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捐赠行为的经济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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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捐赠行为的经济学分析
摘要:经济理性主义假设是经济学中最基本的假设之一,本文从慈善捐赠的微观原因和宏观效果两方面进行分析,慈善捐赠活动的主体是“经济人”,不仅存在着利他主义的驱使,更是自利的追求,这个过程也带来了社会的第三次分配,有利于社会公平的实现。

将财富部分转移到穷人手里,增加了社会边际消费倾向,带动整个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慈善捐赠;经济理性主义;边际消费倾向
慈善捐赠是社会主体将资产(包括金钱、物品、服务、器官等)自愿转移给没有利益关系的人或组织的行为,属于按要素分配和国家税收与转移支付外的第三次分配形式。

慈善捐赠的主要特点是自愿性和无偿性,在这种意义上说,捐赠可以说是省去了先缴纳税收给国家然后由国家进行分配的过程,直接由个人或企业通过一些慈善组织或者直接捐献给了需要他的人手里,使用得当可以更加有效率。

一、捐赠行为的微观经济学解释
经济理性主义假定是现代西方经济学贯彻始终的最重要的假设之一。

它指在进行逻辑实证研究过程中,总是假定当事人非常明确行为目标,在经济决策时,总是深思熟虑地进行权衡比较,选择最佳方案,以期获得尽可能大的利益。

慈善捐赠我们不排除个别是纯粹出于爱心的善举,但这大多数限于个人,大部分企业或知名的企业家都是代表企业形象的,他们的举动与公司利益息息相关,他们的捐赠在总慈善捐赠中占有很大比重,都是期望得到更多的利益的,符合我们说的经济人假设,可以用效用理论对捐赠行为进行解释。

一个经济行为人可以将他的总收入用作自己消费,如用于购买消费商品,或用于投资,前者可以给他带来生活某些方面的满足,后者可以使他的总收入增加,都能给他带来一定的效用。

同样,他也可以拿出一部分收入用来捐赠,捐赠同样可以产生一定的效用。

例如,经济行为人可以通过捐赠帮助他人而获得一种满足感,即从捐赠中感觉到某种“荣光效应”;同时,捐赠还可以使经济行为人得到社会声誉,这是一种无形资产,可以带来个人或企业未来现金流的流入,企业或者企业家的捐赠可以提高品牌的知名度,提升企业在利益相关者及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达到了对社会和公众的广告宣传效果,提高消费者忠诚度;也可以建设良好的企业文化,从而吸引和提高员工素质,降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成本,提升工作效率,增加企业竞争力。

我们假定经济行为人将总收入用于两种商品消费:自我消费和捐赠,可以得到其具有凹性的效用函数=U(xi,gi),式中,xi是捐赠者的个人消费,gi为捐赠者捐赠的数量,在不考虑税收情况下满足xi+gi=wi,wi是i的财富禀赋,只要ui /gi>ui /xi,捐赠者就可以通过捐赠来增加效用,当ui /gi>ui /xi时,i的效用达到最大化,即自身消费的边际效用等于他通过捐赠而得到的边际效用时,捐赠就会停止,有约束条件可以
求出最优的捐赠数量。

我们可以将效用函数中的消费量货币化为支出额来简化计算,此时个人效用最大化模型可表达为:MaxU(C,D),s.t.D+C=X,式中,C是自身消费总额,D为转换为货币捐赠后的数额,X为个人可支配收入即税后的收入。

下面考虑税收减免时对捐赠行为的影响,
1.完全税收优惠,即税法对捐赠支出进行全额减扣。

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在特定领域开展公益性捐赠,或者向特定组织开展公益性捐赠,准予100%的税前扣除。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的公益性组织或国家向红十字事业、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农村义务教育、教育事业、职工职业教育等领域的公益性、救济性捐赠,可以全额税前扣除。

此时预算约束线变为C+D(1-t)=X,t 是税率,此时,捐赠的每一元财富的价格从1元变为(1-t)元,如图1,在不考虑税收情况时捐赠者的预算约束线为AB,与无差异曲线相切于E1,此时提供捐赠数量为x1;如果考虑税收,并且捐赠可以在税前完全抵扣,捐赠的价格变得更加便宜,那么预算约束线向外偏转到AC位置,新的预算约束线与无差异曲线相切于E2,即此时捐赠的数量为x2。

从图中可以看出,捐赠行为可以得到税收减免时会促进捐赠行为与数量的增加。

2. 部分税收优惠时对捐赠者的影响。

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开展公益性、救济性捐赠,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准予3%(金融、保险企业1.5%)的税前扣除,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准予30%的税前扣除。

纳税人在文化事业、科普事业开展公益性捐赠,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准予10%的税前扣除,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准予30%的税前扣除。

这里我们假设捐赠可以抵扣的最大限额为M:若DM,预算约束线变为C+D=X+Mt,我们假定效用函数不变,此时如图2所示,预算约束线变为弯折曲线ABD,其中AB段与完全税收优惠时重合,如果在完全税收优惠条件下,捐赠者的捐赠最优数量为X1,小于税收抵扣的最大限额M,那么两者无差异;若完全税收优惠条件下,捐赠者的最优捐赠数量为X2,且X2>M,则部分税收抵扣情况会减少捐赠者捐赠数量,此时捐赠数量仅BD段预算线与无差异曲线的切点,数量为X3。

二、捐赠行为的宏观经济效果解释
现代西方经济学对经济现象的研究着重刻画经济现象的均衡状态,包括经济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状态,市场供给与需求的均衡或者是非均衡状态维持不变的现象。

宏观总产出倾向于和总需求相等。

在不包括进出口的三部门经济中,我们假设政府支出和投资额固定,分别为G 和I,税率采用比例税率为t,这种简化不影响我们的结论,凯恩斯的消费函数得:C=C0+c[Y-(T0+tY)+R],其中,R为转移支付所得,C为边际消费倾向即增加一单位收入引起的消费的增加量,它既受个人偏好效用、民族、地域等方面的影响,还与国民收入的分配状况有关。

总需求函数AD=C+I+G=C0+c[Y-(T0+tY)+R]+I+G,总产出倾向于处于与总需求一致的水平,即Y=AD=C0+c[Y-(T0+tY)+R]+I+G,可得均衡产出为:Y*=+。

从均衡产出我们可以看出,边际消费倾向一方面直接作用于总产出,另一方面还通过乘数作用来放大财政政策或者其他投资等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从直观可以发现,富人的消费需求大但是边际消费倾向较低,而穷人的消费量小但边际消费倾向较高,如果通过一定的措施或手段使富人的财富向穷人转移,包括自愿捐赠,那么整个社会的边际消费倾向会得到提高。

因为Y*/c=+,00,故第二项也为正数,Y*/c>0,所以边际消费倾向提高会促使产出提高更多,经济更快地发展。

另一方面,Y*/G=Y*/I=1/1-c+ct,与边际消费倾向正相关,边际消费倾向提高,会使国家扩张型的财政政策或者是投资效应通过乘数得到放大,所以慈善捐赠活动虽然是处于自利的目的,可其效果却不容忽视,政府应采取措施鼓励引导慈善捐赠活动的进行。

三、阻碍我国慈善捐赠的因素分析
2007年,我国接收社会捐款共计132.8亿元,比上年增长59.8%。

其中民政部门50.9亿元,慈善会41.4亿元,各类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40.5亿元。

捐赠物资折款15.6亿元,接收捐赠衣被8756.8万件。

间接接收其他部门转入的社会捐款1.6亿元,衣被2830.4万件,捐赠物资折款9875.1万元。

2008年,人民的捐赠热情又一次被深深唤醒,但是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慈善事业仍处于较低的水平,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三)导师制的作用
大众化教育背景下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是否有必要?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的我院04、05级93人中,有79%的学生认为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对于本科生培养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82%的教师认为有利于因材施教和学生的个性发展;有利于教学与科研相结合;有利于充分发挥教师教书育人的主体作用;有利于密切师生关系,增进师生友谊。

可见,绝大多数师生对大众化教育背景下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认识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四)结论
通过调查和比较分析,我院本科生导师制在实行过程中仍存在不少有待解决的问题,归纳为以下几点:一是本科生导师制形式化程度较浓厚,活动方式比较单一,师生比例不协调,师生间沟通交流较少,本科生导师制难于真正发挥作用。

二是导师制指导内容不够规范。

导师对自身职责和工作目标不够明确,部分导师难于做到尽职尽责。

三是导师制考评机制缺乏科学性,且与之配套的制度不健全和不完善,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效果及导师的工作积极性。

三、完善本科生导师制的对策和建议
(一)结合实际,加强针对性指导
指导方式应结合我院师资条件、教学科研状况、学生素质、班主任和辅导员制度等实际,选择不同类型。

目前,本科生导师制基本上分为综合导师制、年级导师制、英才导师制等不同类型。

由于我院班主任和辅导员制度的存在,与综合导师制必然产生职能上的重复,难于协调两种制度的职能,加之生师比问题突出,因而不适宜采用。

而英才导师制由于其覆盖面过小,闲置和浪费了导师资源,因而也不适宜采用。

相对而言,年级导师制由于主要是针对低年级学生的大学生活适应、学习方法、专业发展和职业规划的指导,可以有效地克服供需不平衡的问题,加之高年级的学生已经具备了较强的独立自主能力,就不再需要配备导师了,因而比较适宜。

同时,为求得导师制的良好效果,应加强指导的针对性和多样性,如利用电话相互联系或网上交流、导师经常下寝室、学生经常登门请教等加强学生与导师间的交流与了解,为导师制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导师应根据学生的专业特长、学习兴趣和个性特征,制订并实施具体计划,通过导师论坛、专题讲座、谈心交流、学业辅导等形式,采取集中和个别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经常性的、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此外,在指导要求上,既要倡导导师找学生,也要要求学生主动找导师,发挥两方面的积极性,形成良性互动,以增强指导实效。

(二)强化导师队伍,明确导师职责
在进行导师筛选的过程中,挑选专业业务好、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老师担当本科生的导师是本科生导师制在实施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近几年,随着我校扩大招生,学生数量急剧增加,但与此相对应的师资队伍建设却严重滞后,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本科生导师的数量不能适应本科生导师制发展的要求。

为此,我们认为一方面应严格控制学生规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以稳定导师队伍,激发导师工作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可适当招收部分在读研究生来充实导师队伍,使师生比保持在理想状态。

此外,应明确导师职责,这既是加强导师工作管理的必要手段。

也是衡量和考评导师工作的客观依据。

具体而言,本科生导师的职责大概分为以下几项:一是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培养计划,对学生的专业学习、选课过程给予指导。

二是定期组织学习讨论,让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引导学生了解学科前沿情况,对学生的发展方向提出建议。

三是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学生个性健康、充分地发展。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考评体系
一是学院应建立导师培训制度,提供有关信息,使导师懂得如何去导。

如为保证导师能有效地指导学生选课,教学管理部门可利用课余时间让导师集中学习学分制的有关管理规定,使导师了解学分制的管理模式、选课过程的操作;学院和各系可组织导师学习,使其了解本专业培养计划,熟悉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与选修课等课程的安排情况;学院可为导师提供所指导学生的有关信息,如学习、奖惩、家庭情况,以便于导师因材施教;学工部门应向导师发布毕
业生就业行情及市场信息,以方便导师为学生就业出谋划策。

二是完善导师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具体考评办法,对导师在任期内的德、能、勤、绩定期进行考核并记入档案,对导师的考核要充分听取学生的意见,要把考核结果与教师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晋升、岗位聘任和奖酬金结合起来。

学校可设立本科生导师奖励基金,对工作突出的优秀导师进行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导师职责、考核不合格的导师加强教育管理,甚至取消其导师资格。

三是建立健全监督体制,采取灵活多样的监督方式,如在学工或教科办设立意见箱,向广大学生做定期导师成果调查,接受学生提出的建议和批评;加强监督网络,拓宽监督渠道,保障言路畅通等。

[参考文献]
[1]李达轩,曾凡东.本科生导师制的探索与实践[N].光明日报,2003-06-06.
[2]周萍,樊如放.我国本科生导师制实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教学研究,2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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