题卡的相应位置 9.(3分)若等腰三角形的一个内角的度数为48°,则其顶角的度数为. 10.(3分)如图,在△ABC中,BC=6,将△ABC沿BC方向平移得到△A′B′C′,连接AA′,若A′B′恰好经过AC的中点O,则AA′的长度为. 11.(3分)如图,在△ABC中,CD平分∠ACB,DE⊥AC于点E,若BC=5,DE=1,则△DBC的面积为. 12.(3分)一次函数的图象如图所示,当0<y<2时,x的取值范围是. 13.(3分)如图,在△ABC中,∠B=∠ACB=2∠A,DE垂直平分AC,垂足为点E,交AB于点D,则∠BCD的度数为°.

风貌保护条例

《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 2014年6月27日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颁布时间:2014-09-26实施时间: 2014-11-0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风貌保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风貌的保护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城市风貌保护中涉及的文物、古树名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海岛等的保护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城市风貌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整体保护、严格保护的原则,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 第四条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风貌保护工作,将城市风貌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所需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第五条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城市风貌保护状况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市、县级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风貌保护工作。 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风貌保护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鼓励组织和个人以捐助、志愿服务或者提出意见、建议等方式,参与、监督城市风貌保护。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公开城市风貌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组织、个人参与和监督城市风貌保护提供便利。 第二章保护内容 第八条城市风貌的保护内容为体现本市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传承,具有生态、景观或者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的自然风貌和人文风貌,主要包括: (一)由海岸线、海湾、海岛、海滩、礁石、岬角以及山体、河流、湖泊、丘陵地形、湿地、植被等构成的自然风貌; (二)反映本市历史文化传承的城区、街区、镇、村和建筑物、构筑物、街道、院落、名胜古迹等人文风貌。 第九条本市建立城市风貌保护名录,根据本条例第八条所列内容,确定城市风貌保护项目。 经批准公布的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建筑等应当纳入城市风貌保护名录。 第十条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名录的编制和调整,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区(市)人民政府研究提出,经专家评审、向社会公示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名录的编制和调整,应当征求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意见。 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风貌特色,参照前款规定的程序,编制本地风貌保护名录,向社会公布。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将具有保护价值的项目列入保护名录的建议。 第十一条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城市风貌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对城市风貌保护内容、保护项目进行动态监测和管理。城乡规划、文物、海洋与渔业、林业、水利、城乡建设、城市园林、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风貌保护项目的详细测绘、信息记录和档案数据保存、更新等工作。 第三章保护规划 第十二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区(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风貌保护规划,确定城市风貌分区控制体系和控制措施。 县级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编制本地城市风貌保护规划。 编制城市风貌保护规划,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不同区域的发展条件、用地性质以及分区关系,科学规划、控制城市建设,培育、延续城市风貌特色,塑造城市整体形象。 第十三条市、县级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风貌保护要求,组织编制城市设计导则,对规划区域的景观体系、街道、开敞空间以及建筑体量、高度、形态、色彩等,确定控制要求。 第十四条对城市风貌保护名录中的保护项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相关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专项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别明确保护范围、风貌要素、保护措施和实施方案。 第十五条城市风貌保护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导则的编制,应当进行科学论证,

胶州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省政府、青岛市政府和胶州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84.31万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78.35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5.96万人。增长7.07%,年平均增长1.22%。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26.67万户,家庭户人口为79.96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2人减少了0.12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42.05万人,占总人口的49.88%;女性为42.26万人,占总人口的50.1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的98.22上升为99.50。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3.35万人,占15.83%;15-64岁的人口为61.94万人,占73.47%;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9.02万人,占10.70%。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3.20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6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51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受教育程度的为5.07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受教育程度的为11.70万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为35.97万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为21.68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具有大学受教育程度的由2314人上升为6014人;具有高中受教育程度的由10649人上升为13877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由26345人上升为42664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由33673人下降为25715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指15岁及15岁以上不识字的人)为4.11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减少2.59万人,文盲率[5]由8.55%下降为4.87%,下降了3.68个百分点。 六、人口分布 全市常住人口分布如下: 阜安办事处9.28万人 中云办事处8.24万人 北关办事处 3.64万人 三里河办事处 6.29万人 云溪办事处 3.17万人 胶东办事处 6.10万人 营海办事处 3.76万人 李哥庄镇 6.57万人 胶莱镇 3.89万人 马店镇 3.71万人 胶北镇 3.03万人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实验初中2020-2021学年中考数学模拟试卷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实验初中2020-2021学年中考数学模拟试卷 题号一二三四总分 得分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8小题,共24分) 1.2的倒数是() A. ?2 B. C. D. 2 2.下列图形中一定是轴对称图形的是() A. B. C. D. 3.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清明时节雨纷纷”是必然事件 B. 要了解路边行人边步行边低头看手机的情况,可采取对在路边行走的学生随机发放问卷的方式进行 调查 C. 做重复试验:抛掷同一枚瓶盖1000次,经过统计得“凸面向上”的频数为550次,则可以由此估计 抛掷这枚瓶盖出现“凸面向上”的概率为0.55 D. 射击运动员甲、乙分别射击10次且击中环数的方差分别是0.5和1.2,则运动员甲的成绩较好 4.数字“0.0000075”用科学记数法表示应写成() A. 7.5×10?6 B. 7.5×10?5 C. 7.5×10?4 D. 7.5×105 5.如图,?ABCD中,E为BC边上一点,且AE交DC延长线于F,连接 BF,下列关于面积的结论中错误的是() A. S△ABF=S△ADE B. S△ABF=S△ADF S?ABCD C. S△ABF=1 2 S?ABCD D. S△ADE=1 2 6.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立方根等于它本身的数一定是1和0 B. 在函数y=kx+b(k≠0)中,y的值随着x值的增大而增大

C. 顺次连接菱形四边中点得到的四边形是矩形 D. 如果两个圆周角相等,那么它们所对的弧长一定相等 7.如图,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中,已知点A(?4,8),B(?10,?3),以原点O为位似 中心,相似比为1 2 ,把△ABO缩小,则点A的对应点A′的坐标是() A. (?2,4) B. (?8,16) C. (?2,4)或(2,?4) D. (?8,16)或(8,?16) 8.函数y=x2+bx+c与y=x的图象如图所示,下面结论:①b2?4c>0, ②b+c+1=0,③3b+c+6=0,④当1

青岛

第一章青岛的自然环境 1.1基本情况 青岛建置于1891年,昔称胶澳。现辖七区五市,总面积10654平方公里,其中市区(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唠山、城阳、黄岛等七区)面积1159平方公里,所辖胶州、即墨、平度、胶南、莱西等五市为9495平方公里。2007年底,全市常住人口为838.6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535.91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63.9%;乡村人口为302.76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36. 1%。 青岛作为副省级计划单列市,是山东半岛发展的经济龙头。2008年,全市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实现生产总值4436.18亿元,增长率为13.2%,占全省总量的14.3%。全市工业经济增长较快,2008年完成工业增加值2062亿元,增长12.1%,家电电子、汽车机车、造修船、海洋工程、石油化工等制造业集群初具规模。 在区域发展方面,青岛市提出“依托主城、拥湾发展、组团布局、轴线辐射”的城市发展战略思路和构筑“一主三辅多组团”现代化城市框架构想。根据规划,青岛市区不再布局工业项目,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城阳、黄岛两区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互动融合;即墨、胶州、胶南、平度和莱西五市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着力构建区域特色鲜明、产业集聚度高的县域服务业体系。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逐步形成了港口、开放、品牌、旅游、海洋科技、奥运城市的特色,经济总量进入国内大中城市前10位。 1.2地理位置与交通条件 青岛市地处山东半岛东南部,位于119°30′—120°00′E、35°35′—37°09′N之间,市区将胶州湾环抱其中且依水而长,即墨、胶州和胶南三市濒临海岸,平度和莱西两市处于内地。海岸带大陆陆域总面积5965.46k㎡,其中,市区面积为 110 k㎡,,所辖胶州、即墨、胶南三市面积为4863.4k㎡。大陆岸线长730.64km,占山东省岸线的1/4强,岸线资源非常丰富。 青岛港与130多个国家和地区、450多个港口有贸易往来。开辟集装箱班轮航线几十条,并有国际游轮不定期来港。水路距上海港404海里,天津港460海里,广州港1169海里、香港1160海里、釜山495海里、新加坡2413海里;距北美、西欧、澳大利亚等港口超过5000海里。公路有济青高速、青银高速、

青岛胶州基本情况

青岛胶州基本情况 (包括自然条件、社会发展、地震分析、工业农业、高等教育等情况) 青岛胶州市招商局 2010年12月7日

目录 第一部分:青岛胶州情况 (2) 第二部分:山东地震带分布情况 (5) 第三部分:工农业情况 (9) 第四部分:青岛高等教育情况 (19)

第一部分:青岛胶州情况 胶州隶属于山东省。山东位于中国东部沿海,黄河下游,陆地总面积15.71万平方公里,近海域面积17万平方公里。总人口9417.23万,辖17个市140个县(市、区)。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居全国前列,目前与山东有经贸关系的国家和地区达200多个。2010年1月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国各省GDP 排名中,山东GDP为33805.3亿元,位居全国第三。青岛是山东省的副省级城市。位于太平洋西岸、黄海之滨、山东半岛南端,面积10654 平方公里,胶州湾海域面积367平方公里,人口838万人。处在北纬35°35′—37°09′,东经119°30′—121°00′),是中国著名的旅游避暑胜地和最适合人居的城市之一。 青岛为海滨丘陵城市,地势东高西低,南北两侧隆起,中间低陷,其中,山地约占全市总面积的15.5%,丘陵占25.1%,平原占37.7%洼地占21.7%。全市海岸分为岬湾相间的山基岩岸、山地港湾泥质粉砂岸及基岩砂砾质海岸等3种基本类型。浅海海底则有水下浅滩、现代沁下三角州及海冲蚀平原等。全市大体有3个山系。东南是崂山山脉,山势陡峻,主峰海拔1132.7米,从崂顶向北绵延至青岛市区。北部为大泽山(海拔736.7米,平度境内诸山及莱西部分山峰均属之)。南部为大珠山(海拔486.7米)、小珠山(海拔724.9米)、铁橛山(595.1米)等组成的胶南山群。全市共有大小河流224条,均为季风区雨源型,多为独立入海的山溪性小河。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33条。按照水系分为大沽河、北胶莱河及沿海诸河三大水系。

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

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 (2014年6月27日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 过) 颁布时间 :2014-09-26 实施时间 : 2014-11-0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风貌保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风貌的保护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城市风貌保护中涉及的文物、古树名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海岛等的保护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城市风貌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整体保护、严格保护的原则,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 第四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风貌保护工作,将城市风貌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所需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第五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城市风貌保护状况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市、县级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风貌保护工作。 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风貌保护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 鼓励组织和个人以捐助、志愿服务或者提出意见、建议等方式,参与、监督城市风貌保护。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公开城市风貌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组织、个人参与和监督城市风貌保护提供便利。 第二章 保护内容

第八条 城市风貌的保护内容为体现本市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传承,具有生态、景观或者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的自然风貌和人文风貌,主要包括:(一)由海岸线、海湾、海岛、海滩、礁石、岬角以及山体、河流、湖泊、丘陵地形、湿地、植被等构成的自然风貌; (二)反映本市历史文化传承的城区、街区、镇、村和建筑物、构筑物、街道、院落、名胜古迹等人文风貌。 第九条 本市建立城市风貌保护名录,根据本条例第八条所列内容,确定城市风貌保护项目。 经批准公布的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建筑等应当纳入城市风貌保护名录。 第十条 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名录的编制和调整,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区(市)人民政府研究提出,经专家评审、向社会公示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名录的编制和调整,应当征求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意见。 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风貌特色,参照前款规定的程序,编制本地风貌保护名录,向社会公布。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将具有保护价值的项目列入保护名录的建议。 第十一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城市风貌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对城市风貌保护内容、保护项目进行动态监测和管理。 城乡规划、文物、海洋与渔业、林业、水利、城乡建设、城市园林、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风貌保护项目的详细测绘、信息记录和档案数据保存、更新等工作。 第三章 保护规划 第十二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区(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风貌保护规划,确定城市风貌分区控制体系和控制措施。 县级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编制本地城市风貌保护规划。

青岛概览

青岛概览 历史沿革青岛地区昔称胶澳。1891年(清光绪十七年)清政府议决在胶澳设防,青岛由此建置。翌年,调登州镇总兵章高元率部移驻胶澳。1897年11月,德国以“巨野教案”为借口强占胶澳,并强迫清政府于1898年3月6日签订《胶澳租界条约》。从此,胶澳沦为殖民地,山东也划入了德国的势力范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1914年11月,日本取代德国侵占胶澳,进行军事殖民统治。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中国人民为收回青岛进行了英勇斗争。1919年,由于青岛主权问题,引发了著名的“五四”运动,迫使日本于1922年2月4日同中国政府签订了《解决山东悬案条约》。同年12月10日,中国收回胶澳,开为商埠,设立胶澳商埠督办公署,直属北洋政府。其行政区域与德胶澳租界地相同。1929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接管胶澳商埠,同年7月设青岛特别市。1930年改称青岛市。 1938年1月,日本再次侵占青岛。1945年9月,国民党政府在美国支持下接收青岛,仍为特别市。 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青岛解放后,改属山东省省辖市。1981年被列为全国15个经济中心城市之一;1984年4月,

被列为全国14个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沿海港口城市之一;1986年10月15日,被国务院正式批准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赋予省一级经济管理权限;1994年2月,被列为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之一。 人口简况2005年底,全市共有740.9万人(户籍人口),比上年(下同)增长1.3%。其中,市区265.43万人,增长2.7%;五市475.47万人,增长0.6%。全年新出生人口75530人,出生率10.26‰;死亡48109人,死亡率6.54‰;全年净增人口97824人,人口自然增长率3.72‰。全市登记暂住人口(1个月以上者)122.48万人,其中市内四区34.06万人。 根据青岛市第五次人口普查(2000年)统计,全市除汉族外,有满、回、朝鲜、壮、蒙古、土家、苗、锡伯、高山、维吾尔、瑶、白、藏、仫佬、仡佬、畲、布依、纳西、侗、达斡尔、彝、水、怒、俄罗斯、傣、毛南、鄂伦春、傈僳、佤、哈尼、鄂温克、土、拉祜、普米、撒拉、景颇、羌、黎、哈萨克、东乡、柯尔克孜、布朗、阿昌、塔吉克、裕固、京、塔塔尔、独龙、基诺、赫哲族等50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总人数为33012人,占全市总人口的0.44%。 行政区划 建国以来,青岛市行政区划变动较大。1949年底为市南区、市北区、台西区、台东区、四沧区、李村区、浮山区。1951年6月,

山东省青岛胶州市年末总人口、主要农作物和肉类产量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山东省青岛胶州市年末总人口、主要农作物和肉类产量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引言 本报告针对青岛胶州市年末总人口、主要农作物和肉类产量现状,以数据为基础,通过数据分析为大家展示青岛胶州市年末总人口、主要农作物和肉类产量现状,趋势及发展脉络,为大众充分了解青岛胶州市年末总人口、主要农作物和肉类产量提供重要参考及指引。 青岛胶州市年末总人口、主要农作物和肉类产量数据专题报告对关键因素年末总人口,粮食面积,粮食产量,油料产量,蔬菜产量,水果产量,肉类总产量等进行了分析和梳理并展开了深入研究。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报告力求做到精准、精确、公正、客观,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相关行业协会等权威部门,并借助统计分析方法科学得出。相信青岛胶州市年末总人口、主要农作物和肉类产量数据专题报告能够帮助大众更加跨越向前。

目录 第一节青岛胶州市年末总人口、主要农作物和肉类产量现状 (1) 第二节青岛胶州市年末总人口指标分析 (3) 一、青岛胶州市年末总人口现状统计 (3) 二、全省年末总人口现状统计 (3) 三、青岛胶州市年末总人口占全省年末总人口比重统计 (3) 四、青岛胶州市年末总人口(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青岛胶州市年末总人口(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年末总人口(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年末总人口(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青岛胶州市年末总人口同全省年末总人口(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青岛胶州市粮食面积指标分析 (7) 一、青岛胶州市粮食面积现状统计 (7) 二、全省粮食面积现状统计分析 (7) 三、青岛胶州市粮食面积占全省粮食面积比重统计分析 (7) 四、青岛胶州市粮食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青岛胶州市粮食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省粮食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9)

2017-2018年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初三上学期期末数学试卷及参考答案

2017-2018学年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初三上学期期末数学试卷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8小题,每小题3分,共24分) 1.(3分)在Rt△ABC中,∠C=90°,sinA=,则∠A的度数是()A.30°B.45°C.60°D.90° 2.(3分)小华在上午8时,上午9时,上午10时,上午12时四次到室外的阳光下观察向日葵影子的变化情况,他发现这四个时刻向日葵影子的长度各不相同,那么影子最长的时刻为() A.上午8时B.上午9时C.上午10时D.上午12时3.(3分)若反比例函数y=(k≠0)的图象经过点P(﹣2,3),则该函数的图象不经过的点是() A.(3,﹣2)B.(1,﹣6)C.(﹣1,6)D.(﹣1,﹣6)4.(3分)若函数y=x2﹣2x+b的图象与x轴有两个交点,则b的取值范围是()A.b≤1B.b>1C.0<b<1D.b<1 5.(3分)如图,四边形ABCD和A′B′C′D′是以点O为位似中心的位似图形,若OA:OA′=2:3,则四边形ABCD与四边形A′B′C′D′的面积比为() A.4:9B.2:5C.2:3D.: 6.(3分)如图,在菱形ABCD中,对角线AC与BD相交于点O,∠BAD=60°,BD=6,则对角线AC的长为() A.3B.6C.12D.12

7.(3分)如图,等边三角形ABC的边长为3,点P为BC边上一点,且BP=1,点D为AC边上一点,若∠APD=60°,则CD的长为() A.B.C.D.1 8.(3分)如图,一块长和宽分别为30cm和20cm的矩形铁皮,要在它的四角截去四个边长相等的小正方形,折成一个无盖的长方体盒子,使它的侧面积为272cm2,则截去的正方形的边长是() A.4cm B.8.5cm C.4cm或8.5cm D.5cm或7.5cm 二、填空题(本小题共6小题,每小题3分,共18分) 9.(3分)已知关于x的方程5x2+kx﹣6=0的一个根2,则k=,另一个根为. 10.(3分)在△ABC中,∠C=90°,BC=6cm,tanA=,则AC的长是cm.11.(3分)沿一张矩形纸较长两边的中点将纸折叠,所得的两个矩形仍然与原来的矩形相似,则原矩形纸的长、宽之比是. 12.(3分)将抛物线y=2(x﹣1)2+2向左平移3个单位,再向下平移4个单位,那么得到的抛物线的表达式为. 13.(3分)如图,小军、小珠之间的距离为2.7m,他们在同一盏路灯下的影长分别为1.8m,1.5m,已知小军、小珠的身高分别为1.8m,1.5m,则路灯的高为m.

青岛市海洋渔业管理条例

青岛市海洋渔业管理条例 【法规类别】渔业管理 【批准部门】山东省人大(含常委会) 【批准日期】1997.12.13 【发布部门】青岛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1997.12.13 【实施日期】1997.12.13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修改依据】本篇法规已被修订,新法规名称为青岛市海洋渔业管理条例(2004)(发布日期:2004年1月6日实施日期:2004年3月1日) 青岛市海洋渔业管理条例 (1997年11月27日青岛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1997年12月13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批准)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养殖业 第三章捕捞业

第四章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 第五章渔港和渔船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海洋渔业资源保护、增殖、开发和利用的管理,发展海水养殖业、增殖业和捕捞业,保障渔业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海洋渔业生产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市所辖海域从事养殖业、增殖业和捕捞业等海洋渔业生产及其相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青岛市及区(市)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海洋渔业行政管理工作。青岛市及区(市)渔政、渔船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按照本条例规定具体负责海洋渔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海洋渔业的统一规划,把海洋渔业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 鼓励发展海水养殖业和增殖业,鼓励海洋渔业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渔业科学技术水平。

第二章养殖业 第五条市、区(市)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养殖海区养殖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胶州湾及团岛至麦岛海域养殖海区养殖规划,由市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 养殖海区的养殖规划,应当符合本市海域功能区划的要求。 因建设等原因需改变规划的养殖海区用途的,应当征求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六条海域属国家所有,市、区(市)人民政府可以将规划用于养殖的水面、滩涂(河口滩涂除外)确定给单位从事养殖生产,核发养殖使用证。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 核发养殖使用证的具体工作,由市、区(市)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发养殖使用证时,应当确定养殖海区的位置,测量养殖海区面积,绘制平面图,立卷归档。 从事养殖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其使用的养殖海区设置明显位置标志或牌告。 第七条领取养殖使用证的单位,应当按批准的期限和用途进行养殖生产。 第八条对使用水面、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单位和个人,由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征收浅海、滩涂资源费,专项用于浅海、滩涂的开发和保护管理。浅海、滩涂资源费的征收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依法取得的养殖海区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青岛胶州湾大桥怎么走

30日下午2时以后,市民就可以驾车或坐公交车,从胶州湾大桥或胶州湾隧道穿越胶州湾。桥隧通车,市民开车如何走?将是大家最为关心的内容之一。帮市民提前探路,记者昨日分别走上即将通车的隧道和大桥,给市民绘制一张桥隧行车导航图。 胶州湾隧道这么跑 为了搭建便捷的交通路网,在胶州湾隧道开建后不久,我市先后启动了多个交通工程,自西向东分别是胶州湾隧道青岛端接线工程、东西快速路三期工程,往北是新疆路高架快速路工程、环胶州湾高速市区段拓宽改造工程(建成后市区段更名为“环湾路”)。 隧道青岛端接线工程:两高架两主隧两匝道 该工程包括两高架、两主隧以及两条匝道,两条高架分别为四川路高架和云南路高架,两条主隧分别为四川路主隧和云南路主隧,两条匝道则是台西三路匝道和团岛二路匝道。从莘县路、云南路和四川路交界口处,高架桥分为两个支线,一条支线沿云南路延伸,一条支线则沿四川路延伸,这两条高架桥就是隧道青岛端接线工程的两条高架,云南路高架桥是出口连接线,四川路高架桥为入口连接线。 近期开盘预告最新开盘楼盘 该工程已建成,将于6月30日与隧道一起实现通车。 东西快速路三期:6月30日实现通车 该工程全线采用高架形式,由东西快速路高架、莘县路立交和莘县路高架三部分组成。工程桥面总长度约为3411米,其中东西方向全长约898米,南北向全长1138米,莘县路立交1375米。全线均为双向六车道,桥面标准宽度为25米,其中立交桥桥面标准宽度为9.5米。东端自胶州路与长清路路口,沿沧口路、市场三路之间狭长带,以高架形式跨过胶济铁路后接入莘县路立交;南端在山西路与隧道接线工程对接;北端在上海路接入正在启动建设的新疆路高架快速路。 目前该工程已建成,将于6月30日实现通车。但由于新疆路高架桥还没建成,因此快速路三期北端无法实现通车,其他各上下桥口均可畅行无阻。 新疆路高架快速路工程:明年下半年建成通车 该工程南端与东西快速路三期工程相接,平行胶济铁路西侧,沿冠县路、新疆路、渤海路向北高架,分别跨过普集路、铁路货场后接入昌乐河右岸,向北主线分为两幅,分别沿昌乐河两岸高架,最后经昌乐河立交接入杭州支路-鞍山路快速路。整体工程全长约 3.5公里,整个高架桥标准段为双向六车道。 该工程目前正在建设中,还无法通车。预计明年下半年建成通车,届时市民可以通过辽阳路上杭鞍快速路,然后左拐上进入东西快速路三期到达隧道,也可右拐上环湾大道,驶入

山东省胶州市公共财政收支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山东省胶州市公共财政收支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报告导读 本报告针对山东省胶州市公共财政收支情况现状,以数据为基础,通过数据分析为大家展示山东省胶州市公共财政收支情况现状,趋势及发展脉络,为大众充分了解山东省胶州市公共财政收支情况提供重要参考及指引。 山东省胶州市公共财政收支情况数据分析报告对关键因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等进行了分析和梳理并进行了深入研究。 山东省胶州市公共财政收支情况数据分析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报告力求做到精准、精细、精确,公正,客观,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相关行业协会等权威部门,并借助统计分析方法科学得出。相信山东省胶州市公共财政收支情况数据分析报告能够帮助大众更加跨越向前。

目录 第一节山东省胶州市公共财政收支情况现状 (1) 第二节山东省胶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标分析 (3) 一、山东省胶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现状统计 (3) 二、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现状统计 (3) 三、山东省胶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统计 (3) 四、山东省胶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山东省胶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山东省胶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山东省胶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标分析 (7) 一、山东省胶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现状统计 (7) 二、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山东省胶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占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山东省胶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山东省胶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7-2018)变动分析 (8)

山东省青岛胶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山东省青岛胶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 版

引言 本报告通过数据分析为大家展示青岛胶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现状,趋势及发展脉络,为大众充分了解青岛胶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供重要参考。 青岛胶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专题报告对关键因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进行了分析和梳理并展开了深入研究。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报告力求做到精准、精确、公正、客观,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相关行业协会等权威部门,并借助统计分析方法科学得出。相信青岛胶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专题报告能够帮助大众更加跨越向前。

目录 第一节青岛胶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现状 (1) 第二节青岛胶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标分析 (3) 一、青岛胶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现状统计 (3) 二、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现状统计 (3) 三、青岛胶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统计 (3) 四、青岛胶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青岛胶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青岛胶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6 第三节青岛胶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分析 (7) 一、青岛胶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现状统计 (7) 二、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现状统计分析 (7) 三、青岛胶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统计分析.7 四、青岛胶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青岛胶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9)

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2014)

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201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风貌保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风貌的保护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城市风貌保护中涉及的文物、古树名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海岛等的保护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城市风貌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整体保护、严格保护的原则,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 第四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风貌保护工作,将城市风貌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所需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第五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城市风貌保护状况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市、县级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风貌保护工作。 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风貌保护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 鼓励组织和个人以捐助、志愿服务或者提出意见、建议等方式,参与、监督城市风貌保护。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公开城市风貌信息,完善公众参

与程序,为组织、个人参与和监督城市风貌保护提供便利。 第二章 保护内容 第八条 城市风貌的保护内容为体现本市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传承,具有生态、景观或者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的自然风貌和人文风貌,主要包括: (一)由海岸线、海湾、海岛、海滩、礁石、岬角以及山体、河流、湖泊、丘陵地形、湿地、植被等构成的自然风貌; (二)反映本市历史文化传承的城区、街区、镇、村和建筑物、构筑物、街道、院落、名胜古迹等人文风貌。 第九条 本市建立城市风貌保护名录,根据本条例第八条所列内容,确定城市风貌保护项目。 经批准公布的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建筑等应当纳入城市风貌保护名录。 第十条 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名录的编制和调整,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区(市)人民政府研究提出,经专家评审、向社会公示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名录的编制和调整,应当征求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意见。 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风貌特色,参照前款规定的程序,编制本地风貌保护名录,向社会公布。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将具有保护价值的项目列入保护名录的建议。 第十一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城市风貌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对城市风貌保护内容、保护项目进行动态监测和管理。 城乡规划、文物、海洋与渔业、林业、水利、城乡建设、城市园林、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风貌保护项目的详细测绘、信息记录和档案数据保存、更新等工作。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七年级(上)期末数学试卷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七年级(上)期末数学试卷 一、选择题(共8小题,每小题3分,满分24分) 1.(3分)的相反数为() A.5B.﹣C.D.﹣5 2.(3分)如图的几何体,其左视图是() A.B.C.D. 3.(3分)下列各式运算正确的是() A.2(a﹣1)=2a﹣1B.a2b﹣ab2=0 C.2a3﹣3a3=a3D.a2+a2=2a2 4.(3分)下列调查中,最适合采用普查的是() A.对某地区居民日平均用水量的调查 B.对某校七年级(1)班同学的身高情况的调查 C.对一批LED节能灯使用寿命的调查 D.对青岛电视台“校园风”栏目收视率的调查 5.(3分)若x=2是关于x的方程2x+a﹣4=0的解,则a的值等于()A.﹣8B.0C.2D.8 6.(3分)如图,甲从A点出发向北偏东70°方向走到点B,乙从点A出发向南偏西15°方向走到点C,则∠BAC的度数是() A.85°B.160°C.125°D.105°

7.(3分)如图,已知AB=10cm,M是AB中点,N在AB的延长线上,若NB=MB,则MN的长为() A.7.5cm B.10cm C.5cm D.6cm 8.(3分)如图表格是一个4×4的奇妙方阵;从这个方阵中选四个数(其中任何两个既不在同一行,也不在同一列),虽然有很多种选法,但每次选出的四个数相加,其和是一个定值.则方阵中空白处的数是() A.5B.6C.7D.8 二、填空题(共8小题,每小题3分,满分24分) 9.(3分)自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合作共赢”的倡议以来,一大批中外合作项目稳步推进.其中,由中国承建的蒙内铁路(连接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和东非第一大港蒙巴萨港),是首条海外中国标准铁路,已于2017年5月31日正式投入运营,该铁路设计运力为25000000吨,将25000000吨用科学记数法表示,记作吨. 10.(3分)若代数式﹣5x4y m与2x2n y3是同类项,则m n=. 11.(3分)钟面上7点30分时,时针与分针的夹角的度数是.12.(3分)甲、乙两家汽车销售公司根据近几年的销售量,分别制作了如下折线统计图,试判断:从2014年到2018年,这两家公司中销售量增长较快的是公 司.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质量检测七年级数学试题

变量 x y=﹣2x +1(x <﹣1) 变量y y= 2 x 2﹣1(x ≥﹣1) 5 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阶段教学质量检测题 七年级数学 (考试时间:90 分钟;满分:120 分) . : 1. 本试题分第Ⅰ卷和第Ⅱ卷两部分,共23题.第Ⅰ卷为选择题,共8小题,24分;第Ⅱ卷为填空题、作图题、 解答题,共15小题,96分. 2. 所 有题目 . 上作答,在试题上作答无效. 第Ⅰ卷(共24 分) 一、选择题(本题共8 小题,每小题3 分,共24 分) 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 .x 2?x 5=a 10 B .(x 4)3=x 12 C .x 6÷x 2=a 3 D .(3 x )2=6 x 2 2. 如图所示,将一个含有45°角的三角板的直角顶点放在直线b 上,已知a ∥b ,若∠1=35°,那么 ∠2 的度数是 A .35° B .45° C .55° D .65° (第2 题) 3. 根据如图所示程序计算变量y 的值,如果输入的变量x 的值为﹣5,那么输出的变量y 的值为 A .11 B .9 C .﹣9 D .﹣11 (第3 题) 4.若(x +3)( x +n )=x 2+mx -15,则m+n 的值为 A .-5 B .-2 C .-7 D .3

5. 某中学进行全校师生防灾减灾大演练,警报拉响后同学们匀速跑步到操场,在操场指定位置清点人数 后,再沿原路匀速步行回教室,同学们离开教学楼的距离y 与时间x 的关系的大致图象是 A. B . C . D . 6. 如图,AB ∥CD ,∠2=70°,PE 平分∠BEF ,则∠CPE 的度数为 A .70° B .110° C .145° D .160° 7. 已知实数a ,b 满足a +b =5,ab = 11 ,则a ﹣b 的值为 4 A .6 B .±6 C .14 D .±14 8. 已知小明的家、体育场、文具店在同一直线上,图中的信息反映的过程是:小明从家步行去体育场, 在体育场锻炼了一阵后又步行到文具店买笔,然后再跑步回家.图中x 表示时间,y 表示小明离家的距离.依据图中的信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体育场离小明家1.5km B. 小明在体育场锻炼时间为40min C. 小明从家到体育场时步行的平均速度是0.1m/min D. 小明从文具店跑步回家的平均速度是300m/min (第8 题) (第6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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